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經(諸根修經):
本經主要敘述佛陀為郁多羅婆羅門以及眾多比丘宣說有關修“根”的正確觀念。指出雖生可意與不可意,但以知見而隨盡滅,而離厭與不厭。
有一位年少婆羅門,名叫郁多羅。他是婆羅門大師波羅奢那的弟子。有一天,郁多羅前來拜會佛陀。佛陀就問他:“汝師波羅奢那為汝等說修諸根不?”這裡的“根”,指的是六根。佛教講六根,外道也講六根。那麼外道對六根的要求(即“修根”)是怎樣的呢?
郁多羅回答說:“我師波羅奢那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是名修根。”就是我們對外界的各種誘惑,做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杜絕外界一切干擾,所謂“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苦讀聖賢書。”至於郁多羅老師的觀點是否正確,我們先不作評論。
佛陀反問道:“若如汝波羅奢那說,盲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如唯盲者眼不見色。”
從佛陀這句問話中,我們可以知悉,其實波羅奢那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為什麼這麼說?如果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那麼盲人與聾子,勢必個個皆是大修行者,因為他們的眼睛看不見,耳朵壓根就聽不見。問題是,盲聾人算不算“修根”?
佛陀的這一反問,一下子把郁多羅給問住了。他細細一想,對呀,這位大師說得極是!如果按照波羅奢那的觀點,即“眼不見色,耳不聽聲”謂之“修根”,對於六根健全的人而言,惟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堵住耳朵、蒙住眼睛,塞住鼻孔……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使得我們看不見聽不著,把自己弄成一個活死人一般,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現實生活中,這麼干可能嗎?根本不可能。
針對郁多羅的窘狀,佛陀分析道:“異於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意思是說波羅奢那的觀點從根本上講就是有問題,並不符合所謂的“賢聖法”與“賢聖律”,是違反生活常理的。
那麼佛陀的觀點是什麼呢?
佛陀的思想很是明確,他認為,作為人類(擴大至一切有情)既然生活在真實的、豐富且繁復的現實世界之中,倘若一定要我們做到“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根本不可能做到。而我們惟一能做到的,便是我們面對多彩世界所秉持的思想與態度。比如說眼與色相緣的時候,生眼識。此“識”是一種雜染之識,並不清淨。從常理來說,當我們見到“可意”(即“合意的”)的,我們便生歡喜心;可是當我們遇到那些“不可意的”,便會生起厭惡之心。有時,我們會無動於衷,漠不關心,無所謂高興不高興,此稱之為“可意不可意”——實質上這也是一種摻雜個人情感因素的染污之識。就是說,當我們眼色相緣、耳聲相緣、鼻香相緣……之時,會產生五種“意念”,即:可意、不可意、可意不可意、不可意可意、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這並不是在繞口令,更不是在玩文字游戲,而是一種由淺而深的心理狀態分析。
當我們遇到此五種“意”時,我們不是閉上眼睛、塞上耳孔去“勿視勿聽”,而是要敢於面對,沒有什麼好逃避的。而聖與凡的最大區別,便是面對這些“意”時,我們應該保持怎樣的心態。佛陀的觀點是,對此,我們當“心調伏、善閉關、善守護、善攝持、善修習”,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對於眼色、耳聲、鼻香等,我們要像“力士彈指(聲)頃滅”,要像“蓮荷”一般“水所不染”,要像“力士舌端唾沫,盡唾令滅”。如果我們魂不守捨,六根跟著六境滿街轉悠,那我們還談得上是修行嗎?
最後,佛陀對我們說,當我們“眼、色緣生眼識”而生起可意、不可意之時,我們能做到“慚恥厭惡”,方能稱得上是“聖法、律覺見跡”(真正走上解脫的道路)。當然,我們切莫將此處的“慚恥厭惡”視為一種等同於“舉心動念”的分別心,而是當我們面臨各種聲色誘惑時所必須保持的一種心態。當然,或許它與後期大乘佛教所主張的“如如不動”略有距離;然實際情形是,我們有時過於高估了自己——天才畢竟是稀缺資源。在“天才”尚未發展成為普遍的生產力之前,我們還得一步一步地丈量著腳下的土地。(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