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釋迦在世時,為約束僧眾,制訂了各種戒律。第一次佛教結集時,由優婆離誦出律藏。其後因佛教各派對戒律的理解不盡一致,所傳戒律也有所不同。
據《僧史》記載,中國漢地翻譯戒律和實行受戒,始於三國魏嘉平(249~254)中。時中印度昙柯迦羅來洛陽,見中國僧人只落發而未受戒,即譯出《摩诃僧祗部戒本》,以為持戒的准繩。又請印度僧立羯磨法(受戒規則)創行受戒。
正元(254~256)中,安息國沙門昙谛來洛陽,譯出《法藏部羯磨》,從此中國僧眾受戒即依法藏部的作法。
東晉時又把《摩诃僧祗律》、《十誦律》等廣律譯出,用作行事的依據,以致受戒與隨行不相一致。
北魏孝文帝時,法聰在平城講《四分律》,並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6卷,內容只是大段科文。因此法聰被認為是四分律師。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並刪定羯磨,始奠定該宗基礎。慧光弟子道雲傳道洪,道洪弟子智首,慨歎當時五部律互相混雜,即研核古今學說,撰《五部區分鈔》、《四分律疏》,影響很大。智首的弟子道宣,專研律學。繼入終南山潛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四分律拾毗尼義鈔》、《四分比丘尼鈔》,後被稱為五大部。他在終南山創設戒壇,制訂佛教受戒儀式,從而正式形成宗派。
與此同時弘揚《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臨漳境內)日光寺法砺,他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開創了相部宗。又有西太原寺東塔懷素,曾入玄奘門下,撰《四分律開宗記》,采用新譯的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俱捨論》等論的解釋,批評法砺《四分律疏》的錯誤而被稱為新疏。後又撰《新疏拾遣鈔》、《四分僧尼羯磨文》等,開創東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東塔宗後被稱為律宗三家。其間互有爭論,尤以相部宗和東塔宗爭論最烈。嗣後相部、東塔兩系逐漸衰微,只南山一系傳承獨盛,綿延不絕。按照四分律宗自己的承傳,道宣是第九祖,前面還有昙無德、昙柯迦羅、法聰、道覆、慧光、道雲、道洪、智首八人。道宣以後,以次傳周秀、道恆、省躬、慧正等,至宋代允堪、元照而再盛。允堪據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作《會正記》,其再傳弟子元照著《行事鈔資持記》,對《會正記》持異議,因之南山宗在宋時又分為會正、資持兩派。元明之際,衰微幾至無聞。
明末清初有如馨在金陵(今江蘇南京)靈谷寺傳戒說律,南山宗又得重興。如馨弟子寂光在金陵寶華山建律宗道場。再傳讀體、戒潤。讀體繼承寂光法席,以十誓勵眾,共同遵行,以律受戒,結戒安居,著作甚多。弟子最著名的有德基、書玉,兩人均有許多著作。德基下有真義、常松、實詠、福聚次第相承。其中福聚於雍正十二年(1734)奉诏入京,住持法源寺,大宏律宗,著有《南山宗統》等。其下有性言、圓先、明如、定靜、慧皓、昌蒼、海然、印宗、發圓次第相承。另外戒潤曾弘律於常州天寧寺,法流不詳。民國時著名律師有弘一等。
律宗住流
從第一次結集,憂波離尊者誦出律藏為最初律部。隨後二次三次四次的結集。自此以後,迦葉、阿難、商那和修、優婆毱多五師傳持。佛滅後一百年間,純是一味和合,一百年後產生異見,部派分裂,因著律儀上的爭執,旋復至優婆毱多以後,更分為五種律部。
五部
昙無德部——四分律——法藏部
薩婆多部——十誦律——一切有部
迦葉遺部——解脫戒——飲光部
彌沙塞部——五分律——化地部
摩河僧衹部——僧衹律——大眾部
實際傳來中國只有四律,迦葉遺部僅傳戒本。
四律
《十誦律》、《五分律》、《四分律》、《僧衹律》。
五論
《毗尼母論》、《摩得勒伽論》、《善見論》、《薩婆多論》、《明了論》。
在中國弘傳最廣的是《四分律》。早在曹魏時,昙摩迦羅於洛陽譯出《僧衹戒心》,並立羯磨法,與中國出家人正式授戒。從譯出《四分律》後,先有法聰開講,口授弟子道覆。至慧光下有道雲、道洪、智首、道宣相承。
與道宣同時弘《四分律》共有三派。有南山道宣。相部法勵、東塔懷素。三者見解不同,故分三派。法勵、懷素但盛一時,道宣至今弘傳不絕。
判教
化制二教為本宗判攝。化教:教化眾生,有種種隨機言教,指經論二藏,所诠定慧法門。制教:制止過非,指律藏所制定的戒法,诠解戒學法門。通過制戒的戒,能攝住三業不犯,便生定慧,由定慧伏斷煩惱,證入道果。
此宗更於此二教內判立三教三宗。
化教中,更判為三教,以攝如來一代說法。
(一)性空教,俱捨、成實析法明空是小乘教。
(二)相空教,般若、三論等直談無相是大乘權教。
(三)唯識圓教,華嚴、深密等是大乘中道實教。
制教中,更分三宗,以攝一切戒律的戒本。
(一)實法宗,以色法為戒體,立一切法為實有,小乘有部。(懷素所依)
(二)假名宗,以非色非心為戒體,一切法唯有假名,無實體,大乘空教。(法勵所依)
(三)圓教宗,以心法種子為戒體,調萬法唯識,大乘唯識圓教。
宗義
道宣的四分律宗,是依大乘唯識圓教而立義。並主張四分律宗通大乘說,從律文中,有五種理由證明:
(一)沓婆回心:
沓婆證阿羅漢後。求堅圓法,回心向大;
(二)施生成佛:
戒本末偈雲: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
(三)相召佛子:
序文有諸佛如是行,佛子亦如是。
(四)會財用輕;
捨墮戒中,捨財後僧不還,犯輕罪。
(五)識了塵境:
妄語戒的見聞知覺的了別,通唯識義。
戒有四科:
戒法:聖人制教名法;
戒體:納法成業名體;
戒行:依體起護名行;
戒相:為行有儀名相。
戒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
戒的內容廣泛,以止作二持攝盡。止持是約戒條,止一切惡,不該作者不作。作持是約體道辦事,修一切善,諸如受戒、說戒、安居、自恣、忏罪等。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大乘菩薩戒,不同小乘戒。聲聞戒唯人得受,大乘戒諸趣通受;聲聞戒有受有捨,菩薩戒有受無捨,是盡未來際受待。
菩薩的成就主要體現在三聚淨戒上:
(一)攝律儀戒,七眾所受別解脫戒;
(二)攝善法戒,奉行—切善法;
(三)攝有情戒,廣修善法以利益眾生。
前二自利,後一利他,合為二利圓滿,雖只講戒,而與定慧相連。如把心停止,不起妄念,攝意業為定,詳細觀察思惟,此應作,彼不應作為慧。如盜戒具三淨戒:自不起盜心並防護為攝威儀,見有盜機而維護為攝善法,轉告保護為饒益有情。其他戒也一樣,一戒一行圓觀解,具足一切行即為大乘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