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中邊論》要義說
宏演
前 言
《辨中邊論》是彌勒五大論典之一,分成頌文和長行兩部分。頌文是彌勒菩薩所造,由彌勒傳無著,再由無著傳世親。世親為它作了論釋,這就是《辨中邊論》。此書成後不久,大約過了半個世紀,就傳到中國,先後在陳水定二年(公元558年)和唐龍朔元年(公元661年)五月,分別由真谛三藏在臨川、玄奘三藏在陝西玉華宮譯出。真谛譯名《中邊分別論》,世稱舊譯:玄奘譯名《辨中邊論》,世稱新譯。在我國西藏也有《辨中邊論》譯本。
《辨中邊論》作為初期瑜伽論典,它首先關心的是中道實相,即空有的問題。大乘般若空宗以一切法無自性空及緣起假有闡明了對中道的看法。本淪則依三性有無顯示唯識中道,並用三性全面觀察諸法,顯中道真實義。論中還建立了諸法唯識的思想,以及三乘共法在修證的方法、位次、得果等方面的特色。
一、三性
三性就是三自性。簡稱三性,亦名三相。指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和圓成實相,新、舊譯本相同。藏本三性作遍分別、依他及圓成實。三性是唯識宗的核心理論。
三性是如何建立的?依本論卷上《辯相品》中說:
唯所執依他,及圓成實性。境故分別故,及二空故說。
論曰:依止虛妄分別境故,說有遍計所執自性。依止虛妄分別性故,說有依他起自性。依止所取能取空故,說有圓成實自性。
虛妄分別就是妄識。妄識所變觀的器界、有情根身、以及染末那所變現的自我及前六識所變觀六塵境界,部不是實有的。《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妄識所現起的見分、相分、色法、心法,雖然不是真實的有,但是也不能說它沒有。為什麼呢?因為思惟的本身———妄識還存在,以幻有的形式存在。
站在唯識的立場,是不允許妄識徹底地空無,徹底地沒有。中觀對無自性、空、無所得的解釋就是徹底地空無和沒有:這使人產生一種誤解,當我們說無所得的時候,往往把緣起的假相也否定了。唯識為了避免落入惡趣空的狀態,因此不同意妄識徹底地空無。唯識講解脫,講涅槃,講轉依,建立在染淨轉依的基礎上。如果說妄識部沒有的話,雜染就不存在;雜染不存在,生死的系縛也不存在;生死系縛不存在,解脫也不存在。這麼一來,整個生死、煩惱、解脫、涅槃等統統建立不起來。
因為以上緣由,所以不允許妄識徹底地空無。妄識的自體意義業因此成非實有非全無。妄識是眾緣所生,虛妄分別所產生的錯誤思惟的假相肯定是沒有的,故曰非實有;但它又非全無,錯誤恩惟的本身以幻有的形式存在,並以此作為染淨轉依的基礎,所以說非全無。
妄分別境可以指依他起,也可以指遍計執。也就是說,依他與遍計,都可以稱為虛妄分別,但定義稍有不同。依他起以識為自性,識生起時顯現種種的顛倒緣相,同時對所緣相認識不清而起顛倒,這兩方面部含有虛妄分別的成分在內。所以依他起是能現起的虛妄分別,分別本身也是虛妄。至於遍計執,它是分別所起的虛妄相,此相雖似離心而有,其實還是以分別為性,所以也是虛妄分別。學者可以依識的分別釋依他起,以執境有故釋遍計執。
這就是說,當我們把妄識的自體,把妄識所認識的對象以及妄識的本身——由能遍計心於見相二分上起我法二執,執著我法為實有,從這個角度建立了遍汁所執自性;從妄識自身的體性非實有非全無,而是以幻有的形式存在,從這個角度建立了依他起自性;妄分別變似的能取所取相,虛妄不實,透過能取所取所認識到的就是空性,從空性的角度又建立了圓成實性。
三性部沒有離開虛妄分別相。遍計所執是對虛妄分別的錯誤反映:依他起是虛妄分別現象的本身,透過虛妄分別現象所顯的實質 —空性,也就是圓成實。所以,本論是依虛妄分別相來建立三性的。
三自性的建立,在許多唯識論典中,都有詳細論述,其內容與本論有一定出入。如《解深密經》從雜染的緣生現象說依他,依不變的真實本體立圓成實,遍計執是在一切有為無為法上假立的種種自性差別以及言說概念;《楞伽經》以隨主觀施設的名和相為遍計執,依妄心緣起的有漏雜染法為依他起,從無倒立圓成實;《瑜伽》從所執說遍計,從緣生說依他,依真如不變立圓成實;《成唯識論》論依他則有染有淨,說圓成則攝無漏正智真如。
二、唯識中道
三性在佛陀教法中,所要揭示的是諸法空有的問題。空有所顯的是中道。
本論名《辯中邊》。“辯”,就是辯別說明;“中”,就是中而不偏的中正之道,以八正道中的正見為基礎;“邊”,有偏執的一邊之見。辯中邊就是辯明中道和兩邊,使學人剔除邊見,在世界本質的問題上,既不偏執於空,也不落於有見,求得中道真實之見。唯識中道是依據三性有無來說明的。
三自性中,何性是有何性是無?如本論卷中《辯真實品》中有頌說:
許於三自性,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一有無真實。
論曰:即於如是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相常非有,……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圓成實相亦有非有。……
這是顯現三自性中道一個非常重要的偈頌。三自性中,遍汁所執是分別所取的虛妄相,自體實無,如龜毛免角,所以說它恆常沒有;依他起是虛妄分別的自體,雖非實有亦非全無,以假有、幻有的形式存在,所以說它有而不真;圓成實是無遍計執所顯現的真實——空性,這種空性是真實有的,所以說亦有;無遍計執的能取所取,所以說非有。
因此三自性中,遍計所執性體性實無,依他和圓成體性是有,一假有,一真有。
根據三自性的有無,本論建立了唯識中道。如本論卷上《辯相品》中雲: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佛學①參考濟群法師《解深密經要義說》。見於《閩南佛學院學報》總第七期十三頁至十四頁空,於彼亦有此,墳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這是唯識著名的中道偈。“虛妄分別有渭有所取能取分別,能取所取即相見二分,是依他起。依他起仗因托緣而生起,非全無自性,有其相對之自體。此體雖然不是真實的,但不可以說它沒有,故名為有。“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所取能取於相見二分上產生我法二執,此二取執是遍計所執。二執但由主觀上的錯覺產生,客觀世界本無所有,所以說二執部無。“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透過能取所取所顯的空性是圓成實性,這是真實有。“於彼亦有此者,謂即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虛妄分別不離空性,不離圓成實,於圓成實中亦有虛妄分別,二者的關系是不一不異的。
虛妄分別上的二取執—— 遍計所執的龜毛免角,純粹是無;虛妄分別的性與相在客觀上是有,圓成實為真實有,依他起為幻有。能夠這樣如實地認識三自性,才能正確地、無顛倒地認識諸法空性。
一切法包括有為法和無為法。虛妄分別 ——依他起是有為法,二取空性 —圓成實是無為法,二取執—— 遍計所執非有為非無為,無自體故。按照三自性的理論,空性所顯的圓成實和虛妄分別的自體依他起是有,故說非空:二取執所執的遍計執是無。故說非不空。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主。妙契中道。
唯識中道義,不僅是本論要旨,即佛陀出世的本意,亦不外於此。眾生因無明妄想顛倒,成於心外,堅執境體,實有存在,或計心內諸法全無,妄計二執,俱生二障,造諸惑業,於兩種生死中輪回。若能悟入此唯識中道,了達二執是無,除二障,則能轉生死系縛為菩提涅架。
三、虛妄分別相
虛妄分別就是妄識,妄識的存在由兩個部分組成:心和心所。心了別總相,心所了別總相和別相。唯識以五位百法來歸納一切法。百法不離識,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應和無為,分別是識的自體,識的相應,識所變,識的分位和實性,這些屬於虛妄分別的分位差別相,虛妄分別把一切法高度概括為心和心所兩種,以心為主,心所為輔。
妄識是如何生起的?本淪認為,一切識不外乎緣識與受者識。“緣識者,謂藏識,是余識生緣故”;。緣識就是藏識,藏識是其他識生起的根本依,任何一識的生起須要藏識提供種子,是諸法生起之緣,故名緣識,亦名本識。受者識指前七轉識。七轉識與諸心所相配合,能領納受用種種境界,故名受者識。常與轉識相配台的心所有:受、想、恩、作意等,這些心所遍行一切時、一切性、一切心、一切地,幫助轉識去認識境界。若無心所的輔助,諸識亦無法生起緣境。
依虛妄分別所顯現的生死雜染,本論通過十二因緣來說明。如本論卷上《辯相品》中說:
覆障及安立,將導攝圓滿,三分別受用,引起並連縛。現前苦果故,唯此惱世間。三二七雜染,由虛妄分別。
覆障指無明支,安立指行支,將導指識支,攝指名色支,圓滿指六入支,三分別指觸支,受用指受支,引起指愛支,連縛指取支,現前指有支,苦果指老死支。此十二支逼惱世間眾生,令不自在。它可以歸納為三雜染,即:煩惱雜染(無明、愛、取),業雜染(行、有),生雜染(識等乃至老死七支)。又可以歸納為二雜染,即因雜染(煩惱和業雜染)、果雜染(生雜染)。亦可分為七雜染,即:無明日顛倒團雜染,行曰車引因雜染,識曰將導因雜染,名色、六入曰掇受因雜染,觸、受曰受用困雜染,愛取、有曰引起因雜染,生、老死曰厭怖雜染。這些雜染由妄識所引起,妄識是根本。
妄識自體非實有,亦非全無,因為它是染淨轉依的基礎。如何才能契入無相、涅槃、實性呢?本論卷上《辯相品》中說: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有於識無所得生。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
唯識生寸現似種種虛妄境故,名有所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得實性亦不得成。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等俱成無所得性。
唯識最大的特點是否定外境。境無有二義:一方面遍計所執的境是沒有的,另一方面以如實智觀察依他有為諸法也是沒有的。然能取之識相對境來說是有,識有境無。從更高的意義來講,識有也不是真實有。識的有無往往與境的有無關系很密切,比如常說的“心隨境轉”就是這個意思。所以,當我們認識到境空之後,進一步能認識列識空,境空識也空。《心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捶,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掛礙。”心境皆空,心空境寂,當下契入無所得之無相空性而得涅槃解脫。
四、諸法唯識
本論依虛妄分別建立了三性。一切性謂有為無為。虛妄分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二取執非有為非無為。三性統括了一切法,故說諸法唯識。
識是能變義。在唯識理論的發展過程中,有一能變和三能變的兩個階段。如《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中說:
廣慧當知: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身身分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亦名阿賴耶識。……亦名為心。……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
所引經文中告訴我們,一切種子心是心,六識是識。末那意識呢?沒有明文。《圓測疏》雲:“此中應說末那俱轉,而不說者,舉初舉後准可知故,略而不說。”事實上,不是略而不說,染污末那在《解深密經》中根本沒有。它只提出以一切種子心識作為宇宙人生一切法生起的所依。這是一能變的思想。
三能變的思想見於世親的《唯識三十頌》。淪中有偈頌說:“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異熟是阿賴耶識為初能變,思量即末那為第二能變,了別境識即前六識為第三能變。
一能變是初期唯識思想,三能變是唯識學成熟時期的思想。這兩種思想我們在本淪中可以同時看到。如新譯的《辨中邊論·辯相品第一》說:“識生變似義,有情孜及了。”舊譯《中邊分別論·相品第一》中說:”塵根我及識,本識生似彼。”兩家所譯的內容大體相近,可是二家所譯長行釋文則大不相同。舊譯認為根塵我識皆是本識所生,新譯則依三能變的思想釋此頌。舊譯長行論文釋說:“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色等。似根者,渭識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顯現。似我者,謂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本識者,謂阿黎耶識。生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這與《解深密經》以一切種子心識作為諸法生起之所依的一能變思想是相同的。新譯長行論文釋說:“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末那與我癡等恆相應故。變似了者,謂余六識了相祖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非實有。”“似義”、“似有情”是本識所變現的器界根身等所緣境。“似我”是末那所下別以四煩惱為所緣境,“似了”則是前六識所了別之所緣境。很明顯,這是三能變的思想,與《三十頌》、《成唯識論》的三能變思想相同。
窺基在《辯中邊論述記·辯相品》中說:
舊雲“根塵我及識,本識生似彼”者,不然。所以者何?非是本識能緣變我及與識也。若許變者,即違彼舊論長行。長行自釋雲:似我者,謂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此猶不然。應言變為所了。所了者,謂六境,相粗故。若許緣我識者,又違瑜伽訣擇說阿賴耶識緣有根身,相名分別種子及器世間。此則違教。若違理者,應所緣心不能緣慮相分心故,如他心等。又緣我者,第八本識應許亦與見癡相應,若與見無明相應者,入見道等無漏觀寸,此識應轉,違無漏故。由此理故,舊頌說非,長行乃是。
將窺基所釋與真谛譯本和玄奘譯本結合起來理解,意思就相當清楚了。我們知道,頌文是彌勒造的,長行是世親造的。彌勒是瑜伽行派的創始人,瑜伽行派理論真正完成者卻是世親。所以,本論一能變和三能變的思想,對研究彌勒、世親的思想,以及研究初期瑜伽思想及其發展演變,無疑是很好的文獻資料。
五、空相
空相與空不同。空是沒有,空相與空性義同,是空去二取所顯的實相,亦名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性、法界等。唯識宗認為,於虛妄分別空去二取所顯的空性,是真實的,所以空相也可以叫有相,指圓成實性。
主性的相狀是什麼呢?本論卷上《辯相品》頌雲:
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是說為空相。
在佛法中,空性、真如、法性等都用“非”來說明。因為空性不屬於我們凡夫認識的境界,我們沒辦法用肯定來說明,只能用否定的方式。
“無二”指沒有所取和能取以及二取產生的我法二執,“有無”指有二取空所顯的空性,即以無性為性。無所取能取及我法二執,故名非有;有二元所顯的空性,故名非無。所以說空相是非有非無的,是中道實十目。
空相與虛妄分別(依他起)非一非異。說它們非一,這是因為:其一,真如空性是純淨無漏的智慧境界,而虛妄分別是不可以作為清淨智慧所緣的境界,故說非一;其二,空相是有為、無為所共有,是一切法之共相,而虛妄分別是有為法,故說非一。說它們非異,若空性與虛妄分別是異體,那麼在虛妄分別上空去二取所顯的空性則無法建立,所以說非異。非一非異是空性,是中道實相。
本論說空性有十六種,即: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主、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①《漢藏對照辨中邊論》第四頁。①同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前十四種空為遣除相執、妄執而差別安立,後二空為顯示空的實質而安立。
空相是一切法的共相,因此它有兩種狀態:一種是在有為法上所顯的雜染狀態,另一種是在無為法上所顯的清淨狀態。即:雜染狀態的空性以妄識為所緣,以虛妄分別的面目出現;清淨狀態的空性以圓成實性的面目出現。
空性是空去二取二執所顯的,因此本性就是清淨。為什麼又說空性有雜染的狀態呢;本訖認為:如果不承認空性的雜染狀態;等於承認雜染沒有空性,也等於承認雜染不存在,那麼,一切有情不須修行就能自然解脫。此外,如果不承認空性有清淨狀態的活,則修行無用,永遠都是雜染,所以必須承認空性有雜染和清淨的狀態。空性本性清淨,由於被客塵所染,才有雜染。修行的過程就是轉染成淨,轉虛妄分別成圓成實性。
六、真實義小
真實,也叫真如、實際等。真為不妄,實稱非虛,所以叫真實。它是佛法對真理的認識,也是佛法對宇宙人生真理如實的認識。虛妄分別相、空相說明建立中道的認識,真實也是說明建立中道的認識,同佯是二取二執所顯的圓滿成就的空性,中道就是真實義。
本論建立了十種真實。這十種真實依三性觀察諸法,依三性辯諸法真實相。減一、根本真實。就是三自性。二、相真實。依三自性如實認識增益損邊並遠離二邊,契入有無中道。三、無倒真實。依三性說明苦、空、無常、無我,如實觀察,顯真實相。
四、因果真實。依三性辯四谛因果,顯真實相。
五、粗細真實。粗渭俗谛,細謂真谛。依三性顯二谛真實。
六、極成真實。依三性辯世間、道理二種極成真實。
七、淨行真實。依圓成實性辯淨所行二真實。
八、攝受真實。依真如、正智等真實。陸辯名、相、分別、
九、差別真實。依三性辯流轉、安立、邪行、實相、唯識、清淨、正行等七真實。
十、善巧真實。為除我見和妄見,依三性辯蘊、界、處、緣起、處非處、很、世、谛、乘、有為無為善巧真實。
這十種真實,可以歸納為能所二真實。根本真實為能顯真實,余九真實為所顯真實。以能顯的三自性為根本,主觀察修證所顯真實,便能徹見諸法真實相。
三性中,圓成實性以空性為性,說它是真實,無可爭辯。依他起和遍計所執自性為什麼也稱為真實呢?這是因為:遍計所執恆常沒有自性,唯其恆常沒有自性,我們認識到它是沒有,真實地沒有,它才被看作是真實。依他起是幻有、假有,唯因其是真實的幻有存在而被看作真實。
在佛典中,還有許多經論說到真實。如《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中說有四種真實,即:世間集成真實,道理集成真實,煩惱障淨智所成真實,所知障淨智所成真實等。
若能如實了知真實,能夠如實了知宇宙人生的真實,才有可能斷除二執、二障,成就佛法所說的解脫、自在。
七、邊見
本論名《辯中邊》,就是要辯明中道和邊見,使人們剔除邊見,求得中道。前面所說的三性、唯識中道、虛妄分別相、空性、真實等,都是說明如何建立中道以及如何建立中道的認識。如何直接顯明邊見,求得中道,這是很重要的問題,這也是本論的核心問題。
本論卷下《辯無上乘晶》中說有八種二邊,同時引《寶積經》從七個方面解釋中道,遠離二邊。論中頌雲:
異性與一性,外道及聲聞,增益損減邊,有情法各二,所治及能治,常住與斷滅,所取能取邊,染淨二三種。分別二邊性,應知復有七,謂有非有邊,所能寂怖畏,所能取正邪,有用並無用,不起及時等,是分別二邊。
1、一性異性邊:將五蘊色身與主體的我看成是等同的,這是一性邊;將兩者看成有差異性,這是異性邊。中道之行為,應遠離這兩種執著。
2、聲聞外道邊:執著五蘊色身是永恆的存在,這是外道常見執著色身無常是聲聞無常。中道非常非無常,應遠離常與無常邊:
3、有情增減邊:執著有實我在造業、輪回、感果是增益邊:否定假我的存在是損減邊。遠離有情的增益邊和損減邊,才符台中道之正行。
4、法增減邊:執著有實在的心以及心所緣的對象存在是法增益邊;否認心以及心所緣的對象存在是法損減邊。中道正行應遠離此二邊的執著。
5、所能治邊:執著有實實在在的不善等雜染法就落在所治邊;執著有實在的善等清淨法對治雜染法就落在能治邊。遠離這兩種邊見,不執著染污與清淨而起對治,就是中道正行。
6、常斷邊:對依他起的現象執著為真實不變的有,落於常邊;依他起是仗因托緣而起的假有、幻有,假如認為依他起的事相是什麼部沒有,則落於斷滅邊。若能遠離此二邊,則能生起中道之正見。
7、所取能取邊:能認識的無明是能取邊,所認識的雜染境界是所取邊;與無明相對的是智慧,能認識的智慧是能取邊,所認識的清淨無為境界是所取邊;智慧等清淨正道是能對治落於能取邊;無明等十因緣是所對治落於所取邊。所治、能治,所取、能取,如同黑白,差別對立。中道正行遠離差別對立,故應遠離能所取邊。
8、染淨邊:雜染分為三種: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這是所對治的染邊。能對治的清淨智慧也有三種:空、無相、無願是一種,對治煩惱雜染的諸見、貪瞋癡和後有願;不作智是一種,對治業雜染;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是一種,能對治生雜染的後有生、生已心心所念念起和後有相續雜染;這些能對治落於淨邊。中道正行必須遠離真實不變的染和真實不變的淨這種絕對對立的兩邊。
論中還引了《寶積經》中的七對邊見來進一步說明遠離邊見軌能求得中道:
1、有非有邊:有人認為,滅除補特伽羅的實在性之後所得的空性是有的,落於有的邊見:或者聽聞無我之法後,認為有情、假我等一切都不存在。落入非有邊-遠離此二邊就能顯示中道正行。
2、所能寂邊:能使煩惱寂滅的智慧是能寂邊;所要寂滅的生死煩惱是所寂邊。遠離此二邊能見中道正行。
3、怖畏邊:執著內心虛妄生起的恐怖是怖邊;由此恐怖而產生的畏懼是畏邊。中道正行要遠離此二邊。
4、所能取邊:這不同於前面的所取能取邊。執著於所認識的外境一——相分是所取邊;執著於能認識的心識—一—見分是能取邊。若能遠離此二邊,則見中道正行。
5、正邪邊:見道的正性離生是正邊;凡夫及四加行是邪邊。若於此二邊執著有實性,則不能求得中道。
6、有無用邊:有人認為聖智在對煩惱發生分別時才會起斷滅煩惱的作用,這是有用邊;或者執著聖智不生分別,便不會有斷除雜染的作用,這是無用邊。中道正行要遠離二邊,比如燃燈,燈五分別,然破除黑暗,五分別亦有用。說燃燈喻破二邊顯中道。
7、不起及時邊:對治愚癡的智慧,一開始沒有,便永遠不再生起,是分別不起邊:或執著煩惱雜染與清淨智慧同時存在,前前無始,後後無終,這是分別時邊。為離如是二邊說後燈喻顯中道正行。
本論在思想上最根本的特色是建立了唯識中道觀。此節直顯十五種邊見,目的是讓行者在遺遣除邊見之後,直趣中道正行。所以說這是本論的核心問題。
八、辯 障
障,即障礙。行者在修行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很多的障礙。以往說障,僅說煩惱障和所知障。本論說障,凡修行過程中所能碰到的障礙,基本上部說了。它從不同的角度說了眾多的障礙,可蔚大觀,且頗有特色。
三乘總障。指具分、一分、增盛、平等、取捨生死等五障,能障礙聲闖入涅槃及菩薩成就佛果,故說三乘總障。具分障指煩惱、所知二障同具;一分障指二障之一分;增盛障指貪瞋癡某種勢力增盛,特別強;平等障指貪頤癡勢力均等;取捨生死障指菩薩所得無住涅槃,於生死有所取捨,故名。五障障聲聞和菩薩,其中偏重具體如下:五障能障菩薩也能障聲聞、具分障菩薩,一分障聲聞,增盛、平等障三乘,取捨生死障菩薩。五障具分一分增盛平等取捨菩薩聲聞
2、煩惱障。如本論卷上《辯障品》說:“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九結即: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悭。其中愛能障厭離、身見,恚於違境不能棄捨,余七能障真見智慧和認識。
3、修行次第障。共有三十種,能障礙善等十法生起。善等十法謂:善、菩提、攝受、有慧、無亂、無障、回向、不怖、不悭、自在。如是善等十種淨法各有三障生起。如本論卷上《辯障品第二》中說:
善有三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三不如理加行。菩提有三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為攝受。此有三障:一缺種性,二缺善友,三心極疲厭性。有意者謂菩薩,於了此性有三種障:一缺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無亂有三障:一顛倒粗重,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余性,三能成熟解脫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障,此有三障:一俱生粗重,二懈怠性,三放逸性。回向有三障令心向余不向無上正等菩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三心性下劣。不怖有三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於法無勝解,三如言而思義。不悭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三於諸有情心無悲憫。自在有三障令不得自在:一匮聞生長能感匮法業故,二少聞,三不修治勝三摩地。
善等十法顯示了從學佛到成佛的整個過程。因這三十種障礙的生起,今善等十法不得生起。
4、覺分障,三十七菩提分之生起有種種障。於四念住起常樂孜淨諸小不善巧障;於四正勤起懈怠障;於四神足有三摩地減二小障:一欲勤心觀隨缺一種便成三摩地障,二於八斷行中隨缺一亦成三摩地障;於能生善法的五根中,不能培植圓滿順應解脫分的殊性善根障;於五力中雜有贏弱低劣的性質障:於七覺支中,有91。過失障,障見道:於八正道有俱生煩惱障,障證道。
5、十度障。布施說富貴自在障:持戒說善趣障;忍辱說不捨有情障;粗進說減過失增功德障;靜慮說散亂不能今有情趣入法障;般若說解脫障:方便善巧說施等善無窮盡障:願說一切生中善無間轉障;力說所作善得決定障:智說自他受用法成熟障。
6、十地障。菩薩應於初地證遍行法界:二地證最勝法界;三地證勝流法界;四地證無攝法界;五地證相續無差別法界:六地證無雜染清淨法界:七地證種種法無差別法界;八地證不增不減法界。通達無分別自在和淨土自在:九地不僅通達五分別自在和淨土自在,且通達智自在:十地通達四自在,於九地三自在上外加業自在。十地菩薩在證得這些法界之前,因不染無知障十地法界而不能生起。此十障,本論並末列名。據《成唯識論》列名如下:初異生性障;二於諸有情身等邪行障;三暗鈍障;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六粗相現行障;七細相現行障;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九於饒益有情不作行障;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
以上所列諸障,最後以煩惱障和所知障攝盡。論中長行又以十一種障總掇諸障。
唯識通常說障,僅說二障,或依十一地說十一障。本論從三乘境、行、果施設種種障,它不同於《瑜伽》、《成唯識論》所說障礙,三乘共說,獨具特色。
九、三十七道品
三乘學者如何對治染法?如何修行方能成就菩提獲得佛智?本論以三十七道品的修行內容來答此二問。
1、四念住:修四念住,於身受心法等所緣境,觀不淨、苦、無常、無我,從而悟入苦集滅道四聖谛。觀身不淨而入苦谛,觀受是苦而入集谛,觀心無常而入滅谛,觀法無我而入道谛。
2、四正斷:斷惡修善,於身受心法中所起的常樂我淨等一切障要精進努力地斷除;於身受心法中的常樂我淨等一切障未生令不生;於苦空無常無我等一切善未生令生起;於苦空無常無我等一切善已生今增長。亦名四正勤。
3、四如意足:亦名四神足。神謂神通,妙用難測,故名神也,即慧之用;足者神通之因,體即勝定。依勝定之體能發神通之用。故名神足。定固有凹;渭欲勤心觀。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第四》頌雲:
依住堪能性,為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勤修八斷行。
堪能性就是禅定。三乘聖果的成就,必須建立在禅定的基礎上,離開禅定一切勝功德部不能產生。要想成就禅定,必須先滅除五種過失,然後修八種斷行。五過失謂:懈怠、忘聖言、昏沉掉舉、不作行、作行。八斷行謂:欲、勤、信、安、念、智、思、捨。為斷除懈怠,須修欲、勤、信安;為斷余四過須修念、智、思、捨。
4、五根:根是增上義。信、進、念、定、慧,能生諸善法,故總名根。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雲:“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復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恨。”
5、五力:五力從內容上說與五根一樣。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雲:“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復說為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為彼所陵雜故。”《雜集論》十卷:“如五根,五力亦爾。差別者:由此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故名為力。謂五力所緣境等,與根相似。然果有差別、所以者何?如說果者,謂能損減不信等障故,吐過於前。雖於五根所緣境界,自體等相似,然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
6、七覺支:七種能夠使我們覺悟之因。本論卷中《辯修對治品入十四頁雲:“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力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山離支渭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定、捨、”
7、八正道:八正道是趣向解脫的不二中道、本論卷中十五頁雲:“論曰: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二誨示他支謂正恩惟正語一分;……三今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
對治障支;能對沽的是正精進、正念、正定三種,所對治的是根本煩惱障,隨煩惱障和自在障。正精進對治根本煩惱,正念對治隨煩惱。正定對治自在障。
在本論中,三乘行者雖然同修三十七覺支,然而,從凡夫、聲聞到菩薩乘,他們在思想境界以及修證上有著實質的區別。表現在三個方面:
①聲聞緣覺以自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菩薩以自他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
②聲聞緣覺於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菩薩於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對治;
③聲聞緣覺修念住等但為身等速得離系,菩薩修念住則不為身等速得離系,但為證得無住涅槃。
三乘綜合說明,這是初期瑜伽的特色。
十、明分位
乘行者修行過程中所經過的位次,本論據修治差別分位說有十八種:一因位,二入位,三加行位,四果位,五有所作位,六五所作位,七殊勝位,八有上位,九無上位,十勝解行位,十一證入位,十二出離位,十三受記位,十四辯說位,十五灌頂位,十六證得位,十七勝利位,十八成所作位。此十八位又以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三種統攝,最後又歸為堪能位等十位。
在佛法中說到修證位次,一般部是大小乘分開說,以顯示聲聞乘與菩薩乘的不同。本論三乘合明,反映了初期大乘瑜伽的特色。
十一、辯得果
本論的得果品,其特點是三乘聖者所獲的世出世間果報綜合說明。此不同於一般經論但約聲聞或菩薩論果位。
先總說五果,謂異熟果、增上果、等流果、上用果、離系果。此五果是依法修行所成就之五果。它們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又具有因果次第的意義。由異熟果為因,而有增上果;由增上果為因,而有等流果;由等流果為因,而有士用果;由士用果為因而有離系果。如是五果,各為後後之果作增上因,體現了因.果之相對性。
然後再依修道過程說余果差別有十種:後後果、最初果、數習果、究竟果、隨順果、障滅果、離系果、殊勝果、有上果和無上果。此十果純粹從三乘修證的過程而論。後六果沒有超出前四果之范疇。前八果主要根據聲聞乘的修習果位來說,第九有上果,是菩薩乘的果位。菩薩乘超出聲聞乘,但還沒有成就佛果,所以nU有上果。無上果指佛的果位。佛果最極究竟,所以說無上。三乘果位綜合說明,這是本論的特色。
十二、大乘無上
瑜伽唯識思想雖然是三乘共法綜合說明,但它自身的特點,所體現的是大乘中道真實了義究竟之說。為使學者們認識到這一點,所以在唯識論典中,總要強調大乘的殊勝。在唯識另一部論典《攝大乘論》中,以十種殊勝說明大乘殊勝於小乘。本論從正行無上、所緣無上、修證無上三個方面顯示大乘殊勝於小乘。
一、正行無上:修行的方式法門是最高的,指十種波羅密的修行,以最勝、作意、隨法、離二邊、差別、無差別六種正行說明十波羅密的修行是最高無上的。
二、所緣無上:大乘所緣的境界是究極無上的。大乘所緣的境地有:安立法施設所緣、法界所緣、所立所緣、能立所緣、住持所緣、印持所緣、內持所緣、通達所緣、增長所緣、分證所緣、等運所緣和最勝所緣。這十二種所緣都是最高的境界,故說所緣無上。
三、修證無上:大乘所證的果位是最高的。由於種性修證、信解修證、發心修證、正行修證、入離生修證、成就有情修證、淨土修證、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佛地修證、示現菩提修證等都是最高的覺悟,所以說修證無上。
大乘無上總義,約此三種說明:正確的修行方法至高無上,修行所緣的境至高無上,修行所得的覺悟至高無上。由此三義,說大乘無上。
十三、結 說
本論以辯明中道為宗旨。全論’七品依境行果的嚴密結構,構築了系統的初期瑜伽思想。它是彌勒五部論典之一,也是玄奘、窺基建立的唯識宗所依的六經十一論之一。所以,本論除了是研究瑜伽思想的重要文獻之外,也是行者實踐佛陀教法的必讀之書。本論在藏傳佛教中也占有很高的地位。在朝鮮佛教中本論影響也很大,有無曉禅師為真谛譯本所作的《中邊分辨論疏》傳世。
現代佛教人士與大乘菩薩行者也很重視《辯中邊論》。太虛大師著有《辯中邊論頌釋》。英國、日本等國人士對《辯中邊論》評價頗高。從這些方面可見其地位非同一般。
參考書目:
1、《世界佛學名著譯叢》第81《漢藏對照辯中邊論》,華宇出版社。
2、《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第13《辯中邊論》,魏德東釋譯。
3、太虛大師《辯中邊論頌釋》。
4、《辯中邊論述記》,窺基著。
5、濟群法師《辯中邊論述義》,《閩南佛學院學報》總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