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渠為何放不下
釋昭慧
“一攤血”事件一審民事判決,竟判證嚴法師因傳述“保證金”三字而敗訴,必須賠償一百零一萬給當年拒絕為原住民產婦看診的醫師。判決結果一經公布,輿情嘩然,鹹表不可思議。醫師家屬就在此時,拋出了“誰先放下誰先贏”這麼一句漂亮的話,有的媒體引為標題,認為此語饒富哲理。其實只要稍有哲學訓練,就知道這句話本身充滿矛盾——真正“放下”的人,哪會心存“贏”之一字?
醫師家屬在贏得了這場不義的官司之後,竟然聲稱被告應先放下;第三者旁觀之余,也諄諄教誨被告要學習放下。他們有權利這麼說嗎?廖中山教授曾說過一段富有哲思的話:“甲害了乙,甲要求乙原諒,叫作無恥。作為第三者的丙要求乙原諒,叫作無聊。”這段話,最值得教人“放下”的醫師家屬與第三者三思。
其次,我們再來推敲,誰可以放下?要如何放下?話分受害人、原告與被告三頭來說。
先談受害人。三十七年前在鳳林診所地上,流下了一攤血的原住民產婦陳秋吟女士,早已溘然長逝,化為塵土,不放下又能奈何?但是,當民事判決把事件矮化成“兩個好人之爭”,醫師家屬刻意回避面對當事人的傷害,而國人又集體遺忘他們的血淚滄桑時,請問,當事人與第三者憑什麼要求他們放下?
再談本次代拒診醫師興訟長達兩年余的家屬。他們當然應該放下,但絕不是在贏了一場不義的官司,並單面聲稱業已平反乃父之“清譽”以後,若無其事地宣稱“放下”。這種表現,不但混淆是非善惡,而且會形成受害人家屬的二度傷害。因此愚意以為,他們在放下之前,必須先代其業已中風而不省人事的父親,誠摯地向受害人家屬表達忏悔之情。
由於醫師家屬的作為,導致如今幾乎無人不知乃父與“一攤血”之關聯性,看似孝順,實則業已深深傷害乃父行醫的一世清譽,所以他們也理應向父親表達真摯的歉意。
即使復仇興訟,事屬人之常情,在此筆者無意臧否此舉,然而目的即使正確,也不表示手段必然正當,他們必須為其以駭客手法侵入慈濟內部資料庫之行為,而向慈濟人道歉。
總之,醫師家屬必須先具足忏悔意識,再談“放下”不遲。否則侈言“放下”,會令人覺得格外刺耳。
最後再談慈濟與證嚴法師。他們是最能放下,也最不能放下的人。他們的“放下”,表現在面對種種批判與質疑時,一向不加辯解而默然承受的態度。兩年余來,網路上出現了大量對證嚴法師與慈濟機構極盡羞辱與中傷之能事的黑函,再經網友展轉傳寄,其傷害誠不可估量,然而慈濟人依舊默默無語。“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世道人心就是如此,難怪他們一邊挨打,一邊還得被要求“放下”。
但是證嚴法師必須認清,在整件訟事上,自己是最不能“放下”的人。假使法師為了符合輿論的期待,就此聲稱“放下”,那麼,在屈服於不義判決的同時,法師等於承認自己“傳述失真”,放棄了作為“一攤血”歷史見證人的角色,然則她如何對得起當日流下那“一攤血”的原住民婦女及其家屬?
其次,這種所謂的“放下”,也將對不起一百零一萬善款的捐款人,因為,證嚴法師一向不收受十方供養,一點一滴的善款,都拿來做慈善救濟之用途,乃如今竟聲稱“放下”而不再上訴,那豈不是要從十方善款之中,抽出一百零一萬元以作為敗訴賠償金嗎?這顯然不符合捐款人的原意。
再者,這種割地賠款式的“放下”,將使法師對不住一百零一萬元的可能受惠人,這一百零一萬,可以拿來買大米救活多少災民!法師顯然是在付出巨款以“放下”訟事的同時,也從心裡“放下”了這些原可從巨款中獲益(或是保命)的災民。
在輿論隨著“放下”魔咒而起舞的同時,我們顯然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因為證嚴法師的性格裡,有非常“放不下”的一面,這才造就了尋聲救苦的“慈濟奇跡”。試想,當日見到那一攤血,她如果轉身就把它從心裡“放下”,又何致於嘔心瀝血為慈濟事業而耗下將近四十年的生命歲月,把自己搞得棲棲遑遑,席不暇暖?
筆者以為,慈濟人的可愛,在其“放不下”而非“放得下”。慈濟人面對毀辱而不辯不爭,固然非常“放得下”,然而容忍罪惡是否會助長罪惡,讓惡人食髓知味而更敢為惡,卒令更多無辜人受害?而助長罪惡是否又會讓惡人在未來承受更為劇烈的報應?果爾如是,慈濟人的“放下”,將未免留下了人世間更多的遺憾與不平。
唯慈濟人锲而不捨地尋聲救苦,雖然的確很“放不下”,卻令世人肅然起敬,令苦難人感念無已。虛雲老和尚雲:“問渠為何放不下,蒼生苦盡幾時休?”個中三昧,值得侈言“放下”的當事人與第三者,埋頭苦參!
九二、九、二 於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