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淺釋(十)
捨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捨利子」是本經的當機眾,所以觀自在菩薩在要說法前,先呼喚他的名字,以提醒他的注意。尤其是甚深般若,菩薩欲暢宣其奧義,非上智之人不可與言,故特呼喚佛弟子中智慧第一的捨利弗而告之。按法月譯本雲:「於是觀自在菩薩,以三昧力,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自性皆空……從三昧起即告慧命捨利弗!菩薩有般若波羅蜜多心……汝今谛聽善思念之!我當為汝分別解說……。」
捨利子,即是捨利弗(為南天竺波羅門提捨之子,字優波提捨,號捨利弗),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捨利弗是梵語,漢語意譯為意譯鹙鹭子、秋露子、鸲鹆子、鸜鹆子。梵漢並譯,則稱捨利子、捨梨子。、「弗」,意謂子息。「捨利」是印度的一種美眼鳥,其母為摩伽陀國王捨城婆羅門論師之女,出生時以眼似捨利鳥,乃命名為「捨利」;所以「捨利弗」之名,意思是指「捨利之子」。
色不異空,「色」指身及宇宙一切萬有的現象。「不異」;「異」字除作「各異」的解釋外,亦可作「離」字解。「空」有二義,前文曾經說過了。現在先來把這四句文義略釋一下:
緣起假象謂之「色」,緣生無性謂之「空」;雖有假象都無實體故言「不異」。所謂色雖分明顯現而無實體,故說「色不異空」;雖無實體,而分明顯現,故說「空不異色」。一切色法皆藉眾緣而生起,本無自性,非色滅而後始空,即存在時亦不過是一種幻相,莫不當體即空,故說「色即是空」;依性空而幻生一切萬有的色法,則性空便為一切色法之本體,故說「空即是色」。以上所說是約緣起性空義。(一、由因「緣」和合生「起」之法,皆無自「性」,其體本「空」,故雲緣起性空。此空字作虛妄不實解。二、謂一切「緣起」諸法,皆依真空理體而生起,當體——其「性」——即是真「空」,故雲緣起性空。此「空」字指「真空」。今取虛妄之空釋之。)今再略再說明:
何謂「緣起」?何謂「性空」?世間一切事事物物,無不由各自需要之種種條件——「緣」,和合而生起,這叫做「緣起」。由於一切事物既然都是仗因托緣而生,自然沒有實在不變的自性,所以說為「性空」。由於沒有不變的自性,所以才能在一定因緣條件下,和合而產生另一種的事物——例如木經火燒則成炭,泥經窯煉則成瓦或磚。一切事物,如果有自性的話,那就永恆不變了。由於不能永恆不變,所以就是沒有自性,因無自性故能緣起(幻生一切事物),因「緣起」故說「性空」。這便是「色不異空」等四句的義理所在。
若概要地說:因緣起而性空,所以是「色不異空」;依性空而緣起;所以是「空不異色」;緣起無自性當體即性空,故而是「色即是空」,性空為緣起所依即是緣起之本體,故而是「空即是色」。亦即所謂:緣生無性(有而非有)——色不異空;無性緣生(空而不空)——空不異色。緣生而無性,無性而緣生(即有即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約虛妄不實以明空義)。
正如《中論》所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緣起),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義(性空)。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緣起即性空),若無空義者,一切法不成(性空即緣起)。」這句偈可謂揭破緣起性空的秘密(以上約「不異」解)。
又緣起不能離開性空,因其性空故能幻現一切萬有的假象——色不離空,性空亦不能離開一切萬有的現象,以其沒有一切萬有的現象,便不能顯示性空——空不離色(此約「不離」解釋)。《大般若經》雲:「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不應於色求(色不異空),不應於受想行識求(受想行識不異空),不應離色求(色即是空),不應離受想行識求(受想行識即是空)」。
一切眾生迷此五蘊身心,不能了悟一切緣起性空之理,依緣起因果而為雜染的流轉,於是生死無盡,如能依般若觀法而修便可度脫生死。
以上乃就緣起性空以釋「色不異空」等的四句道理。
茲再約真如(即真空實相)緣起續作說明:真如是法界平等的一大理性,宇宙萬有是緣起的一大系統。真如一念活動而成宇宙萬有之現象,宇宙萬有之生起皆依真如實相為本體;「真如」為「能緣起」,「萬有」為「所緣起」,能緣起之真如舉體一動,即成所緣起之萬有。一切諸法既皆依真如而生起,則宇宙萬有無非真如體上之現象,當體即是真如;而真如理性即是宇宙萬有之本體,舉體不離現象。
至於五蘊身心又豈能在此之外,亦無非是真如體上的一種現象,當體即是真如;萬象雖生滅無常,而本體則常住不變。萬象是從其形相存在上說,而真如則是從其性體靈妙上而言,所以這就是絕對平等、不生不滅之真如理性,永為一切萬有現象所依的本體,據此則真如與萬有並無差別,只要我們能直下承認便可以了。
如果清楚明白了上面所說的道理,則宇宙萬有終不能離於真如而獨有,正如萬物不能離於虛空而別自存在;所謂緣起不離真如,故曰「色不異空」。而平等真如亦不妨萬有隨緣之用,正如廣大的虛空並不拒絕萬象的發揮;所以真如不礙緣起,故曰「空不異色」。萬有既依真如而生起,當體即是真如,故曰「色即是空」。真如既為萬有之所依,即是萬有之本體,故曰「空即是色」。
概括而言:萬有依真如而成立——色不異空;真如為萬有之所依——空不異色;萬有當體即是真如——色即是空;真如即是萬有之本體——空即是色。《大乘起信論》雲:「一切法不異真如。」此則可為五蘊不異真如,真如不異五蘊;五蘊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五蘊;乃至真如即是諸法實相的一種鐵證(以上約真空實相的第一義空以明空義)。
所以,先說「不異」二句是除執,即打破舊思想;後說「即是」二句是進取,即改立新觀念。因其「不異」故能離一切相(不著一切法);因其「即是」故能即一切法(不廢一切法)。正如《金剛經》所雲:「所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不異),是故名一切法(即是)」。《中論》亦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不異),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即是)。」「不異」和「即是」的道理,說得非常透徹之至。
又「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實與「心外無法,法外無心;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的意思相同。以心外無法,故說空即是色,以法外無心,故說色即是空。以隨緣不變,故雲色即是空;以不變隨緣,故雲空即是色。又色不異空,即非有相;空不異色,即非無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非法相亦非非法相。
總上是說明性相不離,空有不二的道理。我們如能依「觀照般若」,以體會諸法如實之相,當體即是真如,則為菩薩究竟解脫;若迷乎此理,隨緣流轉,逐境生滅,顛倒執著,即是凡夫,永墮沉淪。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