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經印心疏節略
月溪法師
修小乘中乘人錯認“止”“作”“任”“滅”四病為用功法門。錯認“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為自性本體、(出圓覺經)故無法證實相般若。無法契會“蘊”“根”“塵”“識”“界”皆佛性之理,將“五蘊皆空”之空字,作空洞斷滅解,差之毫厘,失之千裡,可不慎哉!
自來解釋“四相”多誤解不執著我為無我相,不執著汝為無人相。不分別六道眾生為無眾生相。不求長壽為無壽者相。實屬大錯。修行人目的在見性成佛,倘什麼事都不管,都不分別,豈非越弄越糊塗,安足貴乎!不執著不分別者,乃“任病”,非佛法也。古時有一法師講金剛經,至“無人相無我相”。解為不要執著汝我。下面有一龐居士問曰:“無我相,誰人講金剛經,無人相,誰人聽金剛經”,講者不能答。(出指月錄)故知釋迦說法,時時提出“四相”以警大眾者。(如金剛圓覺等經)乃因當眾生用功時,“四相”最易被錯認為佛性故也。茲分別釋之如次:
(一)我相即我執。小乘人斷六根時,“小我”已滅,入於“大我”境界。此時心量擴大,有充滿宇宙之象,清淨寂滅。宋儒所謂“我心宇宙”。莊子所謂 “坐忘”口。(出大宗師篇)希臘哲學家所謂“大我”“上帝”。老子所謂“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皆是“我相”境界。
(二)人相即法執。起後念以破前念,譬如前念有我,乃起後念,“不認我”比破之,繼而復起一念以破此“不認我J之念,如是相續,以至無我,破見仍存,悉為“人相”。.莊子所謂:“吾今喪我”即此相也。
(三)眾生相亦是法執,凡我相人相所未到之境界,是眾生相。所謂前念已滅,後念未起,“中間是”是也。儒家謂“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書經“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此“中”字,即眾生相境界。
(四)壽者相即空執。一切思想皆已停止,一切善惡是非皆已忘卻,其中空無所有,始同命根。六祖說是無記憶空,二乘誤認為涅槃境界,其實即“無始無明”。禅宗稱為“無明窠臼”,“湛湛黑暗深坑”道家所謂“無極”即此相境界。
以上四相,皆是有為法?皆非究竟,故金剛經雲:“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圓覺經雲:“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習,但名“有為”,終不能成就一切聖果”。金剛經雲:“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乃指此四種境界俱非正法也。淺識之流每謂三教同源”。若能明此四相精義,則知三教相隔不啻天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