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 谛※
﹝解脫者的境界﹞
一、解脫即是自由
解脫,是對系縛而說的,古人稱做解粘釋縛。人(一切眾生)生活在環境裡,被自然、社會、身心所拘縛,不得自由,充滿苦惱。而使我們不得自在、生死輪回,最根本的系縛力,是對於身心、環境的染著——愛。”
這又重新把因緣再重新復述一下了。我們的身心被束縛了才要解脫,如果沒有束縛,還要解脫什麼?被什麼所束縛?人生活在環境裡,不管是自然社會還是自己的身心,都會產生很多束縛,一旦被這些束縛就不自由了,痛苦煩惱一大堆。但要找出讓我們痛苦煩惱生死輪回的最重要的根本束縛力,這裡點出了重點:這個根本束縛力就是對於自己身心及外在的環境所產生的愛染執著,執著自己的生命五蘊及環境是實在的,想占有並保有永恆,這就是我們生死的根源。
“內心染著境界,如膠水的粘物,磁石的吸鐵那樣。”
只要一沾上膠水要去掉就很難了,很粘著的;磁鐵也是一樣,鐵吸了上去,要拔開就很不容易,表明這種染著很難去掉。
“由於染著,我們內心起顛倒、欲望,發展為貪、瞋、癡等煩惱,現生為它所拘縛,並由此造業而系縛到將來。”
我們當下的身心由於貪愛染著起了欲望,發展出來就是無限的貪瞋癡煩惱,這一生活著時就被綁住而受苦繼續造業,影響到未來際的束縛就更深了。
“我們觸對境界而生起愛瞋、苦樂,不得不苦、不得不樂,這不是別的,只是內心被事物所染著,不由得隨外境的變動而變動。”
這裡講得雖很平常,卻極其如實。我們的生命確實是這樣:內在的根身觸到外在的境界,起喜歡的就愛,不喜歡的就瞋。時時刻刻根塵相觸,時時刻刻就在制造痛苦煩惱或所謂的快樂。只要你的心在染著中還沒有醒過來,還沒有解脫,哪一刻不是在根塵觸境產生的痛苦煩惱中?隨時都在變化,哪裡還能做主?歡喜的就樂,痛苦的就生氣煩惱嘛。而且人生不如意事有八九,苦多樂少,不苦也不行,不樂也不行,不管是歡喜痛苦,都是身不由己啊!這就是被執著被無明業力所束縛,無法做主,我們的心被事物染著了。外面的境界變了,你的心就隨之而變了:你所愛的,當他消失時,你就苦;你希望得到的,卻得不到時,也會苦;你所染著的外面境界在變化,你的身心就會隨之而動。但與你不相干的,你就不會起痛苦煩惱,正因為是“我”或“我的”才會影響你。即使家裡豢養的小狗死了,你都會很痛苦,因為小狗和你相處了幾年,有感情了。而人間每天大約死三十萬人,你卻無動於衷。你心愛的東西壞了,你也會很捨不得。但有的國家打仗死了很多人,整個城市都被破壞了,你為什麼不苦?凡是與“我”相關的事物或人,我們就會執著愛染了,認為是“我的”,這才會苦,如果不相干,那就不會苦了。
“佛問某比丘:你身上穿的衣服,不小心被撕破了,你覺得怎樣?比丘說:心理感到懊惱。佛又問:你看到樹葉從樹上落下,你感到怎樣?比丘說:沒有什麼感觸。佛告訴比丘說:這是因為你對於自己的衣服,起我所執的愛著;而樹葉對於你,不認為是我所,不起染愛,所以才無動於衷。”
佛陀用現實當下身心的感覺來啟發一位比丘,讓他明白:因為衣服是“我的”(我所),而你不會將樹葉認為是“我的”,所以,有我就有我所,就會起染愛執著。由此而知,我占有獲得愈多,煩惱痛苦就愈多,執著綁得更緊故。有些人沒什麼特殊的名利,也就沒有什麼特殊的執著,反倒過得很清淨自在;而有人事業做得很大,煩惱卻非常多,就是上述道理。佛陀的時代,聖弟子們都要出家,出家是放棄人間一切的占有,占有愈多,束縛就愈大,影響你的問題就愈多。所以這些聖弟子們跟隨佛陀學習時,很快就證了阿羅漢。先決條件就是放棄了人間私有的占有,住到僧團裡面,沒有個人的財產,吃一頓飯還要托缽乞討,穿的是最簡單的三衣,整個的財產就是三衣一缽。日中一食也只是為了維持色身能繼續用功而已,不再講究欲望享受,這樣很快就與無我無我所相應。我們為什麼痛苦煩惱那麼多?因為我們的欲望很多,希望這樣那樣,與“我”有關系的“我所”愈來愈復雜,愈來愈多,然後再竭力保有占有它。偏偏人間的無常法則誰也逃脫抗拒不了,沒有一法永恆不變而能永遠占有!所以占有愈多,無常來時就愈苦。我們的內在空虛,又不了解真理實相,反倒靠占有外在的一切條件來鞏固“我”的執著,讓“我”能安心。然而占有愈多,愈讓這個“我”滿足,當這一切起變化時,你就更加苦不堪言了。所以占有非但不能讓人真正安心,帶來的後果災難更大。欲望愈大,牽連的范圍愈大,占有的范圍愈大,被“我所”束縛就愈廣大,待到因緣變化時(無常非變不可),失去更多,苦就愈盛。
在家居士不可能象出家人那樣放棄一切,但我們只要知足夠用就行。家庭和樂是最重要的,要懂得適當的控制貪求,否則欲望不止,痛苦就愈盛。至於居士如何合理得到並善用資源,把它運用在讓我們有德行而能清淨解脫的地方?我不是要求每一個人都出家,也不是反對大家不要一切的名利,只是如何減輕我們的束縛?如何善用現有的名利,而不是執著在貪欲愛染上,這就是重點。沒有居士的護持供養,我們出家人怎麼弘法及生活?還是要相依相緣的。只是不要執著貪取,要把這些資源用來做有意義有德行的事,造福人間,利益更多的人解脫。主要的是我們的心靈不要執著就行,那就沒有罪過,所有的罪惡是隨著我們心的執著而起的。執取愛染,帶來的一定是痛苦煩惱造業。只有見法的人才能真正捨,因他明白沒有一法能保持永恆不變,所以他不再執著,只是善用而產生某種功能。維摩诘居士、給孤獨長者都非常富有,但他們善用在有意義的地方,故一樣證果解脫。所以重點是如何破貪取愛染而善用,這個講起來雖很簡單,只是不貪欲愛染而已。但是試著捨捨看?能捨才不起貪欲愛染哦!不容易啊!
“我們生活在環境中,只要有了染著,便會失去寧靜,又苦又樂,或貪或恨。從我的身體、我的衣物到我的家庭、我的國家,凡是與自己所關涉到的,無論愛好或瞋恨,都是染著。要得解脫與自由,必須要不受環境所轉動,而能轉得一切。”
不被身心及外在的一切條件所束縛,反能善用這一切,才叫真解脫自在,但真不容易啊!
“這問題,就在消除內心的染愛、執著,體現得自在的境地。”
說白了這麼單純:如果對外在的環境及自己身心起染著就被束縛不自在,它變動,你就苦惱;但如果看透它非實如幻的本質,那就不再被其束縛,執著貪愛就止息了。進而還能善用一切條件,使人間安樂自在,那就是大菩薩的威力了,修行其實就在這裡而已。
“修行的目的,在於消除內心的染愛、對事物的粘著。任何境界,就是老死到來,也不再為境界所拘縛,而能自心作主,寧靜的契入於真理之中。”
導師的論著廣博甚多,但這一句話讓我最感動!每人修行到最後的時刻就是這一句話而已:“寧靜的契入於真理之中,”不再為死亡所拘縛,而能自在作主,能寧靜地契入真理。法性空寂,本自寂滅就是寧靜,契入寧靜的法性之中。這句話我看了非常感動!即使修行中有很多境界和神秘經驗,然而事實上真正的受用只是這句話而已。真正的大解脫者生死無懼,面對死亡,也不過是契入真理與寂滅法性相應而已。修行解脫就是不再輪回相續,與盡虛空遍法界的法性空寂相應,哪裡還有個體的“我”?真是契入真理之中啊,這句話最重要!
“把身心的煩累重壓消除了,身心所受的「離系之樂」,輕安自在,惟有體驗者才能體會出來。”
眾生都在欲望中享樂,以為占有、滿足、一剎那的快感是人間最快樂的。但解脫者之樂是輕安的離系之樂,一般人是體會不到的。就像擔著重擔行走在烈日下,大汗淋漓,又累又餓,當走到清涼處,卸下沉重的擔子,涼風吹來,吃些食物填飽肚子,感到非常幸福自在,煩重的壓力苦迫消失故。有人比喻說:要體會真正的清涼,就到非洲去,中午十二點運動得滿身大汗,然後到陰涼處洗個冷水澡,那真是人間一大樂,離開重擔壓力才覺得樂。所以這裡的離系之樂是一種解脫的心境,離開了束縛及重擔,離開了壓迫和煩惱時的那種清淨輕安自在,這些要親身體驗才知道,絕非人間的幸福快樂可比擬。
“三乘聖者,就是解脫自由的實證者。所以,解脫不是別的,是大自在的實現,新生活的開始!”
這句話很切實!人死了不叫解脫,如果執著不斷,死後還是相續輪回,逃不脫苦迫的壓力。真正的解脫是超越了束縛,止息了執著愛染,三乘聖者都是由於體會這個而解脫的。活著時能達到這樣的解脫就是得大自在,也是新生命的開始。這句話很重要!不是解脫了就什麼都沒有了,好象死掉入滅。現在能解脫,當下的身心就不再被束縛而得大自在大安樂。你的生命並不因為這樣就熄滅了,你在活著的過程中就得大自在清淨,過的與世俗不一樣的新生活。所以解脫者是當下就能受用的,不是死後的事,是新生活的開始,新生命的體驗,雖同樣在人間過日子,但內心的體會卻與常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