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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倫居士:《淨法概述》第三章 淨土修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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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法概述》

第三章  淨土修行途徑

方倫居士

第一節  集信願行三資糧

淨土一法,易行難信,《佛說阿彌陀經》裡,釋尊亦承認念佛法門是世間難信之法,所以此一法門的骨干,完全是靠信心來建立,靠信心來撐持,有了信心,才會生起舉動,才會因圓果滿,否則佛門雖大,不能度不信之人。信、願、行,稱為淨土三資糧。資糧者,譬如遠行,一要資財,二要糧食,若缺此二事,則絕難到達,而這三資糧中,復有其連帶關系,這次序是由信生願,由願生行,信若不具,則願行皆不成立。

修行人一、要信淨土三經是釋尊真實語,絕非虛诳;二、要信除吾人所居穢土之外,另外確有淨土世界;三、要信阿彌陀佛發四十八願,建立淨土之事,是千真萬確,其佛其國,今皆現在;四、要信生淨土,生穢土,皆自心所能操縱,皆是種淨因,得淨果,種穢因,得穢果,並非碰運氣;五、要信念佛號時之正念,確能與彼佛心念凝合,發生感應,臨終蒙其接引往生;六、要信吾人惡業雖多,然生於彼國後,因環境優良,及佛菩薩的不斷教誨,惡念永不再起,惡報永不成熟;七、要信自力及佛力,皆不可思議,而佛力之大,超過吾人百千萬億倍,故自力雖微,亦能往生;八、要信佛有不思議解脫法門,能於一微塵中,建立世界,假令十方眾生悉生其中,一切房屋及器具,皆不擁擠缺乏;九、要信每念一聲佛,彼佛皆能聽聞,皆能攝受;十、要信念佛人臨命終時,彼佛必來接引往生極樂國,絕不再落六道輪回。總之,此事說不能盡,凡佛所說經,皆真實語,皆當深信,絕不可生疑心,疑能礙道,使願行皆無法生起。若是有了信心,則自然願意生其國土;願意生其國土,則自然會依法起行了。

世人因根器不同之故,所以見解也不同,有人以為淨土是子虛烏有而不信。有人以為人死即一切俱無,安有後世而不信。有人以為生東生西,受苦受樂,都是偶然得來,那有修因得果之事而不信。有人以為念佛生西,是騙愚人勸之行善,其實那有此事,釋迦騙盡億萬人,單單騙不得我而不信。

有人以為西方佛國縱使是有,也絕非單憑念幾聲佛,便會往生而不信。有人以為人類貪嗔癡和利己心太重,若生極樂,依然還是舊性不改,絕不會立即變成善人而不信。有人以為此間人類,作惡多端,理應一一受報,今言生極樂國後,便一概不算,一律取消,這與因果律不合,絕無此理而不信。有人以為十念必生,全屬胡說,這樣只要所有眾生都念十念,就都會往生,地獄也空了,世界也沒人類了,世間那有這樣容易事而不信。

有人以為極樂國國土及一切房捨器具數量有限度,而往生人數則源源而來,毫無限度,如此若說不會發生地荒、房荒、物荒、物資荒,便是自相矛盾而不信。有人以為思衣便得衣,思食便得食,思什麼便得什麼,不假人力,天然成功,這無異說夢話,騙小孩子而不信。有人以為極樂國金地蓮池,七寶樓台,不經設計營造,不需工料,便得成就,這是上古神話,太不合科學而不信。

像這類疑問,在人類腦海中,真是太多,不能盡寫,這裡為篇幅所限,也不能一一詳加解釋。總而言之,若執此土的成見,來比擬如來神變,和眾生淨識所綜合生起的極樂世界,就好像螞蟻在推測人類的國家社會中,種種的復雜的組織和行動,就讓它推測一萬年,也還是從頭錯到底。這因為螞蟻不是人的緣故。反回來說,吾人也不是佛,如何會明白佛的智慧神通呢?既是不明白,就勿庸瞎推測,只要大家相信佛的話去實行,就絕不會錯,不會落空。若是自以為我是絕頂聰明,絕不受騙,這在智者看起來,完全是愚笨,是福慧淺薄,所以不能消受這最難得最簡捷的法門了。

上面多就信的方面而說,並沒有多說願和行,理由是能信自起願行,無須更加勸贊,如信床前入地一尺處有黃金,未有不願發掘者,倘無舉動,仍是未知未信。

 

第二節  修十善作基本

十善者,即是身三善:不殺,不盜,不淫(出家當斷淫,在家戒邪淫)。口四善:不妄語,不绮語,不兩舌,不惡口。意三善:不貪,不嗔,不癡。此十善,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也是一切善法的基礎,修法而不修十善,如建百尺高樓於爛泥上,絕無成功之望。

佛說《十善業道經》時,告龍王言:“此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圓滿,是故汝等應勤修學。龍王!譬如一切城邑聚落,皆依大地而得安住,一切藥草卉木叢林,亦皆依地而得生長。此十善道亦復如是,一切天人依之而立,一切聲聞、獨覺、菩提,諸菩薩行,一切佛法,鹹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而《觀無量壽經》中,佛告韋提希:“欲生極樂國者,當修三福。”其中第一福便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所以念佛人必當修十善作淨業基本,若是道念不切,十善有虧,則佛國恐難往生。以故淨土行人所當時時戒慎恐懼,守護身口意三業,勿使作惡,一面勤懇念佛,則往生一事便可操左券了。

 

第三節  敦倫盡分

世法與出世法相表裡,尤其在家佛子,未離社會家庭,所以做長官的,應像個長官,一心為國,一心為民;做僚屬的,應像個僚屬,忠於職守;做商賈的,應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做醫師的,應悲憫貧病,盡心診療。其余可以類推,不及備述。

總之,應當明白:任務即是債務。惟一方面清償苦債,積功累德,一方面修學佛法,乃有解脫之日。至於做父母的,要像個父母,做兒女的要像個兒女,做夫婦、兄弟、師生、朋友的,要像個夫婦、兄弟、師生、朋友,各各敦笃倫常,盡其本分,才能談到出世法。若是世法已弄得一團糟,成為衣冠禽獸,出世要想成佛作祖,或念佛往生,則恐怕淨業未成,孽果先熟,那便要墮入三惡道中去了。所以希望學者修出世法時,不特莫把世法拋棄,並且要把世法干得停停當當,並無虧缺,來做出世法的基本,才有成功之望。倘先時有過咎在身,則必須從今痛改,更不再作,佛門廣大,許人忏悔,忏悔之後,永不再作,或者翻過來廣行善事,即是沒有罪過了。如貯毒之碗,既經洗滌清淨,便無毒了。

 

第四節  廣修功德回向願生

《觀無量壽經》載:“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上品上生者,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回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經文中所謂之深心,即是廣修功德或樂集諸善法;所謂之回向發願心,即是將所修功德或所集善法,回向願求生極樂世界。而彌陀發四十八願中的第二十願亦說:“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系念我國,植眾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我國,不果遂者,不取正覺。”這是說,世人若願將其所作功德,回向求生我國者,必得如願。為了回向一事,在佛法上太重要了,現在且把它的意義略說一說:

佛德號不可思議,清淨八識不可思議,眾生心不可思議,合此三不思議,成淨土法,故淨土法亦不可思議。照理行人單念佛號,已夠往生,但是深心行者修淨土法時,除念佛外,更廣修功德,回向願生。一者、供養彌陀,莊嚴佛土;二者、作為助緣,增上道果;三者、發大乘心,學菩薩行。所以便不以單念佛號為滿足。

凡事不離因果,世間法如是,出世法也如是,所以不論善惡的念頭或善惡的行為,皆有其應得的後果。根據此種理由,可知行者修習善法,將來必得福報,此善法若屬有漏的人天果,則將來報在人天,得不究竟樂,福盡仍墮。若屬無漏的四聖果,則將來報在五不還天,或十方淨土。

行者為了不受人天福樂,或恐退墮,而自願將其功德作為往生極樂國的增上緣的緣故,則必須將功德搬往阿彌陀佛的極樂國去受報。如此,則人天及他方淨土的福報即不成熟,而將來成熟受報的地點必在極樂國,到了那時,淨業便不成自成了。因為一切法唯心,心力能種業果,亦能轉移業果,所以不論行者所修善業是屬於有漏或無漏,只要種因時,自己願意將其應得福報移向佛國,即此一念,不特能使八識田中的種子立即為無漏習氣所熏而變質,成為十足無漏的淨法種子,並且連將來受報的地點都可以預先自由決定,這是甚深微妙的唯識學理。此回向法,在佛法上所占的地位太重要了,所以行者必須深信不疑,才會生效,萬一雜一些狐疑的念頭在裡面,則心力便失卻功用,便不能轉變種子。所以若以狐疑心,修淨土法,則失大利,就是這個緣故。

阿彌陀佛深知種子可使變有漏為無漏,功德可以由此土移彼土,所以才敢發第二十願。而千百年來,佛門大德也深知其理,所以才敢撰回向發願文,極力提倡把功德回向求生極樂國。行者不論作何功德,乃至施一錢之微,救一蟻之命,但於作完之後,先觀想阿彌陀佛在我前面,然後恭敬合掌,口念:

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塗苦。

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念過此偈之後,則所作功德便能憑借佛我雙方的心力,搬到極樂國,作往生資糧,莊嚴佛土。或為簡單便利起見,即念下列四句,亦無不可:

謹以此功德,供養彌陀佛,

願我命終時,即生極樂國。

經此回向後,則不論所作功德性質若何,是屬於無漏或有漏,只要經過這一手續之後,均將成為十足無漏的出世間法,而阿彌陀佛為著曾發過第二十願的關系,也不能不負責攝受了。

 

第五節  慎終

人生的最後一念,其力量會決定來世投生的所在,照道理說,念佛人臨終應得佛念,才會生於佛國,根據《阿彌陀經》所說:“若人念佛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佛及聖眾,現在其前,是人心不顛倒,即得往生。”經文所說,當然絕對可靠,惟是若淨業不夠精進之人,恐怕萬一臨終佛不來接引,則心便不能不顛倒。心若顛倒,則不能生極樂國,如此則在臨危之際,極需要他人在旁助念,方能引發病人念佛之心,這便是助念會所根據之原理。其法應在平時集道友若干人,成立助念會,約定會友中無論何人,若於病危神昏時,得由其家屬通知各會友,到病人房中,焚香念佛,如此則病人眼見佛像,耳聞佛聲,鼻聞旃檀香味,自易引起淨念,資助生西。茲將行者慎終辦法,分段繕述於左,俾便參考。

一、病重臨危時

行人當病重時,得由家屬通知各會友到家助念,若會友到家時,見病人神識尚未昏迷,則當一面勸其家屬勿得哭泣,勿得對病人言及家事,詢及遺囑,致引起世念。一面囑病人將心身一切放下,單持一句佛名,並為說極樂國極其可樂,你今捨棄一切,生彼國中,至可欣賀。所有病痛,當知此乃多生宿業所招感,當暫忍之。病人若有關心之事,或放不下的念頭,當設法排解,以軟語、好語、方便語,安慰其心;更當針對其平時嘉言懿德,修行功行,加以贊歎,使之歡喜,俾其自信仗此功德可以往生極樂世界。若是病人神志昏迷,不省人事,則助念者但當持念佛名號,或輕敲法器,惟其音不宜嘈濁沉重為要。倘時間太長,則可用數人輪流值念,務使佛聲不斷,直達氣絕身冷時為止。

二、命終之後

行人當命終時,除助念人仍應保持佛聲不斷外,並須勸止其眷屬勿得哭泣,勿得搬動屍身,勿即為其滌體穿衣,勿發生巨大聲響或震動,致惱驚亡者。因常人呼吸停止,心髒不跳,即謂之死,其實此時第八識尚未離去,若有哭泣聲,或移動時觸及屍身,則仍有感覺,恐生嗔恨,致墮惡道。經載:阿耆達王死時,因守屍人持扇驅蠅,誤觸王面,致王生惱怒,墮入蛇身。所以這一事極當慎重,最好有人在旁,為之繼續念佛,使其正念不斷。

此外尚有一事,極宜注意,那便是家屬或道友,往往好面子,不顧事實,以為修道人必須坐化,由是急於將死人扶起,為之盤腿疊掌,作趺坐姿勢。殊不知死者此時第八識尚在,必感極端痛苦而起嗔心。是欲慕無謂之虛名,反使亡人墮入三惡道。彼等獨不思及:釋迦世尊昔在拘屍那城娑羅雙樹間,於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實系臥化,難道釋迦佛尚有道力不夠之處,尚不足為法嗎?如此看來,坐化臥化,只好順其自然,不宜為圖面子好看之故,致使亡人蒙受實禍也。

三、救度中陰

吾人之身體為五蘊合成,五蘊亦稱五陰,所以生時之身體名為前陰,死後名為後陰,在已死而尚未投生之中間階段,名為中陰。已死之人,當八識離體之時,即是中陰身的開始。欲界中陰身,大如五六歲小兒,諸根明利,有通力、記憶力,比生前強九倍。人死之後,雖然神識離開軀殼,成為中陰身,但此時中陰身尚留戀屍身附近,凡生人為屍身洗滌,脫穿衣服,以及眷屬哭泣等,彼皆見之,每向生人詢問,奈生人不知不見,無一作答,彼乃懊喪萬狀,廢然欲離去,旋又驚懼,中心無主。所以死者雖身體冷透,生人仍可向之說法,勸彼悉除貪嗔癡愛之心,一意求生淨土。並可高聲念佛,使中陰身得聞,生起淨念,彼若生前曾有念佛,則此時極易度脫,生於淨土。若生前不曾念佛,此時中心無主,環境上感淒涼無依,一聞佛名,必然借此一念,往生佛國。故生人若於此時高聲念佛,對於亡人,不論其生前信不信佛法,或有無淨土經驗,均極為有益,此即救度中陰之法,大可行之。

四、薦亡

屍身收斂既畢,喪事已告段落,此時孝子賢孫應建佛事,超薦亡靈。不論亡人已否生西,若照忠厚報恩設想,均應為修建佛事,以資助之。若已生西,更增福慧;若未生西,可消滅宿孽,生於善道。薦亡法事最好是專念佛號,如家屬能自加念《金剛經》、《彌陀經》,或大悲咒等,念後回向亡人,作為生西資糧,固是大佳,若不能念經,則只念佛號亦可。至於亡人之遺物及財產等,如能將其賣卻,將款布施貧病殘疾人,或生產婦女,或造寺建塔,翻印經書,供養僧眾,更將此功德,為其消除宿孽,回向佛國,則存者亡者均獲钜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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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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