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始於口
常照法師
《涅槃經》:“一切肉者悉斷,及自死者,自死猶斷,何況不自死者。”在《涅槃經》,佛陀交代弟子:一切肉類都應該斷,不可以吃,那怕是自己死的了,自己死的都不該吃,何況不是自己死的,更不應該殺來吃。
《文殊師利問經》:“若為己殺不得潼,若肉如材木,已自腐爛,欲食得食。”經中,佛陀說明,如果是為自己殺的,那就不能吃,如果那些肉腐爛得像腐爛的木材那才可以吃。
《涅槃經》四相品,迦葉又請問佛陀:“世尊,為什麼如來不允許吃肉?”世尊回答說:“善男子,吃肉的人,斷了大悲種子。”
《楞伽經》:“大慧!那些常吃肉的羅剎惡鬼,聽我開示,尚且能發慈悲心,不再吃肉。何況我的弟子,想修行善法,應當斷除吃肉。如果吃肉,應當知道,這是和眾生結大仇,也斷了成佛的種子!如果我的弟子,聽我的開示,不用心去觀察,還是吃肉的話,那種人就是旃陀羅(印度四種階級中最下賤一種--惡人屠夫),不是我的弟子,我是他的老師……他們那些愚蠢的人,吃肉會得報應的。所以大慧!我所有弟子們,求出世得到解脫究竟樂,所以不應該吃肉。”
“因此,大慧!菩薩為了護持眾生,使眾生有信心,一切肉類都不應該吃。為什麼呢?因為世間人、佛弟子吃肉,就會毀謗三寶,他們會說,在佛法中,哪裡才有真的修行人?……吃眾生肉的人,就好比羅剎。破壞佛法,斷絕佛種,都是那些吃肉者的罪過,作為我的弟子,為了護持正法,不使惡人毀謗三寶,連想吃肉的念頭都不該有,怎麼可以吃呢?”
《涅槃經》四相品:“迦葉!我從今日起,制定所有弟子,不得吃一切肉。”
《大涅槃經》四相品,佛陀說:“善男子,從今日始不允許聲聞第子吃肉,如果受施主供養時,應該觀想這些食物好像親生子的肉。”那時迦葉又向佛陀請問:“世尊!諸位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他們依眾生供養活命,如果乞食食,得到雜類之肉,要怎樣才可以吃?怎樣吃才符合清淨法呢?”
佛陀對迦葉說:“應當用清水洗乾淨,要把肉分開丟掉,然後才可以吃。如果盛飯的缽盂被肉所污染,但能使食器無腥味,就允許食用而不會有罪過的。如果乞食時,到食物中有很多肉的話,就不應該吃,吃了的話,就會有罪過的。現在提倡斷肉的制度,如果詳細說明,再怎麼說也說不盡。因為涅槃的時間到了,所以只有簡單說明。”
《法苑珠林》九十三:“佛陀告訴天、人、龍、鬼、神等……:我於無量劫以來,曾經捨頭目髓腦,有時在饑荒的時後,變現大肉身,布施那些饑餓的人(佛陀曾經變現大魚,解救饑餓的人,這是佛陀的大願,凡是吃這只大魚的人,後來皆為佛陀所渡!)……那有可能教眾生吃肉呢?我既然入涅槃,以後即會有惡比丘,補我的位置,想作天人師,開示引導眾生,使他們得成正果。哪有天人師,口吃眾生肉的呢?我最初成道的時後,離開毗尼中,吃三種淨肉,那些肉並非四生(眾生)之肉,是禅定之肉(佛陀示現之身,並非血肉,筋脈所成,而是法身,而提婆達多出佛身血,也是示現的。)是不可思議的肉,不是你們所能了解的,為何毀謗我的教法(說佛陀吃三淨肉,佛陀允許弟子吃三淨肉)。我在《涅槃經》、《楞伽經》中制定,一切生命雜肉都應斷,不允許持戒的人吃眾生的肉。如果有惡比丘,誤導眾生,說戒律中允許吃魚肉,允許穿蠶衣的話,這就是魔所說。我成道以來,以至涅槃,只穿粗布衣,穿白布做的三衣,從來沒有穿過絲制品,為什麼要毀謗我呢?”
所以在佛經中,佛陀既然一而再,再而三強調眾生肉不可吃,否則他不承認你是他的弟子。此外,吃腥葷者,不可以口誦經文!在《五辛報應經》中,佛陀曾經制定七眾弟子,如果吃肉及五辛之物,是不可以誦經。佛說: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以及在家優婆塞,優婆夷等眾佛弟子,不可以吃肉類葷食之物,以及蔥,茖蔥,蒜,興渠(wasabi),薤等五種辛味之蔬菜,否則,那是有罪過的。不過當生病的時候,是可以開緣,開緣就是破例方便時用,意思是說當醫生開藥方,必須用酒和藥不可,那你可以向佛菩薩表明白,自己業障深重,醫生開藥方必須要酒和用,以慚愧心向三寶說明白後,才可以食用。
不過食用葷食之物,必須離開寺廟,暫時住在白衣家,等病養好,經過四十九天,用香湯(密宗洗身法--用三十二種香藥水洗身)洗浴,依現時可以用檀香皂,將身子洗淨,然後才允許讀誦經典,那就不會有罪過。”
在隋朝大業年間,雍州長安縣,有個趙文若,他死後七天又活過來,當他活過來的時後,曾經告訴家人,說他死的時候,有人帶他去見閻王,當時閻王問他:“你生前都作那些功德福業?”
文若說:“我生前都持誦金剛經。”閻王贊歎說:“持誦《金剛經》的福報最殊勝,但你墮落地獄,是來接受該有的果報。“於是閻王命令獄卒帶文若看一牆壁孔,當文若的頭穿過洞口時,有人將文若的頭捉住,使他痛苦不已。那時,文若看見牆外的镬湯大地獄,獄卒跟他說:“那是你應受的罪報。“當時,有很多的豬羊雞鴨魚,來向文若索命,文若說:“我又沒吃你們,為什麼向我索命呢?”
於是那些畜生一一說出在某年某月某日,文若和那些人一起吃過他們。文若聽後,毛骨悚然,啞口無言。心想,一生中只知道念佛誦經,不知道吃眾生肉的罪過那麼大,他後悔造了那麼多罪業。當文若了解一生中吃那麼多畜生的肉是有罪過的,他很忏悔,所以懇求那些畜生原諒,如果活著回陽間,一定誦經回向。
事後,獄卒再帶文若到閻王面前,文若向閻王說明已經見過自己應受之罪,並向閻王求赦罪。於是閻王拿一碗鐵釘命令文若吃,並且用五只大鐵釘,釘文若的頭和腳,而後釋放他回陽世人間。文若醒後,向家人說明經過。不過,從此以後,他常頭手疼痛,醫生沒辦法醫治,以他每天精進持誦金剛經回向。並勸人如果沒有素食不要誦經。後來痛證慢慢痊隆。(取自《法苑珠林》九十四)
《三世因果錄》內說明:今世吐血為何因,前世吃肉念佛經。
各位大德,話說到此,你可明白為什麼吃肉不可誦經?因為吃肉的人,口中所吐的是穢氣,而佛經是三世諸佛所尊重的法寶,誦經時,口沫橫飛,一口一口穢氣往佛經噴,護法聖眾看了都會生氣,所以吃肉誦經罪過大。
如果你有心研究經論,而環境上尚無法吃素,那麼只好先讀,但不要誦,同樣可以體解佛法大意。話說回來,你很想頌經得到殊勝功德,以功德回向消業障,或回向債主,那麼你只有勉為其難,徹底素食,功德無量。
再者,持齋素食者可否吃蛋?關於持戒素食,到底能不能吃蛋,目前天道信徒,很多吃素食,但是他們多數吃蛋,因為不明白雞蛋也是有生命的,能孵出小雞。雖然沒有經過母雞孵化,只要在烘箱內,加到適當的溫度,也能孵出小雞。所以嚴格說來,吃蛋,也等於殺生。在經藏中,有一生中好吃雞蛋,命終墮落地獄受報之記載:
《法苑珠林》第九十四:南北朝時代,北周第二代黃帝——周武帝,名宇文邕,喜歡吃雞蛋,一餐要吃好幾枚。有一監廚官,他時常和武帝一起吃飯,武帝死後,傳位至第四黃帝--靜帝,後來丞相楊堅篡位,稱為文帝,國號隋,也就是隋文帝。武帝時代的監廚官,他也常和文帝一起吃飯,可是開國不久後,監廚官突然暴死,不過他死了三日後又醒過來,當他醒過來時說他自己被帶入地獄,看到武帝和閻羅王。當時閻羅王問監廚官:你為武帝作飯菜,一天煮幾粒白團(雞蛋)?監廚官具實報告:不記得數目。閻羅王說:既然不記得,向武帝逼迫就知道。那時後,監廚官忽然看見庭前有鐵釘板和數十名獄卒,都是牛面人身,那些牛頭獄卒,把武帝拉到鐵釘板邊,將武帝推倒臥在鐵釘上,獄卒用鐵梁壓在武帝身上,武帝痛苦忍受不了,大聲呼叫。當時周武帝兩脅裂開,剖裂的地方跑出十余斛雞蛋。(一斛有五斗)後來武帝求監廚,請他回陽間後,拜見隋文帝,將倉庫那些他生前所儲蓄玉帛金銀,拿去供養三寶,因為他生前毀滅佛法,現在墮落在地獄受大苦報,請文帝用那些玉帛為他作大功德。各位大德,您既然有心吃素食,能不吃雞蛋不是更殊勝嗎?
佛弟子五辛(五葷)不可食?在《梵網經》,佛陀制訂弟子,不得食五辛。另外在《楞伽經》中,佛陀也對大慧菩薩說明五辛是障礙聖道的食物。《梵網經》:“若佛弟子,不得吃五辛,大蒜,革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種不得食。“在楞伽經中,佛陀說:“大慧!一切肉和蔥,以及薤,蒜等等,和種種使眾生放逸的酒,修行者要常常遠離……酒,肉,蔥,薤,蒜,那些東西都是修行聖道的障礙。“《楞嚴經》卷八:“一切眾生,吃有益身心的食物,所以夠生存,吃有毒害的食物,就會死亡。所以眾生們,如果想求得正定的話,就應當斷除世間的五種辛菜(蔥,蒜,茖蔥,薤,興渠(wasabi))。這五種辛菜,熟吃的話,會使人發YIN欲心,生吃的話,容易使人生瞋恨心。在這世界上,吃五辛的人,即使能宣說三藏十二部一切經典,十方三世的天仙,都會嫌棄他身上的臭穢,都會遠離他。而那些餓鬼們,就會在他們食辛之後,來舔他的嘴唇。所以吃五辛的人,就會常和餓鬼接近,由於常和餓鬼們相處,所以他的福德也就會日漸消除,長久下去,不會得到甚麼好處的。所以吃五辛的人,他修習正定,所有菩薩,天仙,以及十方三世的善神,不會來守護他。反而,大力魔王會趁機會,變現做佛身,來為他說邪法,會借機會誹謗正法,毀壞佛陀的戒律,同時贊歎YIN怒扶,使修行正定的人,命終之後落入魔界,作為魔眷屬,在魔界受魔福之後,會墮落無間地獄。因此,阿難!修習菩提道的人,必須永遠斷五辛,這就是所謂第一精進,這是修行的次序。
由上述經文,佛陀說出吃五辛的害處,以及說明修行要先從斷酒肉和斷五辛之類修起,否則再怎麼修,還是會墮入魔界的,修行者不可不謹慎。
以下引述佛經中所記載有關殺生的罪報及肉食的罪過:佛陀的七眾弟子所有戒律,都以戒殺排作第一。經中說:“第一要有慈悲心,普遍施惠於一切的眾生,將天下一切眾生的生命,當作自己的生命,那樣保護,那樣愛惜。”殺生的罪報是相當嚴重的,在《菩薩地持經》中說明:殺生的罪報,能使眾生墮落在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中,如果轉生在人道,會得到二種報應,第一是短命,第二是多病。殺生,為什麼會受地獄苦?因為殺生使眾生痛苦,所以依因果法則,命終,地獄眾苦會逼近他。換句話說,死後會墮落地獄受種種苦報。殺生,為什麼會墮落畜生道?因為殺生失去慈悲心,恻隱心,他的行為違背人倫(人倫有五常--仁,義,禮,智,信,仁者慈悲心,亦即恻隱心)。既然違背人倫,也就失去做人的資格,所以出生為畜生。殺生,為什麼會墮落餓鬼道?因為殺生的人,必定心貪滋味,貪心落餓鬼道,所以命終會墮落餓鬼道。殺生,為什麼會得短命報?因為殺生殘害動物生命,折動物的壽命,依因果法則,未來之報,是自己生命受到傷害,使自己折壽,所以殺生必定得短命報。殺生,為什麼兼得多病?因為殺生使眾生不能安心過日,由於人類的殺生,他們必須面臨各種災難和憂患。所以依因果來說,出於爾反於爾,因此,殺生的人,未來必得過多災多病的日子。
佛說《業報差別經》中,佛陀為首迦長者說明有十種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那十種業呢?第一是自己殺生。第二是勸人殺生。第三是贊歎殺生的方法。比如說,看到別人用比較科學的方法殺生,你在旁邊不會勸導,反而贊歎他的殺生方法很高明,那也是有罪過。第四是看到別人殺生,心生歡喜。第五是對於所有他討厭的人,希望他早點死。第六是看到仇人死了,心生歡喜。第七是自己墮胎。第八是教人墮胎,或幫人墮胎。第九是建廟寺時,屠殺眾生祭拜神明。第十是教人打架,互相殘殺。以上十種惡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以上十業,造其中一二者,則得多病,短命報。)有關殺生得大罪報,在《法苑珠林卷》七十說:“如果親身殺生,或者先剝其皮,然後將她的肉切成一塊一塊,或者截成一段一段,然後用炒的。或用水煮牡蛎,用弓箭射殺飛禽,用打獵捕捉狗類,則墮屠裂筋割地獄中,蒸煮眾生肉,則墮镬湯艱炭地獄中。因為殺生的緣故,在地獄中要受無量劫的大苦報。受苦完後,又墮畜生道,作牛,馬,豬,羊,驢,騾,駝,雞,狗,魚,鳥,绂,蛤,蜊等,為人所殺。至於螺蚬之類,則不能受終,還得用身上的肉供人類吃,墮在畜生道作禽獸,受無量生死,如果沒有一點善根,就永遠在畜生道受苦。或者是有些微細福報,能得到人身,也是很短命的。有的在胞胎中就流產,也有出生就死亡,也有只能活到十歲,二十歲就死亡。從幽冥地獄道出來,又墮入幽暗的地獄,實在很可憐。我們應該知道,之所以會短命,都是由於殺生得來的報應。”
肉食的罪過也很大!在《法苑珠林》中說明,吃肉者有十種罪過。《法苑珠林》第九十三:肉食的人有十種罪過。第一說明,一切眾生從無始劫以來,都是我們的六親眷屬,所以不應該吃肉。第二說明,吃肉的人,眾生看到他會生恐怖心,所以不應該吃肉。第三說明,吃肉的人,會破壞自己的信心,所以不應該吃肉。第四說明,為了培養慈悲心,為了清心寡欲,修行的人不應該吃肉。第五說明,吃肉的人,都是過去曾經做過惡鬼羅剎,由於習氣還在的緣故,已經習慣吃肉,今生改變不了,所以還是吃肉,所以為了捨習氣,不應該吃肉。第六說明,吃肉的人,他學習世間一切咒術都不能成功,何況學出世法,對佛陀甚深微妙法更不能證悟,所以修行的人不應該吃肉。第七說明,眾生都愛自己的身體生命,和我們一樣熱愛自己的生命,所以修行的人不應該吃肉。第八說明,吃肉的人,所有諸天神護法聖眾,都嫌棄遠離他,而惡鬼神接近他,使他心生恐懼,所以修行的人不應該吃肉。第九說明,吃肉的人,乾淨的東西,有的尚且不應該吃,何況不乾淨的肉類,所以修行的人不應該吃肉。第十說明,吃肉的人,他死了以後,還轉生為惡鬼羅剎,所以修行的人不應該吃肉。世人快把大道找;不枉人間走一遭。吃齋念佛把罪消,速渡此身永世保!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