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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威南居士:情到深處人孤獨 第五章 如何在無常中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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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處人孤獨

第五章 如何在無常中相愛?

  ⊙世亂為何起,起自不相愛。

  —墨子

  有人這樣來告訴我:「我想一個開悟證果的人,他的狀態,就好像是植物人那樣。」這是一個多麼可怕的想法!一個認識無常、修行佛法的人,竟然會變成這樣?和那一具「會走動的屍體」—所謂的「行屍走肉」還有什麼差別?

  我真無法想象為什麼會有人把證果的聖人想象成這樣一個絕情絕義、灰身泯智,連哭笑都不會的模樣!這太恐怖了!

  愛、仁慈、關懷、同情、同甘共苦和建立良好關系,是人類行為中的重要部分。在認識了無常之後,我們應該是更珍惜、更感恩於此刻幸而還有一具可以被用來關懷、同情別人的身體和一顆健全的心靈;認識了無常,將使我們有更廣大的寬容,因為我們知道:所有別人加諸於我們身、心上的苦惱,終將成為過去。百年易過,只要放寬視線,也就不會再為了眼前的一點芝麻小事而糾纏不清了。怎麼可能會變成一個「活死人」呢?

  有些人說:「反正一切都是無常的,所以不要太關心你身邊的人,不然的話,一旦你失去了他們時,你會很痛苦。修行人,還是『絕情』一點的好。」真的是應該這樣嗎?當親人死去時,我們的傷悲究竟是來自於我們對他(們)的關心,或是對他(們)的「占有」?我們不正是為了再也沒「有」看見他的權利、跟他說話的機會,等等......而悲傷嗎?我們那「我擁有他」的感覺受到了打擊;我們的執著被動搖了;我們不肯放手卻被迫放手—不正是這些原因而使我們陷入深深的自憐之中的嗎?

  感情,只是工具,或媒介。如食物、如語言、如陽光、水分。我們需要食物,所以餓了吃飯是自然的事情。我們以言語交談、溝通,那也是自然的事情。何獨感情例外?感情,只是人與人之間心靈交流的媒介,聯系兩個不同個體的工具,只要不貪愛它、執著它,又何來痛苦?貪愛佛法、執著佛法難道就不會令苦生起?當你所堅持的「佛法的立場」和世間人的立場有所沖突和歧異時,又苦不苦?

  詩人奧丹說:「我們必須互愛,不然還不如死亡。」如果認識無常而使你再也沒有勇氣去關心別人,那麼,還不如不要佛法。如果世上的人們都不再彼此關愛,那還不如即刻死去。要知道: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懷其實是一種責任和義務,不能因為人世無常便以此為借口來逃避或推卸責任。難道對身邊的親友漠不關心的人便可以免於無常變遷嗎?

  我們應該勇於面對無常,而不是軟弱無能地被無常的洪流所沖擊而束手無策。唯有面對無常、接受無常、承擔無常,才可能使心安定下來。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在無常中彼此相愛、彼此關懷呢?

  讓我們先來看看: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如何升起的—

  ◆情到深處人孤獨

  很久以前,有過這麼一首歌,歌中有著這麼一句:「情到深處人孤獨」。為什麼當感情越來越深厚時,人卻會感覺到「孤獨」呢?

  那是因為我們往往在付出感情的同時,也加入了過多的「自我對他人的要求」。

  感情,本來只是人與人之間相互關懷之下的一種自然「產物」,也是人際之間的一種承擔和負責,是不帶有任何「自我對他人的要求」的。然而,在付出感情的同時,我們往往預先「假設」、「想象」著對方可能有的響應和表現,並且期待,甚至要求這種種「假設」隨著個人意願而成為事實。一旦意願不能實現的話,憤慨、不滿、失望、猜疑等種種情緒由是而生。在這種情況下,相愛變成了彼此相互要求、須索的手段,終致造成苦惱—所求不得。

  當失望、猜疑的情緒生起後,我們便會開始覺得自己不被關心、重視,一股強烈的、對「自我」的執持不放,使得這種「感覺」一再加強,也就會自怨自艾、自憐自歎起來。到了這個地步,我們將會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事實上,這是一種錯誤),是應該被垂憐的、同情的「弱者」,所謂「孤獨」於焉而生。

  人際間的相互關愛雖然是易變而不安定的,但它卻是生活中具體而生動的經驗;它並非為了達成某種目的或要求的手段,沒有任何其他的期待或須索—在我們付出感情時,不應該認為:「我對你這麼好,你也應該對我......」這將使被關愛的人產生壓迫感,並且在忍無可忍時作出反彈或抗拒;於其時,付出感情的一方便會認為自己深深地受到了傷害。其實這一切是多麼地不必要。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相互依存,同時擁有個別的「基地」的,讓感情成為一種自自然然的相依,彼此相互激勵、共同成長,為什麼要讓它成為一種「痛苦的占有」呢?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互愛關系是不把所愛的人視為自我的延伸,而將其視為一獨特且永遠美好的個體—可以彼此表達自我,是兩個自我的融合,但卻不必擔心自我的迷失。

  我們已經說過:「感情,本來是人與人之間相互關懷之下的一種自然產物。」雖然,在許多時候,在處理感情問題,尤其是男女之間的愛情或親子之間的親情時,總會帶有若干「執著」的成分;然而,在本質上,感情仍是由了解、關懷、尊重所組成的。一旦感情變成了一種要求對方的行為或言語來符合自我或取悅個人的手段時,那已經不再是一種人際間相互關愛的自然產物了。這時,「感情」已經被變質成為一種刻意的追求。所有的適意、溫暖都成夢幻泡影,取而代之的只是一連串的迷亂、慌張、懊惱。

  再強調一次,感情並非被「制造」出來的。當我們對人生起關懷,而對方也自然地響應時,這將令我們產生一種愉快的情緒,一切本來都是那麼自然,同時也是無常的,終於會過去的。但是,往往這種愉快的情緒將被強烈的「捕捉」並且期盼它能不斷延續—「常」而保持不變;於是乎我們企圖「制造」感情。事實上,這不是感情,是執著、是渴求、是貪。

  以男女間的愛情為例—戀愛中的人往往喜歡問對方:「你會永遠像現在這樣地愛我嗎?」當然不會!人本身在因緣生滅的過程中不住變化無常,附屬於精神作用的感情又怎麼可能永遠都像「現在」這樣呢?只有「越來越愛」或者「越來越不愛」。如果能夠認清這一點的話,夫妻白頭偕老的神話也便不難實現。怎麼說呢?在接下來的章節中,我們將更進一步分析感情的無常性。

  ◆離別是為了相聚

  名小說家古龍在他的一部武俠小說「離別鉤」中有一句「名言」:「相聚是等待別離,而別離則是為了相聚。」(大意)沒有別離,何來相聚?既得相聚,又怎能永不分離?這句話十分恰當地形容了人間的聚散離合和情感的轉折。

  人與人之間總是在相聚、分離中反反復覆地打轉;感情也隨之而起伏不定。因此,更精確地說,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不僅是「越來越愛」或者是「越來越不愛」,還有時「比較愛」、有時「比較不愛」、有時「忘了去愛」......總而言之,就是說感情將隨著特定的因緣、環境,對象的出現與否而時時無常轉變。

  事實上,即使是朝夕相處的也難免會有聚散之間的游移;不相信嗎?撇開因工作、出外或辦事等明顯的暫別不說;在你閉上眼睛的那一剎那,在你入夢之際......你能保證自己每一個念頭都想到他(她),都愛他(她)嗎?雖然你以為是如此,也願意、期望是如此,但這卻是絕不可能的事情。我們每一個人的念頭總是此起彼落,剎那生滅,又豈有例外呢?

  和世間其他的一切事物一樣,感情只有在「因(付出的一方)緣(被關愛的一方)和合」的情況下,才可能產生,這是鐵定的事實。只有在我們和所關愛的對象有所接觸時,才會產生「感情」這種作用。也許是在我們的腦海裡認識對方的影像時—我的「心」和他的「形象」接觸到了!也可能是在和對方見面時—我的「視覺」和他的「相貌」接觸到了;或者是在聽到對方的聲音時—我的「聽覺」和他的「聲音」接觸到了。總之,還是一句老話:就是當我們內具的思想和感官及感覺作用接觸到作為「外境」的對方時,方才有「感情」這種「產物」。

  因此,無可避免的,作為一種因緣和合的「產物」,感情亦如其他事物一般,具有無常、變異的特性。這意味著,如果不能明白「感情」是無常、變易的事物,卻強要認為它是「常」而不變的,並且還以此為依據,緊緊地抓住這種觀念,想要使它變成事實—使「感情」由「無常」變為「常」,那無異是自討苦吃的幻想!

  然而這也並非意味著:我們必須放棄所有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相互依存的關系、責任和義務,跑到深山野林中去藏躲起來,或者裝聾作啞,無視他人的疾苦,作一個自我封閉,對一切不聞不問的「活死人」。雖然,我們可以將這種行為美其名為「不去執著無常的感情,以免自己及他人因為這種執著而生起痛苦」,甚至冠冕堂皇地宣布:「這是因為對無常有了深切的認識,才具有的大智慧。」說到底,卻只不過是一種懦弱的表現,愚癡暗昧的幼稚行為!

  無常的現象起因於萬物為因緣和合的事實。人是群體生活的「社會性」動物,即使是遠離了人煙,躲入山林,也不能免除對其他事物的依靠而獨一生存。換句話說,也還是必須有「地方」可住、有「食物」可吃......對人久了,會產生感情;對一個地方久了,難道就不會產生依戀?這樣子的躲法,要躲到那裡去才可能免於與其他人或其他事物產生聯系?

  我們說過:感情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聯系,人際間的一種自然「產物」;感情實在並非制造痛苦的原因。痛苦的生起在於「執著」—一種期望永遠保留這種「聯系」,使它「持續不變」的愚癡。這種執著起因於不認識世間無常的真相;一個真正認識無常、變易的法則的人,將會時時刻刻保持清醒的理智,提醒自己不要陷入這種執著之中。

  有句俗話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意思就是說:水流可以被利用來作為一種助人的「工具」,借助水勢來泛舟、行船;水流也可能會把船弄翻,成為危害人類的禍首。載舟、覆舟,在於你是否能夠掌握水勢,了解水性;是否懂得劃船、泛舟之道?

  感情也一樣,處理得當、認識清楚,則是人在以感情為「工具」,促進人際的和諧、親善,使生活更幸福、美滿;處理不當,對感情的特性—無常,一無所知,則「感情」在支配人類,終將船翻人亡,淹死在感情的海洋之中。

  談到這裡,如果你要學會如何在無常中從容相愛的話,你至少必須具有這個概念:感情是鐵定會改變的,但是這種「會改變」並不代表絕望,並非意味著你便有可能逃避或放棄。這正有如水會流動,並不代表在水面上航行的船只一定會翻,因此不敢在水面上行船。你需要做的是:學會駕駛船只(感情),懂得在什麼情況之下,應該駛向那一個方向:如何掌舵,或者,如何劃漿。

  ◆以「無常」面對無常

  在不斷改變的水勢中要游得好就必須配合水勢,改變動作以借用水勢移動身體。這正好可以作為一個譬喻。不斷改變的水勢好比感情;要在「感情」中游得好,就必須以不斷改變的動作來移動身體—就是以「無常」面對無常!

  何謂以「無常」面對無常?這並非談玄說妙,而是在說明一個面對「感情」的態度:以不斷的成長和自我調整來面對感情的無常變易。

  在進入討論之前,我們再強調一次:感情,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不是永久保留同一狀態、不起變化的「常態」;而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相互聯系、關愛的自然產物,一種人與人互相接觸而自然發生的精神作用。

  安‧摩洛林白(ANNE MORROW LINDBERGH)在她的著作中這麼說:「你愛一個人的時候,並非一直是愛她的,同樣是一個時期一個時期的。永遠愛她是不可能的事,希望如此也只不過是個謊言。然而,這的確是大部分人所希望的。在生命、愛、關系的漲退中,我們的信念是如此薄弱。高漲的時候,我們迫不急待的撲上去;衰微的時候,我們畏懼地阻擋。我們害怕它將永遠不在。我們堅持要持續不變;在生命和愛中,惟一可能持續的是成長、變遷—自由。」

  是的,在這世間惟一不變的正是變化—也就是無常本身。被動的無常是無奈的、悲哀的,是殘忍的現實;主動的無常—成長,卻是認識真理、觀照實相的生活智慧,是從容面對無常、不為無常所困的惟一樞鈕。

  在這個章節中我們只討論,如何在不斷的成長中從容面對感情。

  ◆在相愛中成長

  如何不斷使自己成長以便從容面對無常,解除「相愛」所引起的種種苦惱?這個問題最簡短的答案就是:彼此相扶相攜,共同「各自」完成自己健全的人格。

  注意!是「各自」完成健全的人格,不是「代替」對方完成—或者,更貼切地說:不是「強迫」對方完成自己理想中的「健全人格」,這種行為只是在要求對方滿足自己的欲望、要對方來取悅自己;這種要求所產生的將是「求不得苦」。因為,事實上,每個人的人格和成長都必須親身親力去完成,其他的人充其量也只能指示或提攜、鼓勵他,絕對不可能反客為主,取而代之。

  如果用佛教中通用的術語來诠釋這一段話,那就是:把每一個你所愛的人當做「同修」。在家庭關系中,把親人、家庭成員當做是「同修」;在夫妻、情侶關系中,把丈夫(或妻子)或者你的伴侶當做「同修」;在與朋友的交往中,把友人當做是「同修」......同修—就是「一起修行的同伴」;也就是「彼此互相勉勵,一起修正改善自己的言語、思想及行為,使人格不斷提升、朝向完美、健全人格而共同努力的伙伴。」

  由於篇幅有限,在這裡我們只以在各種感情關系中最為糾纏不清,兼且引起種種悲劇、苦果的愛情為例,進行較具體的討論。同時,引用中國前總理周恩來及鄧穎超夫婦所提出的夫妻之間「八互」,來說明在感情中共同成長。雖然,這「八互」是為夫妻關系而提出的,卻也同樣適用於其他人際關系中。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看:何謂「八互」?

  ◆風雨同舟。一路同行

  「八互」就是:1、互敬2、互愛3、互信4、互勉5、互幫6、互讓7、互諒8、互慰。

  兩個人同在一起共處的首要准則就是「互相尊重」。少了這一點,也就可以不必再談人際關系了,何況是必須朝夕相對的夫妻呢?唯有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之下,才有彼此溝通的可能。俗語說:「人心隔肚皮」。我們既沒有神通或超能力,也沒有可以看到別人內心所思所想的「透視眼」,一旦缺乏溝通,該如何使步伐共同、目標一致?腳步不一樣、目標不一致,爭執、口角在所難免,那時將會變成互相傷害、彼此拖累,還談什麼「同修」?

  「互敬」,可以說是在給自己和對方留一個空間;一個彼此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生活,並且自由地表達自己的向往和理想的空間。這個空間使得彼此可以自在交流、溝通,聽聽對方心裡的聲音,也讓對方聽聽自己心中的話。繼而,才有可能通過這種心靈對話而達到彼此擁有共同的意願,而其余「七互」也才有可能實行。

  由於「互敬」而達到心靈的交流之後,我們體會到對方和自己一樣,有著人格上的優點,也有著人性上的缺點;對方也和自己一樣,深切期望並且正在努力提升自己。因此,真實地感受到對方也是一個這樣有血有肉、有哭有笑的人,一個真誠、良善的好人,達到了「有難同當,有福同享」的要求,也就是「互愛」—即「互相關懷」。這樣的「互相關懷」也才可以說是真正的「彼此相愛」。

  我們甚至可以這麼說:真正的相愛應該是在互相欣賞、互相了解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發生。如果只是單純的男追女、女追男,或者你死抓住我不放,我也死纏著你不走的話,與其說這是「相愛」,還不如說是「相害」;與其說是「愛情」,倒不如說是「愛欲」。

  所以,真正的感情自然會令雙方「互相信任」。若不,那豈不是彼此猜疑、嫉妒,哪有寧靜?這樣一來,不僅不能相互成為「彼此各自完成健全人格的同伴」,反倒還要變成「彼此懷疑、仇恨,各自破壞自己原有良好人格的毒藥」了!

  無可否認,我們之所以需要感情,需要相依相存,那正是因為我們凡夫俗子每個人總有他所「不能」做到的一些事情,他脆弱的一面。這時,我們不免需要一些來自他人的、外在的助力或輔導。這也正是「八互」中提出「互勉」、「互幫」的理由。我們可以將這二者如此分類:「互勉」,是精神的,是心靈上的,通常總是通過一些關切的語言、表情或動作來表達。譬如:說一些激勵人心的話,用力握握對方的手或拍拍他的肩頭以示「我在你身邊給你打氣、支持」,諸如此類,使人恢復斗志的勉勵。

  「互幫」則是生活上的相互提攜,是一些具體的行動。譬如:代做家務或者共同勞作,協助對方完成一些必須趕時間完成的工作或能力不足的事務,從中使對方也學會並具備這些能力。而且,更可以在互相幫助中更增進彼此間的關懷、信任與尊重。

  「互」相忍「讓」更是兩個人相處時必具的條件。要知道,兩個平凡的人自然各有自己性格上的缺點,如壞牌氣、缺乏耐心等。這些都是需要時間來改進、成長的。如果不能做到互相忍讓,彼此都給對方一點時間來調整彼此性格上的缺點或者生活上的壞習慣的話,反而互相嫌棄、厭惡,那麼又何苦還要相處?套用一首華語老歌的歌名:「還不如早點分離」!

  要真正做到「互讓」就必須也做到「互諒」—即「互」相體「諒」;「互」相「諒」解。體諒什麼?諒解什麼?體諒對方也正在學習、正在努力;諒解對方的處境,相信他並不是有意要暴露他的缺點來為難自己,使自己難堪;由於他的無法及時控制貪心、憤怒或迷糊而犯下了錯失,因為彼此互相了解,所以也就知道並且相信對方此時此刻也正為了他自己的過失而沮喪、懊惱;由於對他的關懷,而且感激他曾給你的關懷(互愛),也就因為這種感同身受而原諒了他,不去厭惡、嫌棄他,也不去怒罵、指斥他;反過來,卻還以溫和、關切的語氣來慰問他、勉勵他;在行動上,也具體、實際地盡己所能去幫助、輔導他。

  在對方有錯失時還能夠體諒、慰勉他,這才是兩個人在一起,相親相愛的真義所在。要不,那便只是欲望的須索,純粹是由很大、很多的痛苦所集合成的「地獄生涯」了!

  上面簡略地說明了「八互」的意義和活用它的方式。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與「認識無常」這件事情毫無瓜葛,事實上卻大大不然。

  一個對無常有所認識的人,將會更能做到上面所說的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幫、互讓、互諒、互慰。不是嗎?如果你知道生死無常、人命短促的話,你必會知道有緣相聚,誠屬不易,也就會加倍感恩、珍惜於眼前的一切因緣,因此而真心互敬、互愛。如果你知道無常正是一種成長、茁壯的可能,是使一切可以變得更好的演變的話,你也就不會再固執地認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從而也就願意付出更多的寬容去互信、互勉、互慰。如果你知道無常的演變正是源於因緣產生適當的變化的話,你一定樂於互幫、互諒。如果你知道對方雖然因為一時的忿怒而對你惡言相向,嚴詞厲色,但這一切終將變遷,成為過往雲煙,那麼你也就會更從容地忍讓、遷就,彼此共勉,達到互讓的美行。

  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八互」的美德,建基於對無常的體認。

  ◆忘了我自己

  從以前到現在,有不少情歌都以「忘找」來作為情到濃時的形容,比如「忘了我自己」或者幾年前曾流行一時的「忘了你,忘了我」。其實要想真正能夠做到在無常中灑脫地從容相愛,秘訣正在於:「忘了我自己」。

  只不過,一般情歌裡所謂的「忘了我自己」是指失去了理智,這在佛法中認為是一種非常危險的事情。一個人如果失去了理智,便會做出許多傷天害理、殺人放火的事情。失去理智,小則可以害己害人於一時,大至一失足成千古恨也不足為奇,所以這裡所說的「忘了我自己」並不是這個意思。

  這裡的「忘了我自己」指的是:「不自私」。

  不自私的美德可以對無常、因緣和合的如實觀察中建立起來。現在,就讓我們回到「第一章:如實觀察無常」去—

  在第一章的討論中,我們得到以下幾點認識:

  1、我們的身體是由四大元素(地、水、火、風:固體、液體、溫度、氣體)所組成的組合體。

  2、喜怒哀樂等種種感受和情緒,是由五官和外境種種事務接觸後所領納的刺激而生起的。

  3、時間只是一種「假設」;實際上,它只是一連串的生滅、生滅......的過程。我們把這樣的「一串生滅」稱為一天,或一月、一年......

  4、思考、意志、判斷和經驗等心理作用,和我們的身體或感受一樣,是會隨著外在的環境和條件以及個人各別不同的情況而改變的。

  5、由上面四個例子可以得知:一切的物質和感受、思考、意志、認識等心理作用都是會隨著因(主觀因素)緣(客觀因素)的和合或離散而變易無常的。

  6、因此可知,所有認為「事物會永久保持不變」的見解(對「常」的執著)都是不恰當而且不可以被依賴的。所以,一切沒有針對眼前此刻的因緣和情況的見解,也同樣是不可以被依賴的,因為它們都是不確實的、不恰當的。

  7、那麼,不管我們是把物質身體的或者是思想、感受等任何一種變化無常的現象,來當作是一個可以一直被依賴的,永久不會改變的主體—「我」,都是不確實而不恰當的。

  復習了上面幾個要點之後,接下來再讓我們對「自私」這種行為作一番分析。所謂「自私」,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心態或行為?是如何生起的呢?

  自私,就是以「我」為出發點,強烈地要把一切都變成「是我的」的一種心態,或因這種心態而造作的各種行為。所謂的「我」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有人說:「我」,不就是這個會走、會動、會跑、會跳的身體嗎?它會哭、會笑,活生生地存在於這個世間,明明白白地被「看」到—

  也有人說:「我」,就是具有個人特色、風格的思想、見解,通過言語、行為而表達在外,清清楚楚地被聽到、感覺到—

  於是,人就依賴這個被認為是「我」的身體:感官及它所生起的種種感覺,向外爭取、索求能夠滿足官能刺激的,種種「美好」的感受—從而引發種種自私的行為。

  或者,有些人則依賴個人的思想、見解,強烈地用「我想......」或「我認為......」來判斷對錯,因而忽略了相依相存的因緣關系,以「自我」的思想、見解為中心,構成「自私」的心態和行為。

  歸根究底,就是依賴或執持某種物質(如身體及它所生起的種種感受)或某種思想、見解來判斷、經驗周圍的一切事物,產生偏差。這種偏差,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自私」。

  認識、體察無常的人,便可破除自私。

  我們已經知道:感受也好,思想、見解也罷,都會隨著時空、環境等因緣的和合或散離而變易、轉換,並不足以作為依賴的對象,是不可、不應被依恃的。

  我們應該做的是:針對每一個現在;也就是:以「現在」面對現在。不被「過去的情緒」—對往事的回憶、眷戀,也不被「未來的情緒」—對未來的期盼、幻想,所牽引、限制;以「現在心」處理「現在事」。記住:不向過去攀緣,也不向未來伸手,活在眼前、穩在當下。也就是說:在一種「安定」的狀態中自然移動。

  不依賴感受,但清楚照見感受如何生起。

  不依賴思想、見解,但明白知見思想如何演變,並且主動使它成熟通達。

  不依賴身體,不以它為歸宿;但善用身體,了解身體將會生老病死。

  只要不去執著捆縛,一切也就自然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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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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