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的名稱宛如烙印的牲畜——反對使用“尼姑”稱謂原委
釋昭慧
筆者於年初(2月21日)中華佛寺協會春節團拜暨理監事會中,即曾提案雲:建議推展“佛教僧伽正名運動”,廣為宣導僧尼的正確稱呼(男眾稱為“比丘”,女眾稱為“比丘尼”或“尼師”),以免媒體動不動就呼“和尚、尼姑、女尼”等語帶歧視而令人不悅之稱謂。此一提案業已獲得通過。
筆者之所以強烈建議此一正名運動,原因有二:
一、名義不符:
佛教僧尼正名為“比丘”與“比丘尼”。“比丘”之梵文原義為“乞士”,“尼”者,梵文陰性字尾。比丘或比丘尼,是指向佛陀乞法以資養慧命,向眾生乞食以長養色身的男性與女性出家修道人。“尼”者,梵文陰性字尾而已,因此“尼”字之後加一“姑”字,兩者都只表達了女性角色,但卻完全不能呈現佛教女宗教師的意義。
二、語帶歧視:
媒體與廣大民眾,對尼眾動辄稱為“尼姑”,則隱藏著歧視特殊族群的意味。從文化脈絡意義而言,由於中國過往的家族中心文化,排斥不奉行婚姻生活的族群,所以往往將僧尼邊緣化,甚至污名化為情色與暴力的中介者。於是,明顯地在使用“尼姑”二字之時,帶著嚴重歧視的心理。
最令筆者難過的是,千余年來,社會強加一個不正確且不友善的名稱給比丘尼,比丘尼竟然毫無反抗余地,默默地接受了下來。卒至積漸成是,不但“尼姑”出現了,“女尼”出現了,連嚴重藐視尼眾的“姑子”字眼都出現了。此一名稱成了尼眾世世代代揮之不去的噩夢。尼眾宛若烙印的牲畜,歧視就恰恰鑲嵌在她們的名字上,終其一生都如影隨形。
筆者為了改革此一用語,已花了十五年的時間,至今猶未間斷。只要一聞此名,無論對方是惡意還是無知,都立刻正色糾正之。只要一知道媒體用“尼姑”或“女尼”之名,也立刻致電或去函,要求立予更正。如此長期努力下來,已有部分媒體較為謹慎,較常使用“比丘尼”來稱呼尼眾了。
爭奈主編與記者總是新人輩出,漸漸又會擺蕩回到原點,習稱“尼姑”與“女尼”。筆者甚至親聞一位大眾傳播系的同事告知:他過去在某無線電視新聞部工作時,內部為僧尼名稱曾作過討論,結論竟然是:“就稱‘尼姑’即可,這個詞匯,觀眾比較熟悉。”然而,媒體若只顧視聽群眾的“熟悉”而一意媚俗,倘視聽群眾所“熟悉”之字眼有誤,或是有害於他人,媒體傳播的力量,勢將加重且加深其惡害。所以,媒體不但不應將就這種錯誤的“熟悉”,反而應該針對它來加以強力導正。
有人聲稱:“尼姑”二字並無歧視意涵,筆者立即請其檢閱報章雜志,凡是與情色、暴力、犯罪相關之負面新聞,或是凸顯該人角色之卑微、粗鄙者,一定用“尼姑”或“女尼”稱之;反之,遇到尼眾正面教化人心、救苦救難的新聞,以及諸如證嚴法師、曉雲法師或筆者等從事慈善公益事業的比丘尼,則大都會主動尊稱一聲“法師”。在此情況之下,如何能說“尼姑”二字無有歧視之語意存焉?
有人向筆者辯稱:“尼”與“姑”二字均無歧視與不雅,何必對此名稱如此敏感與執著?筆者反問:“蕃”與“仔”二字均無歧視與不雅,又為何稱呼“蕃仔”竟然變成了對原住民的莫大歧視呢?
有人聞筆者正名“比丘尼”或“尼師”,乃向筆者抗議雲:“她們又不是我的老師,憑什麼稱她們為‘師’?”我反問道:你不是基督徒,牧師也不是你的老師,那你又為什麼稱呼他們為“師”呢?你這擺明了還是柿子在挑軟的吃,對比丘尼有所歧視嘛!還有,中國北方對司機尚且尊稱一聲‘師傅’,難不成僧尼連司機的地位都不如嗎?
對任何族群的人,依理都不應予以歧視,特別是在名稱上給予羞辱。它傷害到的絕不僅只於少數族群的僧尼,而是任何一種身份、職業、種族而目前處於不利狀態的人們。本次SARS風暴中,連一向廣受社會愛敬的醫護人員,都飽受社會歧視之苦。這證明了:歧視一旦被正當化,就宛如無所不在的惡魔,每一個人都可能會成為被歧視的受害者。因此,即使為了免於歧視被正當化所帶來的一切不幸,我們都必須尊重尼眾當事人的感受,不應再呼她們為“尼姑”或“女尼”了吧!
九二、五、二九 於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