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經(增長經):
本經重點講述兩點:增長法與損滅法。
1、增長法:“雲何增長法?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增長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增長法。”這裡重點講的是“集”,即諸種受聚集在一起,像滾雪球那樣越滾越大,直至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即為煩惱的漸次增長而無有減損。
2、損滅法:“雲何損滅法?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滅則受滅,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損滅法。”此處焦點集中於一個“滅”字,即猶若殘雪消融,漸次消損,最終化作顆顆水滴隨流而去,諸煩惱障不再結縛於己身。
前者為“增”,後者為“損”;前者為“長”,後者為“滅”。一反一正,恰好契合了祛邪顯正的佛法義理。因此我們將佛教三藏中的“論藏”(阿毗達磨)視為“對法”,一是以正理正見對治顛倒妄見,二是含有兩兩相對之意,即正與邪的對立、迷與悟的對立,真與妄的對立、有漏與無漏的對立、凡夫與聖者的對立……佛法的高明之處,並不是一昧地強調對立,而是透過貌似對立的表象,透露出統一的內在關系。比如說“煩惱即菩提”、“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等,便是“不二法門”的有力佐證。
第229經(有漏無漏法經):
本經向我們诠釋了何謂“有漏法”,何謂“無漏法”。
1、有漏法:“雲何有漏法?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2、無漏法:“雲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
何謂“有漏”?何謂“無漏”?若從字面上去理解,“漏”即煩惱的異名,有漏即有煩惱,無漏即無煩惱。如果這樣理解卻又失之簡單。若稍加诠釋,“有漏”即由於煩惱從有情的六根門不斷漏洩,使有情流轉於生死輪回,故稱“有漏”。這裡的“有”,小乘教釋為“隨增”,隨順增上煩惱之法即有漏法;大乘教釋之為“俱”,即將與煩惱俱生俱滅、互相增益之法稱有漏法。而“無漏”即與“有漏”相對應,即“無隨增”,或“無俱”之義。
如果從本經中所述的觀點來看待有漏與無漏,則可以看出有漏為世間法,乃為有為的生滅之法;而無漏則為出世間法,為無為的如如不動之法。從六根與六境以及六識的關系中可以看出:
(1)眼色、眼識、眼觸;(2)耳聲、耳識、耳觸;(3)鼻香、鼻識、鼻觸
(4)舌味、舌識、舌觸;(5)身觸、身識、身觸;(6)意法、意識、意觸
六根與六境接觸後,再與六識產生相互作用,進而生起六觸。六觸能生三受,此三受的具體表現,便是“愛”字,因此我們說“六觸生受”,即是此意。現在的心理學一般只承認“意識”(即第六識)的作用,而對於前五識則持保留意見。在一般人看來,眼與外境之色相接觸後,是否會產生“眼識”,尚無有力的證據,因為眼根作為器官之一,其與外界的觀察,必須要經過大腦的分析綜合後,才能產生“識”。例如一個植物人(或喪失意識分別能力者),其眼色雖接觸,然究竟是否能產生眼識,倒也難說。在原始經典中一般只講六識,至於更深層次的末那識與阿賴耶識,甚至更為神秘的第九識(庵摩羅識),現今心理學似乎也未予以普遍性的認可。(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