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要能接受,也要能喜捨,用去的錢財才是自己的,不用,再多的錢財,最後還不知是誰的。
捨得捨得,以“捨”為“得”!如果我們不能了然這其中的因果之關系,就不容易明白“以捨為得”的妙用。在田地裡,沒有播種(捨),哪裡有收成(得)?比如,對於親戚朋友,你不先跟他們往來,平時沒有送禮致意,又怎麼能獲得他們的回禮相贈呢?
捨,看起來是給人,實際上是給自己;給人一句好話,你才能得到別人的贊美;給人一個笑容,你才能得到別人也對你“回眸一笑”。
“捨” 和“得”的關系就如“因”和“果”,因果是相關的,捨與得也是互動的。能夠“捨”的人,一定是擁有富者的心胸,如果他的內心沒有感恩、結緣的性格,他怎麼肯“捨”給人,怎麼能讓人有所“得”呢?他的內心充滿歡喜,他才能把歡喜給你;他的內心蘊藏著無限的慈悲,他才能把慈悲給你。自己有財,才能捨財;自己有道,才能捨道。所以我們勸人不要把煩惱、愁悶傳染給別人,因為“捨”什麼,就會“得”什麼,這是必然的因果。
我們喜歡太陽,因為太陽給我們光熱;我們喜歡大樹,因為大樹給我們蔭涼;我們喜歡兒女,因為兒女給我們孝養;我們喜歡朋友,因為朋友給我們幫助。如果太陽、大樹、兒女、朋友都不給我們利益,我們怎麼會歡喜他們呢?
如果情愛是束縛,你能捨去情愛,自然就會得到自在;如果驕傲是煩惱,你能捨去驕傲,不就能得到清涼了嗎?如果妄想是虛妄,你能捨去妄想,不就能得到真實了嗎?如果掛礙是痛苦,你能捨去掛礙,不就能得到輕松了嗎?所以能捨什麼,就能得什麼,這是必然的道理。
出家僧侶“出家無家處處家”,如果不能割愛“捨”親,怎麼能出家學道?怎麼能雲游四海、弘法利生呢?古聖先賢“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如果不能“捨”己為人,又怎麼能名垂千古、留芳青史呢?
“捨”,要能以慈、以利,亦即要能給人善,又要能給人利益。《四十二章經》說:“仰天吐唾,唾不至天,還墮己面;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施捨亦如送禮給人,如果我們所送的禮物不恰當,對方不肯接受,那就只有自己收回,所以我們應該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總之,以捨為得,妙用無窮。吾人要能學習“捨”的性格,金錢物質、知識技能,能將其捨給別人,你必然會得到金錢物質、知識技能。捨給別人好的,會得到好的;捨去性格上壞的,也會得到好的。當我們把煩惱、悲傷、無明、妄想都捨了,自然就會得到人生另外的一番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