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出家眾入白衣家的律儀相
智 銘
現在因時代進步,社會形態蛻變,出家象已不若過去置身深山寺院、蘭若,自修道業,大多進入了社會,所以與白衣間的交往較為頻繁,關系較為密切,比丘入白衣捨的機會也日見增加。因此產生了比丘與白衣間的一些行為,是否有調合的必要呢?
現在,比丘與白衣交往最大的改變,是在禮儀方面,供養方面,譬如說:過去比丘入白衣家,白衣向比丘必須行五體投地頂拜之禮,至少也要雙手合十,彎腰作揖以為禮,但現在大多風行握手禮。若比丘入白衣家,男白衣伸手要與比丘相握以為禮,比丘尚可勉強接受,這時若女白衣也伸出玉手相握,那末,比丘是與握還是不與握呢?若與握觸及女身或於戒不合,若不與握則有失禮。反之,若比丘尼入白衣家,女白衣伸手與握為禮,尚可接受,若男白衣也伸手與握,也同樣會產生尴尬現象。
其次是供養的問題,過去比丘入白衣家受供,頂多是接受一頓飯食。而現在則多以盛宴相款待,在吃飽之余或辭出之時,白衣尚要供養大包小包的禮物和數目不等的財物。這時候是接受還是拒絕呢?若拒絕則違人情;若接受則違佛法。這也會造成尴尬的場面。
為了避免彼此的尴尬和不便,出家比丘、比丘尼非萬不得已,仍以少入白衣家為上策,因為現在的比丘、比丘尼,都以這場供應飲食為飲食,不需如佛住世的時代,非入白衣家乞食不可。但若非入白衣家不可,那末,要如何來因應,認為無論時代如何進步,社會如何變化,仍應依佛說的教法為依歸。
在“月喻經”中,佛陀對比丘入白衣家有很精到的說法。當時因為比丘每日必須入白衣家乞食,或應白衣之請前往受供,所以入白衣家的因緣難免。那末,比丘入白衣家就應有一套行為規范才是。所以,佛陀問比丘們:
“若入白衣捨時,常起何心,當以何相而入其捨?”
比丘們聽了,沒有一個人知道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大家一致請求佛陀說明。佛陀說:
“欲入白衣捨時,應起無著、無縛、無執取心,依律儀相而入其捨。雖受利養,但欲為彼作諸福事,隨自所得分量而受。復善作憊,於自不高;於他不下。起如是心,以如是相,應入白衣捨。”
一般來說,白衣們的捨宅是物質的累積,是情愛的結合處。在在使人生著,也在在使人生縛,著之與縛。是來自於執取心,而執取心又源生於貪欲。因為白衣捨宅有這三大特性,所以比匠才非家而出家。比丘既已知道了白衣家有這些的過患,在非入白衣家之前,心理上就先要有昕准備,這就是說:看見白衣家豪華的物質生活,要能不因此生著,看見白衣家美滿的情愛生活,要能不因此生縛,若無著、無縛,郎無執取心;若生著、生縛郎生執取心,一有著、縛、執取,則非家而出家郎失去其意義了。這是佛陀認為比丘入白衣家首先要具有的“律儀相”。
什麼是“律儀相”呢?這可分為“身律儀相”與“心乙律儀相。
先說“身律儀相”,比丘入白衣家,必須身著福田農、也就是大農,亦郎現在聽說的“袈裟”。因為佛陀住世的時候,凡入聚落、市亘乞食,必須身著這種大衣,以示自己的律儀。過去乞食,只是站在施主門口,以钖杖頓地出聲,使屋內施主知道門外有比丘行乞而出來供食,這本來是件平常事,伹佛陀規定仍要著大衣。若要進入白家內,當然更要著大衣。因為身著此種大衣,對自己是一種警惕,應注意自己的三11n一行,不可以隨便,以免有傷律儀;對白衣來說,也是一種警惕,須對入捨比丘恭敬,不可失禮。
次說“心律儀”,凡入白衣捨比丘,其心須清淨無染,巳不散亂,要如皎月圓滿,如行於虛空,清淨無礙,使自己的心不因白衣捨的任何因緣而動心,這就是“心律儀相”。
“身”、“心”律儀具足,寧算是具足了律儀相,雖入白衣家,對自己將一無傷害。
既入白衣家以後,白衣必然會行供養,但比丘在未受供養之前,要為白衣“作諸福事”。對白衣來說,一叨的二鵬事”莫過於聞聽佛法。而比丘能給白衣的“福事”,也是宣說佛法,令得法喜之樂。若白衣先提出條件;必須先為他說法,令他利喜以後方行供養。這時的比丘應依白衣之請而為說法,但說法以後卻不能接受白衣的任何供養,若接受了白衣的供養,那就變成買賣行為了,這也就是現在法律上昕謂的期約行為。比丘:豈可以佛法為期約的買賣行為,來求取白衣的供養!所以佛陀遇到這種場合時,在說法以後應嚴拒白衣供供養,如“雜阿含經”卷叫有這麼一則故事。
佛陀住在王捨城的迦蘭陀竹園,早上著農(大農)持缽,入捨衛大城乞食,到了婆羅豆婆遮婆羅門的捨宅,婆羅門一只手持著木杓盛著飲食,另一於執著火具,他遠遠地看見佛陀走近,就止住佛陀說:
“你是一位沙門,請你就站在那兒,不要靠近我的門。”
佛陀對婆羅門說:
“你既然知道我是一個沙門,你可知道沙門法嗎?”
婆羅門說:
“我什麼都不知道。沙門瞿公!你知道嗎?”
佛陀說:
“我不但知道,而且知道的很深。”
婆羅門一聽,就放下了手中的火具,立刻為佛陀設座,請佛陀坐下以後說:
“瞿昙!請你為我說法。”
佛陀就將去貪、瞋、癡,修慈愍心等佛法說了一遍。那婆羅門聽了以後,非常喜樂,對佛陀生出信心,於是盛了一滿缽的上好食物供養佛陀,可是佛陀卻不肯接受了。因為婆羅門先要求佛陀說法,而俊寧肯供養食物,佛陀認為這是期約的買賣行為,寧願一餐不食,也不能接受供養。
由這個故事可知,比丘不能接受白衣的要求然後受供,否則就有違佛法了。
接受白衣的供養,只能“隨自所得分量而受”,這就是說,只能盡自己的食量而受食,不可以多受。若因白衣所供的飯食,其味甘美,吃了以外,還要求多供養一點,以便帶回去再吃。這就是貪欲了,既心生貪欲,則出家乞食就無意義了。
又入白衣捨,一切行儀要恰如其份,不亢不卑,這就是“於自不高,於他不下。 ”出家比丘有二種心理,是不健康的,其一是於自太高,總認為:“我是出家人,身份比在家白衣要高一點。”這麼一想,我慢之心就形成了,出家而有我慢,於道是不能究竟的。其二是“於自太下,於他太高。”看到達官顯要或巨商富賈,就覺得自慚形穢而自卑,一有自卑心,對達官顯要、巨商富賈就生谄媚心,此心一生也於道不能究竟。所以,比丘入白衣家應行中道,既無慢心,亦無卑心,二心不具,即是中道律儀相。
比丘們聽佛說了以上那段法以後,就請問佛陀:
“比丘為白衣說法時,或有清淨,或不清淨,其事雲何?願佛世尊,善為宣說。”
這是說,比丘入白衣家,為了給白衣增“諸福事”而說法利喜,怎麼說才是清淨的,或不清淨的說法呢?佛陀告訴比丘:
“若比丘欲令他起信心,及作信心事,給施衣服、飲食、坐臥具、病緣醫藥,以是利故,為他說法者,為不清淨。
若比丘於佛所說法安住正見,如佛所發起,是法能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以如是法,為他演說,令他得聞如是法已,隨順修行,於長夜中,得大利樂,以此緣故,發生慈心、悲愍等心,由是因緣,合佛正法,得久住世。諸比丘!若起如是心,為他說法者,斯則清淨。”
比丘入白衣家,要說法利喜,墳諸福事,在說法之前,不可存有供養衣服、飲食、坐臥具、病緣醫藥等的思想;也不能為自己在白衣前建立個人的威望而說法,若為此而說法,那就是不淨說法;若是為了宏揚佛陀正法,使佛法久住而說;或者是發慈憨心,度脫白衣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令得法樂而說,這才是清淨說法。清淨與不清淨說法,介乎說法比丘自心的起心如何而定,凡心具律儀相的比丘說法,一定是清淨說法;凡心不具律儀相而只身具律儀相而說法者,就是不淨說法了。
那末,現代比丘的生活形態,已由過去的乞食,改為道場煮食。入白衣家的目的已大大改變了。是不是在飲食之外可以接受白衣的金錢、衣服、坐臥具、病緣醫藥等的供養呢?依佛法來說,應以心律儀為衡定的標准,來決定是否接受,如心無貪著時即是清淨受施,以所受之施或建道場、或作宏法事業、或轉施病苦家生,所受仍是律儀相,若為一己的貪著而受施,郎是不清淨的律儀相了。所以比丘入白衣家,心律儀相的修養非常重要。
摘自《內明》第2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