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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露華:佛教的人生觀和道德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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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人生觀和道德修養
  業露華
  佛陀時代,印度各種各樣的“沙門思潮”湧現。為了區分佛教與其他沙門思潮的不同,佛教提出了“三法印”之說。三法印,實際上是區分佛教和“外道”思想學說的三條基本原則。其內容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檠寂靜。”其中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就反映了佛教對世界萬物以及人的生命本身的看法。
  在佛教看來,世界萬事萬物都處在一種不斷地生滅流轉的狀態中,一切事物都在不停地運動,一切現象都是變化無常。人的生命是這樣,其他一切事物也是這樣。宇宙萬有,都是處於變化無常之中,所以叫做“諸行無常”。從事物的構成來看,一切事物現象,包括有生命的或無生命的,都是由因緣和合而成。離開了各種因緣關系,一切事物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一切事物都沒有自己獨立的本質實體或是生命之主宰者(即“我”),因此“諸法無我”。
  諸行無常和萬法無我,是佛教世界觀和人生觀的基本出發點。佛教的人生哲學和人生態度就是以此為依據而展開的。“無常”是指沒有一種永恆的,固定不變的狀態,世事萬物都處於生滅不定的運動和變化之中。“無我”就是沒有常一的主體,世俗所見之主體和客體都是虛妄不實。因此佛教要求眾生滅除貪念,於世事生厭離之心,使自心得到解脫而證無上正道。
  關於佛教基本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在佛經中記載有很多。其中《雜阿含經》卷一中有一段論述:“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捨衛國祗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觀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這一段主要論述了佛教對人生態度的基本看法。既然佛教認為世界萬物都是由各種因緣和合而成,當然眾生也是如此。有情眾生之生命個體主要由色、受、想、行、識這五種基本因素構成。這五種基本因素佛教稱之為“五蘊”。五蘊合則構成有情眾生之生命的存在,五蘊離則生命也就不復存在。五蘊中“色”就是指物質性的因素,其余“受、想、行、識’’四者則是精神性的。這五種基本因素,既包括了物質,也包括精神。
  佛教所說的“色”,往往泛指一切物質現象,包括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覺器官,即通常所說的“色身”,以及由這些感覺器官所接觸的一切客觀外境。
  除了色是物質性的因素之外,其余受、想、行、識四者都是精神性的因素。其中“受”是由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客觀外境後所產生的苦樂、好惡、喜憂等心理感受。“想”指感覺器官接觸外界環境後產生的對客觀外境的一種認識和分辨能力。“行”泛指人的一切生理和心理的活動。“識”指主觀內心對於客觀外境所起的一種思辨、識別的作用。是心的一種特殊功能。。經中佛陀告誡諸弟子,要以佛教的智慧對世界的存在,一切物質和精神現象進行正確的觀察和認識。這兒所說的“觀”,不是平常意義上所說的觀察,而是指通過佛教的宗教智慧對主觀精神和意識以及客觀外界事物所作的一種宗教意義上的觀察和認識。這種觀,佛教常常用“觀照”一詞,以示與世俗所說的觀察、認識之區別。這種帶有宗教體悟意義的觀照,非常強調要有宗教世界觀的指導,具體地說,就是要有佛教教義思想指導,把握佛教的宗教智慧。用佛家的話說,就是要以般若智慧去觀照,才能獲得真實的知識。要認識到色無常,乃至受、想、行、識,一切物質和精神現象都是無常,只有這樣觀察,才是符合佛教教義的“正觀”。既然認識到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都是“無常”,那就必生“厭離”之心,不會去留戀人生,留戀這個世界,當然也不會貪欲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既不留戀人生,也不貪欲事物,那麼心也就無所掛牽,沒有什麼束縛,就能獲得解脫了。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是佛教對世界和人生的總的看法,是佛教最基本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既然世間一切事物都沒有一個真實的自性,一切事物都處於一種不斷地生滅變化的狀態中,那人生就是一種苦,這是在佛教世界觀基礎上建立的人生價值觀。
  在佛教中,所謂苦,是指一切逼迫身心的煩惱。如《佛地經》中說,“逼惱身心名苦。”因此,按佛教的解釋,在現實生活中,苦是一種廣泛存在的,帶有普遍意義的現象,是任何人也擺脫不了的。佛教修行的最終目標就是要解脫煩惱痛苦對眾生身心的逼迫,獲得精神的徹底自由。佛教的所有教義理論,也都是圍繞著探究人生為什麼會受這些煩惱痛苦,以及如何來解脫這種痛苦而展開的。因此關於“苦”的教義學說,在佛教宗教理論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相傳佛陀獲得證悟之後第一次說法,所說的教義被稱為“四谛”。“四谛”的第一個就是“苦谛”。“苦谛”的內容,簡單地說,就是論述人生是苦。佛教認為,只有真正理解人生是苦,才會去追尋苦的根源以及如何才能解脫苦的方法,因此,關於人生是苦的思想是佛教一切教義學說的根本出發點。人生是苦是佛教的基本觀點,是佛教對人生的基本看法,是佛教對人生所作的基本價值判斷。佛教的人生價值觀即以苦谛為核心。
  《中阿含經·分別聖谛經》說:“雲何苦聖谛,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所求不得苦、五盛陰苦。”這一段主要闡述了佛教基本教義“四谛”之一的苦谛,也就是“苦聖谛”,說明了人生的各種痛苦。
  佛教常說萬法無常,無常就是苦。人生是苦,在世俗社會中,人生的一切,就其本質而言,都是痛苦的。佛教認為人的一生,從出生到死亡,充滿著各種痛苦和煩惱。這些痛苦和煩惱可以從各種角度,多層次地進行概括分析,佛教經典中有所謂二苦、三苦、五苦、八苦、十苦、五十五苦、甚至一百十苦等各種說法。最常見的就是分為八苦,這八苦就是此經中所說的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與不喜歡的人或事相遇)、愛別離苦(與所愛的人或事物分別)、所求不得(希望得到的總是追求不到)、五盛陰苦(包括一切身心的痛苦)。
  二苦是內苦和外苦。內苦是指由眾生本身身心活動所引起的各種痛苦和煩惱,因這種苦產生的原因是由主體活動的作用而引起,因此稱為內苦;外苦是指由客觀外界條件,由各種外界因素而引起主體身心方面的痛苦,因其產生是由外界原因引起,因此稱為外苦。具體而言,“內苦名老病死等,外苦名刀杖寒熱饑渴等。有此身故有是苦。”(見《大智度論卷十九》)生老病死等症狀引起眾生身心方面的痛苦,就是內苦。再進一步分析,內苦還可分為身心兩方面:由各種生理性疾病等引起的,使人在肉體上產生的痛苦,稱為身苦;由憂愁、嫉妒等情緒方面的因素引起的,或者是由生理疾病引起,使眾生在心理上產生痛苦和煩惱,這稱為心苦。身苦和心苦,是內苦的基本內容。同樣,外苦也可分為二種,一者是由社會原因引起的,如遇盜賊逼迫,或因受戰亂等之害而引起人的身心之痛苦;二者是由自然原因,如風雨寒暑或其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痛苦。內苦和外苦並不是絕對分開的,兩者之間有密切的關系。如一切外苦,無論是社會的原因,還是自然原因所引起,其最後必然是在眾生生理或心理上產生作用,才會有痛苦之感受。不管是內苦還是外苦,都是這樣。因此有情眾生本身就是各種“苦”的承受者,有眾生之“身”才會感覺到各種痛苦,從這個意義上說,眾生本身也是各種“苦”的原因,沒有此“身”,就不會感覺到痛苦,就不用承受種種痛苦。正是因為有了此“身”,才會感到痛苦,所以經中最後歸結為“有此身故有是苦”。
  三苦是從有情個體對苦的承受感覺進行分析來加以區分的。佛教認為,有情眾生普遍是喜樂厭苦。眾生貪戀此身,必是因身有所樂。由於眾生的主觀情感作用,便對客觀外界環境產生種種感覺。這些感覺大致而言,可分為三大類,佛教稱之為三種“受”。這三種受即“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受”。《大智度論》卷十九中說:“從內六情,外六塵,和合故生六種識。六種識中,生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是樂受一切眾生所欲,苦受一切眾生所不欲,不苦不樂受不取不棄。”
  六情即六根,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種器官,六塵即指六根所相對應的外境,眼根對色,包括客觀事物的大小、形狀、色彩等;耳根對聲,各種聲音、音調等;鼻根對香等氣味;舌根對甜酸苦辣等味道;身根對觸,即身體接觸外界物體而產生寒熱硬軟等感覺;意根對法,即對各種事物感覺的綜合分析所形成的初步認識。佛教認為人的這些器官能攝取外境而產生相應的眼識、耳識等六識。眾生依此六識而有苦、樂、不苦不樂三種感受。苦受是痛苦的感覺,這是人人都不願意經受的;樂受是歡樂喜悅的感覺,是人人都願意得到的。喜樂厭苦是人的本能所決定,而不苦不樂則為不定,即所謂“不取不棄”。
  由此三種感受而引出三種苦相,即苦苦,壞苦和行苦。由造成痛苦的客觀外界因素作用於人的身心,使得眾生身心產生痛苦的感覺,這就是所謂苦苦。佛教認為,一切有漏法(指能導致有情眾生流轉於生死轉回的一切法),都屬苦苦。
  壞苦是和樂受相關而說的。如果說苦苦比較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的話,壞苦則相對而言不太容易理解。佛教認為,眾生就其自然屬性而言,都是喜樂厭苦,願意隨順樂的環境和樂的感受。但凡夫所謂“樂”,並不是真實的樂,在佛教看來這是一種虛妄的,愚惑的認識,應當捨棄。為什麼這樣說呢?按《大智度論》解釋,所謂樂,是與苦相對而言,相比較而得的一種感覺。譬如說,一個判了死刑的人,如果遇上大赦或減免,允許以刑罰代死,那麼他一定會感到十分歡喜。刑罰本來是苦事,但因可以代替死罪,所以也會使他感到是樂。由此可見,苦和樂是相比較而言,相對於大苦來講,小苦也是樂。另外,世俗所謂樂,本是“無常”,無常就其本質而言,實際上也是苦。眾生貪著於“樂”,卻不知這種“樂”不是真實的樂,不是長久的樂,一旦能夠產生樂的客觀條件和主觀因素發生變化,就會產生許多煩惱,也就成為壞苦。因此《大智度論》說:“行者觀是樂受,以實知之,無有樂也。但有眾苦。何以故?樂名實樂,無有顛倒,一切世間樂受,皆從顛倒,此無有實者。”
  行苦與不苦不樂受相應。佛教認為一切有為法,即世間一切處於相互關系狀態中的物質和精神現象,時時刻刻遷流變動,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著生滅變化。這也就是無常,是不安穩,而無常和不安穩就是苦,這稱為行苦。行苦遍於世間一切有為法,即遍於世間一切物質和精神現象,因此行苦中也包含著苦苦和壞苦兩者。
  八苦是佛經中最常見的說法。《涅檠經》中說:“八相為苦,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盛陰苦。”八苦是佛教對人的生命現象進行種種分析而得出的結論,是佛教人生觀和生命價值觀的基礎。佛教說此種種苦相,主要是為了讓眾生了解生命的生死流轉,使眾生產生厭離生延,以求解脫之心。
  生是死的開端,生命的發展,就是不斷接近死亡的過程。生命是五陰,或者說是五蘊積聚的結果,離開了五陰,就沒有生命。另一方面,眾生的生命過程,充滿了煩惱痛苦。生命在誕生的時候就會產生痛苦,在成長過程中身心各方面都會感受到各種痛苦煩惱,因此說生就是苦。
  一切眾生到老時,生命力衰竭,這時齒發脫落,肌肉萎縮,皮膚松弛,骨質疏松,彎腰曲背,腿腳不便,行動遲緩,步履艱難,由此而使整個身心感受到痛苦折磨,因此說老苦。
  眾生得病時,病魔時時折磨著肉體和心靈,使身心遭受極大苦難,因此說病苦。
  死是生命的終結。“死者謂彼眾生種類命終無常,死喪散滅,壽盡破壞,命根閉塞,是名為死。”眾生死時,身心受到種種痛苦折磨,因此說死苦。
  眾生於身心所喜愛的人或事物,往往不能如願相聚。朋友相會,是人生一大樂事,但“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一旦席盡人散,便會給人帶來無限惆怅;如不得不與自己所親愛的人分離,更是使人心痛欲碎。“愛別離苦者,謂眾生實有內六處,愛眼處,耳鼻舌身處,彼異分散不得相應,別離不會,不攝不集,不和不合為苦。如是外處更樂覺相思愛,亦復如是。諸賢,眾生實有六界,愛地界,水火風空識界,彼異分散不得相應,別離不會,不攝不集,不和合為苦,是名愛別離。”
  與愛別離苦相對。如與自己所討厭或憎恨的人或事物經常相處在一起,同樣會給人帶來很多痛苦。俗話說“冤家路狹”,用佛家的話來說即“怨憎會”,這也是人生痛苦之一。
  求不得是指自己歡喜的,希望得到的東西無法得到,自己追求的事物無法獲得成功。這也會給人心理上帶來很大痛苦。如明知生不可戀而欲求無生,事實上卻無法實現;明知老病死是人生之苦,希望能避免卻無法成功。對於可愛可欲者希望得到而無法得到,得到的希望能永遠保持卻不可能,等等。所有這一切都體現了求不得之苦。
  上述生理和心理上種種痛苦綜合起來,究其原因,都是因為人的身心熾盛的緣故。佛教認為人的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和合而成,這五種因素就稱為“五陰”或“五蘊”,五陰強盛,引起生命的欲望和對事物的追求,從而導致人的生理和心理各種痛苦的產生。此外,從事物的生滅變化來說,生命本身也是處於剎那生滅之中,不斷地在遷流變化,生命非常,所以五陰盛也是苦。
  為了加深人們對人生痛苦的認識,使眾生徹底了解苦谛的意義,佛教又以四種行相,即無常相、苦相、空相和無我相來分別進行解說,使修行者從這四相進行觀解,從而加深對四谛的理解。
  常即常住不變之義。佛教認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和合而成,都是依托於因緣關系而存在,因此時時刻刻都處於生滅變化之中,沒有常住不變之性,所以稱為“無常”,而無常即苦,所以以無常相為苦谛四行相之一。
  苦是逼迫之義。佛教認為對於苦的認識是非常重要,是認識佛教真理及進行宗教修行的基礎。而修行者在思維觀察無常相之後,能進一步加深對苦谛的認識,進一步了解佛經中所說苦的意義,因此在四谛行相之中又立苦相加以說明。
  空是“非有”,“無所得”的意思。佛教認為有情眾生的生命個體,是由物質和精神的“五蘊”和合而成,離五蘊即無生命個體本身,五蘊離散了,也就是生命的終結。宇宙間,有情個體的生命現象是這樣,其他一切事物現象也是這樣。一切物質的和精神的現象,都是由於各種因緣的聚集和合而成,離開了各種因緣關系,也就沒有事物本身。由此,佛教認為各種事物現象的存在都虛幻不實,都是假名,由此而說空相。但佛教又強調,空並不是一無所有。如果簡單地認為空即一無所有,那就墮入了“空見”,這種認識同樣是不正確的,是“惡趣空”,這是一種“外道”的錯誤認識。正確的認識應該從因緣法方面著手,了解和懂得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諸法虛幻不實,如幻如夢,又如泡影,只有這樣認識事物的本質,才能去掉虛妄錯誤的觀點,逐步掌握佛教所要求的正確智慧。
  “我”即指有情個體生命的常一主宰。佛教說凡夫眾生以及外道修行者,常以“我”為實有,因此常持“我執”。這是一種虛妄錯誤的認識。有情個體均由五蘊和合而成,離五蘊即無生命存在,可見“我”是虛幻不實。有情個體是這樣,宇宙間一切事物,也就是所謂一切法,都是如此,究其本質,都是虛幻不實,根本沒有常一主宰的自我存在,所以佛教中說一切法都“無我”。《瑜伽師地論》三十四卷中說“所有諸行與其自相,及無常相,苦相相應,彼亦一切從緣生故,不得自在。不自在故,皆非是我,如是名為不自在行,人無我行。”
  苦谛的四種行相,是由於觀察苦谛之境而起的四種觀解。佛教認為,苦谛中所包含的無常\\苦、空、無我四者,是有漏果報所顯示的四種行相。修習苦谛者,必須觀察思維此苦谛四種行相,這是為了對治凡夫對世界和生命產生常、樂、淨、我四種顛倒虛妄錯誤的看法。據《瑜伽師地論》解釋,苦谛四行相中,第一無常相是為了對治凡夫對世界一切事物持“常”的錯誤見解;第二苦相,是為了對治凡夫對世界事物產生樂和淨的錯誤見解;第三空相和第四無我相,是為了對治凡夫執有“我”的錯誤見解。
  佛教的道德修養以治心為根本。佛教修行的最終目標,就是要滅除煩惱和痛苦,解脫生死輪回,獲得徹底的精神自由。煩惱從根本上說是一種心識作用,因此要想斷滅煩惱,必須從心識上人手。佛教的道德修養是佛教宗教修行實踐的一個重要部分,因此其道德修養的理論和實踐都非常重視心識的作用。
  人生處世,必先正心。正心為立世之本。就佛教而言,正心即為發大心,或稱“發無上菩提心”。佛教修行的最高目標是成佛。佛是“覺行圓滿”者,是真理的代表,信仰的化身,徹底的覺悟者和道德理想的體現者。菩薩是未來的佛,菩薩修行分若干階段,其中最高等級,就是所謂“一生補處”菩薩。達到“一生補處”地位的菩薩,只要再降生一次,在人世間完成最後的修行,即功德圓滿,到達佛的境界。佛教認為,菩薩是發大乘之心,上求無上智慧,下化無量眾生,於未來成就佛果的修行者,因此大乘佛教的出家或在家修行者,後來也被尊稱為“菩薩”。菩薩的宗教修行和道德實踐,最重要的是發菩提心。即佛經中常說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無上正等正覺心)。《華嚴經·人法界品》中說:“欲修菩薩一切行願,先當發起菩提之心。”《大集經·虛空藏菩薩品》中說:“菩提心是一切佛法根本,一切法住菩提心故,便得增長。”大乘佛教的實踐者,也就是所謂菩薩行者,為利益十方世界一切有情眾生,必須發心求證無上正等正覺。只有發心立誓求證者,才能稱為大乘菩薩。而無上正等正覺之根本,也就是所謂菩薩心體,據說是由信、精進、正念、正定、正智慧構成,因此《成唯識論》中說:“大菩提心以善根為其自體,以大願為緣,不退屈為其策發,方能發起故。善根力名清淨力,是因,能降伏所治故。大願力名增上,是緣,常值善友故。堅固心升進者,雖遇惡友方便破壞,終不棄捨大菩提心,所修善根增長,大菩提心堅固不退。”
  佛教的道德修養強調心識的作用,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法相唯識宗明確提出“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在道德實踐和道德修養方面,也同樣強調心的作用。中國佛教的一些高僧們認為善惡須在心地上論,提出要做到心地上唯善無惡,應於一切時主敬存誠。提出若要正心,必先立志存心,存心立志而後能治心。
  與菩提心相應,大乘佛教修行者在道德修養實踐中還當以大悲心為根本。《華嚴經·人法界品》中說:“發菩提心者,所謂發大悲心。”因此,菩薩應當具有的大悲精神,與菩提心是一致的。《發菩提心論》中說:“菩薩發心,慈悲為首。’’所謂“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俗話說,“出家人以慈悲為本”,就是指的這個意思。
  佛教認為,佛、菩薩愛護眾生,給予眾生一切歡樂,這叫“慈”(與樂);因憐憫眾生而拔除眾生一切苦難,這叫“悲”(拔苦)。《大智度論》卷三十七稱:“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大般涅槃經·梵行品》中說:“若於一眾生,不生嗔恚心,而願與彼樂,是名為慈善。一切眾生中,若起於悲心,是名聖種姓,得福報無量。”
  佛教認為眾生生活在苦海中,佛菩薩由於憐憫眾生,所以要“普度眾生”,要解救眾生,使世間一切眾生都信奉和接受佛教教義,這就是佛教所說的“大悲心”。這是菩薩在修行之初發心的根本,所以經中說“三世諸佛,大悲為根本,若無大悲者,是則不名佛。”相傳佛陀釋迦牟尼在修行成佛之初,剛開始在菩提樹下獨自享受證得無上道的歡樂。後來帝釋天懇請釋迦憐憫眾生,為眾生說法傳道,於是釋迦才發大悲心,向眾生講說佛法要義。
  在佛教修行實踐中,是否具有大悲心是衡量修行者的一個重要標志。具有大悲心,愛憫眾生,才能在修行時為普度眾生而發菩提心,立大誓願。所以發菩提心者必具大悲心,即如《大乘莊嚴經論》中說:“菩薩發心,以大悲為根本。”
  起大悲心,是修習大乘佛教菩薩行者應當具有的基本道德精神。這種道德精神來源於對世間眾生諸苦的觀察,源於佛教的人生觀。佛教以世間為苦,佛道修行的目的就是出離諸苦。佛教基本教義四谛中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苦谛”,四谛就是圍繞“苦締”展開,來說明世間眾生一切苦的原因和離苦之道。佛教對苦有種種解說,而大悲精神正是基於對眾生種種苦難認識的基礎上建立,故《瑜伽師地論》中說,大乘佛教菩薩行者,是緣於大苦蘊而起大悲心(卷四十四)。《華嚴經·離世間品》則說菩薩是以“十種觀察眾生而起大悲”,這十種觀察是“觀察眾生無依無怙而起悲,觀察眾生性不調順而起大悲,觀察眾生貧無善根而起大悲,觀察眾生長夜睡眠而起大悲,觀察眾生行不善法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欲縛所縛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沒生死海而起大悲,觀察眾生長嬰疾苦而起大悲,觀察眾生無善法欲而起大悲,觀察眾生失諸佛法而起大悲。”此十種觀察都與佛教以苦為核心的人生觀密切相關。
  大悲心為大乘佛教道德精神之體現,因此,無論是在佛教修行或是道德修養實踐中,都具有重要作用。《無盡慧經》中將大悲精神對大乘佛教修行者的重要性比作人的呼吸與生命之關系,“如人命根即以出入息為根本,菩薩如是修學大乘,以大悲為根本。”《大般涅槃經》中也以大悲精神為三世諸佛之根本。具體而言,大悲精神對大乘佛教菩薩行者的宗教修行及道德修養實踐的影響,是既能引起修行者發大菩提心,還能使此菩提心堅固而不退轉。就倫理上來講,最重要的是能引起大乘菩薩行者於未來之際,常作各種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眾生之事。
  菩薩除了發大悲心,以慈悲精神為修行之根本外,在宗教修行和道德實踐中則以六度四攝為基本內容。六度亦稱六波羅蜜,是佛教所說渡過生死苦海,到達涅檠彼岸的方法或途徑,這是大乘佛教徒宗教修行的主要內容。佛教宣稱此六種修行到彼岸的方法,包括了菩薩道的一切修行方法,也是菩薩一切品行的概括,所以有“六度萬行”之說。《解深密經》中說:“善男子,菩薩學事,略有六種,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禅定)、智慧到彼岸。”
  六度在宗教實踐和道德修養中的作用,可分為兩大類:前三者,即布施,持戒,忍辱為一類,是佛教徒在社會生活中應當遵守的道德准則,是大乘佛教的道德修養和道德實踐;後三者即精進、禅定、般若,則偏重於宗教修行實踐,是實現佛教道德理想的根本。
  四攝又稱四攝事,四攝法等,是大乘佛教修菩薩行者在修行過程中,與一切眾生相處時應當遵守的四種行為准則。這四種行為准則是:一布施攝,二愛語攝,三利行攝,四同事攝。
  布施攝,布施即以財物或真理(佛法)施與他人,為對治貪嗔之心。布施為六度之一,但四攝中的布施攝與六度中的布施度略有區別。布施攝為針對眾生而起,其目的是為使眾生於佛道修行起親近和愛念之心,從而慢慢接近,最後進入佛道。這是側重於利他行。而六度中的布施度則主要是為對治修行者之貪念,兩者之目的和作用略有差別。
  愛語攝是依據眾生之根性而對之以善言慰喻,使他們對佛法產生親近的感覺,進而接受佛法。利行攝是盡量做有利於鞏固和增進眾生對佛法信仰的事,使眾生堅固對於佛道之信仰。同事攝是說修行者應與眾生和睦相處,在日常生活中,依眾生之根機而隨時予以教化,使眾生能與自己一樣信奉佛法。
  四攝是大乘佛教菩薩行者與眾生相處時的行為准則,其目的是為使眾生對於佛道生起愛念之心,最終使眾生接受佛道。因此這是在宗教目的指導下的行為原則,也是大乘佛教教化眾生的方法和手段。
  大乘佛教宣稱,佛法修行有無數法門,但此六度之行即可概括一切法門。大乘佛教將六度四攝作為修菩薩修行的正道,菩薩精神的體現,同時也是道德實踐的具體內容。而六度四攝是在菩提心和大悲心的基礎上建立的。人生無限煩惱,要解除諸煩惱,必得先治心。心為身主,能治心才能修身。因此,佛教要求修行者必先發心,然後攝心,折服已有之煩惱心,以證無上菩提心。人生無限煩惱,要解除諸煩惱,必得先治心。心為身主,能治心才能修身。因此,佛教要求修行者必先發心,然後攝心,折服已有之煩惱心,以證無上菩提心。《佛遺教經》說:“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大火越逸,未足喻也。”五根指眼、耳、鼻、舌、身,是人的感覺器官。眾生通過此五種感覺器官才能感受客觀外部世界。佛教修行,重視心的作用,以心為五根之主。認為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外境,只有通過心的活動,才會產生作用。不僅如此,如不制心,則心宜散亂,心猿意馬,即是修行人道之大敵,所以這兒說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因此佛陀對弟子反復強調應當“制心”,只有制心,才能精勤修行。儒家有修身、慎獨之說,佛家則要求“當自端心,正念求度”。端心、正念,當為出家修行之根本出發點。佛教修行有八正道,正念、正見、正思維為其中之三,可見佛教修行,重於心的修煉,心淨則慧生,心淨則煩惱即菩提。因此佛陀臨滅度之際,還要教誨弟子,當自端心,正念求度。
  人最困難的是戰勝自己,而最勇敢的也是能夠戰勝自己。佛教強調修行要靠自己,所以佛陀告誡弟子,應當精進,折伏自己之心。如何才能折伏自己的心呢,即將心制之一處,勿使縱逸,如此則能無事不辦。“縱此心者,喪人善事。制之一處,無事不辦。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折伏汝心”。
  佛教的道德修養重視心識的作用,這是因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除了下意識的行動之外,人的一切行為,均受意識活動的支配。因此佛教在宗教實踐方面重內心的自證自悟,在道德修養方面則非常重視內心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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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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