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五明”,還要“文明”——論佛教與文明
山東大學哲學系 陳堅
引言
玉佛寺今年舉辦的學者論壇以“和諧宗教與文明城市”為主題,既應景又開新,說其應景,正如邀請函中所表明的,乃是為了迎接將於2010年在上海舉辦的以“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為主題的世博會;說其開新,乃是因為它指向一個一直為我們中國人所忽視回避甚至忌諱的新的學術議題,那就是宗教與文明的關系。眾所周知,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一直主張所謂的“兩手抓”或“兩個文明”建設,即一手抓“物質文明”建設,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設,不過宗教可是兩手都“抓”不到,因為宗教不屬於“物質文明”自不待言,在我國的文化語境中,宗教甚至與“精神文明”也扯不上什麼關系,在絕大多數國人的眼中,宗教雖然是“精神”但卻不是“文明”或不怎麼文明,宗教被視為是與“文明”相反的愚昧、迷信和落後,被視為是“精神糟粕”,從而不但“物質文明”建設輪不上宗教,“精神文明”建設也輪不上宗教,甚至在某些時期消滅宗教及其影響還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於是乎宗教便處於“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尴尬境地,“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與它無關,宗教被拋向了文明之外的無盡荒漠之中,既不能被“兩個文明”所建設,也不能參與建設“兩個文明”,總之與文明脫了鉤,絕了緣。記得前年春天,我陪一位多少有點“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英國學者在街上走,這位英國學者精通漢語和中國傳統文化但卻不太懂中國當代文化,當他看到街邊建築物的牆上寫著“倡導精神文明,提高市民素質”這一大幅標語時,便豎起大拇指對我說:“我在英國的時候聽人說中國反對宗教,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你們中國人很重視宗教的作用,在英國的大街上不會有這樣的標語。”我當時愣了一下,不知其意,後來在與他的交談中才知道,西方人所說的“精神文明”就是指宗教而言或與宗教有關——這就是讓人哭笑不得的中西文化差異,但願這位英國學者的話有朝一日能在中國變為現實,並且只有到那時,才能象一個外國留學生所說的“中國人民很行,什麼方面“很行”呢?能認識到宗教與文明的密切關系就“很行”,能發現“宗教即文明,文明即宗教”就“很行”。
一、宗教與文明的關系:以基督教為例的一個考察
剛才說到“宗教即文明,文明即宗教”,其中的“即”並不是“就是”、“等於”的意思,而是“相即相交”的意思,它表明宗教與文明之間存在著交集而並非指宗教就等於文明。宗教與文明之間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其中的陰影部分可大可小,當大到兩個圓圈重疊時,宗教就等同於文明了,這是宗教發展的最佳狀態,不過這種最佳狀態在宗教史上可能很難出現,我們所能期盼的就是重疊的陰影部分能夠越來越大,畢竟宗教是信仰至上的,宗教中總是或多或少地會存在著合乎信仰但卻不合乎理性從而有可能與文明背道而馳的東西——這恰恰是宗教的魅力所在,同時也是宗教之所以為宗教、宗教之所以異於俗世的原因之一。就基督教而言,中世紀基督教“十字軍東征”之宗教戰爭以及“宗教裁判所”之迫害異端就是臭名昭著的不文明現象,“過去在西方發生的宗教戰爭、對異教徒的殘虐攻擊以及對異端的審判等殘忍事件”,被認為“就是幫助神工作,就是參加了神的光榮行動”,“特別是為了保衛教會和基督教徒的君主,要求人們不能拒絕(教會下達的)殺人的命令,……把這項工作當作義務來接受。這樣的殺人不僅被認為是合理的,而且還被認為是把恩惠給與了應該被殺的人的靈魂。”這豈止是“不文明”,而是“相當不文明”!至於“初期教會曾在墓穴中聚會崇拜;‘聖餐’被懷疑是吃人的真肉真血;‘集體生活’被懷疑是搞不道德的活動”。雖然是“被懷疑”,但在陰森恐怖的“墓穴”裡搞活動肯定文明不到哪裡去。另外,我們在文藝復興時期許多作家的作品(如薄伽丘的《十日談》)中也能讀到他們所揭露並作為嘲笑和批判對象的基督教界的不文明現象。當然,隨著人類歷史的不斷發展和人類整體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基督教中的不文明現象也越來越少。不過,我們對基督教的考察,不能老是盯著它的不文明現象不放乃至將其無限放大,要知道,盡管基督教在其歷史上甚至現實中有這樣那樣程度不等的不文明現象存在,但基督教還是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和傳播起到了很大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這表明基督教與文明之間有著深刻的“二律背反”的關系,.正如美國社會學家托馬斯·奧戴所說的那樣:“盡管宗教可能助長偏狹、無知、迷信和愚昧,但宗教所體現的是人類最崇高的願望,……在它的影響下,人類變得崇高而文明。”
基督教對於人類文明的正面影響和積極作用在西方社會表現得非常明顯,比如美國“從19世紀後半期開始對城市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起改革,在改革中,植根於美利堅社會傳統的宗教以其特有的社會功能從人們的精神信念和社會活動兩個方面,發揮了深入、廣泛、持久的積極作用,成為今天美國日常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這裡所說的“植根於美利堅社會傳統的宗教”當然是指包括新教和天主教在內的基督教,“值得一提的是不僅新教在美國的城市化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社會角色,而且天主教也發揮了同樣重要的作用”。我們都知道,與鄉村相比城市既是集中展示人類文明成果的地方:同時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然產物,馬克思曾說:“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鄉村的分離。城鄉之間的對立是隨著野蠻向文明過渡,部落制度向國家的過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過渡而開始的,它貫穿著全部文明的歷史並一直延續到現在。”。馬克思的這一觀點表明,城市產生於人類從野蠻向文明過渡的時期,從而城市化的過程也就是文明不斷發展的過程。如果我們承認美國是文明高度發達的國家,並且取得了眾所仰慕的巨大的文明成就,是我們這個地球上人類文明的榜樣(至少許多人這麼認為),那麼美國的文明就是比較單純的城市文明,因為美國是一個年輕的移民國家,不象歷史悠久國家(比如中國)那樣在其文明發展的過程中有沉重的鄉村負累以及各種各樣參與文明形塑和拆解的復雜因素,美國所建立於其上的北美大陸,那裡的印第安土著文化先是山於印第安人被鎮壓後是由於印第安人被限制於“保留地”而對美國城市文明的形成和發展沒有產生什麼實質性的影響,可以說是形同虛設,從而使得美國城市文明得以在一塊“白板”上自由地描畫。在毫無負累的輕松語境中美國城市文明最初由移民們從歐洲帶來的基督教所促成,後來山基督教和科學聯手其事,線條簡潔明快,絕無拖泥帶水。我們這裡且不談有目共睹的科學對美國城市文明的影響,單看基督教在這方面的一些具體作用。
基督教當其在歐洲的時候,主要是自戀性地宣傳自己的教義和信仰,但是當其被帶到北美新大陸後便走向開放和務實,“開始重新闡釋教義,反對過去只強調關心精神道德的傳統,轉而注重基督教道德觀的社會性和實用性,號召教友在社會改革和社會改良中要有善行”,從而“使基督教會自19世紀以來一直是倡導和促進美國社會改革的重要力量,從禁酒運動到進步主義改革,從反對蓄奴到鼓勵婦女參政,基督教會充當了美國社會的道德衛道士”,尤其是其間崛起的“社會福音派”,“以瓦爾特·饒申布什為代表的一批宗教領袖發現社會問題的症結並不在於個人而在社會,因此‘開始把重點從個人罪惡轉到社會罪惡’,‘把原先救贖的目標轉到身體的幸福和社會福利’。他們不僅是神學家,也是社會改革家,改革的目標是把耶稣基督樹立的愛和公正原則應用於社會,‘使社會秩序基督教化’,以‘改革人們生活和工作的社會環境”,在他們看來,“要想改造靈魂和人格,‘非改造社會’不可,這樣傳教事業的范圍就擴大到‘服務人生的各個方面’”,正是在這種“社會福音”神學思想的指導下,基督教在19世紀美國城市化的早期階段積極致力於消除“社會罪惡”建立“社會文明”的社會改革和城市改良運動,並將其作為基督教范圍廣泛的日常慈善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而使美國的城市文明在當時雄踞全球領先地位,為日後美國城市文明或美國式文明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宗教基礎。可以這麼說,美國今日的高度文明乃是以源於宗教的文明為基礎的科學文明,如果沒有這種源於宗教的文明以為基礎,如果沒有宗教適當的范限,將會導致“科技倫理的失衡,將來的必然趨勢是打開‘潘多拉的魔盒’,人類將會面臨滅頂之災”,也就是說,科學不見得就能導致文明,科學還有可能導致邪惡和恐怖呢,因為科學是眾所周知的可善可惡可好可壞的“雙刃劍”,
美國基督教會旨在促進城市文明的社會改良運動不但在美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且還將觸角延伸到了中國,如果說歐洲傳教士到中國來主要還是圍繞著宣傳基督教的教義和信仰展開工作,其間穿插著傳播一些科學知識和民主理念,那麼美國傳教士到中國宋就顯得有點“不務正業”了,它主要是致力於中國的社會改良工作,“從19世紀末開始,美國傳教士在中國發起了頗有聲勢的城市和工業改良運動”,把他們在美國的相應經驗和做法帶到了中國,比如在中國許多大城市開展“公共衛生運動和進行衛生教育”,改善城市環境和公共衛生以控制傳染病和流行病的發生;在民眾中“推進德、智、體、群四育”:“開辦婦女俱樂部和各種學習班、舉辦嬰兒保健會等,也曾反對婦女纏足,主張婦女接受教育”;發起工業改良運動,敦促並監督資方制定工業標准以改善工人的生活和工作條件,參與解決時有發生的勞資糾紛。……雖然美國傳教士們所帶到中國來的“美國式的城市改良方案往往在很多方面與中國社會的迫切需要相龇龉,如對婦女進行美國式的家政訓練、為工人建立所謂的衛生示范所等顯然與中國下層社會急迫的生存渴望格格不入,童工的禁止也可能會阻絕很多家庭的塵路。高度工業化的美國和工業畸形發展的貧窮的中國所面臨的問題的性質和解決的辦法不可能是完全一樣”,但是,他們“把人格的提高和社會環境的改善結合起來,以促進社會的進步,這是頗有啟發的”,至少太虛大師當年以“人生佛教”為旗幟的佛教改革運動便多少受到了它的啟發。,並且這種啟發對於當代中國佛教來說都還沒有過時,如果當代中國佛教想要真正融入社會而不至於被社會所排斥的話,如果當代中國佛教還想為當代中國社會文明做點什麼的話,如果想以佛教為平台真正落實本論壇“和諧宗教與社會文明”這一主題的話。
二、佛教與文明的關系:從“五明”到“六明”
幾年前,我曾就儒家的“五倫”發表過如下的看法,曰:“所謂‘五倫’,即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這五種人際關系,至於‘五倫’之外,比如我們通常所說的醫患關系、師生關系、同學關系、顧客與店主的關系、員工與老板的關系、公共汽車上陌生人之間的關系等等為倫理學所關注的更廣泛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對儒學來說都是‘盲點’。己故張岱年先生的父親、宿儒張濂早就注意到了儒家‘五倫’的這一缺陷,‘認為在五倫之外尚有一倫,即沒有朋友關系的人與人之間的倫理,稱為‘人’倫,因而自號六倫’。”。雖然我不敢自比於張濂老先生,但是,如果今天我們中國人的姓氏制度能夠恢復回以往的“姓名字號”體系,那麼我也要學學張老先生在儒家的語境中以“五倫”加“人倫”自號“六倫”而在佛教的語境中以“五明”加“文明”自號“六明”,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都知道,古代印度佛教將出家人所應掌握的世法和佛法概括為所謂的“五明”,即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和內明,其中,“內明”屬於佛法,指的是通曉佛學並且具有佛教信仰和佛教境界,而其他“四明”則屬於世法。一個出家人只有精通此“五明”方為真佛子,因為釋迦牟尼本人便對“五明”極為精通。雖然佛教傳入中國後,“五明”的具體內容因應中國的具體國情而發生了這樣那樣的變化,但“五明”作為佛教特有的固定范疇並沒有變,比如,“五明”中的“工巧明”,古代印度據《瑜伽師地論》卷十五所載系指:農、商、事王、書、標、計度、數、印,占相、咒.術、營造(雕塑)、生成(豢養六畜等)、防那(紡織、編織、縫紉)、和合(調解爭訟)、成熟(飲食業)、音樂等十二種,而在當代社會應該還有駕駛、電腦等現代技術。不過,如果我們站在現代文明的角度來審視“五明”,那麼就象張濂老先生所說的儒家的“五倫”少了“人倫”一樣佛教的“五明”少了“文明”,這表現在某個具體僧人身上,那就是他可能精通“三藏”、達佛境界(“內明”)而且還有很好的世俗學問(在中國古代通常是指儒家的學問),但其言行舉止看上去就是有點不文明,比如禅宗“公案”中的“月霞燒木佛”和“丹霞騎聖像項”(即騎在佛像的脖子上),雖然合乎禅宗境界和佛教空宗“不著佛相”的邏輯,但卻顯而易見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另外象寒山(唐代,生卒不詳)、拾得(唐代,生卒不詳)、布袋(?一917)、濟公(1148一1209)這樣的僧人,不可謂佛教境界不高,不可謂對佛教不信仰,但其行為古怪、不修邊幅、蓬頭垢面、遺邋遢遢髒兮兮的樣子,很難不被現代文明所病诟,現在要是有僧人是這副模樣,不要說有人敬仰他,可能連理都沒人理,早早地被人以有礙觀瞻的名義將其從佛寺中掃地出門了。更有甚者(我己不記得是在哪個禅宗文獻中看到的),說是宋代有一個禅宗和尚對著佛像撒尿,有人看見了就說你這也太不象話了吧,一個和尚怎麼能如此放肆?你知道這和尚怎麼自找台階下的,他說:“盡虛空遍法界全是法身,大地處處是法身,你叫我上哪兒去撒尿?”這個佛教台階下得多麼地順理成章!高!真是高!實在是高!不過,高則高矣,這個撒尿的和尚雖然在佛法上的見解很高很圓融,我們也不否認他有很高的佛教境界,但卻無論如何與文明格格不入,這要是放在今天,這個和尚前腳被逐出山門,後腳就可能因隨地大小便妨害公共衛生而被請進了派出所,不罰他個一百兩百再關他個五天八天不足以平民憤息佛怨。要知道,諸如“對佛撒尿”之類“境界其內,不文明其外”的表現在中國古代禅宗中比比皆是,“呵佛罵祖”者有之,“殺佛喂狗”者有之,見人就打者有之。……這種種足以讓局外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感到莫名其妙的“信仰巨人,文明侏儒”的做法,在佛教被視為“方外”即社會之外的古代封閉的佛教語境中還是情有可願的,因為它在那種語境中被認為是一種表達特定佛學理念的“行為佛法”(仿“行為藝術”而說)而沒有被預設為是一種社會行為,但是現代的佛教是一種開放的佛教,即佛教不再是外於社會而存在的“方外”而是整個社會體系的‘個組成部分,或者說“佛教是一個有機體,是社會有機體的環節之一”,在這種面向社會開放的佛教語境中,佛教徒的行為首先應該是一種社會行為,然後才是一種佛教行為或信仰行為,正因如此,所以佛教徒在言行舉止時首先應該考慮我如是言行舉止是否符合現代文明亦即現代公民社會的要求,若不符合,即使再有佛學上的理據,也應立即中止。我們不妨對剛才所說的古今兩種不同佛教語境作一公式化的表述,如下:
在古代封閉的佛教語境中,佛教首先是一種宗教體系,然後才是一種社會體系,從而在這種語境中的佛教徒首先是宗教徒然後才是人;
在現代開放的佛教語境中,佛教首先是一種社會體系,然後才是一種宗教體系,從而在這種語境中的佛教徒首先是人或公民然後才是佛教徒。
對於我如是處置和解讀(似乎不應該說規定)現代佛教,肯定會有一些主張“佛法至上”、“佛法優先”的佛教原教旨主義者或激進的佛教“左派”會腎上腺素噴湧而找我理論:你將佛教置於社會之後亦即置於世俗之後,這不是在貶低甚至污蔑佛教嗎?這不是將佛從“天人師”降為“師人天”了嗎?佛法僧“三寶”不就變成“三草”了嗎?難道博大精深的佛法還不如“三瓜兩棗”的世法?種種诘難我一如諸葛亮草船借箭來者不拒照單全收,並勤念《金剛經》以化解之:“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這兩句經文告訴我們,不要對佛法產生執著,即偏執地認為只有佛經上記載的或佛說的是佛法,其他的都不是佛法,要知道,佛法無邊,與時俱進,特定的姻緣條件下,即是佛經上沒有記載的或不是佛說的也可能是佛法,那些表面上沒有佛法標記的世法也可能是佛法,總之,“一切法皆可能是佛法”,“一切法皆是佛法”。按照這個“一切法皆是佛法”的大乘佛教基本原理,在現代社會中,文明的游戲規則就是佛法,把文明納入佛法體系,在“五明”中增加“文明”成為“六明”,這是現代佛教必須完成的課題,而且若想使佛教與現代社會(主義)相適應相和諧,那麼“文明”不但應該進入現代佛法體系,而且還應該成為其中的第一條佛法,成為佛法中的Numberone,因為現代社會對於佛教——對於其他宗教也一樣——先是有文明的訴求,然後才有信仰的訴求,文明先於信仰而不是相反,所以現代佛教如果先講信仰不講文明,那就會受到來自社會公眾的懷疑、批評和反對,這時你就談不上傳播佛法,談不上與社會相適應相和諧了,比如有的佛寺每天燒香如放火,搞得煙霧缭繞,污染環境,有害健康,極不文明,結果惹得“國家旅游局、國家宗教事務局等六局委聯合發文《關於進一步規范全國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旅發[2009]30號)”。洞悉宇宙人生之幽微的佛教怎麼連保護環境這麼明白的道理都不懂呢?佛教自己為什麼不主動自覺地制止這種不文明的燒香行為而非要等到局外的有關部門來制定相應的法規並命令你“照此執行”才被動地“照此執行”呢?竊以為,現代佛教決不能光講“淨心”而不講“淨土”;決不能光講天上的“淨土”而不講地上的“淨土”;決不能光講“隨其心淨,即佛土淨”…的“唯心淨土”而不講“隨其境淨,即佛土淨”的“唯物淨土”。我們常聽和尚們說“佛門乃清靜之地”,這“清淨”不應該只是作為“內明”的宗教之“清淨”,而且還應該是或更應該是作為“文明”的環境之“清淨”。許多佛寺本來殿堂莊嚴,花草扶疏,環境優美,但就是讓不文明的燒香給弄得烏煙瘴氣,人入其內甚至連眼都睜不開睜了要流淚,氣都喘不過喘了肺受害,甚至這種禍害還溢出了佛寺的圍牆,“9月2日中午,在浙江省紹興市區大葉池住宅南區,一些老年人在綠化帶祭拜菩薩致使草木遭到破壞。綠化帶周圍的草被近一人高的香掉落的香灰烤死,周邊的小樹在蠟燭的烘烤下,也屢屢受傷。”(L這就是現代社會中“內明”妨礙“文明”或“信仰”破壞“文明”的典型案例,類似的案例在現實的佛教信仰中還有不少,我曾見過一個虔誠的佛教居士,他曾不無自豪地說自己開車從來不系保險帶,即使在高速公路上也是如此,問之則曰:“我有韋馱菩薩保佑,絕對不會出事。”還有一次他在北京不認路開車上了單行道,逆向行駛,警察見了也沒罰他款只是笑笑讓他掉轉車頭了事,於是他就沾沾自喜地說這位警察乃是韋馱菩薩的化身,化了身宋引導他行車的。。以菩薩保佑為借口而坦然自若地在光天化闩之下違反交通規則且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樣的信仰不要也罷,因為它所導致的不是文明而是破壞社會秩序的愚昧,它極有可能使自己或他人的汽車變成“行駛的棺材”;與這種破壞社會秩序的愚昧相對應的,當代佛教中還有一種破壞自然秩序的愚昧,那就是越來越為社會有識之士所病诟的“放生”:
前幾天,又看到佛教在線二則新聞《盲目放生帶來危機四伏,相關法律規定鮮為人知》、《隨意放生使衡水湖面臨滅頂之災,“善舉”帶來生態危機》,覺得放生的事態非常嚴重,有必要對放生的問題再說幾句:民眾盲目放生,隨意放生,不經“審視”、不受約束的放生,是導致外來物種入侵,取代當地物種,這就是“放生不當等同殺生”的愚癡行為。
人們善意的把外來物種引進放生,卻無意中殺死了當地的健康物種,造成外來物種泛濫成災,使整個生態系統發生變化、失控,嚴重危害自然生態環境,破壞自然界生態的平衡,以及還會給人類本身帶來諸多的危害。因為野生動物會帶有很多疾病,如果它們與家養的動物放在同一個地方飼養,就容易交叉感染,爆發疾病。
……
原本放生是善行,值得大家贊歎、推廣、護持。可惜,如今放生的善業已經變質了:一些人為了自己消災、祈福而去放生;一些人為了生意順利而去放生;一些人為了將來生命有好的歸宿而放生,這些庸俗的心態替代了原本慈憫眾生的純淨心情。原本是隨緣、見機解救眾生生命痛苦的放生方式,卻替代以大批預訂放生物種的商業行為,使原本在大自然中的魚兒、烏龜、小鳥,為了成就人們的“放生功德”而慘遭系捕、折騰,甚至夭折籠中;或者在窄窄的水桶中,因為氧氣不足,造成悶死、憋死、擠死;還有放生地點的不適當,也造成放生動物的大量死亡,甚至破壞當地的物種平衡與生態環境。如今,放生已由善行“美德”一變而成為社會普遍诟病的“愚行”,讓有識之士心痛不已,因為善人們這樣無知的放生,嚴重傷害到無數眾生的生命。。
這段引文中所描述的頗為觸目驚心的“放生”即使再有功德,再有佛教意義,也是“愚行”、“惡行”,因為它破壞了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界的生態平衡,與當代提倡的保護環境的文明行為極不相稱且在某種程度上已構成了破壞生態罪,只是由於我國的相關法律還不甚完備再加上執行不嚴才沒有受到處罰幸運地逃此一劫。總之,“今日的世界是個錯綜復雜的世界,只懂內明而不顧外明是不足的”,這所謂的“外明”主要指的就是“文明”。不過話得說回來,盡管佛教在文明問題上還存在著某些不檢點之處,但瑕不掩瑜,佛教對人類文明的貢獻還是佛教與文明關系的主要方面。
三、佛教對人類文明的貢獻:佛教式文明或“佛化文明”
印度孔雀王朝的第三代君主阿育王(Ashoka,約公元前304一前232)即位之初便大肆征伐,通過武力建立了印度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印度帝國,但是戰爭中慘不忍睹的大肆殺戮場面最終還是讓他良心發現,並“使他懷疑武力征服的效果,意識到宗教在維持統治上的作用,認為‘達磨的征服乃真正之征服’,‘依法勝,是最勝’,於是,戰後不久,阿育王改弦更張,開始實施‘達磨’(法)治國的方針”,也就是用“寬容和非暴力”的佛法(即“達磨”)宋治國,不但在“沒有迫害其它教派,相反對婆羅門教和耆那教也予以慷慨捐助”的前提下將佛教定為國教,而且自己也歸依佛教成了佛教徒並致力於佛教的傳播和弘揚,實現了佛教走出印度的第一次國際化,至於印度則在他所倡導的佛法的治理下變得此前從未有過的文明和繁榮,從而成就了他作為“印度古代帝王之首”的無與倫比的崇高地位。佛教後來雖然在印度衰落甚至可以說是滅絕了,但是被阿育王從“心法”變成“表法”然後有效地運用於現實社會的“寬容和非暴力”的佛法精神卻依然在印度文化中暗暗流淌著,並最終匯聚成了由“聖雄”甘地(MohandasKaramchandGandhi,1869一1948)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nonviolentprotest)的近代印度獨立運動。雖然現在印度社會中流行的主要是印度教和伊斯蘭教,但是印度人一直認為佛教是人類社會中最為文明的一種生活方式,並將其稱為“甘地精神”,“在生活中有很多文明人正在實踐著甘地的精神”,因為印度人知道他們正是在甘地的領導下通過佛教式的“非暴力不合作”(nonviolentprotest)的文明運動才擺脫了英國殖民統治的。總之,印度人毫不懷疑佛教作為文明元素的偉大力量,盡管當代印度人苦於各種各樣的教派紛爭(主要由印度教和伊斯蘭教所惹起)而難於象其英明的前輩阿育王和甘地那樣明智地運用佛法來解決這些紛爭並重建曾經輝煌的印度文明。有鑒於此,我這裡不妨斗膽展望一下,在當代,也許只有在作為佛教“第二春”以及大乘佛教重鎮乃至核心區域的中國,佛教才能再次被證明為是文明的重要力量。
縱觀整個中國佛教史,就其主要方面而言,佛教乃“是心憂天下弘化世界的,古來高僧,不僅對佛法貢獻卓越,對江山社稷和百姓的福祉也是功高蓋世的。在佛法傳入中國之前,帝王去世都要用活人陪葬,導致無數家庭生離死別,而隨著佛法在東土的傳播,以致被朝廷擁戴,佛法慈悲護生的精神就自然廢除了這一殘忍的陋習,福澤後世難以言表。佛法的和平、環保、仁愛精神,給人類的文明帶來了巨大的貢獻,並且將進一步造福後世。”。我們都知道,文明有“大文明”和“小文明”之分,所謂“大文明”是指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中宏觀層次的文明,大家頗為耳熟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大多指此而言;而“小文明”則是指甚至可以小到不隨地吐痰的微觀層次的文明,是相對於闩常生活領域中各種各樣的“陋習”而言的。在人類社會以國家(或民族)宋分區的情況下,“大文明”往往是國家(或民族)意義上的文明,而“小文明”則是個人意義上的文明;而就文明的特征而言,“大文明”一般表現為一定的體制,而“小文明”則多半只是指個人的行為。自從美國當代政治學家薩缪爾·亨廷頓(Samuel.P.Huntington)在“大文明”的框架下提出“文明沖突論”以來,國內外學界大都在它的影響下熱衷於探討“文明沖突”、“文明對話”、“文明交流”等“大文明”問題而對於“小文明”多所忽略,甚至我國的各級各類社科基金也都配合著設立諸如“中華文明史研究”、“世界文明史研究”和“文明沖突與對話”之類的“大文明”課題而罔顧“小文明”,這應該是個偏頗,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雖然“小文明”與“大文明”不無關系,但“大文明”不能涵蓋“小文明”,“小文明”是相對獨立於“大文明”而存在的,並不是“大文明”發展了“小文明”就會跟著發展或者“大文明”可以代替“小文明”,反之亦然,“小文明”同樣也不能代替“大文明”,“小文明”與“大文明”有著不一樣的發展規律,而且就其在維護整個社會文明體系中的作用而言,“小文明”也不見得就比“大文明”不重要,實際上,正如歐洲“闩常生活學派”所認為的,“只有在發塵革命危機的時候,經濟、政治問題才顯得重要,除了這些時刻,日常生活就是第一位的問題”,經濟、政治等“大文明”只有的特殊的時刻才顯得重要,而日常生活中的那些“小文明”則時時刻刻在影響著人類的生活。由於本次研討會的著眼點是要探討宗教尤其是佛教對於“城市文明”的作用,而所謂的“城市文明”按其約定俗成的含義主要又是指以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個人行為內容的“小文明”,所以我這裡無意於談論佛教對於“大文明”的貢獻而只是關注佛教對於“小文明”的貢獻。曾幾何時,在我國,佛教不但被認為是與“大文明”根本無關,而且還被認為是妨礙“小文明”的“封建陋習”,甚至就是這種“封建陋習”本身,不過,最近許多人發現佛教只要回歸其本來,那麼,它不但與“封建陋習”無關,不但不是“封建陋習”,而且還是改變“封建陋習”的有效手段,比如徐文明教授在談到如何以“佛化婚姻”的方式宋改變中國傳統婚禮陋習時這樣寫道:
佛化婚姻,可以改變傳統婚俗中一些粗鄙的陋習,如大辦酒席等。拾得大士詩雲:“男女為婚嫁,俗務是常儀。自量其事力,何用廣張施。取債誇人我,論情入骨癡。殺他雞犬命,身死墮阿鼻。”此詩批評了舉辦婚禮時大肆鋪張、舉債以圖一時風光的陋習,尤其是殺生害命,因取一時之樂造地獄惡業,實是愚蠢之至。婚姻本是喜慶之事,將喜慶變成一場屠殺肯定是不吉利的,佛化婚姻就是要以慈愛和節儉的方式舉辦婚禮,為婚姻種下善因,使之能夠穩定和幸福。佛化婚姻必須堅持佛教的立場,不得飲酒食肉,也不能過分渲染色欲和貪愛。佛化婚姻是宣揚佛法的一個方式,要使人從中學會節制、忠誠和純潔,使愛的幸福常流不斷。。又,劉元春教授也說:
婚禮是喜慶的,當然,現代的婚禮越來越奢華,浪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所以既能讓人們歡喜,提倡好的風尚,是包括佛教界在內的一種社會責任。佛化婚禮,要人們喜聞樂見,就不能僅僅滿足於嚴肅的教化功能和一成不變的規程。如何既能起到佛教教化功能又能符合人們追求喜慶的期待,既能不違背佛教的禮儀莊嚴,又能契合不同社會人群的審美情趣,這是需要一種大智慧的,也是佛化婚禮面臨的一個挑戰。佛教常講,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如果我們能夠依據佛法精神與佛教禮儀,借鑒包括基督教等其他宗教、有關民俗的經驗,加以創造,形成一套獨具特色的“佛化婚禮文化”,也將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有益貢獻。
中國式的婚禮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當然還有其他方面,但吃喝是最突出的),表面雖風光,口袋卻精光。結婚的身體累,沒結婚的隨份子心裡也累,因為一個月的工資又“隨”沒了,心疼哪!更有甚者,婚禮上為博圍觀者一笑為活躍氣氛而要求新郎新娘表演的五花八門且帶點黃色的節目有些簡直就是粗俗之至乃至不堪入目,毫無婚禮本該有的浪漫氛圍,反而把新郎新娘弄得疲憊不堪,沒了任何浪漫的胃口,可能一入洞房便各自倒頭睡去,難於直奔主題,即新婚之夜基於人性和人類美好願望的甜蜜相擁和激情發揮,這不是太殘酷太不文明了嗎?至於婚後因之前大辦婚禮而欠了一屁股債的人,那就更是難有幸福的生活可言了,對於這些人來說,婚姻早己從原本的幸福異化成了災難,可憐哪!相比於西方在教堂舉行的基督教式神聖莊嚴、浪漫溫馨並且富有人生象征意義的節儉婚禮,中國式酒氣熏天、油膩流溢的奢侈婚禮顯得是那麼地俗不可耐和不合時宜!如果我們中國人的婚禮都能夠象徐文明和劉元春兩教授所說的那樣采用“佛化婚禮”的方式,將佛教式的文明或“佛化文明”植入結婚儀式,盡管這可能會被指責為是步西方基督教式婚禮的後塵而喪失中國性,而且“佛化婚姻”的做法是不是合乎佛教教義和佛教習慣還見仁見智存有爭議,因為佛教的和尚是不結婚的,但無論如何“佛化婚禮”乃是一種文明婚禮,至少代表了中國婚禮今後的發展方向。實際上,不但在婚姻領域,而且在社會的其他領域“佛化文明”也非常值得期待和推廣,比如台灣慈濟大學醫學部以佛教的方式宋處理屍體解剖便是“佛化文明”的一個絕好榜樣,且看其具體做法:
慈濟大學醫學院充分地將佛教的精神和方法運用到人體解剖的全過程,將一門普通的課程升華成為亡者為社會奉獻,讓學生體會人的價值,從而成為一個充滿佛教人文精神的課堂。慈濟大學醫學部將人體稱為“大體”,所有被解剖者都被叫做“大體老師”,進而被尊稱為“無語良師”。在接到捐獻大體的報告後,一個由佛教法師、醫學部師生組成的小組按照佛教精神,在助念聲中接回大體,迅速做醫學處理。在解剖課之前,師生會到大體老師的家中,向他的親戚們了解大體老師的生平,由學生寫成小傳,並將一份百字左右的精華稿配以照片,放在大體老師的床頭,最後將其放大放在走廊上。在解剖開始前,師生會為大體老師做一個莊嚴的佛教法事。解剖課程完成之後,與其他學校醫學部不同,慈濟大學醫學院要求學生將所有的刀口縫合,還大體老師一個完整的身體,然後為大體老師穿衣入殓。衣服分兩層,內層是衛生衣,要求不能有任何一個污點,外層為白色的大衣,莊嚴肅穆。
在火化的前一天,醫學部的師生到殡儀館為大體老師們打掃衛生,從爐具到廁所,全都打掃得干干淨淨。出殡之日,醫學院的師生、慈濟大學的領導以及大體老師的家屬,雲集慈濟大學。醫學部以最隆重的禮儀送大體老師最後一程。火化之後,一部分骨灰由校方取回,裝在一個水晶做的骨灰盒中,放在醫學大樓的“大捨堂”,成為師生和親屬憑吊之所。
這樣一套完整地以佛教精神貫穿的人體解剖課程,對於亡者及其家屬予以了最真摯的尊重,對於學生則是最深刻的人文精神的教育。一位樂捐的病人在遺囑中寫到:“我寧願被學生割錯20刀,也不願意讓學生畢業後在病人身上割錯一刀。”有些反對捐獻的家屬,在參與整個過程後感慨:我們不過是社會上的一般人,有何德何能讓這些社會精英給予我們如此真誠的尊重,而對於慈濟大學醫學部的學生來說,參與這一課程的過程,就是理解什麼是人,為什麼要尊重人,對待遺體尚且如此尊重,那將來應該如何對待病人呢?有些學生還將這些大體老師作為朋友,在學習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時候,有學生會拿著吉他,到大捨堂向他的大體老師傾訴。
課程的最後,有關大體老師的生平及課程情況,被集結成冊,書名叫《無語良師》。
在中國這個講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而特別注重全屍的國度,“在傳統上,一般人是不願意將自己或親屬的遺體奉獻出來讓學生們做解剖練習的”,因為這會被認為是極不文明的野蠻之舉,但是慈濟大學醫學部處理被解剖屍體的這種方式體現出了高度的“佛化文明”,它足以完全打消屍體捐獻者的後顧之憂以及學生們在面對屍體時的恐懼之感,因為屍體在這裡受到了無上的尊重和敬仰並在這種尊重和敬仰中作為一種精神復活了,復活成了“大體”。,並被稱為“大體老師”和“無語良師”,以至於“有些學生還將這些大體老師作為朋友,在學習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時候,有學生會拿著吉他,到大捨堂向他的大體老師傾訴”,試問,被如此對待的屍體還只是死屍嗎?顯然不是,它是“佛化屍體”,其地位幾同在佛教中至高無上的“捨利”。
以上所談的“佛化婚禮”和“佛化屍體”一紅一白這兩件事告訴我們,“佛化文明”不是什麼天方夜譚或空中樓閣,而是切實可行的,只要我們願意去做,比如我們前文批評有佛教徒以菩薩保佑不會出事為借口不遵守交通規則,但同樣是佛教徒也可以將佛教修行與遵守交通規則合而為一,其中就有所謂的“汽車禅”:“身在都市,駕車人可以學著參汽車禅。前行途中,遇到紅燈,駕車人可以借機欣賞周圍風景,放松心情,何必活在妄想中期望一路綠燈呢?在自我認知途中,眼前這一盞盞紅燈,其實就是‘善知識’,它們在提醒我們,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生活中,處處禅機,行車亦然,擁堵路上,車時進時停,遇到堵車,人大多會感覺煩,煩惱即菩提,觀照那個令我們生煩惱的,正是禅修的好機會。學禅的人,車可以堵,心不能堵。學會接受堵車,就是學習隨緣。……開車不能心浮氣躁,想快些再快些,。往往欲速而不達:接受擁堵,慢慢開車,其實又穩又快。”。如此駕駛和修行兩不誤,豈不正是現代都市所需要的“佛化文明”?實際上,佛教徒日常生活中的許多做法都是當代文明的榜樣,如“佛教徒對自己生活樸素,踐行素食布衣”,這在節約地球資源已成當務之急的當代社會無疑是最文明的生活方式之一,甚至和尚的剃光頭也堪為當代社會的文明“表法”,因為和尚剃光頭可以避免因使用洗發水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可以節約大量用於洗頭的水(和尚們穿多久也不顯得髒的黃色或青灰色的“壞色衣”也有這種作用)。如果說在古代佛教中,和尚剃掉頭發是剃掉“三千煩惱絲”,象征著去除人生的煩惱,那麼,在當代佛教中,除了這個“內明”意義上的象征之外,還有一個“文明”意義上的象征,那就是從“生態文明”的角度看,和尚剃落的黑發長成了地上的青草,變成了地上的花草樹木。雖然我們大家不一定也不可能都象和尚那樣頭上光光(能如此當然更好),但我們必須深刻領會和尚剃光頭在當代“生態文明”上的重要意義,並在日常生活中忠實地落實和尚光頭所體現的“生態文明”精神。
結語
前文我們將人類文明分為“大文明”和“小文明”,並且指出“大文明”不能代替“小文明”,不是說“大文明”發展了“小文明”就會跟著發展明”,這種現象在中國文明的發展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證明。我們經常自豪地說,我們中華民族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國,但這只是就“大文明”而言的,若從“小文明”上講,文明古國中的人不見得就很文明,這不但在歷史上如此,在現實中也一樣,說實在的,當代中國的“大文明”發展很快,不說一日千裡,至少也是一年一變,尤其是“物質文明”方面,雖然與西方發達國家比還有某些差距,但也差不到哪裡去,有些方面甚至還超過了後者:到上海的浦東看看,紐約的曼哈頓也就那樣;逛過北京的王府井,去不去東京的新宿也無所謂了。去年的北京奧運會開幕式,西方人連做夢都不可能有此傑作,只有瞠乎其目的份;甚至連剛剛落幕的濟南全運會,來采訪的澳大利亞記者都說他們的悉尼奧運會都沒有這麼好的接待條件。雖然北京奧運會和濟南全運會多少有點拿納稅人的錢做“面子工程”之嫌,有值得檢討的地方,但不管怎麼說,“兩會”的成功舉行充分表明了在“大文明”方面,中國只要想干,就會干得比西方還好,而且根本沒必要仰人鼻息,然而,在“小文明”方面,中國人卻有許多在西方人面前抬不起頭宋遠遠落後於他們的地方,比如不遵守約定的時間,過馬路亂闖紅燈,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賣東西的不講信用坑蒙拐騙,買東西的不講秩序隨意插隊,隨手亂丟垃圾,隨地吐痰甚至隨地大小便,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有時還目無旁人地吞雲吐霧大抽其煙,……凡此種種缺乏公德意識的不文明行為,若不出國門,也就是見怪不怪的家丑而已,大不了讓城管執法逮住教育一通再罰點款,但是,若一出國門,那就不是教育罰款那麼簡單了,它將大大地損害中國人甚至中國國家在國際上的形象。現在,一說到中國的“大文明”,無論是歷史上的還是現實中的,沒有哪一個西方人不豎起大拇指噴啧稱贊的,但是一說到中國的“小文明”,也就是中國人日常生活中的行為細節,沒有那一個西方人不嗤之以鼻的,文明現象上的這種“因小失大”乃是中國社會在今後發展過程中必須要著力解決的問題,如果中國真想成為世界強國、真想完成中華復興偉業的話。盡管如今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中國國力闩漸強大,國際地位不斷提高,在國際事務中受到極大的尊重,但是中國人在國外卻得不到同樣的尊重,甚至還到處受人歧視和侮辱,“西班牙中國鞋城的大火,俄羅斯中國商鋪的搶砸,印尼華人婦女的凌辱,……一件件令強盛起來的中國人摸不著頭腦的事情,陸陸續續地發生著。我們是強盛了?還是弱小了?為什麼強盛起來的中國反倒比曾經‘瀕臨崩潰’的中國還要受人欺侮?”,這是為什麼呢?如果說上世紀初上海租界公園門口掛出“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還可以主要歸因於中國的積貧積弱,那麼今天中國人在國外遭受歧視恐怕就不能如此解釋了,而只能怪罪於一個個中國人在國外行為不檢點不文明而給外國人留下了中國人集體不文明的印象,正是由於中國人自作的這種不文明事實和給外國人留下的這種不文明印象,法國巴黎聖母院才未雨綢缪地專門掛出用中文寫的只提醒中國人不要大聲說話的“請保持安靜”的警示牌,而且我還認為當年“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公圓門牌多少也與華人自己的言行舉止不夠文明有關,不能全怪老外。要知道,從社會交往的角度來看,一個人是否受人尊敬固然與其所來自的祖國、民族或集團是否強大有關,但主要的還是與其個人各方面的能力、修養和文明素質有關,要不然非洲裔的黑人奧巴馬怎麼能當上以白人為主體的美國總統呢?嗚呼!“華人與狗不得入內”往則往矣,不去說它也罷,但“請保持安靜”卻歷歷在前,不能視而不見,“君不見,外國在歡迎中國游客的同時,在文明領域也時有負面報道見諸於媒體,甚至於驚動中央。”。老外歡迎中國游客只是看上了中國人口袋裡的錢,誠如日本東京著名的電器街秋葉原所掛出的大幅標語:“熱烈歡迎最敢消費的中國人!”。如果我們到外國旅游,在外國人歧視的目光下大把大把地把錢掏給他們,你說這旅游還有啥滋味?現在已經到了中國人應該高度重視個人言行舉止“小文明”的時候了,而且刻不容緩!因為明年的上海世博會馬上就要到了,大批的外國人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後又一次湧入中國,他們在感受上海世博會所帶給他們的中國“大文明”的同時,也將實地感受中國的“小文明”,感受中國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舉止,而且這還不單單是上海人的事,全中國人都被牽扯其中,因為這些來參加世博會的老外還會借機前往全國各地旅游或洽談生意。由於中國人在外國人心目中的“小文明”記錄不是很光彩,外國人對於中國人的行為不文明有個先入之見,所以我們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自覺自勵加倍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質,才能在國際上重塑當代中國人的文明形象,才不至於再出現北京奧運會中那令中國和以色列都很尴尬的“祖巴裡”事件。,而要做到這一點,“亡羊補牢猶未晚”,除了象往常一樣在舉辦重大活動之前由政府有關部門對不文明行為進行集中整治(這是中國城市管理的一大傳統)外,我們佛教界,尤其是象玉佛寺這樣位於上海鬧市區並對社會民眾有一定影響力的寺院,在繼續改善和提高自身文明素質的同時,也應該積極利用佛教的文明資源和“佛化文明”的經驗配合政府和社會來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但願玉佛寺在這方面能成為一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