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的事理二障
梁乃崇教授指導
Q:我最近生活上有一些困擾:想去買樂透,要是中了,就可以不必那麼辛苦的上班,就可以專心的修行。
最近跟先生常面對金錢問題,因為我們來自不同的背景,所以對金錢的看法不太一樣,常會有一些小摩擦。有一天先生跟我說:「你這個人修行就是有障礙,太在意金錢,常常陷入金錢的泥淖中,所以才會修不好。」我很不高興,我認為活著就是既要修行,也要面對生活的問題,當然也需要金錢,平常就要儲蓄金錢。若以「錢是身外之物」為理由,而不去面對金錢的問題,正確嗎?
我們兩個對金錢的看法的問題很難達到平衡點,我先生可以大而化之,但我不行,這樣就變成家庭問題,要平衡就得靠我來扛。這兩天就為了金錢的問題你來我往的,有些人對金錢沒感覺,但我就是不行,沒辦法做到像我先生這樣子。
A:這個問題是不是讓你先生發表發表意見?
Q:其實這只是觀念上的問題,大家都會儲蓄,只是我對錢看得很淡。我太太對該省的錢都要省下來,而我是無所謂,我們在這個小細節上不一樣。
A:省也無所謂,花也無所謂,沒什麼問題嘛!
Q:生活上沒有問題,金錢方面也沒有煩惱,因為她已經存了很多錢,但她還是覺得沒有保障。
A:所以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安心不安心的問題,這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沒有安全感的話,即使中了樂透,還是沒有安全感。有些人有幾億資產,他們還是很不安心,金錢解決不了安心問題。
Q:但確實有很多的問題是要用金錢來解決的。
A:是,很多事情好像沒有錢就不能做,有錢才能做;但是沒錢有沒錢的作法,有錢有有錢的作法,沒有錢一樣可以解決問題。如果你心裡不安,沒有安全感,這個問題就是用錢也解決不了。要用什麼辦法?要用修心的方法來解。所以,我們的安全感是要直接去面對的,要了解不安的心從哪裡來,才能解心裡的問題,不然是解不了的。
《圓覺經》〈彌勒品第五〉要我們除事、理二障,張先生有關賺錢的事障消除了一些,但賺錢的理障卻還沒有弄清楚,張太太是事、理二障都有,所以會覺得賺錢是一個苦惱的問題。張先生雖然覺得無所謂,事障除了一些,但他的理障未除,說不出讓太太心服的道理。
Q:剛才老師講我先生的例子,有時我覺得他很適合出家,因為他什麼都不管。我想我也可以像他這個樣子,於是有一次我就氣得離家出走,心想:既然你對金錢沒有問題,我對家庭也可以沒有關系。我就跑回娘家,不理他。其實一個家庭沒有錢根本就不能修行,因為我必須要維持這個肉身,當然處處都還會碰到錢的問題。
A:你事事都碰到錢的問題,但你可以不要事事煩惱。
Q:煩惱死了!我先生四十歲還兩袖清風,你說我煩惱不煩惱?
A:這真的是一個煩惱,也是一個修行的課題。我相信你確實有煩惱,但這個煩惱要怎麼解決?就是要把煩惱消除,但若說把錢增加一點就沒有煩惱,那是不可能的。請讓先生發言。
Q:說真的,我太太心裡面可能覺得金錢上沒有保障,但她有存錢的習慣;而我的薪水也不低,平常也有存。如果要另外開辟財源,可能就得另外辟一條路,跟日常生活可能沒有相關,但是心裡會比較擔憂。其實我是覺得沒有什麼事情,只是擔心多一點而已。
A:所以還是一個心理問題。今天他們提出來的事情不只是賺錢的問題,而是夫妻兩個人怎麼相對待的問題。夫妻相處是修人相的好題材,也就是要修從我相進入人相的層次,是修人相的功課。人一生出來就具備我相,至於要怎樣進入人相,那就是結婚,一旦結婚就進入人相。所以我覺得大家都是修行者,都在修行,所以到了人生的某個階段就莫名其妙想要結婚,其實就是莫名其妙地想進入人相的修行課程,人相修行好了以後,才能進入眾生相。所以我想阿香提出來的其實不是金錢問題,而是修人相的問題。
Q:我看到很多夫妻是無事不成夫妻。當初覺得滿順眼就結婚,後來,面對許多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種種問題,結果恩愛夫妻不多,太恩愛會遭天妒,所以算了,說穿了夫妻就是相欠債,我是這種比較消極的想法,真正的恩愛夫妻好像不多見。
A:因為這是在做功課,所以不太像在恩愛中。
Q:《圓覺經》〈彌勒品第五〉:「善男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入諸世間,開發未悟,乃至示現種種形相,逆順境界,與其同事,化令成佛,皆依無始清淨願力。」兩位都是菩薩對嗎?
A:對。互為菩薩,因為「與其同事」,而夫妻也是同事的一種。
Q:非常密切的同事,不光是工作上的同事,也是生活上的同事。其實是互相切磋、琢磨「如何從我相進入人相」的課程。
A:所以我建議張先生,你要進入人相,單是我相成就不夠,所以一定要進入人相。如今你已有現成的壓力,那是現成的功課。
Q:我覺得我沒有壓力。在修行上,我當然知道我相是什麼,人相是什麼,只是實際在日常生活中真的去做,可能還有一點不夠,我還要更努力。
A:不要小看這一點,要進入人相不是那麼簡單的。進入人相就是進入別人的立場去看他的問題。你若沒有看到他的問題,就是沒有進入人相;如果他的問題你了如指掌,甚至比他更清楚,這時才算是進入人相。你若只顧自己當然沒問題,但是要進入人相,就得進入別人的問題,你若不了解別人的問題,不能叫做入人相。
Q:我借用這個問題來討論理障和事障。對事情要慢慢進入,你要能進入才能深入,能深入才能契入。要除掉事障,對事情實踐要圓滿,理要透徹、要通達,所以我們講理事圓融。經文中好像事障比較容易除掉,而理障比較不能除掉;我以為理一定要能通達圓融,才能把事障徹底除掉,如此說來事理二者好像是不分別的,在經文裡為何把它分別了呢?
A:這是分等級用的,重點並不在難易度上。若有人能做到把事障消除了,但理障未除,那麼他們的程度可以做到羅漢、辟支佛的境界。如果要做到菩薩的境界,不但必須把菩薩境界的事障消除掉,而且也必須把理障消除了,你才能做得到。進入菩薩乘必須把理障也消除,消除理障就像剛才講的情況,你要懂好多事情:賺錢是怎麼回事?煩惱是怎麼回事?人相是怎麼回事?眾生相是怎麼回事?在理上沒辦法了解時,你怎麼能夠消除?所以這個層級的事障,是要到理障消除以後,才能進入、做到事障的消除。這部分是比較難的,要消除這地方的事障是比較難的。
Q:事障是虛假的,對不對?
A:很難說虛假或真實,修行路上你要怎麼定義真假?這是定義問題。
Q:事障是事實上的障礙?
A:對,是事實上、生活上遇到的,是實踐上的。
Q:說成事相上的障礙怎麼樣?
A:若說成事相上的障礙,大家會看錯。因為事相大家就會認為是虛的;但我說事障不是虛的,一點都不虛,就像張太太的煩惱,不虛,是真實的。我們說錢是虛的,是幻相,但在生活當中那不是虛的,有錢、沒錢給人很真實的感覺。
Q:第三種性跟第四種性最後有什麼不一樣?到第三種性是進入佛的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而第四種性也達到了佛果,這兩種有不一樣嗎?
A:「進去」不見得是「成為」,就好像你可以去美國玩,但你不是美國人一樣。
Q:所以第四種還是比第三種要高。
A:那當然。
Q:「是故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回,先斷貪欲及除愛渴」、「若諸眾生,永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是否一定會有順序?
A:什麼事情的順序?
Q:他說先斷貪欲及除愛渴,是一起消除?還是先除貪欲,再除愛渴?
A:斷貪欲及除愛渴是一起的。
Q:會不會有一種情況是先除理障,而事障還沒除的?
A:沒有。要列入果位,得要做到,只是了解,是不算的!
Q:如果先除理障,未斷事障,有沒有這種情況?
A:有這種情況。很多人講得頭頭是道,卻都做不到,但這樣不算果位。
(編案:本文系梁乃崇教授於91年3月25日,假廈門精捨帶領大眾共修的現場問答記錄。整理者:汪滿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