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學
第八章佛教寺院
佛教寺院是佛教僧人生活和修行的地方。一位年輕人投入佛門,出家為僧,寺院就成了他終身的依靠;寺院也是僧人集體和合相處的地方,因此它也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在寺院中有著一整套嚴密的管理制度,以維系這種組織的正常運轉;在佛教的發展歷史上,佛教在不同地域和國家的傳播,又因當地的風土人情和文化傳統,而形成不同風格的寺院形態和組織形式。
第一節佛教寺院形成的歷史及其不同的形式
一、佛教寺院的形成及其不同的名稱
在佛教產生的最初年代,主張“日中一食”,“樹下一宿”,過雲游天下,居無定所的清苦生活。但這必定是個別現象,隨著佛教影響的擴大,僧人說法和居住的寺院就出現了。在古代印度,佛教寺院最初稱“精捨”。據《釋迦譜》所說,精捨是“息心所棲”處,即為僧人息念修行的地方。釋迦牟尼創立佛教後不久,在他成道的摩揭陀國,一位名叫迦蘭陀的長者將自己的竹林奉獻給他;之後頻婆娑羅王在這個竹林中為他建一道場,稱“竹林精捨”,釋迦牟尼生前多在這裡傳道。稍後,在釋迦常去傳道的捨衛城,富商給孤獨長者購買了祗陀太子的花園,並贈佛作為傳道的場所,稱“祗園精捨”,又稱“祗樹給孤獨園”。這兩處精捨是佛教最早的寺院。在古代印度,隨著佛教的發展,寺院日漸增多。據玄奘《大唐西域記》載,當時的印度,佛寺隨處可見,僅摩揭陀國就有佛寺50余所。著名的那爛陀寺,位於摩揭陀國首都王捨城北,“歷代興建,窮壯極麗”,“僧徒數千,游學名僧,通數將萬”。據說那爛陀寺“周圍四十八裡,九寺一門”。
佛教傳入我國後,最初的傳播中心是以洛陽為代表的京畿首府;而一些外籍僧人應邀來華,是作為賓客受到接待的,因而從一開始就有固定的住所,稱“寺”。“寺”一詞並不是印度傳來的,而是中國固有的一個名詞,所謂“三公所居謂之府,九卿所居謂之寺”,如大理寺、太常寺、鴻胪寺等。就是說,寺在古代中國的一個重要詞義就是官署。因此,漢明帝遣使求法,請來天竺沙門攝摩騰等,將他們安置於專門接待四夷遠國來賓的鴻胪寺。之後,又在洛陽西雍門外“立精捨以處之”,攝摩騰等“不忘其本”,而將精捨起名曰“白馬寺”。洛陽白馬寺是相傳中國最早的一座佛寺。隨著佛教在中國的發展,佛寺日益增多,到梁武帝時“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窮極宏麗”;北魏末年“其寺三萬有余”。
佛教寺院的名稱,除寺外,還有伽藍、招提、道場、阿蘭若、梵剎、庵堂、叢林、窟、院、廟等稱。
伽藍,是梵文 Sanghārāma 的音譯,意為眾園、僧院,意思是能生殖道芽聖果的地方,是建築完備的佛教寺院的通稱;招提,是梵文Catur-disa(柘斗提捨)音譯的略稱,意譯為四方、四方僧房等,指來自四方的僧眾均可住宿的僧房,為僧眾共有;道場,是梵文 Bodhi-manda 的譯稱,又稱“菩提道場”。原指佛釋迦成道的地方,即今印度的菩提伽耶,後來則泛指一切佛教僧人修道的地方,不問其有無殿宇堂捨;阿蘭若,為梵文 Aranya 的音譯,意譯為遠離處或閒靜處,即遠離鬧市人群的修行處,後來稱小寺為阿蘭若;梵剎亦是梵文音譯的復合詞,意譯為清淨國土。另有將寺塔頂端的輪蓋稱“金剎”。它們為寺塔的最高建築,是寺院的標志,佛寺也因此被稱為梵剎、金剎等。
叢林,一般指中國禅宗寺院,又稱禅林,喻禅宗僧眾集中相處,如同眾樹成林一樣;又取草林生長不亂之意,喻禅寺法規嚴密。叢林制度始於中唐,至宋臻於完備,大體形成三種叢林:一稱“甲乙徒弟院”,又稱“子孫叢林”。這種禅寺以住持世襲制為特點,即住持由本門弟子依僧臘年序繼承;二稱“十方住持院”。這種禅寺的住持由眾僧在官府的監督下選舉產生,由天下高僧大德中選合適者擔任,可容納十方僧眾來住,故又稱“十方叢林”、“選賢叢林”;三稱“敕差住持院”。這種禅宗叢林的住持由朝廷任命。
佛寺中的另一大類稱“窟”,指依山鑿石,形成洞窟,內安佛像並立僧房,形成一大佛寺,故全稱曰“石窟寺”。佛教石窟源於印度。在印度有著名的阿旃陀石窟,始鑿於公元前2世紀。在我國,石窟的開鑿始於3世紀,盛於5~8世紀,著名的如雲崗石窟、龍門石窟、敦煌石窟、麥積山石窟、炳靈寺石窟、新疆的克孜爾石窟、四川的大足石窟等。
此外,在中國一般稱尼寺為“庵”或“庵堂”。
二、佛教三大支派寺院的不同風格
一般說,漢傳佛教的寺院因受中國古代宮殿式建築的影響,以平面布局,以殿堂廊庑等組成的庭院式建築為主,並逐漸形成稱作“七堂伽藍”的基本格局,即佛寺都包括七種基本建築:(1)佛塔,安放佛捨利及其他聖物處;(2)佛殿,供奉佛、菩薩的殿堂,為寺院的中心建築;(3)講堂,或稱“法堂”,是講經說法的地方;(4)和(5)為鐘、鼓樓,是懸掛鐘鼓的樓閣,寺院僧人的起居及各項活動均以鐘鼓為號;(6)僧房,僧人的宿捨;(7)齋堂,用餐處。漢傳佛教寺院的“七堂伽藍”在其發展中也有一些變化,比如在中國禅宗興起後,形成了禅宗的“伽藍七式”,包括(1)“山門”又稱“三門”,是有三扇門的門樓;(2)東司又稱東司淨房,即廁所;(3)浴室又作溫室,是洗浴的地方;(4)佛殿,供奉佛,菩薩的殿堂;(5)法堂,又稱講堂,為禅師開堂說法的地方;(6)庫房,又稱庫院,職事堂,為主持出納、調配食物的地方;(7)僧堂,又稱雲堂、禅堂,為禅眾坐禅和起居的地方。其中僧堂、淨房及浴室又總稱“三默堂”,即不能公開稱道。在唐朝中期以後,中國禅宗逐漸成為中國佛教諸宗中具有主導地位的派別,並呈現出諸宗會流的趨勢,大多數佛教寺院都改為禅寺;而且就禅寺說也向其他寺院靠攏,從而形成了今天常見的“伽藍七式”。其布局如下:寺院面南,從南至北中軸線上的主要建築是山門,又稱“三門殿”;進入山門是天王殿,正面供大肚彌勒佛,背面供韋陀天神,兩側供四大天王;天王殿後是大雄寶殿。這是寺院的正殿,供佛像。明清以來一般正面供三尊佛,中為釋迦佛,左為藥師佛,右為彌勒佛。其背後供觀音像。其兩側為十八羅漢像;在山門和天王殿間的兩側是鐘鼓樓;在天王殿和大雄寶殿間的兩側是東西配殿。東配殿稱伽藍堂,供護法神,一般以波斯匿王居中,左為祗多太子,右為給孤獨長者。西配殿為祖師堂,禅宗寺院正中供菩提達摩,左為六祖惠能,右為百丈懷海。以上的“伽藍七式”是寺院主體部分。此外,還有收藏經書的藏經閣,講經集會的法堂、禅堂,僧人居住的寮捨、客堂,用餐的齋堂、以及戒壇、方丈院等多種建築,它們分布於主體建築的兩側,從而構成“院中有院”的建築群體。在寺院的外牆附近,或寺後還建有佛塔,供藏佛捨利,有的佛塔還建在寺的中央。
藏傳佛教寺院又稱喇嘛廟,一般分兩類,一稱崇祀廟,一稱學問廟。前者是活佛的住所,以活佛的宮殿為中心,周圍環列經殿、佛殿、塔殿及其他建築,以布達拉宮為典型。布達拉宮始建於7世紀,但大規模營建是在17世紀。它是達賴喇嘛的居所,分白宮部分和紅宮部分。白宮是達賴生活起居的宮殿,除宮殿外,還包括北佛殿,供五世達賴的坐像,內有達賴的讀經室;東佛殿,正中供宗喀巴坐像,其旁又有一座經堂。紅宮位於布達拉宮的中央,供奉歷代達賴的靈塔,其中五世達賴的靈塔最大,高14米。學問廟亦有活佛主事,以西藏三大寺為典型。寺中除經堂、佛殿外,還建有四大學堂,僧人分別在這裡研習顯教、密教、天文、醫學,稱四札倉。不管是崇祀廟,還是學問廟都是一組龐大的建築群。藏傳寺院的另一建築特色是塔。不管是塔殿中的小型塔,還是居於寺中的大塔都是一樣的,其座基是“亞”字型平台,台基上是一圓柱體覆缽,覆缽上是相輪座,再上是華蓋。這種塔俗稱喇嘛塔。藏寺佛殿中所供以大日如來為主,居最中央的位置;其次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是藏密中的本尊之一。而最具特色的是稱作“歡喜佛”的各種金剛,如密集金剛、勝樂金剛、歡喜金剛、馬頭金剛,以及二十一度母、大黑天、吉祥天母等。在經堂中還供奉宗喀巴像。
南傳上座部佛教的佛寺一般由門亭、大殿、僧捨、鼓房、戒堂組成。大殿是主要的佛事活動的場所,只供釋迦佛一尊,配以佛傳和本生故事。南傳寺院更突出的特色是塔的建築,著名的如仰光大金塔、萬象的大捨利塔、柬埔寨的吳哥窟以及我國雲南景洪的曼飛龍塔。塔一般建在寺中或寺的左側。其特色是在高高的塔基上建一組群塔,中間為一大塔,大塔的四周建一群小塔。比如我國的曼飛龍塔,由九座磚構白塔組成。主塔居中,高16.29米;八個小塔分列八角,高約9米;九塔座下各砌佛龛,內供佛像。南傳佛塔不論大小,風格相似,塔身為覆缽式半圓體,環環托起;塔剎由蓮花座托上的相輪寶瓶組成,較藏塔尖細,形成一種獨特的風格。
第二節佛教寺院的組織
我國一部重要的講僧制的書《大宋僧史略》中有這樣的話:“今時比丘,或住一林,居一院,皆和眾,立條約,束行止。”就是說佛教寺院有著嚴密的組織和各種制度。現就佛教三大支派寺院組織的基本情況分述如下:
一、漢傳佛教的寺院組織
大體這樣說,中國漢地的佛教寺院組織可劃分為兩個階段,在唐以前漢地寺院基本維持著一種稱作“三綱”的組織管理制度,即每個寺院中設三種僧職以管理寺院各種事務。一稱上座,由寺中年高望重者擔任,總管全寺的事務,所謂“維持法網”;一稱寺主,主持一寺的事務性工作;一稱維那,專門管理僧眾。到唐元和年間(806~820),著名的禅僧百丈懷海撰《禅門規式》即《百丈清規》,創制了禅宗寺院的組織制度,其內容大致如下:在禅寺中以長老為一寺之主。長老不僅德高望重,還是能啟迪教化後學的大師,故又稱“化主”;長老為了不時地接待弟子們的“請益”參問,住在一間很小的單間中,稱“方丈”;寺中的各種事務劃為十大類,每一類稱“寮捨”,每寮設“首領”一人,將所有的僧眾組織起來各司其職。在禅堂設維那一職,專門負責檢查和維護寺院的紀律。發展到宋元時代,禅寺的這種組織制度又有了新的發展,更加完備,並被其他寺院普遍采用。這種組織制度是:每一寺院以住持為首,他是一寺之長,又稱方丈、“堂頭和尚”。在住持之下,設東西兩序。西序主持教務,其職事的序列是:首座,即上座,由僧臘年高足以表儀眾僧的高僧充任,其職責是輔助住持,處理全寺重大事務;書記,執掌文翰書寫之事;知藏,管理佛教經書;知客,擔任接待賓客的任務;知殿,管理佛殿、法堂;寮元,主持接待和管理臨時過往僧人的工作。東序主持寺務,其職事的序列是:監院,即寺主,俗稱“當家”,主持管理全寺的財產及日常事務;副寺,即知庫,主管寺院的收支出納;維那,負責監督檢查僧人的儀表及綱紀;悅眾,協助維那工作;侍者,專門負責侍奉住持;莊主,負責管理寺院莊園等。在兩序之下,又有專司一種事務的職事,如飯頭、菜頭、火頭、水頭、門頭、茶頭、炭頭等。就總的情況說,不管寺院組織多麼復雜,基本上由四個方面構成,即“四大堂口”:禅堂、客堂、庫房、衣缽寮(住持的辦事機構)。寺中重大事務,一般由住持會同首座及四大堂口的主持僧開會議決。
二、藏傳佛教的寺院組織
藏傳佛教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地方性的全民信仰和政教合一的制度,即宗教領袖同時又是政治領袖。這種制度從清前期一直維持到新中國建國後的民主改革前。在這種背景下形成了藏傳佛教特定的寺院制度。藏傳寺院是一種母子聯寺制,比如黃教,以拉薩三大寺和後藏的札什倫布寺為主寺,其他藏區佛寺為屬寺。一個較大的黃教寺院都可分為康村、札倉、寺院三級。康村是黃教寺院最基層的組織,又有“家院”之稱,是基層僧團食宿起居的地方,有屬於自己的牲畜、田產、房捨。康村設吉根(長老)管理;吉根下還有歐涅、拉岡、格根等執事僧。這些職事都由本康村的年資合格的僧人擔任。若干個康村組成一個札倉。札倉是僧人接受經業教育的地方,也是康村的上級機構。札倉的主持者稱堪布,相當於方丈。由主寺任命,負責本札倉的僧眾的教育管理及行政事物,下設襄佐一人,即總管家,協助堪布管理札倉事務;格貴一人,是札倉的監察司法官;翁則一人,即總經師。若干個札倉組成一個大寺,寺主稱池巴,即總堪布,一般由活佛充任,其下由各札倉堪布組成的喇吉委員會,重大事務由委員會議決定。池巴之下設吉索2~4人,負責寺院田產及其他經濟活動,管理寺院的收支出納等;協敖2人,管理僧眾的名冊及綱紀,俗稱“鐵棒喇嘛”;欽摩1人,為寺級總經師。在藏傳佛教中,達賴、班禅是最高宗教領袖,也是最高一級的活佛,其下還有大寺院一級的活佛。
活佛轉世制是基於佛教的輪回思想,也是因為藏地僧人一般不准結婚,沒有子嗣而采用的一種選擇繼承人的辦法,以達賴和班禅的轉世儀式最隆重。當前世活佛去世後,就要組織尋訪靈童,在最後確認的2~3位靈童中,由中央大員主持,通過抽簽的辦法確定新一任活佛,這就是“金瓶掣簽”。通過“金瓶掣簽”而確認的新世達賴和班禅還要經過中央政府的冊封或批准的手續。
藏傳僧人進入寺院,先要在札倉內學習顯宗經論,稱“貝恰瓦”(讀書人),經15~20年的學習,逐年升級,當升到最高班級時,就可考取“格西”(意為“善知識”,是藏傳佛教類同博士的一種學位)。取得格西學位也就取得了修習密宗的資格,就可進入拉薩三大寺的上下密院,修習密宗的格西,一旦取得這種資格就可充任堪布。堪布任滿稱堪蘇。當得到堪蘇的地位就進入了黃教教階的最高層次,就取得了可遷升三大寺首席的資格。
三、南傳佛教的寺院組織
南傳佛教如同藏傳佛教,不論在斯裡蘭卡、緬甸、泰國等國,還是我國的雲南的傣族地區,幾乎是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全民信仰,因此它們與漢傳不同,有著自己的一套特定的寺院制度,但又因國家、民族的不同而千差萬別。比如在斯裡蘭卡,國家設“佛教部”,統管全國佛教,部長由總統兼任;在各大派別都有一位大老長總管全派。在緬甸由國王敕封的僧王是全國佛教寺院的領袖。在泰國亦設終身任職的僧王,僧王下設“大長老會”統管全國僧事;在僧王下,各教區設僧長。在老撾,也實行僧王制,僧王下有各省級的僧長;省級以下有縣級僧長;縣級下有鄉鎮級僧長;再下就是寺院的住持。在我國的西雙版納地區,幾乎村村寨寨都有寺院,從村寨到地區形成有一定隸屬關系的四級寺院。在州所在地有總佛寺,稱“大羅阇總寺”,是最高寺院,發布全州統一佛事的日期及有關規定,批准高級僧侶的晉升等;在各勐設勐的總佛寺,稱“大羅阇勐寺”,主持全勐的佛事活動,決定下屬寺院的住持,批准僧職的晉升;在勐的總佛寺下,每4個或4個以上的村寨建中心布薩堂佛寺,所屬村寨的僧人在每月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日都必須到中心佛寺集體舉行自恣儀式。中心佛寺負責管理該地區的僧事;村寨佛寺是最基層的佛寺,是僧人日常禮佛誦經的地方,也是對年輕僧人進行文化教育和傳授佛教知識的地方。
包括整個南傳佛教地區,都幾乎有一項規定,就是男性一生都要到寺院中出家一次,或幾次,並在寺院中接受文化和佛教知識的教育,否則就被稱為“生人”,即不成熟的人,各方面都將受到歧視。比如我國雲南傣族等南傳佛教地區,男孩1O歲左右就要到寺院學經,稱“柯勇”,經過半年學習,合格者可個別或集體受沙彌戒,出家為僧。出家的時間可長可短,最短的3個月。到了20歲,大多數還俗,回家參加生產勞動,只有少數人繼續留下深造,並在受具足戒後,根據資歷和學識擔任不同的僧職。僧職基本分10級,即帕諾(預備僧)、帕(沙彌)、都(比丘)、都龍(住持)、祜巴(都統長老)、沙密(沙門統長老)、僧伽羅阇(僧主長老)、帕召祜(佛師、闡教長老)、松迪(僧正長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長老)。在這10級中,只要成為“都”就取得了住持佛事和擔任主持的資格,一旦擔任住持就被尊稱為都龍(大比丘),從都龍到祜巴的升職以及以後的晉升都十分嚴格,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