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經:本經主要闡述佛陀的祭祀觀。
祭祀與佛教可以說毫無瓜葛,它是婆羅門教的專利。婆羅門教有三大綱領:第一,吠陀天啟;第二,婆羅門至上;第三,祭祀萬能。婆羅門祭祀儀式可以分為三類,即家庭祭、供養祭和蘇摩祭。早期所用祭品用為活人,後來這種祭法太過於殘忍,於是改為牛羊豬等動物代替之——這與中國古代的祭祀內容大體相同。
波斯匿王自從歸依了佛陀,成為一名佛弟子之後,在祭祀內容方面較之以前已大有改觀,不僅祭品數量大為減少,即便是儀式程序本身,也有較大幅度的壓縮。但是作為多宗教且婆羅門教仍占有統治地位的國度,想完全拋棄祭祀是不可能的。故本經中記載曾經一段時間,“波斯匿王普設大會,為大會故,以千特牛(雄性牛)行列系柱,集眾供具”,准備將這些雄性牛作為祭品而宰殺。那些外道出家人,自然被列於邀請之內,“遠集一切諸異外道,悉來聚集斯匿王大會之處”。
當諸比丘將這一消息向佛陀匯報後,佛陀對此又有何評說呢?佛陀以偈而說:“月月設大會,乃至百千數,不如正信佛,十六分之一。如是信法僧,慈念於眾生,彼大會之福,十六不及一。若人於世間,竟年設福業,於直心敬禮,四分不及一!”從佛陀的評說中我們可知佛陀對舉行這種大會持否定態度。他認為,這種大會貌似有功德,實際上還比不上信奉佛法僧三寶功德的十六分之一。這種拿“特牛”來作犧牲的殘忍做法,連僅剩的一點慈悲心也都喪失殆盡。什麼才是上等的祭祀?無外乎常懷慈悲心,以恭敬心和直心腸對待周圍的每一個人,如此而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