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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梵法師:《<華嚴五教止觀>講義》釋“語觀雙絕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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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止觀>講義》釋“語觀雙絕門”之二

釋華梵 著

(續:第四、語觀雙絕門)

【即於上來空、有兩門,離諸言論、心行之境,唯有真如及真如智。何以故?圓融相奪離諸相故!隨所動念即皆如故!竟無能、所為彼此故!獨奪顯示染不物故!】

上已引經總釋何為“語觀雙絕”,下則仍如前終教(事理圓融門)一樣,約空、有兩門來別釋之。

“即於上來空、有兩門。”“空、有二門”者,義同上“事理圓融門”所釋,二門亦即《大乘起信論》中所雲初一心源之二門,其中不生不滅之心真如門即空門,心生滅門即是有門。有門者,謂如來藏不變隨緣;空門者,謂如來藏隨緣不變。

“離諸言論、心行之境”者,謂能所雙遣,心無所住,不取相分別爾。

“唯有真如及真如智。”“真如”者,《起信論》雲:“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此乃約法言、體言。簡單的說,“真如”即指遍布於宇宙中真實之本體;為一切萬有之根源。又作如如、如實、法界、法性、實際、實相、如來藏、法身、佛性、自性清淨身、一心、不思議界。“真”,謂真實不虛妄之意;“如”,謂不變其性之意。真如即大乘佛教所說之“萬有之本體”。然詳細論究之,則各宗各家所引真如一詞之含意各異,今准華嚴教義而論之。本宗依據性起說而主張本體(真如)即現象(萬法),本體與現象不二無別,其中:真如不變隨緣,即真如本為萬法;真如隨緣不變,即萬法本為真如。

“真如智”者,謂契合真如理體之智,又謂之如如智。此乃約智言、用言。

又方便說,“真如”即是一真法界妙心,“真如智”即自性清淨圓明覺體。

於一真法界,又方便開為兩種法界,即理法界與事法界。理法界即真如隨緣不變,事法界即真如不變隨緣。以理、事法界,乃有四種法界,四種法界者,謂: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而此四種法界之義,亦不外乎真如不變隨緣與真如隨緣不變而已。

“自性清淨圓明覺體”者,即如來藏中法性圓明覺體。此自性清淨圓明覺體,隨緣不變,不變隨緣。雖處染而不垢,雖修治而不淨。依此圓明覺體,能起二種智用:

一者,海印森羅常住用,即真如本覺也;森羅萬法,皆此一法之所印,此一法印者,即自性清淨心是也,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乃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諸法但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唯一真如,故名海印森羅常住用也。

二者,法界圓明自在用,即華嚴三昧;謂修此華嚴三昧,即得稱理成德,普周法界而證菩提,即真如之不變隨緣義也。

“唯有”者,謂於一切空、有諸法,但離於名相虛妄分別,其實唯是真如本體與真如智用而已,別無他物。

上文直述法義,下則征釋之。

“何以故?”征問之文也。即是征問何故雲“空、有兩門,離諸言論、心行之境,唯有真如及真如智”耶?

釋文分四,初、“圓融相奪離諸相故!”性空緣起,是空不礙有;緣起性空,是有不礙空;空、有無礙,故曰“圓融”。全空即有,是則有奪空盡;全有即空,是則空奪有盡,空、有互奪,故曰“相奪”。有奪空盡則離空相,空奪有盡則離有相,空、有相離,故曰“離諸相”。如是圓融相奪離諸相,即是真如理體。如是真如理體,離諸言論、心行之境,即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者也。

二、“隨所動念即皆如故!”動念者,真如不變隨緣(性空緣起),即有;反之覺心不動,亦即真如隨緣不變(緣起性空),即空。是知空、有即是動念分別爾,故空、有不出現前一念;以空、有不出現前一念故,於一念中,是以動念皆如也。

三、“竟無能所為彼此故!”既空、有不二無別,又無論動念與否皆如,故一切諸法皆無能、所彼此之分也。以能、所彼此一切諸法皆為同時相應,同時具足圓滿,依緣起理而成立,一與多互為一體,無有先後之別故。譬如對鏡現像,鏡內、鏡外俱時頓成,無先後、能所、彼此之分也。

四、“獨奪顯示染不物故!”此是明一切諸法,緣起萬象,皆一真如法界,非為余物。“獨奪顯示”,譬如對鏡現像,俱時頓顯,唯是鏡體,無復分別。“染不物”者,譬如大海起波,一水頓成,非是另有余物,故曰“染不物”。

上即以此四句,開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頓教真如理體也。

【經雲“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等。又經雲:“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宜〖宣〗。”又經雲:“法離一切觀行。”又經雲:“若解真實者,無菩提。”】

上已直釋法義,下則四引經證以證義啟信也。

初引經證,經雲:“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如如”者,謂法性也,理體也。法性之理體,不二平等,故雲“如”,彼此之諸法皆如,故雲“如如”,是正智所契之理體也。故如如者,即是真如法性義也。

“如如智”者,謂真如妙智,本來清淨,無明不能覆,煩惱不能染。照了諸法,平等不二,以其智如如境,故名“如如智”也。換句話說,即契合如如理體之智,謂之“如如智”也。《楞伽經》中所言“相、名、妄想、如如、真智”五法,其中“如如、真智”者,即今文中所雲如如,如如智也。

二引經證,經雲:“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宜(宣)。”“諸法寂滅相”者,即是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即是真如自體相也。真如自體相者,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如是真如妙相,離於一切言說虛妄心念分別爾。是知“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爾。

三引經證,經雲:“法離一切觀行。”一切諸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名字相、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自心不觀自心,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根,故雲“法離一切觀行”。又《起信論》雲“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

四引經證,經雲:“若解真實者,無菩提。”“真實”者,即諸法法性爾。“解真實”者,即悟解通達諸法法性也。若行人悟解通達諸法法性,則能所雙遣,心無分別,亦即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者也。然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則實無菩提可得。故經雲“解真實者,無菩提”也。又《金剛經》雲“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梵語“菩提”,舊譯道,新譯覺,道者通義,覺者覺悟義。廣義而言,乃斷絕世間煩惱而成就涅槃之智慧。即佛、緣覺、聲聞各於其果所得之覺智。此三種菩提中,以佛之菩提為無上究竟,故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作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正遍智、無上正真道、無上菩提。諸佛所得清淨究竟之理,以其無滅無生,不變不遷,是為常住果。

【問:若雲空有圓融,語觀雙絕者,即離觀行,雲何證入耶?答:非是默而不言,但以語即如故,不異於法,是以無言。觀行亦爾,反上可知。】

據上釋,夫語觀雙絕者,即離觀行;若離觀行,則能所雙遣;既能所雙遣者,則既無能入亦無所入,若如是,又該如何證入呢?於此不解,是故難問曰:“若雲空有圓融,語觀雙絕者,即離觀行,雲何證入耶?”

問者意謂:語觀雙絕,是默然無語,木然無修,教義觀行均無之謂。其不知語觀雙絕者,是一法界義,是一心義也。

故答雲:“汝會錯意也。夫語觀雙絕者,非是默然無語謂之絕也。但以一切言說本身,當體即是真如不變隨緣所現,而所言一切諸法亦當體皆是真如不變隨緣之所現,是以言(語)、法如如不二,不別不異也。既解言(語)、法同是一真如心,自心不言自心,是以無言也。觀行亦復如是,觀行本身即是真如之智用也,而所觀一切諸法亦皆真如不變隨緣所現,觀、法如如不二,同是一真如心,自心不觀自心,是故觀行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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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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