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禅宗的珍貴資料--神會語錄
--寫在《神會和尚禅話錄》發行之際
1930 年,年齡剛到 39 歲的胡適(1891-1963)出版了《神會和尚遺集》(上海亞東圖書館版),然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之內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胡適是在試寫《中國禅宗史》的過程中接觸到神會與北宗辯論的記載,感到如果不寫神會,就難以寫好禅宗史。於是,他利用從事公務去英法兩國的機會,順便到大英博物館和巴黎國立圖書館查閱敦煌文書,從中發現了記載神會語錄的殘卷,回國後加以整理,並寫出長篇論文,結集為《神會和尚遺集》出版。以此為開端,胡適幾乎一生沒有終止對中國禅宗的研究。
胡適的研究成果在隔海相望的日本得到極大反響。鈴木大拙(1870-1966)是日本的著名禅宗學者,對胡適《神會和尚遺集》給予很高評價。此後不久從日本個人的收藏中也發現了另外一種敦煌寫本的神會語錄,鈴木大拙加以校訂,題為《荷澤神會禅師語錄》出版。
繼敦煌本《六祖壇經》之後,兩種神會語錄的發現,極大地推動了人們對敦煌文書和其它古籍中禅籍的搜尋和研究,豐富了早期禅宗史的內容,從而也將整個中國禅宗史的研究推入一個新的階段。七十年來,中日兩國學者在《六祖壇經》、各種禅宗文獻和整個禅宗歷史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然而,人們對以往的發現和研究並不滿足,總是在不斷地探尋新的文獻資料,以便對以前發現的某些文獻的不完備處加以修正,並企圖用新資料填補以往研究中的空白。 1935 年,敦煌名士任子宜在敦煌千佛山發現寫有《六祖壇經》和神會語錄的新敦煌寫本。北京大學教授向達(1900-1966)在 1950 年發表的《西征小記》中對此本作了最初的報道。這一報道在國際佛學界引起極大的轟動。後來這個寫本輾轉歸為敦煌縣博物館收藏,編號為〞敦博 077 〞。
說來也是機緣。筆者有幸在 1986 年看到由周紹良先生提供給《中國佛教叢書·禅宗編》的一組敦煌禅籍的照片,經過考察認定即是任子宜當年發現的敦煌新寫本。此後我利用這些照片的復制件並參照中日兩國的有關的禅宗研究成果,對《六祖壇經》、神會語錄等文獻進行研究和校勘,這一成果之一是 1993 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敦煌新本·六祖壇經》,現在又由中華書局出版了《神會和尚禅話錄》。我為能為學術界提供新的禅宗研究參考資料而感到高興。
與《敦煌新本·六祖壇經》一樣,《神會和尚禅話錄》在編排上也分為<正編>、<附編>、<研究>三大部分。<正編>除收錄任子宜發現的神會的<壇語>、<南宗定是非論>的校訂本之外,還收錄鈴木大拙當年校勘的《神會語錄》以及新敦煌本無而胡適校本有的部分,皆置於唐代原來的標題《南陽和尚問答雜徵義》之下,對所收舊刊本重加校正、標點和分段。<附編>收錄與神會有關的資料;<研究>收有筆者的長篇論文《神會及其禅法理論》。
現借此機會談三個問題,並糾正校勘及論文中的失誤之處。
一、關於嗣虢王李巨。〈附編〉中收錄的《大唐東都荷澤寺殁故第七祖國師大德於龍門寶應寺龍首腹建身塔銘並序》(見第 137 頁),是洛陽文物工作者於 1983 年新發現的珍貴資料, 1992 年《文物》第三期發表了其調查報告。原錄文中有曰:〞有廟堂李公嗣號王,再迎尊顏於龍門……〞筆者收錄時,在〞號〞字後加括弧注上:〞按,′號′當作′虢′〞;在〞王〞字後同樣加注:〞按,當即嗣虢王李巨〞。這是對的。在後面所附研究論文中也對李巨事跡作了簡單說明(見 163 頁)。現在又有了新的以資證明的出土資料。加拿大華裔學者冉雲華教授 1994 年發表《唐故招聖寺大德慧堅禅師碑考》(台灣中華佛學研究所《中華佛學學報》第 7 期)對 1945 年出土的《慧堅碑》作了詳細的論證。慧堅是神會的弟子,後到洛陽,〞時嗣虢王巨,以宗室之重,保厘成周……乃奏請住聖善寺〞。這裡的〞嗣虢王巨〞正是前面提到的李巨。關於時間,冉雲華的論文有誤,筆者特寫《關於<唐故招聖寺大德慧堅禅師碑>的補充說明》(1995 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報》第 4 期)予以糾正。李巨是在肅宗乾元元年(758)四月至翌年二月擔任東京留守的。正是在這段時間內由他出面將神會的遺體從荊州迎回洛陽的,但由於史思明的再度叛唐攻陷洛陽(759年),直到代宗永泰元年(765)才將神會遺骨正式入塔。
二、關於神會主持戒壇度僧尼之事。書第 187 頁說神會入洛陽主持置壇度僧應在至德二載(756)唐軍收復兩京之後。現在看來此說不夠全面。綜合有關史料推測,神會主持戒壇度僧是在收復洛陽之前的外地某個場所進行的。當時出來做這項工作的不僅神會一人,在五岳、各個大的州府所在地也設戒壇請〞高行大德〞主持度僧尼、道士,賣度牒籌集軍費。而在收復兩京之後,朝廷又令〞關輔、諸州納錢度僧、道〞(《佛祖歷代通載》卷一三),可能神會又被請出來主持度僧。因為神會具有很高聲望,成績突出,受到朝廷的嘉獎,〞诏入內供養〞(《宋高僧傳》卷八<神會傳>)。在當時形勢下,皇帝一直在長安,神會應诏入的應是西都長安的內宮而非洛陽皇宮。很可能神會從被放逐出洛陽以後,直到在荊州去世之前一直沒有回到洛陽。
三、唐玄宗何時頒布御注《金剛經》。書後論文中對神會宣傳誦持《金剛經》的功德的問題作了論述,指出這當受到當時風潮,特別是社會上層信仰的影響,其中提到唐玄宗在開元十七(公元 729 年;此誤,應為十八)年也〞發心持經〞,並據《釋氏稽古略》卷三所引《大藏流行眾經目錄》說玄宗親注《金剛經》是在開元十九年(第 231 頁)。關於玄宗注《金剛經》的年代在史書中有不同記載,較多的史書記載或為開元二十三年(735),或作開元二十四年。筆者現在考慮,以開元二十三年比較妥當。在北京房山石經中發現《唐玄宗注金剛經》孤本,吳夢麟《房山石經本<唐玄宗注金剛經>錄文--附整理後記》(《世界宗教研究》 1982 年第 2 期)對全文作了整理標點並作了研究。據此注經後面的題記,玄宗在開元二十三年六月前已經把《金剛經》注釋完畢,而在此年九月於頒行天下,寫本入藏,宣付史館。論文據文字中提到的地名,認為是玄宗住洛陽時注釋並向全國頒行御注的。實證資料是可以憑信的。
在這裡順便糾正校勘文字中的一處失誤。<正編>中的《南陽和尚問答雜徵義》是取自倫敦本、石井本和巴黎本。石井本篇幅最長,是取自鈴木大拙的校本,並參照各本作了重校。它的後面是六代祖師的小傳。在慧可傳的最後(第 105 頁),原文是〞揚楞伽邺都故事第十卷具說〞。筆者校作:〞揚楞伽邺都故事,第十卷具說。〞由於把〞楞伽〞當作是《楞伽經》,致使整個句子標點錯誤。前些日子看柳田聖山的《初期禅宗史書的研究》(法藏館 1967 年出版)第四章第七節《<歷代法寶記>的構成》,對敦煌本《歷代法定記》卷首所列出的 37 種書目一一作了考察,所列最後一種就是〞楊楞伽邺都故事〞。柳田說此書在《太平御覽》中有多處引用,或作《邺都故事》或作《北齊邺都故事》等。按照柳田文後注釋的線索,經查,在《太平御覽》卷二二五引用的書目中就有〞北齊楊楞伽邺都故事〞。可見,前引原文有誤,〞揚〞乃〞楊〞之誤,〞楊楞伽〞是人名,〞邺都故事〞是書名。全句應校為:〞楊楞伽邺都故事,第十卷具說。〞當然,之間也可不加標點。說來遺憾,筆者曾多次讀《歷代法寶記》,但卻對〞楊楞伽邺都故事〞沒有留下印象,以至發生這樣的校誤。
從現在看,隨著學術界對中國傳統文化研究的升溫,對禅宗的研究也方興未艾。筆者相信,《神會和尚禅話錄》的出版發行,將為從事禅宗和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研究的同志提供新的方便利用的資料。正像每次新書出版以後總會不斷發現新錯和不當之處一樣,本書肯定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謹望讀者發現後及時指出,並不吝指正。
1997 年 2 月 14 日於北京南方莊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