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之後……
正如法師講
各位護法居士:
阿彌陀佛!今天要講的是個真實的故事,也是美國社會很普遍的一個現象。話說紐約胡先生25歲開始工作,同太太兩個人月薪相加,扣了稅還剩3000元,租房子用了1000元,生活開銷1000元,還剩1000元。
他租房子住,除了按月交房租外,其他有關房屋的事都不用操心,夏天冷氣夠勁,冬天暖氣夠足,水足,電足,房子隨你折騰,開心自在,好生享受。
胡先生夫婦省食儉用20年剩下24萬,這個時候胡先生已經45歲了,他買了一棟房子2房一廳56萬,銀行貸款35萬,4.00%利息,貸款30年,每月需付銀行1670多元。為了減輕負擔,他違法將地下室裝修好,夫婦兒子三口住到地下,一樓2房一廳出租,每月得1200元。
胡先生夫婦自從住進新居地下室開始,電燈也捨不得開,水也捨不得用。按個電燈開關咔嚓,心仿佛也咔嚓一下--心痛一次。轉動水龍頭,水流也好像血在流,很痛苦。夏天冷氣也不開了,當然還沒有裝冷氣機。冬季更是不用暖氣。一樓租客有暖氣。法律規定,房東冬季不開暖氣是違法。
度過艱難的30年,胡先生夫婦終於還清房貸,脫離房奴,翻身做了主人。他這時已經75歲,他應該從地下室走上一樓,住進一樓,做這棟房屋的真正主人。可是,他不能上來,他必須是住在地下室,因為房屋的主人是他的兒子小胡,主人換了,主人住主房,理所當然。
有個74歲的劉老先生30年還清房貸,是住進了一樓,可是,他不是自己從地下室走上一樓,而是躺在擔架上上一樓的。由於他辛勞50年,身疲力竭,正值還清房貸的前三天,他腦血管阻塞癱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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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