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宗教文獻學
嚴耀中
內容題要:所謂宗教文獻學,顧名思義,就是整理研究有關宗教的文獻所形成的學科,對象為記錄宗教知識與宗教信息的一切載體。它是人文學科中一門屬於基礎性的交叉學科,而對宗教文獻的研究和比較,可以告訴我們古今人們的心路歷程,可以曉知一種信仰意識形態是如何在社會環境影響下演變發展的,可以了解關於人的諸多重大問題上的智慧結晶。
關鍵詞:宗教、歷史、文獻
隨著人文學科的展開,湧現出愈來愈多的交叉學科。這些學科綜合著諸家之長,把不同的研究領域聯成一氣而開辟出新的方向來,從而推動了所有相關學科的發展。宗教文獻學可以說也是其中之一。
所謂宗教文獻學,顧名思義,就是整理研究有關宗教的文獻所形成的學科。宗教文獻學是人文學科中一門屬於基礎性的交叉學科。它結合著諸如哲學、史學、政治學、社會學,語言學,乃至文學、法學、心理學、經濟學等多種學科的知識,更不用說和宗教學本身密不可分了。就其性質而言,它可以說是宗教學的基礎,當然也能為其它各個學科服務。正因為如此,雖然本學科研究的對象一般是過去的文獻,甚至是些數以千年的古老文書,但它的理論與方法卻是現代的,屬於現代社會科學的一支。宗教文獻學的基本點在於對宗教文獻的界定。宗教文獻是文獻中的一個類型,當然它首先得符合作為文獻的定義,即文獻是記錄知識與相關信息的一切載體。同時它也要符合宗教的界定,即其文獻都要與此相關,簡言之,宗教文獻也就是記錄宗教知識與宗教信息的一切載體。從這點出發,並結合當今的實際情況,在我們的宗教文獻學內被稱之為宗教文獻的文獻,它必須具備著以下這些要素。
其一,它必須是宗教的。所謂“宗教的”,當然最直觀的說法是跟現存的或過去的某一宗教有關的,更擴大一些的范圍則是凡涉及到個人生死與命運之信仰崇拜體系的都與此有關。對這類文獻而言,中間要分兩種情況,其一是文獻的主題系屬於宗教的,如某個寺廟堂觀聖跡的志文,某位道人教士或信徒的傳記等等,更不用說經文典籍的本身。其二是其中提及宗教的各類文獻,包括對民間信仰的記載。這個面相當廣泛,如某篇詩文中有幾句文字提到一位僧侶的行止或某個神祗,這篇東西就要納入我們宗教文獻學的視野。對於上述兩種情況,我們把前者稱之為狹義的宗教文獻,將後者稱之為廣義的宗教文獻,或帶有宗教史料的文獻。宗教文獻學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前者,但也根據各種具體情況,將後者包括進去。
其二,它應該是歷史的而不是當前的文獻。這是因為我們宗教文獻學是屬於學術的領域而不是政治的領域,這裡的政治當然指的是現實政治。因為雖然廣義上宗教與政治很難分離,但這種關系主要是一種歷史現象時,我們可以簡單地把它們放到學術的籃子裡,而當前的宗教文獻中所包含的各種現實因素的考量,超出了宗教文獻學作為一門學術所能承載的負荷,所以我們只能強調作為我們對象的宗教文獻僅僅是歷史的。以往對宗教文獻的研究或是放在歷史文獻范圍內,或是放在古典文獻的領域裡,也是混雜著以上考慮的。當然這種學科分類上的含糊,不利於對宗教文獻進行深入而全面的研究。
鑒於過去的一切都是歷史的,而所謂“當前”不過是一個不確定的流動著的時間概念,因為“當前”可以不斷地在剎那間轉化成“歷史”。為了便於進行學術討論,也為了符合我們將宗教文獻學中的宗教文獻應該是歷史性的規定之本意,所以我們將“當前的”概念凝固成目前中國史學界通用的所謂“現當代”,即將其上限大致定在二十世紀初,因為此後發生的很多事情仍和當今人們的利益息息相關。這樣,掌握了時代分寸的我們也許能以更客觀的態度來直面作為工作對象的宗教文獻。當然由此另開一門現當代宗教文獻學也是可以的,不過兩者的視野、方法側重面等等均會有所不同。就漢文化而言,如此的標定還能使文獻的使用語言上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分界,因為在現代之前,文言文是文獻上的主流語言,即使是變文、寶卷之類流行於社會大眾的宗教文獻,其語體亦與現代白話文區別很大。因此,這個時代上的規定能使我們的工作對象更為明確和統一。
古今中外都有宗教文獻,但按照我們現今在人文學科中的慣例,相關中國的宗教文獻可自成一學,稱中國宗教文獻學,並且從實際出發,從中又可分為漢文文獻和少數民族文獻兩大支。但這些劃分,並不妨害我們建立整體的宗教文獻學的觀念,這是因為宗教文獻可以基本上超越時空。作為文獻,世界范圍內的學術界有著大體上共同的指認。作為宗教的文獻,是因為人類既然有著相類似的宗教需求與宗教經歷。由此出現的各種宗教的文獻,盡管有著形形色色不同名稱宗教的區別,卻仍有相通共鑒之處。何況歷史上具有國際性宗教的大多數,除佛教以外的如基督教[1](景教、也裡可溫教)、伊斯蘭教(回教)、婆羅門教、耆那教、摩尼教、祆教、猶太教等等,都曾先後進入過中國,或多或少地與中國文化發生過關系,在漢語言文字中留下了它們的痕跡。另一方面,所謂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也曾走出國門,進入東亞及東南亞的一些國家與地區,甚至儒家意識中的一些宗教性質的因子在韓國等地還凝聚成為儒教。因此我們在探討漢文宗教文獻時所建立起來的那些原理與准則,以後可以由此及彼不費很大氣力地擴展到所有宗教文獻的范圍,無論它是用少數民族文字還是用各種外文書寫的。而各國學者的關於世界各地宗教文獻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拿來借鑒和引用。由此可見宗教文獻學是一門國際性的學科,其中中國宗教文獻學又有其自身的特點,一如中國哲學、中國史學、中國文學等等。所以按照當前的實際情況,國內的宗教文獻學,應以整理研究漢文的宗教文獻為主,再顧及其他語言的宗教文獻。這樣能由點及面,分層次的深入這個學科。
以宗教文獻為對象的宗教文獻學,分成宗教文獻整理和研究兩大部分,當然這兩者實際上是難以分清的,這裡只是指其側重點的不同。
整理宗教文獻的第一步就是對文獻性質的認定,看它是不是宗教的文獻,是何種宗教的文獻,且是什麼時候形成的宗教文獻等等。於是就需要對此進行初步的考證。雖然對此考證的方法和考證其它文獻沒什麼二樣,但對宗教文獻的考證必須要具備有關宗教方面的足夠知識,則是毫無疑義的。特別是有的文字材料即使沒有涉及某個具體的宗教,但其中透露的思想體現著對人生死與命運的終極關懷,那麼該文獻是不是,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是屬於宗教文獻,也應該是屬於本學科的研究內容之一。
接下來。文字、句讀、校勘、訓诂、版本目錄等方面的知識和工作都是整理宗教文獻的必要功課。嚴格地說,對文獻本身的復修、保護也屬於文獻整理的工作范圍,但是它們是一種特殊的工程技術,涉及到自然科學領域裡的很多專門知識,就不在本書所討論的內容之列。上述那些整理文獻所必備的科目,在漢文獻中基本上屬於以前所謂“小學”的范圍,適合於所有的古代文獻,包括現在屬於文學類的古典文獻和屬於歷史學類的歷史文獻,盡管這樣的劃分僅僅是為了迎合當前學科分類的需要。但對我們的對象宗教文獻來說,還要注意到它的特殊性。如佛教《大藏經》的編目就有別於一般的文獻編目,當為目錄學中的特殊一類。又如在音韻方面,由於佛教及景教、摩尼教、祆教等都是外來宗教,文獻中漢字的音譯就成了一個特別的問題。再如大量宗教所特有的名稱、概念、術語,或者象禅宗“公案”那樣特殊的語體等等都會在句讀、訓诂等方面增添額外的內容。等等。所以整理宗教文獻還非得有宗教方面的專門知識。進一步說,鑒於各個宗教的發生與發展都與其本民族、本地域的文化,尤其是語言密切相關,因此各種語言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溝通翻譯,是解讀宗教文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宗教文獻學既然是一門“學”,它就不會僅僅停留在宗教文獻的本身,而要對它作進一步的研究。所謂對宗教文獻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對宗教文獻的闡釋,雖然對文獻本身的鑒定考證也是一種研究。這裡所謂的對宗教文獻闡釋,主要是繼續對文獻所反映的宗教屬性進行界定,清理宗教與人類生活各個方面的關系,也包括各個宗教互相之間的關系和它們各自內部的關系,故大致有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是將文獻分類。由於它是多學科、多宗教的結合,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一些中國傳統的分類法,如四部分類法,或《道藏》、《大藏經》等分類法現成地拿來用。現代的學科只能用現代的方法,現代分類的方式有好幾種,可以是按時代來分,通常是按朝代,長的朝代還要分前期、中期、後期等;也可以按其文體性質來分,如屬經、屬律、屬史、屬論等等;更普通的是按其教派來分,看看此文獻是屬於何類宗教,或者是屬於該教內的什麼宗、什麼派的;還可以以地域、民族、甚至語言種類來劃分;當然經常是將幾種分類法交叉並用。這些分類作為闡釋文獻的前提,對於宗教史和思想史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是對文獻本身的解讀,弄清文獻字句中所包涵的各種內容,進而理出整個文獻的主題。這是文獻闡釋的基礎,以下三項工作的進行也是從這裡出發的。當然認識了文獻的產生背景及其影響也有利於更好地解讀文獻,二者是相互促進的。解讀文獻的前提是前文已經說到過的文字、句讀、校勘、訓诂、版本目錄等方面的工作,但對宗教文獻而言,光字面上讀通還不行。沒有對文獻所屬的宗教有著相當的了解,還是不能弄清字裡行間所表達的含意。這中間可能會有的一個難點是,為了明白一件文獻的確切宗教意涵,就必須了解作為宗教信徒的情感與體驗,為此有時就需要用類似社會學中的田野工作來做輔助手段。
第三,是考察一下這個文獻的形成背景,包括它的教內背景和當時整個社會的背景,這有助於我們了解宗教社會現象在人類生存史上的地位與意義。所以這也是文獻闡釋的一部分,因為我們既可以從當時的社會存在中弄懂當時的意識,也可以從當時的意識中了解當時的社會存在。這中間,很多典籍的序記能給我們提供有用的線索。
第四,是說明該文獻在當時教內外所產生的影響,即該文獻的宗教意義和歷史意義。這裡所謂宗教意義是探究該文獻的出現可能對宗教本身所起的各種影響,包括各教、各宗、各派的彼此消長。所謂歷史意義有二層意思,其一是表明宗教與當時社會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如將各個宗教的歷史作用進行對比我們就能夠對宗教的社會作用及其局限性,乃至宗教文化的發生學與轉播學會有更深刻的認識;其二是能通過該文獻,即通過宗教方面的材料來了解中國古代社會的各個方面,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等。其意義闡釋的深度反映著我們對文獻的理解和研究的深度。
第五,是目前研究此文獻的意義,即該文獻在現實社會和目前學術研究中是否會有作用,以及可能會起到什麼樣的作用等等。如我們要深入探索中國文學史,我們就應該去碰一下鸠摩羅什所譯的《法華經》,因為該經“於散文外,並附有韻文的‘偈’。這乃是把印度所特有的韻、散文雜為一體的一種‘文體’灌輸到中國來的一個重要事件。後來‘變文’、‘寶卷’、‘彈詞’乃至‘小說’,皆受這種影響而產生的”[2]。至於《聖經》對英美語言文學乃至整個西方語言文學的影響一直是世界文學史上的重大課題。更不用說一些宗教文獻對現實社會裡考量宗教與政治關系中所能起到的參考作用了。這最後一點也是我們宗教文獻學的出發點和歸結點。
由此可見,對宗教文獻的闡釋,如果要滿足上述五個方面的要求內容,就有可能涉及到屬於人文學科中的一切學科,是需要深入探索研究才能得出一定結論的,這也是它之所以能被稱之為“學”的原因所在。
包含在一門“學”之內的,除了它的內容外,還有獲知、研究這些內容的方法。對於宗教文獻學而言,由於它是屬於交叉學科,因此大凡其所涉及到的諸學科的學習與研究方法,它都可以拿來為己所用。這裡要特別說明一點的是,即使是面對同一件宗教文獻,信仰者與非信仰者的視角、思路、研究手段等等都會有差異,這雖然往往有可能導致結論的不一,各種宗教從其自使身教義理解,亦會橫看成嶺側成峰。如對中國宗教史上的所謂《老子化胡經》,佛、道、儒三家說法大相徑庭。但這些不同意見之爭反過來卻豐富了宗教文獻學本身,因為比較與爭鳴本身就是推動學術發展的有力因素。
無論是闡釋狹義宗教文獻還是廣義宗教文獻,我們都面臨著怎樣看待宗教和怎樣看待歷史的問題。也就是說為了更好地把握文獻,我們要有一個正確的歷史觀和正確的宗教觀,雖然什麼是“正確”的歷史觀和宗教觀事實上會有不同的理解。這就需要我們好好地閱讀、研究各種有關的理論著作,尤其是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並通過對各種比較和對照,加深我們自身的理論能力,使我們能夠在眾多現象的背後找出普遍性和規律性的東西來。
對於開展古代宗教文獻學來說,它在學科上的定位亦很重要。從上面的探討中我們也能明白,宗教文獻既是歷史的,也是宗教的,故宗教文獻學的特征就是它主要兼具歷史學和宗教學的雙重性質。或者說,宗教文獻學是利用宗教方面的文獻來研究歷史和利用歷史方面的文獻來研究宗教,以及把這兩方面的文獻結合起來對彼此間的關聯進行研究。當然我們這裡所說的歷史是一個大歷史,即囊括過去一切的歷史,因此宗教學和歷史學的結合實際上是通過文獻來從總體上去綜合研究宗教在過去與一切方面的關系,包括政治的、經濟的、民族的、文學的、心理的、軍事的等等等等。我們之所以要從歷史方面來強調,一個重要之目的是為了能以時間的眼光來對占領著精神空間的宗教進行判讀,了解宗教在連續的時空中如何以及為什麼能全方位地給人在精神與物質方面所造成的影響。
研究古代宗教文獻有著宗教的與歷史的雙重意義。從史學的角度講,一方面宗教是社會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歷史當然也是歷史學的重要對象;另一方面,宗教的存在是和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習俗等各個方面緊密相關而存在著的。宗教與這諸多方面的互相關聯,對研究宗教史來說是重要的,對研究其它專史來說也是重要的,對研究整個歷史來說更是必不可少的。從宗教學的角度講,對文獻的研究和比較,可以告訴我們古今人們的心路歷程,可以曉知一種信仰意識形態是如何在社會環境影響下演變發展的,可以了解關於人的諸多重大問題上的智慧結晶。鑒於這些關聯在各個民族中都不一樣,所以這實際上也是不同的民族文化發展的歷史。研究現當代宗教文獻則與政治學、經濟學、國際關系學等等相互交錯,是了解現狀,展望世界未來的一個重要視角。
作為一門學科,它的研究路子也有別於一般的歷史文獻或古典文獻,也具有雙重的性質。因此對待宗教文獻,不僅需要從上述文字、訓诂、音韻等方面著手考證整理,而且要注意到一些特殊話語的宗教作用。如果該文獻是一部翻譯作品的話,則更要注意到不同的翻譯方式所帶來的意義變化,如在佛經的翻譯上,晉代的道安曾論五失三不易,玄奘大師亦立五種不翻的原則,如果我們理解這些翻譯規矩的道理所在,那麼我們就能更好地領會那些翻譯過來的佛教文獻意義所在,當然也包括一切用不同語言翻來譯去的各種宗教典籍文書。因此,對宗教文獻的整理研究也可自成系列,這些就是宗教文獻學產生的內在理由,或者說是建立這個學科的可能性。
宗教是文化的組成部分,也是社會的組成部分。它是一種歷史存在,也是一種現實存在,而且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仍會繼續存在下去。既然作為社會存在是無可置疑的和不容抹殺的,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不重視它,以及體現它歷史存在的種種文獻,這則是宗教文獻學有必要成立的外在理由,或者說是建設這個學科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