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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建福教授:俗講:中國佛教的俗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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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講:中國佛教的俗文學

呂建福

《世界宗教文化》2005年第2期

佛教在中國流傳二千年,一靠一批知識階層人士孜孜不倦地深研教理,二靠一些王公貴族和平民百姓的刻意弘揚,於是才能流傳到今天。在鼎盛期的唐朝,佛教之所以能在民眾中廣為傳播,與俗講有不可分割的聯系。

所謂“俗講”,就是佛教經典及其有關內容的通俗化演講,是唐代寺院中普遍流行的一種特別的講經說法形式。俗講的對象,主要是俗處大眾,尤其是沒有文化或文化水平較低的人。其目的是直接向廣大聽眾宣傳佛教思想、普及佛教知識。形式上采用的是大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說唱藝術,說與唱結合為一,說話、唱詞完全用當時流行的口語俚俗語和押韻文,通俗易懂,引人人勝,歌唱曲調婉轉而流暢,富於感染力,觸動聽眾感情。講唱者稱為俗講法師(講師、法師)、都講,所講唱話本,稱講經文,稱變文、俗文、講唱文、唱文,稱押座文。

俗講的程序,一般是先敲鐘集眾,眾人依次進入講堂,法師隨人升座。然後大眾合聲唱佛名禮拜。又有一僧舉聲唱梵贊,大眾唱和。其後唱押座文,再次開經、開贊、忏悔、贊歎、解釋經題、入經說緣喻、申贊歎、回向發願。其中人經說緣喻,即是說經本文,本文與一般經疏相同,分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它的講說順序,先由都講唱一段經文,隨後由法師解釋此段經義,復以韻文吟唱。俗講的本文如果是經文,便稱其為講經文,如果俗講的本文是經典故事或民間故事,則所講為變文,變文亦說唱結合,散文、韻文相次而輔。

講經文是俗講話本的主要體裁,大致分散文與韻文二大部分,散文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經結構,韻文以七言為主,間雜以三言、五言、六言,末尾總以“某某某某唱將來”的格式結束。內容以解釋、敷衍全經者為多。敦煌出現了很多這類作品,如《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妙法蓮花經講經文》、《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講經文》、《無常經講經文》、《父母恩重經講經文》等。

押座文,亦作押坐文。押,通壓,為鎮定、安靜義,座,即指在座聽眾,押座,即是正式開講之前梵呗贊唱以使聽眾鎮靜下來,收攝心意,專注聽講,與人話、引子等的作用相當。押座文的正本題某經押座文或某某押坐文,如敦煌發現的S.2440卷子之4、5題《溫室經講唱押座文》、《維摩經押座文》。押座文均為七言押韻文,文字較短,一般四句一偈,共約八至十幾偈。有的如《維摩經押座文》每偈後標有“佛子”的注文,最末注有“重述”二字,當是用來作白及提醒自己。最初二句或一偈是頂禮文,最末二句或一偈是用來引起下文或提醒聽眾的,如上文最末一首作:“不僅聽經求解脫,學佛修行能不能?能者虔恭合掌著,經題名目唱將來”。《溫室經講唱押座文》亦作:“能者恭敬合掌著,經題名字唱將來”。《三身押坐文》作:“既能來至道場中,定是願聞微妙法。樂者一心合掌著,經題名字唱將來”。《八指押坐文》作:“願聞法者合掌著,都講經題唱將來”。

變文是演繹佛經故事及有關內容而成的說唱體話本,其演繹的內容還包括中國歷史故事和民間故事。變,即是轉變、演繹、依經中故事為根據繪成圖畫,稱“變相”,依經中內容及其思想為根據而編成說唱之文,則是“變文”。變文的唱詞,一般是七言為主而間雜以三言,也有少數間雜以五言或六言的。變文的說詞,是長行散文白話,也有以當時的骈體文來寫人狀物的。其文從數十字經文而渲染誇張成為千數百字,體制宏偉,描寫活潑,詞藻華麗,想象豐富,為俗文學中的傑作。變文中也有只是散文體的,但一般都帶伴唱音樂,唱詞中往往注有“平”、“側”、“斷”等字,可能是指唱時用平調、側調或斷調而言(周叔迦《法苑談叢》“佛教文化藝術”,中國佛教協會出版,1985年9月)。敦煌出土的俗講變文很多,其中比較流行的如《目連救母變文》、《降魔變文》、《維摩經變文》、《八相成道變文》及《舜子變》、《伍子胥變》、《王昭君變》、《孟姜女變》等。變文的出現,與六朝以來的佛教通俗的諷詠轉讀與唱導有關,是轉讀與唱導合流的結果。印度佛經有歌詠的“呗”,傳譯的漢文經典也有用梵律制成的曲調“轉讀”,而歌贊則另有“梵呗”,轉讀與梵呗同是有聲調的,但轉讀不入曲,而梵呗人曲。六朝以來佛經的轉讀與梵呗盛行,行其法者稱“經師”。同時另有一種“唱導”,以宣唱為業,有唱導專文,其內容以歌唱事緣為主,不同於詠經為主的經師。但至梁陳之世,經師與唱導合流為一,後來便出現了俗講式諷詠唱導。“在六朝的時候,佛教通俗既用轉讀與唱導兩種方式,當時轉讀是用原經文的,因為經典大都是六朝的翻譯,譯文與當時口語沒有多大距離。諷詠原文,一般士俗還可能了解。到了中唐以後,民間的口語有了轉變,諷詠原文是不能使人聽懂的。於是不得不將經文譯成唐代的俗語,這就成為‘變文’了。佛經的體裁既然是長行與重頌兼用,自然在‘變文’中也是散文與韻文兼用,而說唱同時了。在現在所發現的‘變文’之中有的是演繹佛經的,有的是敘述中國歷史中故事的。但既同是在敦煌經卷中所發現,二者必然都是僧侶所習用。……可以假定,那演繹佛經的變文是經師用的,那敘述史事的變文是唱導用的。經導二者既然在隋唐已經合流,當然二者是同時而不可缺一的東西了”(周叔迦“變文的起源”,《周叔迦佛學論著集》下冊,中華書局,1991年1月)。

俗講在唐初即已出現。《續高僧傳·善伏傳》記載,貞觀三年(629)善伏在常州“日聽俗講,夕思佛義”(卷二十)。可知唐初俗講已流行於常州一帶,長安等地自然亦流行。據圓仁《人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的記載,直到中唐時俗講仍盛行於京師,且有敕令開講者。開成六年 (841)敕令於左、右街七寺開俗講,其中海岸法師開講《華嚴經》於資聖寺,齊高法師開講《涅般經》於菩提寺,體虛法師開講《法華經》於保壽寺,光影法師開講於景公寺,文溆法師開講於會昌寺。而在眾多法師中,“城中俗講,此法師(文溆)為第一”。文溆法師俗講之影響,據《因話錄》記載,說他“為聚眾禅說”,信徒“轉相鼓扇扶樹,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捨,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卷四)。

20世紀初,敦煌出土了很多俗講變文,說明除長安城以外,俗講已經流行到邊遠之地。五代時俗講還在流行,而至宋代便廢止不行了,但變文卻直接影響到後來小說、評話、寶卷、彈詞等文學體裁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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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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