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經~1230經:本三經記述波斯匿王獨自思惟時的心得,佛為之印可。
波斯匿王自從皈依佛陀之後,也經常忙裡偷閒,“獨一靜處,禅思思惟”。在靜處思惟時,肯定要對國家大事以及如何加強個人修為問題進行一些深入的思考。如1228經所思惟的問題是:“雲何為自念,雲何為不自念?”1229經中,思考了“雲何自護?雲何不自護?”在1230經中還對“財利”與“不放逸”之間的關系問題進行了獨立思考。波斯匿王不僅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思考,而且還總結出了一些心得,並將這些心得毫無保留地向佛陀作了禀報,最後得到了佛陀的印可。
一、“雲何為自念,雲何為不自念?”
1、不自念:“若有行身惡行、行口惡行、行意惡行者,當知斯等為不自念。”
2、自念:“若復行身善行、行口善行、行意善行者,當知斯等則為自念。”
這裡的“念”,我理解為“愛念”、“珍惜”。對於色身,我們往往是十分愛念的。當前十分流行養生之道,比如冬天進補,比如說要掌握一定的生活規律,按時起居飲食等等。對於這些,都可以說是“自念”的表現形式。然而波斯匿王卻並不完全贊同這種觀點。在他看來,所謂的“自念”,應該是如何地將自己的身、口、意三行落實到一個“善”字上面。如果是三行皆為善,懂得如何始終將自己停留於善行之中,這才算作是真正的愛惜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念”。相反,如果我們三行皆惡,那便是徹底的糟踐自己,屬於“不自念”。故而佛陀在印可偈中說:“謂為自念乾,不應造惡行”、“若自愛念者,善護而自護”。時時刻刻將自己的六根門頭守護住,這才叫“自念”。
二、“雲何自護,雲何不自護?”
自護與不護護的表述,與自念與不自念的表述是基本相同的。自念與自護,雖說名相不同,含義卻基本一致。這裡的“念”,也可以理解為“念處”,即對身口意三業的深刻觀察與守護。佛陀在談到自護與不自護時,以四軍作譬:“象軍、馬軍、車軍、步軍以自防護,雖謂自護,實非自護。所以者何?雖護於外,不護於內。”從這裡可知,所謂的“自念”或“自護”,乃是由內而外、由外而內的有機統一,而側重點卻還是“內”,即以“內護”為要點,“護其內者,名善自護,非謂防外”。佛陀的教導非常到位:“善護於身口,及意一切業;怕愧而自防,是名善守護。”我們常說“心外無法”,與“護其內者,名善自護”,二者所指大體同意。
三、在談到財利與不放逸之間的關系時,波斯匿王進行了這樣的思考:“世少有人得勝妙財利能不放逸,能不貪著,能於眾生不起惡行。世多有人得勝妙財利起於放逸,增其貪著,起諸邪行。”這段話與其是波斯匿王的感悟,不如說是佛陀財富觀的曲折表達。當一個人的財富開始急劇積累到一定規模的時候,這個人也可能會從此變得更加貪婪,生活也開始腐化墮落起來,這大約便是所謂的“為富不仁”。佛陀說,“於財放逸,而起貪著,起諸邪行”,這是世間眾生萬相的大多數,當然不能說是全部。佛陀對因財而貪的現象作了比方:“譬如獵師、獵師弟子,空野林中張網施羂,多殺禽獸,困苦眾生,惡業增廣。”當然,擁有財富本身並不是壞事,但是當一個人擁有了巨額財富之後,卻不懂得如何去布施,而是一個勁地貪著不止,這才是最最可悲的。“貪欲於勝財,為貪所迷醉,狂亂不自覺,猶如捕獵者”;如果一直放逸下去,其結局必是“當受大苦報!”(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