我們讀佛經時,經常遇到"五蘊"一詞,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經文:以觀捨利子為例,受想行識的相同道理論證。
(一)色蘊
色蘊,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即十一處色,此等色法有種種差別和合積集為一聚故名色蘊。
色蘊即物質的積聚。色蘊包含內色與外色。內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我們所依靠生活的根身(身軀);外色就是:色、聲、香、味、觸——五境:所知的外境,這些都包含在色蘊之中。
(二)受蘊
受蘊,領納為受相。受有三種:苦、樂、捨。即按違順等境,領納苦樂捨集為一聚故名受。有有形和無形之不同,接觸冷暖澀滑為有形,喜怒哀樂為無形。
受蘊即是領取納受之意。對於順境與逆境的領納感受,它可分為身受和心受。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它有苦、樂、捨(不苦不樂)三種感受;心受由意根所引起,有憂、喜。故受有苦、樂、憂、喜、捨五種性質。
(三)想蘊
想是構想,取相為義。於境界取種種相,隨施設種種名言。或亂思不定為想,念一切法謂之想。
心於所知境執取形象。即是看、聽、接觸東西時,會認定所對的境有一定的相貌,然後為它安立名稱,生起認識的心理。
(四)行蘊
"行"是造作之義,行蘊是驅使心造作諸業,所造作的行為有善、惡、無記三種心理,稱為心所生法,又稱為心所。
行以遷流造作為義。五十一個心所中,除受想兩個心所外,其余相應心所和不相應行法,都是行蘊所攝。一切有為法皆念念不住遷變流動故名行。
(五)識蘊
識以了別為義。於色等諸法,能覺了分別。
佛教對識蘊的解說有大、小乘的區別,在此依據大乘的分類來解說:識蘊分為八識,它又可分為三類:
一者為心,它集起諸法,並能生起種種的法,此既是指第八識----阿賴耶識。
二者為意,它恆思量,即我們有一種心念,它一直執著有一個"我",這就是末那識,稱為意。
三者為識,即是了別外境;能夠知覺外面境界的心,稱為識。有時候,心、意、識總稱為心,也稱為識蘊;識能夠知道外境,所以是能知的心,因為由它帶動其他的心念,以它為主,故稱為心王,隨它而生起的心念稱為心所。
五蘊包含了色、受、想、行、識這五類的法,各個合為一集,都是因緣和合的,它們相續不斷的生滅,故五蘊的意思是五種不同的聚合。五蘊也被翻譯為五眾或五陰。
"五眾"是五種眾多的法聚合在一起;"五陰"是五種法遮蓋住我們的智慧之意。佛陀為利根的眾生說五蘊;對智慧比較差的眾生,佛陀則為他們演說十二處、十八界。
南無阿彌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