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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堅法師:中國貪官污吏的信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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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貪官污吏的信仰世界

道堅法師

     中國是一個信仰自由的國家,宗教信仰是每一個公民的私人問題,他人一般是不能干預的。中國貪官,這是一個特定的人群,他們應該是精英階層,手中掌握著國民生計的重大事項,他們在慘烈的社會競爭中脫穎而出,成為一個時代的強者;也許是世風使然,也許是個性的脆弱,也許是本性中無盡的貪婪,將一個社會精英一個時代的強者,推進強大的黑暗的惡性旋渦,最終被自己的貪婪所吞噬,一旦東窗事發,輕者前途暗淡,重者走上冰冷的斷頭台——這就是所謂的“貪官污吏”。因此,貪官污吏就有了隱性和顯性之分。隱性的貪官污吏隱藏在社會一角,我們只能看到那些東窗事發的顯性的貪官污吏。我們在觀察貪官眾生相時,會驚奇地發現,他們這個特殊的群體,也有不可思議的信仰世界。
    我在查閱了大量資料後,發現貪官的信仰主要有兩大教派,一是“不信派”,二是“迷信派”。從媒體對貪官的報道中,沒有提到明確信仰的為絕大多數,只有極少數貪官為迷信派,因而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因此,不信派的信仰理念更值得關注,但卻超越了我的視野,無法作出准確的分析和判斷。

    貪官中占絕對強勢的是“不信派”,准確地說,應該稱他們為“拜物教徒”或“孔方教徒”。說他們是不信派,是因為他們不信馬克思主義,也不信宗教,不信鬼神,不敬天地,不怕祖宗降罪,不信禍福因緣,更不信因果報應等。在宇宙觀上,他們持一種物質絕對至上的觀點,就連他自己,也只是一堆元素的組合,這就引發了對物質的瘋狂崇拜——成為“拜物教”的忠實信徒;在生命觀上,他們大多持“一生論”的觀點,即沒有前生後世,生而為人,死而幻滅,只有一次生存的機會,遇到好處是不撈白不撈——這可能是所謂“59歲現象”的根源;在命運觀上,他們持“無因論”的觀點,命運好壞,與上天無關(反之則是天命論),與前世行為無關(反之則是宿命論),亦無命運軌跡可尋(反之則是命定論),亦非自然而然(反之則是順世論),更沒有善惡因果報應可言(反之則是因果論),只要對自己有好處,那就不用管天地良心了;在人生觀上,認為權勢錢財才是硬道理,把馬克思主義放在口頭上,把黨組織、集體放在腦後邊,一味趨炎附勢,一味裝腔作勢,背信棄義,唯利是圖(不管名實、義利)。在人生價值觀上,重權位利益,以貪得為功……為什麼稱之為“孔方教徒”而不稱“財神教徒”呢?因為他不拜財神,只拜倒在孔方兄的腳下嘛!

    為什麼稱有信仰的貪官為“迷信派”呢?因為他們的信仰世界是缺失的,沒有堅毅的永恆的人生目標,沒有千古不變的價值取向,更沒有關注彼岸世界和終極關懷,也沒有興趣討論生從何來死從何去,雖然他們有極個別的人聲稱有某某宗教信仰,但他們沒有真正過某宗教的宗教生活,不遵守其宗教教規,不參加其宗教儀式,不進入其教會團體,不學習宗教教義,不明教理,這樣能稱他為某宗教徒嗎?當然不能,只能歸入“迷信派”了。如果不信,大家且看迷信派的貪官在干些什麼。

    一、占卜求簽算命,妄執禍福休咎

    按照佛教的觀點,每個人的命運有因、緣、果之不同,種下好的因,加之善的助緣,必定有好的結果,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所謂“我命由我不由天”。而這些迷信派的貪官,惑於天命,惑於人事,又不能從宇宙人生的高度來把握生命,就只有求諸巫婆神漢了。如原山東泰安市市委書記胡建學,有“大師”預測他將當副總理,命裡還缺一座“橋”,竟下令將耗資數億元的國道改線,在水庫上橫空架起一座橋。湖南那個名叫李會剛的副廳級高官,因一“大師”預言他至少能官至副省級,就扛了149萬元奔京城去購買官位。如福建政和縣原縣委書記丁仰寧,上任前抽了一個“上上簽”,說他是“百萬富翁”,收受賄賂、大肆賣官非法攫取100多萬元……

  二、迷信巫婆神漢,作法消災祈福

  世間之事,成與不成,原本正常不過,而貪官急功近利,認為或鬼神作崇,或風水不好,或運程不佳,病急亂投醫,只好求救於巫婆神漢了。如湖南省雙峰縣法院一法警不慎從該院4樓跌落身亡,法院黨組由單位出次600元經費請“大師”到法院大樓“驅鬼祛邪”;廣西大化瑤族自治縣衛生局在辦公大樓搬遷時,全體干部職工跟著“道公”大做“法事”;江蘇某市某局在辦公樓前建起“鎮邪柱”。正廳級干部趙順義在反貪部門辦案時,花了近2萬元到一個據說有“半仙之體”的算命先生那裡求得了一個“護身符”保命。山西交口縣委大院裡數十名黨員干部集體埋“鎮邪物”、“升官符”……如果這些巫婆神漢真有改風水、消災免難的能力,他們早就成了世界首富,世界名流了,那裡還有精力為你這小小法事勞神費力。

    三、建廟修祠立像,希求名利功德

    我出家近二十年來,看到落馬的迷信派官員不少,但他們鮮有拜正神、信正教的,對那些歪門邪道比較感興趣。如果說要做功德,修建歷史名剎,保護國家文物,支持佛教文化教育事業等,都是功德無量的事,但這些貪官是不感興趣的,他們喜歡聽從“大師”的安排,也為自己樹碑立傳。如內蒙古青銅峽市新井煤礦負責人葉占華選舉落選後,聽命於“神仙”安排,私自斥資13萬元修建廟宇以“避晦氣、圖吉利”。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叢福奎迷信“女大師”大修神廟,希望其指點迷津升官發財。

  四、選風水寶地,大修“活人墓”

  迷信派的貪官大多迷信風水,也注重死後的彼岸世界,但其死亡世界僅停留在原始信仰的階段,選一塊所謂的風水寶地,修一座大大的墓。如原重慶市煙草公司副總經理(副廳級)馮文超,歷時近3年修建一座占地400多平方米,刻寫“官爵至五品”等碑文的豪華“活人墓”。他們不相信六道輪回,但他們相信,人一旦死亡,就成了孤魂野鬼,住在荒原墓穴裡,永遠守護屬於他的墓碑。

    迷信派貪官的名堂最多,如《中國青年報》7月21日報道說,最近“出事”的湖南婁底市委副書記、紀委副書記羅子光“迷信”數字,他怕車牌號碼最後兩位數是“17”不吉利,強行霸占了單位裡尾數為“66”的車牌號碼。

    迷信派貪官也迷信權威,就連到寺院裡燒香,也要折磨一回,因為他信的是能保佑他升官發財的神或佛(他們是佛、神、鬼不分的,所以遇神拜神,遇鬼拜鬼,遇佛拜佛,就像跑官時一樣,只要是官都拜),對於寺裡的和尚,他們還是一副官爺嘴臉。我曾聽說過有官員就因為和尚沒有侍候巴適,就鬧出了“把這個和尚給撤了”的笑話(他手下的官員很難辦,後來匯報說,這“和尚”我們撤不了啊)。

    我在觀看了一些案例後,得出了一個區分貪官為“不信派”或“迷信派”的重要線索,在臨刑前最為明顯。在貪官臨刑前,“不信派”會後悔“老子就這事沒處理干淨就栽了”(還以為他是命運的老大,只要算計得當就不會倒了),臨死也表現出威武不能屈的氣慨,還大喊一聲“老子不過是吃一顆花生米”,就英勇犧牲了;“迷信派”貪官一般被抓就悔恨不已,哭訴怎麼就沒聽“大師”的話呢,明明說了叫我甲子日別出門的,叫我靈符別碰水的,我怎麼就……臨死之前,對兒子吩咐“多給老子燒點紙啊”,硬著頭皮說聲“再過二十年,老子又是一個好漢”,痛哭流涕一步一回頭地上了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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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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