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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誠法師:過堂用齋 善用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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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堂用齋 善用其心

一、在過堂中培養隨眾習慣
  佛法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處處都可以實踐。例如佛法跟我們過堂吃飯就有關系。什麼叫過堂呢?從表面行相上來說,“過堂”就是佛教寺院裡,大家平常在固定的用餐時間到固定用餐的地點(齋堂)集體就餐,由專人端著幾樣飯菜依序分發。從內涵意趣上來說,“過堂”是要不粘著煩惱地通過在齋堂用餐獲得飲食需求的基本滿足。我們一般人對好吃的東西容易起貪著,對不可口的、自己不習慣吃的,容易發瞋心,對既不是很好吃、也不是很難吃的,則處於一種無明狀態。那麼“過”呢,就是說都不要執著,不執著於貪、不執著於瞋、不執著於癡。只要有執著,就不叫“過”。要跟我們走路一樣,路過、走過、通過,無所粘著。
  隨眾過堂是僧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集體生活,也是重要的集體修行,可以防治懈怠放逸、挑揀食物等毛病,與大眾同甘共苦、節省人力,並且容易心存正念、如理作意、具足威儀,因此有“隨眾得解脫”的說法。如清朝書玉律師《沙彌律儀要略述義》說:“古雲隨眾得解脫,而有八義:一、聲板即赴,不懈怠故;二、供養現成,得省力故;三、作平等觀,無人我故;四、息諸戲論,存正念故;五、如法觀想,深入理故;六、不偏眾食,絕疑謗故;七、甘苦同受,無揀擇故;八、起止威儀,不放逸故。若不隨眾。則不解脫可知也。”(卷第二)
  中國古代寺院叢林都非常強調隨眾,例如《百丈清規證義記•日用規范》制定了十條規范,其中第六條就是“隨眾聽命,威儀整肅”(卷第七),並要求“人人當行,不拘何人何執,總當一一無犯;那管內單外單,鹹須各各遵守。”蓮池大師《雲棲共住規約•老堂》說:“老人衰頹,早課來否不論,晚課必須隨眾。不至,依例罰。”
  隨眾,用社會的話講就是參與,是一個體現和合、造共業的很好機會。如果你不來參加,就無法分享到大眾的功德。如果隨眾做得不好,經常不隨眾,就是參與的意識差,缺乏集體觀念,又怎麼能夠負責、擔當重任呢?先要學會隨眾,才能領眾,以後統理大眾。
  隨眾先從過堂開始。隨眾過堂是管理出家人修行用功的基礎。通過隨眾,可以依靠大眾共修的力量來帶動自己的修行。如果不能積極隨眾,就容易自覺、不自覺地趨向散漫、懈怠,學修不容易穩定,自己與團體也容易變得越來越疏遠。僧團中不隨眾的人多了,團體和合的氛圍和力量就呈現不出來、發揮不出來,很多集體的事務也不能開展和成辦,整體人心趨於離散,僧團也就名存實亡了。
  歷史上,智顗大師為天台山僧眾所制定的十條規約中就有明確規定,除非得了重病,任何人都必須參加集體過堂,如《國清百錄•立制法第一》記載:“若身無病、病不頓臥、病己瘥,皆須出堂。”(卷第一)蓮池大師在《梵網菩薩戒經義疏發隱》中把“隨大眾食”列為“淨命”之一(卷第四)。
  看起來很簡單的事情,只要天天去堅持,年年去堅持,那就有一種很不簡單的內在的力量。內在的動力培養起來,是非常不容易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大家在隨眾過堂的境界上面要善用其心。

二、建立合理的飲食觀
  隨眾到齋堂用餐,如何在用齋中實踐佛法呢?首先要建立合理的飲食觀。
  “食”的涵義是非常豐富的,在廣義上,除了通常所說的食物,還包括精神作用。佛教把食物分為四類,如《楞嚴經》所說:“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卷第八)段食,又稱揣食、抟食、見取食等,就是人們通常吃的飯菜、水果等食物,而觸食、思食、識食則是各種的精神作用。不同眾生的食物也有所差異。根據《大毗婆沙論》所說,人道和欲界天以段食為主,色界以觸食為主,無色界中的下三無色的天人以思食為主,非想非非想處以識食為主,地獄以識食為主,鬼趣以思食為主(卷第一百三十)。
  通常的飯菜等段食對六道之中的人類來講是必要的。如《出曜經•利養品》說:“孰能不揣食者?人得飲食便有出入息,神識得定,進經行道。雖有四食,揣食為先,進趣行來皆能成辦。”(卷第十五)《佛說食施獲五福報經》中說:“人不得食時,顏色燋悴,不可顯示,不過七日,奄忽壽終。…… 人不得食時,身羸意弱,所作不能。…… 人不得食時,心愁身危,坐起不定,不能自安。…… 人不得食時,身羸意弱,口不能言。”
  在現代社會,隨著人們越來越忙碌,尤其城市裡的上班族,不少人不吃早餐。廟裡也有這種問題,一些寺院的少數出家人早晨不起來上殿,不吃早餐。一般情況是,吃午餐的人比較多,吃早餐的人比較少。社會上的人中午一般在單位用餐,吃的都很簡單,晚上回到家,要看電視或應酬,也難好好地吃飯。長此以往,身體健康會呈現不良狀況。
  佛教認為,適當的飲食是必要的修道助緣。如《佛說未曾有正法經》說:“妙吉祥菩薩言:‘我當施汝及同來苾刍飲食。’迦葉答言:‘不也,菩薩!我今來此為聽法故,非求飲食。’妙吉祥言:‘尊者當知,諸求道者有二種攝養:一者飲食,二者妙法。’迦葉白言:‘如是!大士!世間有情若離段食,非所和合,不能資養色身,何能聽受妙法?’妙吉祥菩薩言:‘尊者當受飲食,我即施汝。’”(卷第四)
  釋迦牟尼佛在證得大菩提之前經過了六年的極端苦行,發現絕食並非解脫的正道,適當的飲食更有助於修行。如《佛所行贊•阿羅藍郁頭藍品》說:“專心修苦行,節身而忘餐,淨心守齋戒,行人所不堪。寂默而禅思,遂經歷六年,日食一麻米,形體極消羸。欲求度未度,重惑逾更沈,道由慧解成,不食非其因。……道非羸身得,要須身力求,飲食充諸根,根悅令心安。心安順寂靜,靜為禅定筌,由禅知聖法,法力得難得。寂靜離老死,第一離諸垢,如是等妙法,悉由飲食生。……菩薩受而食,彼得現法果,食已諸根悅,堪受於菩提。”(卷第三)
  以大乘佛教的觀點,佛陀受用飲食是一種方便示現,啟示凡夫需要依靠適當的飲食才能修道有成,避免眾生誤入無益的極端苦行。如《佛說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菩薩身密品》說:“菩薩法身非飲食力而能成故,亦非段食可能資養。菩薩了知如是相已,即為悲愍一切有情,現受飲食。雖有所取而無著相,亦非護惜其身故有所取,於所取中而彼法身無增無減。”(卷第二)《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說:“又復菩薩先受乳糜食已,增益勢力,方乃行詣菩提場中而取正覺。何不但令其身瘦悴,往彼道場成正覺耶?所謂菩薩悲愍末世一切眾生,先受乳糜食已,方成正覺。何以故?末世眾生皆以飲食而為資助,有諸眾生求道果者,若無飲食資身,彼不能增進,鹹生退屈。若得飲食為資助者,皆獲安隱,以安隱故,於諸善法而悉記念,乃能增進趣求道果。我欲令彼末世眾生如是學,我先受飲食,後方進道。又為令彼獻乳糜者牧牛女人圓滿施因,成就菩提分法。我時食已,安坐道場,得菩提果,能於一三摩地中住經千劫,皆由段食力所資故。以是因緣受彼乳糜。”(卷第三)
  但另一方面,過度的飲食也會損害身體,不利於修道。如《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問罪過品》說:“大王當知!黠慧之人不應啖食太過。何以故?大王當知!啖食太過者,體難回動,懶惰懈怠,所食難消,遠離現在、未來二世善法利益。……啖食太過人,身重、多懈怠,現在、未來世,於身失大利。睡眠自受苦,亦惱於他人,迷悶難覺寤,應時籌量食。”(卷第五)《出曜經•戒品》說:“佛契經說多食之人有五苦患。雲何為五?一者大便數,二者小便數,三者饒睡眠,四者身重不堪修業,五者多患食不消化。”(卷第九)《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說:“善男子!我今為汝已說諸病隨時增長,如是身病從宿食生。若諸眾生能於飲食知量、知足,量其老少、氣力強弱、時節寒熱、風雨燥濕、身之勞逸,應自審察,無失其宜,能令眾病無因得起。”(四十卷之第十一卷)《解脫道論•分別戒品》說:“於食不節……是障礙道。”(卷第一)
  因此,飲食應該節制、有量,避免走入極端,既不應絕食,也不可貪食。如《法句經•廣衍品》說:“人當有念意,每食知自少,則是痛欲薄,節消而保壽。”(卷第二)《法苑珠林•受請篇》說:“若過分飽食,則氣急身滿,百脈不通,令心壅塞,坐念不安。若限分少食,則身羸心懸,意慮無固。故《增一阿含經》偈雲:多食致患苦,少食氣力衰,處中而食者,如秤無高下。”(卷第四十二)《解脫道論•頭陀品》說:“雲何受節量食?若餐飲無度,增身睡重,常生貪樂,為腹無厭。知是過已,見節量功德,我從今日斷不貪恣,受節量食。雲何節食功德?籌量所食,不恣於腹,多食增羸,知而不樂,除貪滅病,斷諸懈怠,善人所行。”(卷第二)

三、在用齋中善用其心
  認識了合理的飲食觀,具體吃飯的時候,怎樣把吃飯和修行結合呢?隨眾准時到齋堂裡用齋,就容易很好地將吃飯與修行結合在一起。寺院的齋堂叫五觀堂,為什麼叫五觀堂呢?即提醒所謂“食存五觀”,是非常重要的五種用心法門。《百丈清規證義記》說:“由是五觀相應,增進道業可成。所謂身依食住、道由身修也,如此庶不虛消信施,不然難免償還。”(卷第六)
  道宣律師《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對施興治篇》(以下簡稱《行事鈔》)說:“立觀有教者,《智論》雲:若不觀食法,嗜美心堅著,墮不淨蟲中,洋銅灌口,啖燒鐵丸。《十誦》雲:每食時,應生厭心,為存身命故。《摩得伽》雲:若得食時,當觀從倉中、出地中,以糞屎和合種子得生,還養糞身雲雲。《毗尼母》雲:若利根比丘得食時,口口作念。得衣時,著著作念。若入房時,入入作念。若鈍根者,初得衣、食、房捨,總作一念。……明觀法,然衣、食、房、藥四事供養,能施捨悭,受施除貪,此則能所俱淨,生福廣利。若彼此隨情、縱逸任性者,則俱墮負,聖賢同非。故《涅槃》雲:或令施主果報減少,或復無報等。雖利養等同,發有希數。食為大患,時須進口,過興既數,整法亦難。若不策其心府、改其節操者,多陷迷醉矣!夫沙門之異俗,由立行有堅貞。同鄙世之昏悶,余行亦可知矣!故《成論》雲:現見在臭屎中生、不在磐石中者,由貪味香故也。今故約食時立觀,以開心道,略作五門。”(卷下)
  “食存五觀”的第一觀是“計功多少,量彼來處”。觀察、思考、思惟,食物來之不易,有多少人為我們辛苦付出。如《出曜經•利養品》中說:“彼修行人意常觀食:食從何來?為從何去?一一分別由食成果。”(卷第十五)《大智度論•序品》中說:“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獲蹂治,舂磨淘汰,炊煮乃成,用功甚重。計一缽之飯,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此食作之功重,辛苦如是。”(卷第二十三)《缁門警訓》說:“計一缽食出一缽汗,汗在皮肉即是其血,一食功力出於作者一缽之血。”(卷第四)
  《缁門警訓》有一首《仰山飯》寫道:“仰山飯,仰山飯,粒粒如珠似銀爛。食者須知來處難,略為諸人試拈看。東皋西疇春早時,耕夫饷婦寒且饑,土膏脈起農事動,牛領生瘡猶挽犁。夏苗欲秀未成實,無雨四天惟烈日,背枯面裂汗流胸,耘耨只愁稂莠出。秋深稻熟如黃雲,晝獲夜舂甘苦辛,裡胥催督王租急,官債私逋皆及身。官債未償被鞭撲,私債未償賣田屋,父母妻兒飽幾曾,家家留米羞齋粥。住持老僧沿門求,丐士緣化圭撮收,手胼足胝不敢憚,栉風沐雨何曾休。五更雲堂門尚閉,普供廚中人早起,惟憂清眾粥飯遲,日日朝朝悉如是。米沈滿地凝如脂,去粗存精運柴炊,沸湯煙焰甑釜熱,執務捨力良勞疲。長板聲終木魚吼,端坐禅床捧盂受,細論變生造熟功,卻恐阇黎難下口。不從香積世界來,又非鬼神供爾齋,一匙一杓至一缽,皆是求福檀信財。”(卷第六)
  像大寮(廚房)的同修,做飯做菜的過程當中非常認真負責,做得很好,也是有恩於我們。每頓飯都是因緣所生的,背後有很多人的用心和付出,我們一定要心存感恩,感謝眾人之恩。進一步還應感念父母恩、國家恩、三寶恩。因為身體來自父母,安定的生產、生活環境來自國家的衛護和管理,我們的善根福德以及現在的生活、學修條件源自三寶。正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報恩品》說:“世出世恩有其四種:一、父母恩,二、眾生恩,三、國王恩,四、三寶恩。如是四恩,一切眾生平等荷負。”(卷第二)
  知恩、念恩,還應報恩。怎麼報恩呢?發起成佛利生的大乘心,是最好的報恩。如《大方便佛報恩經•發菩提心品》說:“善男子!谛聽!谛聽!菩薩摩诃薩知恩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報恩者,亦當教一切眾生,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卷第二)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報恩品》又說:“爾時五百長者白佛言:‘世尊,如是四恩甚為難報,當修何行而報是恩?’佛告諸長者言:‘善男子,為求菩提,有其三種十波羅蜜:一者十種布施波羅蜜多,二者十種親近波羅蜜多,三者十種真實波羅蜜多。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能以七寶滿於三千大千世界,布施無量貧窮眾生,如是布施但名布施波羅蜜多,不名真實波羅蜜多。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大悲心,為求無上正等菩提,以自妻子施與他人,心無吝惜,身肉、手足、頭目、髓腦,乃至身命施來求者,如是布施但名親近波羅蜜多,未名真實波羅蜜多。若善男子、善女人,發起無上大菩提心,住無所得,勸諸眾生同發此心,以真實法一四句偈施一眾生,使向無上正等菩提,是名真實波羅蜜多。前二布施未名報恩。若善男子善女人,能修如是第三真實波羅蜜多,乃名真實能報四恩。所以者何?前二布施有所得心,第三施者無所得心,以真實法施一有情,令發無上大菩提心,是人當得證菩提時,廣度眾生無有窮盡,紹三寶種使不斷絕,以是因緣名為報恩。’”(卷第二)
  《大寶積經•善順菩薩會》說:“彼時眾人俱發聲言:我今以何報菩薩恩?爾時空中有聲告曰:諸人當知:善順菩薩不可以於花香飲食為報恩者,唯當速發菩提心耳!”(卷第九十五)
  《佛說一切法高王經》說:“捨利弗!菩薩之恩,世間天、人、阿修羅等所不能報。捨利弗!若善男子、若善女人,發起如來一切智心,則能報恩。何以故?捨利弗,若有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一切眾生之所受用。……若善男子若善女人,欲報無上一切恩者,彼人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捨利弗,欲報過去如來恩者,唯應發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捨利弗,欲報未來如來恩者,亦惟發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捨利弗,欲報今時十方世界諸佛世尊現在、現命、現住如來無上恩者,亦唯發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因此,用齋時應觀察、思維飲食因緣,知恩、念恩,想著報恩,尤其應該策勉菩提之心。
  第二觀是“忖己德行,全缺應供”。《缁門警訓》說:“‘忖己德行,全缺應供’者,德行全,可以應供;德行缺,則不可應供。”(卷第四)《毗尼母經》說:“若比丘不坐禅、不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施,為施所墮。若有三業,受施無過。”(卷第二)《缁門警訓》說:“進食如進毒,受施如受箭,幣厚言甘,道人所畏。爾灼然與道相應,萬兩黃金亦消得。”(卷第七)《缁門警訓》又說:“況端拱無為,安閒不役,徐行金地,高坐華堂,足不履泥,手不彈水,身上衣而口中食,豈易消乎?”(卷第二)
  《五燈會元》記載了一個公案,講的是未明道眼而虛受信施的果報:“祖(提婆菩薩)既得法,後至迦毗羅國。彼有長者,曰梵摩淨德。一日,園樹生耳如菌,味甚美,唯長者與第二子羅睺羅多取而食之,取已隨長,盡而復生,自余親屬皆不能見。祖知其宿因,遂至其家。長者乃問其故,祖曰:‘汝家昔曾供養一比丘,然此比丘道眼未明,以虛沾信施,故報為木菌。唯汝與子精誠供養,得以享之,余即否矣。’又問長者年多少,答曰:‘七十有九。’祖乃說偈曰:‘入道不通理,復身還信施。汝年八十一,此樹不生耳。’”(卷第一)
  對出家人來說,於清淨和合僧團中隨眾,修習四念處、八正道等解脫道乃至證得聖果,則能報眾生信施之恩。如《佛說一切法高王經》說:“爾時世尊月十五日,於布薩時在露地坐,諸比丘眾之所圍繞供養恭敬。彼時復有一異比丘,初始出家,即日受戒,詣世尊所,到佛所已,頭面禮足,右繞三匝,繞三匝已,合掌向佛白言:‘世尊!我新出家,朝日受戒,唯願教我:我於僧中雲何而食?僧中食已,雲何可消?既食食已,雲何消施?又善男子信何義故捨家出家得彼饒益?’彼異比丘,即以偈頌問如來曰:‘我既新出家,朝日始受戒,唯願為我說,雲何消僧食?何義故捨家,出家入佛法?唯願說勝義,雲何消他施?’如是問已,如來即答彼比丘言:‘比丘當知,若比丘成就三法,應食僧食,食已消施,彼善男子信何義故捨家出家得彼饒益。何等為三?比丘當知,謂入眾僧、作眾僧業、僧利相應。比丘當知,比丘成就此三法者,應食僧食,食已消施,彼善男子信何義故捨家出家得彼饒益。’爾時世尊即說偈言:‘若人入眾僧,造作眾僧業,眾僧利相應,彼人能消施。’”
  發菩提心、行菩薩行者也可以消受信施。如《佛說一切法高王經》說:“若有比丘行大乘行,專心希求一切智智,彼人雲何食眾僧食,能消他施?……菩薩摩诃薩,天人世間無上福田。……捨利弗!若菩薩摩诃薩日日常食一切眾生所施飲食,抟如須彌;披其袈裟廣長之量如閻浮提,劫劫常爾,菩薩摩诃薩恆常如是,畢竟消施。……何以故?捨利弗!乃至初發菩提之心菩薩摩诃薩即發心日,已是一切聲聞、緣覺、眾生福田。”
  因此用齋之時應反省自己戒、定、慧的學修如何,尤其反省是否有成佛利生的真切菩提心,以及是否有六度四攝的隨順乃至真實菩薩行。以此提醒自己、策勉自己。如果自忖功德不足,當信知受用飲食即是欠債於信施和所有其他為此付出者,應生慚愧心,當下攝心念道,飯後更加精勤修行。
  第三觀是“防心離過,貪等為宗”。飲食是人的基本需要,天天面對,很容易陷於貪、瞋、癡的煩惱中。對好吃的貪著,對不好吃的食物或者別人不順意的行為起瞋惱,或者無所用心、癡呆麻木。比較容易,也比較有害的是起貪、瞋之心,而瞋心也緣於對飲食的貪愛得不到滿足,若無貪愛則不起瞋,所以根本是在貪心,重點要防治貪心。《行事鈔》說:“律中說: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後方得啖。凡食有三種。上食起貪,應離四事:一、喜樂過,貪著香味,身心安樂,縱情取適故。二、離食醉過,食竟身心力強,不計於他故。三、離求好顏色過,食畢樂於光悅勝常,不須此心。四、離求莊嚴身過,食者樂得充滿肥圓故。二者,下食便生嫌瞋,多墮餓鬼,永不見食。三者,中膳不分心眼,多起癡捨,死墮畜生中,作諸啖糞、樂糞等蟲。初貪重故並入地獄。且略如此。反此三毒成三善根,生三善道,謂無貪故生諸天。”(卷下)龍樹菩薩在《勸發諸王要偈》中說:“飲食為湯藥,無貪恚癡服,唯為止身苦,勿為肥放逸。”馬鳴菩薩在《佛所行贊•大般涅槃品》中說:“飯食知節量,當如服藥法,勿因於飯食,而生貪恚心。飯食止饑渴,如膏朽敗車,譬如蜂采花,不壞其色香。” (卷第五)
  為了避免對飲食的過分貪求,我們應該充分了解貪著飲食的弊病,調伏內心。
  首先,貪著飲食是導致我們流轉生死的重大原因。如《楞伽經•一切佛語心品》說:“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卷第四)《雜阿含經》說:“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貪無喜故,識不住、不增長;識不住、不增長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行不增長;行不增長故,當來‘有’不生不長;當來‘有’不生長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起,如是純大苦聚滅。”(卷第十五)智旭大師在《楞伽經義疏》中說:“飲食為生死增上勝緣,故不宜貪嗜也。”(卷第四)《毗尼作持續釋》說:“生死助緣,無如飲食。”(卷第四)
  另外,飲食是惡法產生的重要助緣。如《法集要頌經•利養品》說:“其於諸飲食,依於他人得,而有惡法生,由利養憎嫉。自利多結怨,徒服三法衣,但望美飲食,不奉諸佛教。當知是過失,利養為大怖,少智不審慮,苾刍應釋心。”(卷第二)《成實論•食厭想品》說:“一切苦生皆由貪食,亦以食故助發YIN欲,於欲界中所有諸苦,皆因飲食YIN欲故生。……貪著飲食故生YIN欲,從YIN欲故生余煩惱,從余煩惱造不善業,從不善業增三惡趣、損天人眾。是故一切衰惱皆由貪食。”(卷第十四)
  貪著飲食還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爭斗,甚至引發國家之間的戰爭。如《瑜伽師地論》說:“雲何於食能壞親愛所作過患?謂諸世間為食因緣多起斗诤,父子、母女、兄弟、朋友尚為飲食互相非毀,況非親裡為食因緣而不展轉更相斗訟?所謂大族諸婆羅門、剎帝利種、長者居士,為食因緣迭興違诤,以其手、足、塊、刀、杖等互相加害,是名於食能壞親愛所作過患。雲何於食無有厭足所作過患?謂諸國王剎帝利種位登灌頂,亦於自國王都聚落不住喜足,俱師兵戈互相征討,吹以貝角,扣擊鐘鼓,揮刀槃槊,放箭攢矛,車馬象步交橫馳亂,種種戈仗傷害其身,或便致死,或等死苦,復有所余如是等類,是名於食無有厭足所作過患。”(卷第二十三)
  《大智度論》講述了一個貪著飲食美味而受害的故事:
  一國王名月分。王有太子,愛著美味,王守園者日送好果。園中有一大樹,樹上有鳥養子,常飛至香山中,取好香果以養其子。眾子爭之,一果墮地,守園人晨朝見之,奇其非常,即送與王。王珍此果香色殊異,太子見之便索,王愛其子,即以與之。太子食果,得其氣味,染心深著,日日欲得。王即召園人,問其所由。守園人言:“此果無種,從地得之,不知所由來也。”太子啼哭不食,王催責園人:“仰汝得之!”園人至得果處,見有鳥巢,知鳥銜來,翳身樹上,伺欲取之。鳥母來時,即奪得果送,日日如是。鳥母怒之,於香山中取毒果,其香、味、色全似前者。園人奪得輸王,王與太子食之,未久身肉爛壞而死。著味如是,有失身之苦。(卷第十七)
  一般人之所以容易對美味可口的飲食生起貪心,這是由於無始以來的煩惱習氣使然,現前不能自在,將來多受苦惱,因此我們對於飲食應該知量、知足,先從總體上克制過分的貪欲,進而在隨眾過堂的集體修行氛圍中緣念佛法,防心離過,消減貪心。《諸法集要頌經•相應品》說:“於食知止足,有信執精進,不恣於欲意,如風吹泰山。”(卷第三)《諸法集要經•生天品》說:“隨所得飲食,精妙或粗粝,心不生欣厭,是人生彼天。”(卷第十)《瑜伽師地論》說:“雲何名為於食知量?謂如有一由正思擇食於所食,不為倡蕩,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卷第二十三)《月燈三昧經》說:“愚者貪嗜食,不能知節量……得上妙甘膳,不應於其法,反為食所害,如象食泥藕。種種上味馔,智者雖食之,根寂靜無貪,如法簡擇餐。”(卷第二)
  第四觀是“正事良藥,為療形枯”。應當把飲食當做長養色身的藥物,治療形體枯瘦之病和日日發作的饑餓之病,而不是作為美好的享樂。如《華嚴經》說:“於所食中,亦不貪嗜,但念於身,作除病想,乃至為令身得安住。”(四十卷之第三十三卷)元代《禅林備用清規》說:“人身地、水、火、風四大假合,一大不調,則生百一種病。四百四病客病,饑渴為主病,須假飲食為之療治”(卷第十)《佛說梵摩難國王經》中說:“比丘有四事,受人施飲食美味、衣服善惡,不得有逆:一者、欲福布施家;二者、不欲逆施者意;三者、或年老或身體有病;四者、恐人行道勤苦。夫欲食美,當存念重戒,一切眾生皆我親屬,但展轉久遠,各更生死,不識其本耳,譬如人身體,有瘡及病者,服藥趣令其愈,不得貪著。”《行事鈔》說:“為除故病——饑渴不治,交廢道業;不生新病——食飲減約,宿食消滅。又以二事為譬:初如油膏車,但得轉載,焉問油之美惡?二、欲度險道,有子既死,饑窮餓急,便食子肉,必無貪味。”(卷下)
  第五觀是“為成道業,應受此食”。不吃飯的肉體苦行不代表真修行,真正修行的著力點是在對內心煩惱的明察和超越。一般人不吃飯則不能持久深廣修行,所以佛教反對絕食。如《成實論•食厭想品》說:“有諸外道行斷食法。是故佛言:此食不以斷故得離,當思而食。若但斷食,煩惱不盡,則唐死無益。是故佛說‘於此食中應生厭離想’,則無上過。”(卷第十四)《瑜伽師地論》說:“雲何名為無艱難存養?謂受如是所有飲食,令無饑羸,無有困苦及以重病;或以正法追求飲食,不以非法;既獲得已,不染不愛,亦不耽嗜饕餮、迷悶堅執湎著而受用之。如是受用,身無沉重,有所堪能,堪任修斷,令心速疾得三摩地,令入出息無有艱難,令心不為惛沉睡眠之所纏擾。如是名為無艱難存養。……若由無艱難存養,壽命得存,身得安住,此名無罪亦無染污。”(卷第二十三)
  受用飲食是為了修道,不應只是為了養身體而養身體。如《大智度論•兩不和合品》中說:“(飲食)為行道故,不為益身,如養馬、養豬。”(卷第六十八)《行事鈔》說:“為相續壽命,假此報身假命成法身慧命故。……為修戒定慧,伏滅煩惱故。《持世》雲:若不除我倒,此是外道,不聽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爾。必厭我倒,於衲衣粗食不應生著。”(卷下)
  特別是應策發利他的菩提心而受用飲食。如《菩提道次第廣論》說:“如是至心於有情所,已捨衣食及房捨等,若受用時當作是念:為利他故受用此等。”(卷第十)《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說:“受飲食時,不令太少,以自虛羸,妨修善業;亦不過多,令身困重,增長睡眠;因此食故,能勤精進,疾得善法。菩薩為欲圓滿一切菩提分法諸善根故,又應遠離取和合相,離是相已,離於我執,成就無我,乃至自身內外血肉、一切財物,不生吝惜,能與眾生共所受用。”(四十卷之第三十三卷)
  元照律師將“五觀”總攝為三,即觀食、觀身、觀心,策勉我們用心觀照,即如《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說:“境雖有五,總束為三,初即觀食,二是觀身,三並觀心,從疏至親。觀法次第,凡臨供施,歷觀此五,妄情暫伏,可用進口。不然縱毒,即是穢因,殃墜三塗,終因一食。可不慎哉?!”(卷下)
  “食存五觀”在歷史上也對儒家文化產生了影響。宋代名士黃庭堅就完全仿照佛門的“食存五觀”,撰寫了一篇《士大夫食時五觀》。
  除了“五觀”,看到這些菜肴,能夠想起依報環境對我們的重要性。有些菜是綠色的、有機的,說明生長環境好,有些菜可能裡面化肥、農藥含量比較大,對健康有損害,這也是我們整個環境受破壞的表現和因緣。我們怎麼來帶動大家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乃至改善環境?這些方面我們都是能夠用心的。
  另外,我們在用齋前一般都要念誦供養的文詞,供養諸佛菩薩,布施六道眾生。這樣用心去做,本身就是很好的修行。《法苑珠林》說:“若初得食時,先獻三寶,後施四生。”(卷第四十二)《華嚴經》說:“此菩薩禀性仁慈,好行惠施,若得美味,不專自受,要與眾生,然後方食;凡所受物,悉亦如是。若自食時,作是念言:‘我身中有八萬戶蟲依於我住,我身充樂,彼亦充樂;我身饑苦,彼亦饑苦。我今受此所有飲食,願令眾生普得充飽。’為施彼故而自食之,不貪其味。復作是念:‘我於長夜愛著其身,欲令充飽而受飲食。今以此食惠施眾生,願我於身永斷貪著。’”(八十卷之第二十一卷)《大乘集菩薩學論•護身品》說:“乃至欲食如是作意:此身中蟲有八萬戶,共得此食,皆得安隱。我今以食攝受諸蟲,我得菩提,復以法化。”(卷第八)
  在每天吃飯之前都進行供養,是一種很好的積集福慧資糧的方法。如《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恆須受飲食故,爾時若能首先供養無間缺者,少用功力,而能圓滿眾多資糧,故隨受用淨水以上,應以先首至心供養。”(卷第四)
  吃飯的時候還可以策發大願。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淨行品》說:“若得美食,當願眾生滿足其願,心無羨欲。得不美食,當願眾生莫不獲得諸三昧味。得柔軟食,當願眾生大悲所熏,心意柔軟。得粗澀食,當願眾生心無染著,絕世貪愛。若飯食時,當願眾生禅悅為食,法喜充滿。若受味時,當願眾生得佛上味,甘露滿足。飯食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卷第十四)《法苑珠林》說:“正下食時,復須作念:初下一匙飯時,願斷一切惡盡;下第二匙時,願修一切善滿;下第三匙時,所修善根回施眾生普共成佛。若不能口口作念,臨欲食時總作一念亦得。”(卷第四十二)
  我們在了解了隨眾過堂的價值意義和用心方法之後,要真實信解過堂用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門,日日面對,不應輕忽,需要恆長地修習,從中也可以檢驗自己的修行水平。只要日日善用其心,我們對佛法就能夠有越來越深刻的體會,內心越來越清淨,越來越有力量,正念正知,法喜充滿,於自利利他的菩提道更有信心、更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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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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