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脫的重點
解脫,從體悟真性而來。體悟,是要離妄執,離一切分別的。在修行趣證的過程中,合理的分別是必要的。但在臨近悟入的階段,善的與合理的分別,都須離卻才行。”
我們每個人因為有貪瞋癡煩惱造業不斷,所以才要求解脫,而真正的解脫是體悟到實性、真性,即《般若心經》講的諸法空相(實相),體悟到諸法的實相才能解脫。所以真正的體悟是離開一切的妄執及戲論分別,不再啟用世俗情染的分別意識,我們的妄念貪愛就會止息。每個修行人,不管你學的是哪個法門,也不管體悟到多深的奧義,都不在於所學理論之高,法門之殊勝,唯一重要的是自我勘驗有沒有真實的受用?有否將所學的理論真正融入你的身心,達到離一切妄執及戲論分別,止息貪瞋癡煩惱?聽到這裡,有人也許會為難:要我們現在就離一切的戲論分別,怎麼可能?其實這是有過程的:剛開始的聞法階段是由善知識的開導,慢慢熏習了解,對法了然於胸;然後還要分別、思惟、抉擇以達消化。當你對這些法了然於胸,再透過生活中的體驗和消化後,逐漸與你的身心打成一片,妄執自然會歇而與真性相應。所以,這裡所說的不分別是體證真理實相時,一切妄執止息了,分別心也就不起,而不是一開始就什麼都不分別。有些人指責別人有分別心,其實證入法性時才是不分別的,體證後回到人間現實來,還是有分別的,只是這個分別不夾雜情感的染著及個人的貪愛習性,是與法(空、明)相應的分別——善分別諸法義,於第一義不動。
這裡有一個重點:在臨近悟入的階段,確實連善的這一邊也要捨。即使理論多高超美妙,也要捨棄,這樣才能真正契入法性空寂的實相。經歷了聞思修的過程,水到渠成時要起分別也難,因為習性妄執自然就會歇下來。如果沒有前面的熏習思惟抉擇及體證,不可能一下子就不分別,所謂的不執著不分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很多修行人誤解為要悟道一定不能分別,所以大部分重於禅定,把意識作用止息下來,四禅時脈都幾乎停止了,呼吸停止,意識不起當然不分別。但如果沒有慧解脫,這樣的不分別猶如石頭壓草,定力一消失,內在的煩惱仍舊起落。所以這裡講的進入無分別的體證,不是把意識壓抑下來,而是體會到無常無我,一切法緣起如幻,了解真相後,執著心不再起,欲望自然就歇下來,攀緣停止了。那是對事實真相了解後,狂亂染著的心就會止息。這是由於對法的一份明白,不是把意識停止下來不動。所以真正的修行是透過“聞思修”的聞法過程,厘清錯誤的觀念,建立正確的知見,正確的知見導正身心行為,執著煩惱顛倒自然就歇了。這是消除內在錯誤動亂的條件而自然的止息,故叫水到渠成,不是用壓抑強制的,大家要明白。因此不要刻意的不分別,刻意的不分別還是屬於壓抑,是要從內在去清理錯誤觀念及思惟模式,這才是重點。
“經上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法就象渡河的船,是從此岸到達彼岸的工具,上岸後無需把船背著走了,所以,連法的工具都要捨,何況非法?明白了,就不再執著在我們學的法了。我在這裡說法也是善巧,把祖師大德或佛菩薩的心要與大家分享,藉助這樣的法來洗清我們的顛倒執著。法就像拐杖一樣,身體健康了,就無需拄著拐杖走路了。修行也是如此,因緣成熟,斷除了習性,要悟入實相前,外在的所有條件都必須捨棄。
“佛見,法見,涅槃見,都是「順道法愛生」,對於無生的悟入是有礙的。”
我們贊歎景仰佛陀,是由於他創覺並宣說了宇宙真理法則,我們才有因緣解脫。除此而外,我們還具足了對法的尊重及向往涅槃的幸福自在解脫的觀念。但這一切到臨近開悟的時刻都要捨棄,才能真正體悟本來的寂滅空性。當我們還有佛見、法見、涅槃見時,就叫順道法愛。盡管不是世俗染著的愛,而是與道相應的愛,但還是屬於愛。世間的金子雖然很貴重,放在眼睛裡就受不了。佛、法、涅槃尊貴得就像金子,但放在眼睛裡也會不舒服。所以最後真正要契入法性時必然連這些順道法愛都要捨,不能執著,
“古人所以要「佛來佛斬,魔來魔斬」。又說:「欲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
禅宗說:“佛來佛斬 魔來魔斬”,以一般的思惟來說,魔來斬是對的(讓我們墮落、障礙善根、懈怠退墮愛染的都是魔)。然而為何要斬佛?我們要超越負面的魔,但如果執著正面的,執著的本身就變成負面了。沒有偉大的佛、法,我們就無法解脫。但注意哦,一執著就變成了障礙。法的目的只是在破除眾生的執著而已,如果由此而產生執著,那如何解脫?“佛來佛斬”意思是善的這一邊也不能執著。明白了就善用它,千萬不能執著,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自在解脫。
眾生的煩惱是由於無知無明的我執我見所產生的執著。明白了真相,知道煩惱非實,是由於無明無知而幻現的,也是緣生緣滅性空的,那就不再執著,當下就超越離開了,煩惱自然就歇,無需還要去除煩惱。所以並不需刻意除煩惱,跟煩惱打仗都會增一層煩惱,再起“除煩惱的煩惱”。“欲除煩惱重增病”,沒有深入體證煩惱的真相,而去跟煩惱打仗,就象加重了病一樣,怎麼除得了!想除煩惱本身就是一個執著,因為不明白煩惱的真相而要與煩惱打仗,等於又多了一層煩惱,哪裡除得了?我曾說:修行如果沒有找到根源,不了解真相,不知道煩惱多少,住在哪裡,如何修?煩惱是真的還是虛幻的?真實的即是不變的,如何去得掉?如果是虛幻的,即生即滅,必歸於滅的,還用得著你去除嗎?
“趣向真如亦是邪”:有煩惱才要趣向真如,煩惱非實,哪裡還有相對的真如可得?真如是與煩惱相對的,它們相依相緣,沒有煩惱就沒有真如。之所以要趣向真如是由於本身在煩惱,認為有一個實在的真如可得,那還是邪見——從煩惱引生的邪見。真正學法及解脫的重點都在這裡,很重要很重要!
“原來,我們所認識的一切,都只是抽象的.幻相的,不是事物的本性。為了要表達我們的意境,故用語言文字。所寫的和所說的更只是假設的符號,並不能表示事物自身。所以,要真實體悟一切法本性,非遠離心緣相、離語言相、離文字相不可。”
意念分別透過語言寫在紙上變成文字,其實都是我們心裡意象的一種表達,是心的心相。這裡的根本問題在於我們意念的分別很抽象,與事物本來的真相不一致。譬如“好漂亮”三個字,一百個人說的含意都不同。三歲小孩、二十歲成人、藝術家、宗教家體悟的境界等各自所說的,雖然都是講漂亮,但意境不一樣,因為語言是假設的符號,是抽象的,不是事實的本質。我們所見聞覺知的一切,憑自己的意象分別都覺得好實在。如果告訴諸位,每一個人當下所看所聽的都是幻相,沒人會相信。然而事實就是如此:幻就是沒有永恆不變性,一切都在剎那剎那的變化,故非實。但是沒有見法前,我們所見聞覺知的都是那麼的實在而永恆不變。本身在幻象中而不知幻,在抽象中以為實在,這樣的分別意識怎能體會到真相?所以要與真理實相相應,一定要超越我們原來執著的心緣相,不管是語言文字還是心緣相,都是過去虛幻非實的顛倒執著,一定要先離開這個,否則照原來的思惟模式必然見不到真相。
“中論說:「心行既息,語言亦滅」。因此,法性不但是離名言的,離分別的,離相的,而且惟是自覺,不由他悟的。”
心靈的分別作用止息時,一切的語言也停止了,所以語言的思惟模式與心靈作用是相依相緣的。而真正一切法的法性是離名言,離分別,離相的,這些只有自己才能體會——惟證方知。如果你的心已止息,不再戲論分別了,就能體會到法性空寂的本來面目。
說到這裡我順便點一下:過去講的如實觀照,一直提醒的重點是——不迎、不拒、不取、不捨、不下判斷、不下結論,這六不原則目的就是要跳脫我們一般過去的思惟模式。每一個人的起心動念是根據我們過去的觀念和認知,是過去一套運作的思惟方法。用這一套知見及方法,如何能見法見實相?那是慣性的分別心,以為一切法是實在的自性見,怎能體悟真相?所以深觀時一定要超越我們固有的思惟模式,才有機會見法,為的是避開了舊有的慣性。這其間首先最主要的是“聞思”:上課建立的正見慢慢融於我們的心靈,錯誤的知見就會轉化,這是最好的辦法。所以修如實觀照方法的前提是必須先建立緣起的正見,吐棄過去的思惟模式。久已熏習的正見觀念在你的心中會產生作用,在如實觀照的六不原則的作用下,正見自然會相應,你會明白真相。
“惟是自覺,不由他悟”,這句話很重要。一個學佛的人如果不自覺下功夫,不自我反省修正,只想依賴他力是無法解脫的,一定要明白!學佛要學的是宇宙的真理法則,你與法相應而不再顛倒執著,那也只是恢復本來而已。宇宙的真理法則不是誰的專利產物,它是普遍存在而必然如此的。佛發覺了這樣的真理,我們只要依據他發覺的方法同樣可以發覺。因為真理法則的存在是盡虛空遍及一切法界的,每一法的當下都是真理法則,法就在一切時空的萬事萬物中,只是我們的無知,故法法現前而看不到真理實相。這些真理法則絕對不是個人能私相授受的,而是隨手拈來都是,只是你不了解而已。所以透過知見的熏習及自己的反省觀察,每一個人都能發覺這樣的真相,你的生命與任何一法的接觸中都是發覺真相的條件因緣。只要透過正確的觀念引導,就在各自的生命中而體證。那就不是由別人來代替你覺悟的,即使有善知識佛菩薩也只是助緣而已。他指出了方向,開導並修正我們的錯誤觀念,教我們正確的理論和方法,只要照這樣的方法去實踐,同樣可以體會真理法則。就像學校教物理的,知道公式後到實驗室去,把需要的材料配合起來,就可得到正確的答案。真理法則也是這樣,佛陀所親證的真理法則是任何時空都普遍存在的,只是眾生無明不知覺而已。這樣的法必須由你自已來體會,透過你自己的反省體會當下才能體證,哪裡能靠別人!所以,惟是自覺不由他悟,這話最懇切明智而實在了!不會誤導眾生迷信崇拜依靠他力,大家要明白!
法是本來如此的宇宙真理,不是我給你什麼。我從導師、先賢、佛菩薩那裡看到這樣的真理,去實驗後也得到某部分的證明和受用,於是我也很願意與大家分享,只是這樣而已。你們和我一樣,聽到了正確的理論及方法,只要在自己的生命中、生活中,在面對事事物物的身心動態中,一一去觀察證明確實是如此的。我們的貪愛染著確實是由無明無知所致,觀念修正了,我們的身心就不再落入幻相隨外境轉了,執著顛倒自然歇了下來。那時你們同樣可以體證到法性空寂,體證到本自清淨的不生不滅。從這個角度來看,佛法講的是這樣的實在,沒有任何專利特權,法法平等,人人平等,人人都有機會。佛法講人人皆有佛性,不是本來有一個同樣的清淨的佛性在我們身心裡面,而是站在法性的立場來談的:法法平等,眾生平等,人人皆有覺性,都有成佛的可能性。所以真正的佛法是無上珍貴而偉大的,沒有虛偽造作的神話及個人的神權特權,確實是法法平等的,絕對不是神權式的恐嚇:“你聽我的,我就給你庇佑;不聽我的,我就懲罰你。”佛法的偉大就在這裡。
“語言、文字、及我們的認識,都是相對的──佛法稱之為「二」。如有與無,動與靜,說此,就必有非此的彼。這都落於相對的境界,相對便不是無二的真性。”
這幾句話就點出了重點:人間所有的思惟模式都是有為法,有為法就是相對的兩邊——有無、好壞、喜歡厭惡……,這種相對的觀念稱為二,這就不是無二的真性。真正的法性實相是不二的,沒有相對的分別。其實眾生痛苦煩惱的原因就在於都落在兩邊:“我喜歡清淨,不喜歡煩惱。”清淨與煩惱本來就是相對的觀念,當說喜歡清淨時,就是覺得這個人間很苦,表明有煩惱,所以想要超越,超越與苦就是相對的。如果一個人能真正超越了相對的這種幻相,能明白不二即沒有相對差別,找到平衡,那就不會執著於這邊或那邊,要厭這邊或取那邊。我們都覺得很煩惱(即有事),於是便求無事。好比本來沒事的,硬去惹是生非,被人告上法庭,這下想方設法求無事。說起來我們在煩惱中極力要求沒事,但真正沒事又受不得了。世俗的人在善惡兩邊習慣了,一旦“沒事”受不了。其實每一個人生出來本來沒事,然後造業一大堆煩死了,最後求沒事求解脫,從生到死就在搞這一套——本來沒事去惹事,然後再求沒事,到死的那一天還在“有事、沒事”之間。如果有事沒事的兩邊都歇了,那就很安穩了。我們講解脫涅槃,其實就在講“沒事”而已。為什麼會有事?因為落在相對的兩邊觀念裡了,重點就在這裡。
“我們生活在抽象、相對的世界,對事對理,都意解為實在性的,則一切的我執、法執、貪等煩惱,即由此而起。”
我們每天在身心的喜怒哀樂中以為是真實的,皆由不了解真相的無明我見所導致,故被它所束縛。每天希望得到快樂滿足,而不知起心動念的當下是虛幻的,你所要執取的對象也是虛幻而非實的。最虛幻的就是“我”的感覺——對物質及美色所產生的感受。但我們往往直覺到感受是那麼實在,然後起了喜歡就想占有(樂受的貪);不喜歡的就起瞋恨(苦受的瞋);沒有明顯的喜歡及不喜歡的感覺(不苦不樂受的癡),結果一切起心動念的造作都與貪瞋癡相應。如果明白外境的一切萬法是虛幻不實變化無常的,沒有一剎那是常住不變的,哪會再執著它的實在性!正因為我們沒有感覺到它是虛幻剎那生滅不住的真相,以為是永恆不變實在的,所以我們才會想占有。
而我們情緒的“受”其實也是起起落落剎那生滅不住的。但我們總覺得好實在,覺得快樂及痛苦都是實在的。久遠以來,我們被這個“受”欺騙得太苦了!皆由實在感的自性見即我執我見而致。沒有這樣的實在感,哪裡還會有“我”的觀念?這裡都點出重點,實在感就是自性見,學佛要破的就是這個自性見。佛陀教我們觀察外在的一切條件及當下身心的作用,就會發覺它都是無常剎那變化不住,沒有一剎那是真的。只要透視這一點,你就不會被外境及自己的心意識迷惑,而超越出來。那時你也許會笑:我們好笨喔,被騙了這麼久!眾生很容易自己騙自己。最常見的是希望三餐都有符合自己口味好吃的飯菜。有在大飯店吃一餐要三萬塊,也有吃滿漢全席要一百萬的。每天早上起來就在考慮這天吃什麼,去哪裡的餐廳品嘗特殊口味。我用一個證明你們會笑死的:每天早上起床拉出來的是不是都一樣?這就是真相。如果發覺了這個真相,貪愛口味還有什麼意義?執著在味道的滿足,而不知道制作出來的實相是不敢看不敢聞的。再說,當時你在吃那幾萬塊大餐而感覺很好吃,那種感覺是實在不變的嗎?現在你還記得那個味道嗎?如果味道是實在不變的,它應該還在。而事實的真相是味道剎那就過去了,任你再怎樣想都想不起來了,這樣虛幻的味道值得我們去染著嗎?我們是不是在騙自己?有一次,一位小孩聽到外面有人沿街叫賣爆米花,他說很好吃,讓我給他買。我就啟發他:你現在開始想(真正看),如果想得出那個味道,我就買;如果想不出來,那就不是真好吃,你在騙我,我就不買。他說:我想起來了,味道真好啊!我說:那不用買了,你已經在吃了(眾人笑)。雖然這是小故事,但我們與這位小孩一樣,落在執著虛幻的感受而不知。
我們時刻在追求曾擁有的美好東西,還要重演。其實,如果你到一個風景優美的地方,第一天會感覺山明水秀好漂亮。第二天再去一趟,那種漂亮的感覺就不如第一次了,連續去幾十次,你一定不再想去了。如果漂亮是實在的就不會變啊!為何同樣的地方,同樣的人會有不同的感覺?這就是感受的虛幻性啊!盡管滿漢全席味道很好,但連續吃三百六十五天厭都厭死了!色聲香味觸法接觸都讓我們感覺這麼實在,其實這樣的感覺是多麼虛幻。我們活在虛幻中不自知,因而不能接受虛幻非實的真相,感覺一切都是這麼實在。為了得到這個虛幻的感覺,一生都在打拼造業。而在無常法則下,每一法都必歸於滅!我們所得到的一定會失去,由於執著愛染其永恆不變,痛苦更甚。所以無論如何都無法滿足自己的欲望:虛幻非實不能滿足,無常變化不能永恆保有也不能滿足。一生就被這些虛幻假相所欺騙,執著造業而痛苦無邊。這一切都緣於一個原因——不知道它的虛幻性,以為是實在的。所以實在性的實有感產生了我執法執,貪愛煩惱都從這裡引起。
“所以如實的體悟,須從勘破這種錯覺的實在性下手,須將一切虛妄分別的意解徹底脫落不可!”
這一句話很重要!從哪裡解脫?我們執著的是自己的身心及所接觸的色聲香味觸法。用如實觀照好好觀察體悟,看破那種實在性的錯覺,真的看清楚了,哪裡還會執著?譬如冰塊拿在手上涼涼的,含在口裡涼涼的,但一下子就融化了,這就看出冰塊本身的虛幻性。一般人不會把冰塊當做永恆實在的,知道抱著它一定會融化。其實萬法都一樣,即使最寶貝的父母孩子眷屬名利財物,哪一法是永遠不變的?越是與自己關系親密的人死了更苦,因染著越深,帶來的痛苦必然越深。這一切如果是實在的,我們執取它還情有可原,但偏偏沒有一法是實在的,我們卻一直以為是實在的,這種染著真愚癡!所以重要的是要從這裡去勘破自性見實有感的錯覺,將一切虛妄分別的意解徹底脫落不可!不要再被意念中虛妄分別的錯覺而欺騙了。
“徹底掀翻,達到了「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真覺現前,這才不落抽象的相對界,脫落名言而實現了超越主觀客觀的覺證,這才是如實的現證一切法真性。”
當我們勘破這些錯覺而不再執著時,原本妄執的起心動念就會歇下來,欲望不會再起。分別意識不再擾動而逐漸止息時,你的身心自然會寧定。那是隨著幻覺錯覺的清洗而不再有內在擾動的條件,自然就靜定。這種狀態與修禅定的定不一樣,要注意,是消失了內在擾動顛倒執著的條件,於是便自然回到本來不動的地方。有這種體驗的人都知道,只要在某一種身心寧靜的狀態中,當這些意念不再擾動而自然寧靜地進入這種定境時,“嗄……” 一下子就會體悟到“一切法不生般若生”,真正進入寂滅法性的體驗,有的叫身心脫落。也就是說一切法不現而真覺現前,在真覺清淨的法性中的那一種覺照,當下是靈靈明明、清清淨淨的。那時才真正不落抽象的相對界,不會再在世俗相對的觀念裡起心動念了,所有的名相都脫落,沒有主觀與客觀的分別,只是混融一味的平等。這才是如實現證一切法的真性,才真正體會到法性空寂的實相。導師將這些境界揭示得何其清楚明白!難道僅僅是學術可以研究出來的嗎?只有親身體證的人能說出來!要明白,真正的境界不是嘴上的功夫,沒有如實的身心體驗是無法超越人間相對的觀念的,必然會在是非、善惡、得失、好壞間永無止境地糾纏煩苦。
修行的過程是從法的聽聞到如實觀照到親證法性,這都要親身下功夫去實踐體驗的,絕對無法依靠他人。現在所講的佛菩薩給我們的這些法,都要靠自己去親證的。有一重點別忽視:只要依據正見去如實體驗,是人人可體證的。因為這些法的內容是如實的,這一點我可以跟大家保證!如果自認沒辦法而不用心,那是你自己的事。只要好好用心去體會,我可以肯定,確實是人人學,人人可受用的!佛法的偉大就在這裡,不像一般的神教,信他就得救;不信就下地獄。佛法特重自己把握因緣,一切不是由誰來審判主宰,完全操之於自己。這就是佛法的平等偉大,大家要珍惜,要下功夫啊!如果懈怠得過且過,那會永遠在生死輪回中痛苦煩惱,害的還是你自己!用心學法超越而解脫,也是你自己的幸福而已。
“生活在相對境界的我們,對無二無別的平等性,想象不到,也說不明白;就是真實體驗了的,在那自覺的當下,也是沒有一毫可說可表的。”
所謂“見性、見法、見如實真相”等名詞,是用來解釋讓大家大概明白而已,其實在沒有親身體證前,怎麼說都說不明白,任你怎麼想象也是徒然。常有人問涅槃到底是什麼?我回復:如果我解釋得能讓你聽懂,那就簡單了,這一堂課下來,全部都是佛菩薩了。講的只是理論方法及目標方向,這是一定要親證——唯證方知的,這種平等法性在還沒有親證前,實在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清楚。語言有其局限性,不可能直接透徹到法的本性。禅宗說,一落語言就是第二、三頭,而不是第一義了。真正體證到實相法性時,當下的身心狀態不是語言可以表達的。但平等法性確實是人人可親證的,這一點才最重要。
“眾生從來不曾正覺過,為無始來的虛妄熏習所熏染,造成內心的分化、矛盾。佛法要我們息除虛妄分別,離卻妄執,就是要脫落層積的虛妄熏習,掃盡離析對立的心態,而實現內心的一味平等,不離此相對的一切,也不滯著於一切。”
凡愚眾生從來沒有開悟見法過,無始以來習性的累積就像層層深厚的塵垢,難以透出。如今學佛法的目的就是要透脫出這種虛妄,掃盡塵垢的積壓,去體現本來一味平等的法性。在哪裡去體會?不離此相對的一切,也不執著於一切。就在人間相對的一切法中的當下去觀察,明白其真相不再執著而超越出來,其實都在這裡了,這一點很重要。很多修行者以為是人間的萬法使我們痛苦煩惱,所以要避開它,到一個清淨的地方去。其實真正的修行不是這樣,我們之所以在這裡會染著顛倒煩惱,是因為沒有明白身心當下與萬法的關系,沒有理解萬法的真相。所以必須就在我們痛苦煩惱顛倒執著的地方,去面對它,觀察清楚,深透其真正的本質內涵而超越它。這不是逃避能解決問題的,必須在一切相對法的當下,才能面對、體認、超越而不再染著境界,重點就在這裡,
“證見時,沒有能知與所知的對立心境,故說:「無有如外智,無有智外如」。”
如,就是如如法性;智,就是智能。法性即智能,智能即法性,那時是不二的,當下契證的就是如如法性,體證就是空性的智能(般若空慧)。不是離開如如法性有一個空慧,也不是離開智能有一個如如法性,法性智能本就是不二,這才是真正的體證。
“在不可說中而施設說明,只可說是平等不二,故稱為「入不二法門」,或「入一真法界」。”
真正體證的當下確實無法用言語表達,過後為了讓大家有一個道跡可循,所以不妨用形容詞來解釋——平等不二、入不二法門、入一真法界。佛陀體證的涅槃也是無法言說,但是如果什麼都不說,我們就難以解脫了。所以佛陀就用種種譬喻形容來讓我們體會,或是告訴你某一種方法,依據這個方法也可以體證得到。佛陀說法很善巧,在不可說中而說。有人說:真正第一義是根本無法可說的。但是如果大家都不可說,那我們如何學佛陀的覺悟?佛陀的善巧就是在不可說中用比喻及方法,使我們也能體會實踐證明得到。
不二門就是超越了人間的相對性即寂滅法性。一真法界與不二是同一個內涵,也沒有相對的言語等可說,只是如如法性空寂而已。
“由此,解脫必需證悟,而悟入的重點在於離分別。”
我們說老太婆喋喋不休,其實每一位都是啊,內心一直在喋喋不休。不信請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心念,看看它是否在唠叨不停(即思維的想)?每天想東想西,其實就是那個唠叨得要命的人在,很麻煩。這就是分別心的造作熏習,在意識中已經很習慣了,一剎那都無法安住的。所以很多人在禅觀或禅修時就會發覺:平常沒有什麼妄念,為什麼一打坐妄念就特別多?其實平常就多得不得了,只是沒有發覺。當你一靜下來才發覺裡面怎麼有一個在唠唠叨叨?我們意念中每一剎那幾乎都是在唠唠叨叨的。那就是意念的分別心已經熏習攀緣很久了,一下子歇下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眾生真可憐,一定要攀著外在的一些條件如工作事業家庭責任等,心才能安。盡管抱怨忙死了煩死了,其實內心很喜歡。真正沒事干,哪一個能堅持呆三天而不苦?不信試試看,三天坐在那邊沒事干就受不了。為什麼?慣性故。慣性就是攀緣心,有所攀緣有所執著,心裡反而覺得很充實。真正沒事了,心沒有所攀,手放哪裡都不知道:昨天本來好好的,今天不知怎麼了,這也不對,那也不對,連手都不知道該放哪兒?很多人退休沒多久就翹翹了,覺得沒有作用了,什麼病都發作出來了。心在執著時被壓著,什麼事都覺得很充實,一沒事問題來了。所以不要覺得“無分別”三個字簡單,要悟入無分別法性,你作夢都夢不到是怎麼一回事。因攀緣慣了,要離分別談何容易!要契入法性談何容易!恰恰是要突破我們的慣性。來上課的人都有智能,一聽緣起就懂,在觀念上知道無我虛幻不實。然而那個染著力的慣性為什麼還在?所以修行有兩個要突破的:一是觀念上先修正突破,破除補特伽羅的我見;接下來要突破的是身心意識中很深很深的習慣性的染著,即薩迦耶我見。單單觀念的明白不夠,還要深觀,深入到習性行為中,一層一層去觀察而突破,這個真的要下功夫。兩步的理論基礎都是一樣的,都要從體會緣起無自性的根本上,才能突破觀念及習性上的執著,只是用功觀照的深度不同而已,基礎理論都是緣起法。
“這是除了般若以外,什麼也不能實現的。”
這一句話最重要!般若就是空慧,即證空性的智能。用智能透徹體證空理空法,才能突破分別染著的慣性。空慧要從哪裡建立?從緣起的正見來建立,深刻體證緣起正見就開發了般若的空慧,這是其它什麼也不能實現的。導師的話非常懇切!如果建立的知見不是真正的緣起正見,即使修禅定來壓抑或守戒等,但要突破內心深處實有感的自性見是非常困難的。注意這是重點:先聽聞的法就要建立緣起正見,唯有緣起正見才能體證般若空慧,破一切的我執法執。現在哪一宗哪一派都認為自己是正見,不見得。唯一的正見就是緣起,“正見緣起,緣起正見”,要象背誦偈子一樣地背熟。
“佛教中,有一通俗的──返本還源的思想。以為我們的心識,本來是清淨光明的,沒有一毫雜染;因客塵煩惱的蒙蔽,所以迷真而流轉生死。本來如此;我們現在的心體,也還是如此。如能離卻妄染,本來清淨的自心,便會顯露出來。”
“通俗”是指為讓眾生容易接受而說的方便的觀念。“返本還源”的思想,是說我們本來是清淨的,後來被煩惱遮蔽了,一念無明起三細,生死流轉不停。盡管這樣,現在的心體也還是清淨的,如能離卻妄染,把這些煩惱撥開,本來清淨的自心便會顯露出來,又重見天日,回到本來清淨的地方。一般學佛的大部分都在這個傳統觀念中:我本來是佛,本來是清淨的,像太陽光一樣被烏雲遮蓋了,只要把雲撥開就可重見天日,這叫返本還源。
“所謂「本來如此」,是說明他的超越時空性,並非落在時間觀念中,想象為從前就是如此。”
我們都把“本來如此”的“本來”兩字誤解成過去時間最源頭的地方。導師在撥正我們錯誤的觀念:這個“本來”不是時空中的過去,不是以前有一個本來的“佛性、清淨心”。真正的本來是超越時空的當下一切法(身心也是萬法之一),一切法本來清淨。這個本來不是過去以前,而是一切法的當下本來就是清淨的(無生無滅故)。如果你發現它本來清淨的真相,當下就可離開顛倒執著而體證本來。不是說以前有一個清淨的東西,因為無明而一直污染至今。如果這樣說,就會產生一個問題:我們有一個本來清淨的佛性,後來顛倒污染了而變成眾生。通過修行又回來本來清淨的地方而成佛了。請問:本來是清淨的,由於顛倒煩惱而成眾生;現在修回到清淨的地方,會不會又來一個無明顛倒?如果回答說“不會”,那前面為什麼會?前面是本來清淨圓滿的,為什麼一念無明變成眾生顛倒?現在又修到原來的地方,會不會再像從前一樣又來一次無明顛倒?這樣的修行理論和方法如何能使我們安心?可見,這個理論是有矛盾的。如果說從前有一個本來不生不滅叫佛性的東西,這樣就會落入外道的自性見。所以“本來”是超越時空的,是生命或一切法的當下。如果不能了解這一點,修行依據的理論不同,法門便不同,導致最後的體證結果也會不一樣。
“決非先有清淨後有塵染,故不可說為「從真起妄,返本歸真」。徹底的說起來,不但不是先真而後妄,在現實中,反而是由於妄想,才能正覺。”
這裡導師在撥亂反正,很果斷地闡明一些極其重要的觀念:決非先有清淨後有塵染。如果“清淨”會被污染還叫清淨嗎?那個“清淨”本身就有問題了。“從真起妄”,真可以變妄還叫真嗎?所以從真起妄,返本歸真的說法都不符合道理。那個觀念是不正確的,只是先用這個方法,讓眾生容易聽懂而信仰,所以是通俗的方便說,不是究竟義。本來是清淨的,後來顛倒成眾生;現在回到清淨去,將來難保不顛倒,這樣還要修它干什麼?其實真正說來,非但不是先真後妄,從現實去觀察,恰恰是因為有妄想才能產生正覺:“看”透妄想的虛幻非實,當下就可回到從未起妄想的地方(妄想不生不滅的空寂性)。所以“本來清淨”或“本來虛妄”都是落於兩邊的錯誤見解。以佛法緣起的正見來看,緣起而故“說真說妄”,真與妄的實性不可得,只是緣起法相對的兩邊而已。下面還有一重點:
“如低級眾生,也有分別影像,可是不明不利。人的意識力特強為善為惡,妄想也特別多。他可能墮得極重,也可能生得最高。”
其它動物(如蚯蚓等)的意識沒有人類這樣明利,人類明利的思惟邏輯分別理性,其它動物是不具備的。其實人就是因這一點才有機會解脫,六道中只有人道可以解脫。天界都在享福享受,忘記了修行,最好的因緣在人類。人的意識力特別強,妄想分別特別多,容易為善修行而提升得非常高;但也容易為惡,那就會墮得非常重。
“人類有此虛妄分別,有了別的意識,才會知道自己的認識錯誤;知道抽象概念,並非事物的本來面目,這是一般眾生不易做到的。”
正因為意識能分別善惡好壞,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也會發現意念的分別都不是真相,這樣才能覺悟。而人類以外的眾生就不易做到。
“由於人類的虛妄分別,發展到高度(憶念勝),才能積極修證,達到超越能所,不落分別的境地。”
憶念勝就是有邏輯思維的能力,有理性的分別能力。人類靠憶念勝而一直提升,最後才能超越能所相對而不落分別。所以意識分別不全部是壞事,染著了當然就墮落;但如果用意識分別安住於正念正行中,就可以提升超越自己而成佛做祖。
“如不解這一點,要遠離分別,容易趨於定門,而不知修觀慧引發證智的法門。”
很多人以為修行一定要修禅定不起分別。如果不起分別,不用理性智能,如何能抉擇發覺真相?如何超越自己?導師在前面曾提醒重點:臨近趣證法性時要放下一切的分別,但是前行一定要善分別(聞思修)。聞法後還要思惟消化,明白了才能用正確的觀念與方法去體證,最後才證入所謂的無分別法性。善分別後才進入無分別,不是一開始就什麼都不分別,這是過程。如果不清楚理論方向究竟與否,誤解為修行就是一心不亂,一心不亂又如何?石頭、桌子都是一心不亂的。“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這才是真正的智能妙用。契入法性空寂體證時確實是不分別,體證以後的起用就是後得智,可以妙用無窮,因為已經與法相應,與智能相應,善用一切法來利益一切眾生。這是站在法性上的一種分別,是妙智能,不是人間的什麼都不分別。
這就講到解脫的重點了:雖然這裡講的是解脫者的境界,但如果不了解自己所學的理論基礎,修行就很盲目。乃至體證時也不知道對錯,也分不清定境與幻境,定境都不一定能開發智能,何況是幻境?所以這些法的熏習聞思是非常重要的!大家都在講修行,可是有幾個人能真正受用的?問題出在哪裡?沒有建立正確的知見,方法也不對,“因地不正,果遭迂曲,”因不正果則歪,怎能成就?佛陀時代,解脫的聖者那麼多,現在為何沒有?現在不再講解脫啦,都在等救度往生,除此而外還有什麼法門?為何變成這樣?要探討清楚這些法,這可不是一個信仰就可以全解決的,大家要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