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民主管理
佛陀入滅時,沒有把僧團交付給某個弟子,而是建立了一套民主議會制。在印度傳統的僧團中,雖以上座、維那、寺主三綱為核心管理層,但僧團大事都是由僧眾共同表決,根據大眾意見做出決定。這種僧事僧斷的管理體制,是建立在佛教特有的哲學思想上,也是對無我、平等的具體實踐。
佛教傳入中國後,逐漸偏向人治,強調方丈的權威性。但在以往的傳統叢林中,方丈負責的主要是領眾修行和道德教化,具體事務則由監院和班首組成的行政系統執行,彼此能夠分擔並相互監督。發展至今,方丈已開始出現集權制的傾向。在一個寺院中,經常事無巨細都要方丈拍板定奪。這樣的話,無論對個人修行還是僧團發展都已形成一定弊端。有些人一生都在管廟,幾十年下來,不知不覺中就會對此形成串習,把人生價值安置在這些角色之上,把修行目標建立在這些地位之上。到最後,不管已經不再適應,甚至會因此產生失落感,就像社會上的退休綜合症那樣,嚴重干擾內心的平衡和平靜。
因為角色很容易成為凡夫心的支撐點——認定我是方丈,我是法師——然後把這些身份執以為我,不斷加以關注,加以重視,最後形成貪著,走到哪裡都會有牽掛,都會放不下。本來,參與管理也是發菩提心、自利利他的修行功課,但若定位不准,反而會使這個身份成為解脫的巨大障礙。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對某個身份的認定和執著,也容易使之成為追逐目標,從而引發紛爭,引發貪嗔之心。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當今教界屢見不鮮。其結果,就是把修行變成修“我”,把道場染污為名利場。所以,出家人不宜長期固定於某個身份或職位,而要定期輪換,一方面可以減少對身份的執著,另一方面,則能保障定期靜修的時間。
我們發心解脫,就必須配合與之相應的生活。否則,可能每天都在制造貪著——對身份的貪著,對地位的貪著,對住處的貪著,對人際關系的貪著。所有這些貪著,正是凡夫不得解脫的根源所在。
所以,我們必須領會佛陀制戒的精神,依律建立一種如法的生活,清淨的生活。如果我們沒有被戒定慧改造過,不論出家多少年,也不論在教界是什麼身份,其實還是標准的俗人。因為你的內在仍是凡夫心,你的生命品質還是依然故我。雖然顯現的是出家形象,參與的是佛教事業,那只能說明在你的生活增加了一點佛教色彩,或者說,增加了一點佛教的包裝。除此以外,還有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