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昭慧法師: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強烈反對丹大林場開放狩獵計劃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強烈反對丹大林場開放狩獵計劃

釋昭慧

  農委會規劃將丹大林場轉型而成“全民”參與“生態旅游”的狩獵專區,吾人強烈反對此一政策,理由如下:

一、人類沙文心態濃厚
  農政官員向媒體說:“動物都會生老病死,合理的利用,對資源管理才有利。”可笑的是,農政官員也有生老病死,難道因此就可以“合理利用”他們當作狩獵的標靶嗎?

  農政官員口口聲聲說,這是“永續利用發展的政策”。然而將野生動物當作“永續利用”的資源,這根本就是人類沙文心態作祟。野生動物只是人類的“地球伙伴”,而不是人類的“資源”。它們自有族群淘汰機制,犯不著人類職司管控其數量與生死的“上帝”角色。

二、將人類的“娛樂”建立在動物的痛苦上
  農委會林務局將職業獵人轉型而為“生態向導”,配合他們過去豐富狩獵的經驗,很快帶著大家找到目標,一起享受狩獵的“樂趣”。旅游事屬娛樂業,農委會竟將游客的娛樂,建築在野生動物的嚎啕痛苦之上。我們不難想像:這種血淋淋的“生態旅游”,呈現的將是何其悲慘的“生態大屠殺”光景!

三、保育單位不務正業、推波助瀾
  狩獵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農政官員認為,開放民眾參與狩獵活動,可以藉此瞭解原住民文化,這將會是生態旅游最可貴的“賣點”。

  然而試問,農委會又不是原委會,豈能如此不務正業,撈過界來制造賣點?更何況,即使原民團體有“發揚狩獵文化”的呼聲,農委會都應站在野生動物保育的立場,嚴加反對,如今不此之途,反而主動推波助瀾。這樣下去,保育官員不如改換業務來管理屠宰場算了!

  農政官員又說:“盜獵行為根本無法禁絕;與其這樣,不如適度開放。”無法禁絕盜獵,倘若就構成了可以開放狩獵專區的理由,試問,無法禁絕山老鼠盜伐林木,是否可因此而開放山老鼠伐木專區?無法禁絕吸毒販毒、販槍、雛妓,是否可因此而開放毒品、槍枝、雛妓交易專區?

四、“傳統文化”不宜無限上綱
  部分原民團體一直以“傳統文化”作為狩獵訴求,許多人怕得罪原住民,不敢站出來反對狩獵訴求。而且類此反對之聲,一定會被抹黑為“族群歧視”或“宗教歧視”。然而即使身為佛教徒,筆者依然堅決反對已變質的佛教“放生”行為;即使身為客家族群,筆者也一樣反對“神豬”祭之客家習俗。這與“族群歧視”或“宗教歧視”無關,因為不論是哪個族群,“傳統文化”都沒有無限上綱的權利,而必須與時俱進,革除陋俗。

  更何況,說是原民狩獵傳統,實則目前的狩獵工具以槍彈為主,早已不“傳統”了。而布滿陷阱與捕獸夾的山林,則是怵目驚心,不但殘虐野生動物,濫殺貓犬,且連登山客都已反映:人身安全堪虞。

五、“食補”文化推波助瀾
  部分原住民靠狩獵維持生計,這是可以同情理解的。然而在台灣,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早已結合漢民族的“野味食補”文化,形成一個盜獵集團、山產行銷與野味饕客的共犯結構。現在政府還未正式開放狩獵,台灣山區的盜獵行為已然萬分猖獗,山豬、水鹿、山羌、果子狸和飛鼠,常被大量獵殺,丹大林場不只一次發現野生動物屍橫遍野,慘不忍睹。而黑熊專家黃美英更是在台灣山林中發現:台灣黑熊的足跡已經鮮見,而可監測到的大部分黑熊,也已被殘忍斷掌。可見盜獵所造成的台灣生態傷害,形勢是何等險峻!

  農委會不但不強力取締盜獵,反而索性大開方便之門;開放之不足,還要以“生態旅游”之名,擴大而成“全民”的狩獵游戲,這不啻是一場生態浩劫!屆時必將出現“以合法掩護非法”的現象,使野生動物的獵捕量,大到無法想像的地步。

六、反狩獵的時代思潮
  狩獵縱使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也應隨順時代潮流而作改變。盡管英美過去有狩獵傳統,但近數十年來,反狩獵的聲浪大起。就在台灣開放丹大狩獵的前夕,英國下議院已於本(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以三百二十一票對兩百零四票,超過一百票的差距,否決了獵狐方案。人家是力抗不良的狩獵傳統不遺余力,台灣民間過往並無狩獵娛樂,農委會卻要引將進來,這到底是要把台灣帶到哪裡去?

七、難防非法槍枝,增加執法風險
  復次,根據“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八條,未經許可,不得制造、販賣或運輸槍械,亦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槍械,然則開放“全民”狩獵,無論是假借什麼名目來讓游客擁有槍枝,都屬公然的違法行政。

  就在丹大開放狩獵前五天(十二月二十日),南投縣仁愛鄉三名原住民青年,結伴前往望陽部落的山上違法狩獵,在下山時,槍枝走火,子彈打中其中一人下體,並穿上腹部,送醫急救宣告不治。據查三人所使用的霰彈槍,並未合法登記。

  開放狩獵前夕,尚有非法槍枝進入山林,未來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槍械制造、販賣、轉讓、出租事件,一定層出不窮。試問:連盜獵都無能禁絕的農委會,又憑什麼誇下海口,認定他們可以禁絕非法槍枝進入山林?保育警察與巡山員面對荷槍實彈的狩獵客,要來檢查其槍械來源是否合法,這不是置執法人員的性命於險境中嗎?

  總之,丹大林場開放狩獵政策,產生過程粗糙草率,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因此吾人嚴正抗議,並強烈要求農委會收回成命!


  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尊悔樓

刊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本文之刪節版900字左右,於本文刊出的前一天(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先行於華視晚間新聞時段播出,系作者於【快語台灣】節目之第十二次主講內容。茲不重贅刊登【快語台灣】版,以節篇幅。

 

上一篇:昭慧法師:少了“哀矜勿喜”之情
下一篇:昭慧法師:反皮草的六點論辯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