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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骧陸居士:學佛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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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心要

世人要去苦惱,除災禍,得康健,保富貴,先得明心;心明則不造業作惡,禍害自遠,身心泰然矣。但明心必學佛,學佛必自求,求佛得一,求己得七,此為正因,別無二法。初學佛者,先讀此書,明心要作根本,有一步登堂之妙焉。

天津印心精捨丙子七月盂蘭勝節紀念

本月是佛天歡喜節,人也要歡喜。但人生第一歡喜事,無過於學佛。人為什麼要學佛?學佛是求覺悟。因人世上無一事不感覺是苦,佛是極樂,人要去苦得樂,明白苦樂之義,在心不在身,亦不在貧富貴賤,所以要學佛。

今先說兩種人:一貧賤,一富貴。雙方的苦楚,比較如下。貧賤人苦,其正苦在求有所得。其附苦有四:一怕債權人逼迫,二怕病或夭壽,三怕人輕賤失面子,四所求不得如願。富貴人苦,其正苦在求無所失。其附苦有十五:一怕盜賊,二怕索借,三怕募捐,四怕失面子,五怕財產管理經營之勞苦,六時局多變事業恐動搖,七怕病或夭壽,八怕冤家逼迫,九用人無心腹之顧慮,十家庭氣惱口舌多病,十一子孫游蕩,十二出門或起居不適,十三怕子孫受人愚弄,十四酬應煩忙之苦,十五所求不得如願。由此可見富貴人痛苦,反比貧賤人多。

苦有多種,總名八苦。所謂八苦者:

一、生苦 貪為總因。由貪愛欲而入胎出胎,受諸苦惱,往來生死,六道輪轉。
二、老苦 由生到死,中間必經之緣。此身本是生滅,時時變化,雖初生之兒,亦隨時老變。如幼而壯,壯而衰老,發白齒落,此苦於微細不覺者。
三、病苦 由放縱貪嗔癡為總因,得此苦果。然由中途或臨時自造的苦因為多。
四、死苦 對於此生為結束,名曰苦果。對於後世為另轉新因,苦樂有未定者。
五、求不得苦 貪為總因。
六、愛別離苦 癡為總因。
七、怨憎會苦 嗔為總因。
八、五蘊熾盛苦 疑怖為總因。以不安、不自在為苦果。

眾生不論貧富貴賤,終逃不出此八苦。但有多少輕重之別,現在未來之分。有智慧人,先杜未來苦惱,從因上下手,是明因果,但當先明此八苦之來源。

在未受苦之前,因地只是作業,善業則樂,惡業則苦。在未作業以前,因地只分迷與覺,迷則作惡業,覺則作善業。所以惑業苦,是入生死的定輪。由心的迷惑為起因,身造惡業,入生死為緣助,有生死而受苦惱為苦果。惡業者,十惡之行相也。雲何十惡?其輪轉因由又如何?

十惡者,意三惡曰貪嗔癡,口四惡曰兩舌惡口妄言绮語,身三惡曰殺盜淫,是名十惡。

十惡以殺盜淫為惡之極,亦受苦之始,但有一定因果。如環之輪轉如下:

問:何以有殺盜淫與兩舌等四惡?曰:由於貪嗔癡。

何以有求不得等四苦相壓迫?曰由於集苦,即是心與境相集而成之苦。

何以有集苦?曰由於根塵未脫,即六根六塵之相纏。

何以有根塵未脫?曰由於心不解脫。

何以有心不解脫?曰由於心地不明。

何以有心地不明?曰由於無慧照力。

何以有無慧照力?曰由於心無主宰無定力。

何以有心無主宰無定力?曰由於不修。

何以有不修?曰由於不聞正法。

何以有不聞正法?曰由於不遇善知識。

何以有不遇善知識?曰由於自己不痛切而近惡友。

何以有自己不痛切而近惡友?曰由於識見不正慧力未足。

何以有識見不正慧力未足?曰由於迷惑。

何以有迷惑?曰由於造業。

何以有造業?曰由於受苦。

何以有受苦?曰由於修十惡,由此輪轉來因修十惡故。

受大苦惱 因苦極故

感覺發心回頭 因發心回頭故

求師以為皈依 因得師故

得聞正法 因聞正法故

得開覺慧 因開覺慧故

不惑不動 因不惑故

不造惡因度一切苦厄,心不貪著,即了生死,是名成佛。

佛是什麼?佛是覺的意思。求佛是求覺,求自己覺悟,和佛一樣。釋迦牟尼佛等是先覺者,是做榜樣的人。我們學佛,譬如模仿一張畫,看了樣本,還重在自畫;如果單看樣本,自己不動手,終究是一張白紙,結果是自騙自,是世間極笨的人。古人雲:智者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不知佛也要求,心也要求;求到自己開覺慧時,便是學成佛,但不是變一個佛;因為人本來可以成佛,釋迦牟尼未成佛前,也和我們一樣顛倒,只因覺的早、修得早,所以成得早。又譬如佛是已雕刻的圖章,我是未刻的圖章;本體同是一塊好石,不是豆腐,不是粉塊,自己切勿以謙退當作恭敬。

又佛和人,絲毫無別。凡人如醉漢,正醉時,原是顛倒,但一切勿失,一醒就回復照舊,所以世間沒有真壞人。又譬如房屋壞了,自己不能修理,終究是壞。獨有人,昨日壞了,今日又好了,可見昨日不是真壞,只要一轉變就好。但是轉好固容易,轉壞也容易,不能同聖人一樣永久是好。所以聖與凡,本體不二。只是有迷覺之別,修與不修之分。

修的意義,只是要回復本來。因人本來是覺,本來不苦,徒因半途忽迷,誤入惡道,只要退出來,退到原來覺地,方知從前誤入,是冤枉一夢。

修的目標,在明心見性。第一條件,又在本人心願,真切肯修,方是有益。譬如缺米,要買糧。缺用,要求財。如果不缺,就不要。

現在的人,可分三種:一是無空修,忙於生計,無暇及此。二是無需乎修,以為衣食住滿足,並無病苦,用不著修。三是要修無門路。此又分為四:一者所求不正,如求福報等;二者不明法之所以然;三者法不當機;四者缺乏師資。此是因緣的不同,然不論修與不修,人的目標總是求樂去苦。

不肯修的人,誤以修為苦事,根本還是求樂。肯修的人,雖知求樂,不明究竟樂的道理。佛菩薩本願,在慈悲。慈是予樂,悲是去苦,要人到究竟樂,是為極樂。但予樂,不是佛有個樂可予;去苦,不是佛代為去苦,佛只是付予一方法,教人自己去苦取樂,去取在人自己;用自己的定慧力,照見苦樂是心的分別,當他苦,就是苦。當他樂,也就變為樂了。如果明白了此義,觀一切是空,苦厄自度。所以苦樂的分別,只在意境上高下的不同。

一、普通人   以衣食住滿足為樂。 以缺衣食住為苦
二、高尚人   衣食住不必定要滿足,但求成名為樂。 以不得揚眉吐氣為苦
三、苦修人 羅漢 怕衣食住滿足,但求自己速成佛道,不知利他。 以富貴為累,不得清淨修持為苦,此但死修無方便者。
四、發心菩薩   不求衣食住滿足,但求得過,惟以明心利他為樂。 以不得度生為苦。修慧兼修福,而重修慧。
五、大智慧人 登地菩薩 衣食不必定取不滿足,有則享之,無則不強求也。 以此生不能大成就為苦,福慧雙修平等不二。
六、大成就人 苦樂兩無礙,亦無所謂苦樂,得大自在之樂。 無苦,福慧具足。

世間樂 衣食住,名利恭敬,即財色名食睡五欲。
(身樂)
以無常有限有生滅故,不究竟終歸到苦。
出世樂 衣食住等一切照舊,但不貪著,惟心無掛礙,常得自在之樂。(心樂) 以究竟樂,其樂無限,畢竟是樂而無苦。
世間樂 一重在身。二有生滅。三可奪。四有量。五不久,只一世。六有比量即苦生。七於苦難中得來,雖享受而心常恐怖。
出世樂 一重在心。二無生滅。三不可奪。四無量。五永永千萬世。六無可比量而得大自在。七與功德中永證而得,可安心自在享受,心無得失恐怖。


世間惡事,多半是苦人做。苦人為什麼肯作惡?只因心地糊塗。所以惑是因,造業是緣,受苦是果;轉過來,苦又是因,惑又是緣,造業又是果矣,是名惑業苦三輪。今因修而開慧,因慧而知空,因空而得定,定即是不惑。慧、定、空也是三輪。所以有福人,每不肯作惡,但一作即是大惡,翻身又是大善。

因此修世間福報,已屬不易。如不修善,必得苦果。所以戒十惡,是修福的根本,亦是修慧的初步。有了世福,才有善緣。得遇明師聞正法,修出世福。譬如登樓,世福是個梯,但登梯勿上樓,終不究竟。所以有了梯的世福,還得要登梯的出世福。總而言之,是修心,把苦心轉到樂心,把糊塗顛倒心轉到光明自在心,才是修的目標。

修的法門,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的盡,必求得明師,以為皈依。因為各人根器不同,不能用一個法來普傳大眾。學佛法門,隨人而施,法法不同,要人歸到本來,卻是一樣。譬如禅宗是用禅定法歸宗,淨土宗是用念佛法歸宗,密宗是用密法歸宗……宗是個本來清淨覺地,地是心地。這清淨覺地,在禅宗名曰禅定,在淨宗名曰淨土,在密宗名曰悉地,名稱各別,此物不二,此物即是法身。性是心之體,心是性之用,所謂明心見性,到究竟地,總名曰證法身。

但如何修證?曰持戒得定,明因果,開覺慧。一切盡載印心精捨《己亥講演錄》一書中。此書中分三分,先讀第一啟機分,然後求師請法;再讀第二正修分,與修時合參;到自己有所得時,再讀第三印證分,將自己心地法,一一印證,此是真實功夫,可以證法身成佛。

修的利益和結果,是萬萬無法先講的。譬如吃茶,滋味好,要肯吃的人自吃自知。不吃的人,雖盡種種言說,終歸無用。茲略說一二以堅修行人信心,使其放心而已。

甲、有形可見之利益

一、無水火災。

二、家庭不遭魔鬼纏繞。

三、無冤家或枉事近身。舉凡修善之家,心氣和平,惡事不內生,外魔不引入。因惡事近身,中間必有魔為媒介,先勿使近,故無危害。

四、無氣惱口舌,而家庭和順,少意外枉事。

五、無疾病而得長壽,如干血症、中風症、腦沖血、血壓高、肝胃等病,未過七成者,絕對可治愈。

六、無瘟疫傳染之災。修行人心多寧靜,見機必速,百不動氣,事事避重就輕,口舌自然勿生。且智慧一開,則察事分明,閒言是非,不入小耳,自無意外枉事。平時心定神安,身自康健,故無疾病疫染諸苦。但此是暫時的利益,不名究竟。

乙、無形之真實利益

七、心地光明,以了因果故,不造惡因而受苦果。

八、了解入世出世之理,永斷諸惑,不入生死。

九、凡夙世冤家,從此解脫,宿債全消。“要滅未來苦,先斷造惡因,要勿造惡業,先得心地明,此即是不惑。不惑則不貪取,不入生死,即是出世。”心常大悲,發心救眾,使冤家亦自動慈化,宿怨自消,此則不花本錢而萬金難得之真利益也。且殺生念斷,新冤不添,無債一身輕,超然出世矣。

十、入大乘法。

十一、得當機修證之法。

十二、得遇明師。

十三、信行證解無明自滅。

十四、此生明心見性,到究竟地,開慧眼,即身成佛,是證法身佛。

十五、掃蕩習氣。凡修法,宜超最上乘。萬無客氣之理,所謂當仁不讓是也。信彼佛必信自佛,方名正信。但知理解,不肯事修,不名正行。不信不行,決不能證。所證既圓,即名解脫。故修者惟心,除習氣亦在心。明心功夫,如何修證?如輪之一面向上轉,一面向下退,惡上則善落,善上則惡落,圓轉如輪,故心明則無明滅矣。

丙、究竟利益

十六、得大自在的意境,於順逆二境,無可無不可。

十七、通達諸法,一切皆空,可以度眾利生。(一)空外境;(二)空內心,心是幻故;(三)空習,雖內外空兩空而習氣尚在也;(四)空覺,覺亦是幻,由心所立,此亦法也。法即不立,覺亦是幻,故空之;(五)不空,知一切本空,但非斷滅,不妨一切照舊,只是不著不執而已。

十八、入於無念。無者,非有無之謂也。以有念也不執著,等同虛空之謂也。

十九、習氣日銷,靈感日通。此即神通初現時,於未來事,以因果洞達,決斷不同,遂若先知。但此證得,必在明心之後,非作怪異神變,久久出於自然不覺,而他人視為怪異耳。故天眼天耳等五通,佛家雖有,必明心後證得,不許貪求,恐誤人也。

二十、未死前預知時至。平時一心不亂,捨報定生西方,此乃自然而往,非貪得強求者可比。

以上二十條,亦不過舉其略耳。如肯修證,功夫到一二分,已歡喜不可思議,況徹底乎!究竟圓滿乎!我今奉勸,實念世人太苦,再不自救,更待何時?今日富貴,豈可長保?轉瞬福盡苦來,就來不及矣。人家上樓,求一座梯,已是千難萬難;諸君有梯不上樓,還要退下來,寧不可惜!所謂究竟上樓者,即是明心見性,明白我自己究竟是什麼,但不靠佛不靠法,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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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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