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和中國佛教
楊曾文
《法華經》從晉代譯出後立即在佛教界廣泛流傳,所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這裡介紹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方面。
(一)古來對《法華經》的注釋和對此經所謂“宗”、“體”的解釋。
在《法華經》譯出後相繼有不少注釋著作問世。鸠摩羅什弟子當中不少人在新譯《法華經》之後立即宣講,有的還撰有著作。僧睿原精研《正法華經》,參與鸠摩羅什翻譯《法華經》,後以“九轍”(相當五章)講述《法華經》,被人稱為“九轍法師”。昙影也曾精於竺法護譯的《正法華經》,在鸠摩羅什譯出新《法華經》之後撰《法華義疏》四卷加以注釋。道生撰有《法華義疏》二卷。此後宣講《法華經》有名者有南朝宋齊間的廬山慧龍、法瑤、僧印;梁陳之間的法雲、慧思;隋朝智顗、吉藏;唐代窺基等人。其中撰有著作留傳至今的有:法雲《法華經義記》八卷、慧思《法華經安樂行義》、智顗《法華文句》二十卷、《法華玄義》二十卷、吉藏《法華玄論》十卷、《法華義疏》十二卷、《法華游義》、窺基《妙法蓮花經玄贊》二十卷。智顗是天台宗正式創始人,吉藏是三論宗創始人,窺基是法相宗創始人之一。
由於受重整體、重綜合的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影響,不少著作都對《法華經》的基本宗旨、中心思想即“體”或“宗”進行探究和诠釋,反映了人們對《法華經》的認識和關注所在。吉藏《法華玄論》卷二《第四辨經宗旨》記載,從《法華經》譯出至隋有不少學者對此經的基本宗旨提出自己的看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說法是:
東晉廬山慧遠“以一乘為宗”;
宋齊廬山慧龍“以果智為宗”;
宋慧觀以“真慧為體”;
齊中興寺僧印以“一乘實慧為體”;
梁光宅寺法雲以“一乘因果為宗”;
此外,還有人或以“二智為宗”,或以“妙法蓮花為宗”、“常住為宗”、“萬善為體”、“一乘為體”等。這裡講的“一乘”自然就是佛乘;“果智”是久遠實成釋迦佛之靈智;“真慧”或“實慧”即與諸法實相相應的“佛之知見”、“平等大慧”、佛慧;“一乘因果”是以“開三顯一”以顯成佛之因,以“開近顯遠”以示成佛之果。吉藏對這些說法皆不滿意,認為眾生素質不同,導致覺悟的因緣有別,因此只能說“以悟為宗”;然而又認為《法華經》以“實相正法為宗”。
智顗《法華玄義》將《法華經》之體、宗分開論釋,卷八上載有“第二顯體”,卷九下載“第三明宗”,認為“宗者,修行之喉衿,顯體之要蹊”。認為經體須借經宗表現,二者不一不異。他對前述各種見解皆不同意,以所謂本門跡門的‘因果為宗”。他將全經以《安樂品》為界,前十四品為“跡門”,以後十四品為“本門”。說跡門“破廢方便,開顯真實佛之知見,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為成弟子實因;因正果旁。故於前段明跡因跡果也”。意為經前半講廢三乘方便之教,開顯一乘成佛真實之教,佛以《法華經》引導以前小乘弟子接受佛乘,並為授記,也講述應身釋迦修因成佛事跡,是以講弟子接受法華正法(因)為主,最後達成之果為輔。說本門“發跡顯本,廢方便之近壽,明長遠之實果,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而顯師之實果;果正因旁。故於後段明本因本果”。謂經的後半部雖有與前半部經相同的內容,但最重要的是發露普通人所見聞的釋迦佛跡,只是久已成佛的釋迦佛為“方便教化眾生”而顯化之身跡,壽命無法計量,是以講述佛的真實之果為主。因此,智便以《法華經》前半跡門的“跡因跡果”與後半本門的“本因本果”共為“經宗”。
據以上引述,在中國古代佛教學者心目中,《法華經》的最重要的內容有兩點:一是主張一切眾生皆能成佛的一乘——佛乘的教法;二是提出具有法、報二身意義的久遠安成的釋迦佛的觀念,認為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只不過是此佛的無量應化身之一。他們對《法華經》的有關論釋和發揮都圍繞這個中心。
(二)法華信仰的諸種形態
歷代僧俗對《法華經》的信仰所采取的形態是多種多樣的。據梁、唐、宋《高僧傳》、唐道宣《集神州三寶感通錄》、道世《法苑珠林》、惠祥《弘贊法華傳》、僧祥《法華傳記》以及宋代李昉《太平廣記》等書,中國古代僧俗對《法華經》的信仰是十分虔誠的,信仰形態主要包括:講解、書寫、讀誦、修持“法華三昧”禅法、建造寺塔和佛像(法華變相)、信奉觀世音、焚身的一部分或全身供養佛等。信奉《法華經》,包括信奉觀世音菩薩的人有社會的各個階層,上至帝王將相、身居官位的士大夫、僧尼、普通民眾。他們信奉動機和所懷抱的願望是各種各樣的,其中主要有:超脫生死苦惱,達到覺悟解脫;積累善的功德,來世得到善的報應,甚至有的人發願來世往生淨土;從遇到的各種現實苦難中得到拯救。
《法華經》對中國佛教宗派具有程度不同的影響。其中天台宗以《法華經》作為基本教典,以此經中的“一佛乘”、“十法界”、“十如是”等概念和思想構建教義理論體系,是法華信仰的重要形態之一。
僅據上述不難看出,《法華經》在中國歷史文化上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是巨大的。
摘自《閩南佛學院學報》199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