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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誠法師:法顯大師對當今佛教的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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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顯大師對當今佛教的啟迪     

在紀念法顯西渡斯裡蘭卡1600周年學術研討會上的基調發言

學  誠


   1600年前,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在天竺停留漫長而又短暫的八年之後(公元402~409年),孤身一人搭乘商船,經過十四天的海上航行,自東天竺到達了師子國(即今斯裡蘭卡)。在這裡,這位老人又花了兩年的光陰,抄得四部佛教梵文經書《長阿含經》、《雜阿含經》、《彌沙塞律》、《雜藏經》共一百余卷。隨後,他帶著之前於天竺抄得的《摩诃僧祇律》、《薩婆多律抄》、《方等般泥洹經》、《雜阿毗昙心論》、《摩诃僧祇阿毗昙》等十余部梵文經籍,萬裡奔波,歷經驚風險浪,飽受饑渴勞苦,終於在離鄉背井十四年之後,重歸日夜思念的故鄉。

  這位不顧年事已高,毅然西行求法,寧捨生命亦無退卻的老人,便是被譽為“民族脊梁”的法顯大師(約公元340~426年)。大師雖然生活在距今千余年前的東晉時期,但他對當時佛教狀況的准確判斷、建立教法的宏深大願、西行求法的堅勇志行及其對中國佛教產生的影響,對於我們審視當今佛教面臨的問題,探尋佛教復興的契機,亦有著莫大的啟迪。下面分兩個方面對此進行概要闡述。

一、補律典之阙,穩固佛教生存根本

  一般認為,佛教傳入漢地的時間是在公元67年。當時,兩位中天竺僧人迦葉摩騰與竺法蘭,在漢明帝派出的使者蔡愔迎請下來到洛陽,並翻譯出第一部漢文佛經《四十二章經》。到了東晉時期的後趙建武元年(公元335年),當時後趙國主石勒、石虎由於佛圖澄的感化,正式允許漢人出家,這標志著佛教僧團正式為政府所認可。中國佛教僧團的合法化,是佛教在中國發展的關鍵性事件。
佛法的住世與弘揚,僧團發揮著根本性的作用。但如果沒有佛陀所制定的戒律的攝持,僧團就不可能穩定地存在,更不可能獲得長久的發展。正如元照律師所說:“佛法二寶,並假僧弘。僧寶所存,非戒不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釋序文》)遺憾的是,在此之前,盡管有許多西域諸國來的僧人翻譯各種各樣的經典,但律典的翻譯卻非常罕見。直到曹魏嘉平二年(公元250年),始有天竺僧人昙摩迦羅翻譯出《僧祇戒心》,漢地才開始有了戒律。但在此之後,對戒律的翻譯仍顯凋零。東晉道安大師因應當時佛教僧團發展的需要,根據戒律的精神及當時僧團的實際狀況,制定了僧尼規范三例作為僧團應遵循的法度。盡管這三例僧尼規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僧團的管理,但對於需要長期穩定發展的中國佛教來說,還是遠遠不夠。缺乏戒律的具體指導,極大地限制了佛教在中國的發展。隨著僧團的發展與壯大,如何對其進行管理,僧人如何共住共修,成為當時中國佛教界迫在眉睫的問題。

  法顯大師正是生活在這樣的時代環境下。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五《法顯傳》中記載,大師“志行明潔,儀軌整肅”,針對當時佛教經典翻譯在戒律方面的缺失,他憂心忡忡,“常慨經律舛阙,誓志尋求”。正是這樣一種為佛教擔憂的心情,促使大師發起了西行求法的誓願。當然,這一求法願望的萌發,也有其歷史背景。自從西漢張骞出使西域並開辟絲綢之路以後,漢地與西域諸國的交往日益頻繁。當時西域有不少國家已信奉佛教,絲綢之路的開通,為西域僧人進入漢地弘揚佛法提供了便利條件。西域僧人的前來,無形中也激發了漢地僧人對佛教發源地的神往。

  種種因緣和合,大師於後秦弘始元年(公元399年),與慧景等四僧結伴,矢志西行求法,途中又遇智嚴等五僧,前後共十人。然而,在隨後漫長而又艱辛的求法歲月中,一同結伴西行的僧人,有的半路而歸,有的客死他鄉,有的留居他國,最後唯有大師一人堅持走完了這條漫漫求法之路。在經歷無數的磨難之後,歷時十四年,大師終於滿載而歸,於東晉義熙八年(公元412年)從海路返回祖國,實現了西行誓願。在返回後的第四年,即東晉義熙十二年(公元416年),大師受到廬山慧遠大師的邀請,前往揚州道場寺,與佛陀跋陀羅一起翻譯大眾部四十卷的《摩诃僧祇律》。

  在大師出發前往西域的第二年,即後秦弘始三年(公元401年),鸠摩羅什大師便來到長安,在隨後十三年的時間裡,羅什大師總共翻譯380余卷佛經,其數量之巨,除了後來居上的玄奘大師,在中國佛經翻譯史上無人能及。因當時佛教需求使然,羅什大師亦極重視戒律的翻譯,在來長安之後的第三年,即後秦弘始六年(公元404年),便與弗若多羅開始翻譯薩婆多部六十一卷本《十誦律》,並於弘始八年(公元406年)翻譯完成。此外,法顯大師歸國前夕的弘始十五年(公元413年),北天竺僧人佛陀耶捨譯出了另外一部重要律典,即昙無德部《四分律》。另外,大師歸國十年後,即劉宋景平元年(公元423年),他從師子國帶回的《彌沙塞律》,即彌沙塞部的《五分律》,也由佛陀什與智勝共同譯出。

  這樣一來,短短二十年間,印度佛教上座部的五部加上大眾部共六部戒律中就有四部翻譯完成,極大地填補了中國佛教戒律殘缺不全的狀況,這也為隨後南北朝時期佛教走向良性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在四部律典裡面,有兩部都與法顯大師有直接的關聯,一部是《摩诃僧祇律》,一部是《彌沙塞律》。前者是大師從天竺取得,並親自參與翻譯的;後者是大師從師子國取得,由他人翻譯的。在唐代以前,《摩诃僧祇律》在北方影響甚巨,《十誦律》則在江南較普及。唐代以後,因為道宣律師的著述與弘揚,《四分律》漸漸成為漢地最通行的戒律。
法顯大師對於漢地佛教戒律興盛所做出的貢獻,將被後人永遠銘記。這不單單是因為大師從天竺和師子國取來了兩部重要的律典,並參與了其中一部的翻譯,更重要的是大師那種對佛教的憂患意識、“捨我其誰”的責任感以及對時代需求的高度敏感性。正是這樣的精神和智慧,讓大師在人生花甲之年,尚能做出西行求法如此重大的決定,從而為中國佛教的發展做出了關鍵性的貢獻。

二、糾義理之偏,開啟佛法興盛源泉

  法顯大師西行求得的戒律,對於僧團能夠健康存活於漢地,從而使佛教在中土扎根起到了莫大的促進作用,但大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還不止此。大師求得並翻譯的《大般涅槃經》與《雜阿毗昙心論》,對於當時佛教界義理上的偏失,亦發揮了有益的彌補作用,同時也為開啟一個嶄新的佛教義理時代,埋下了很好的伏筆。

  漢地的佛教源自於天竺及西域諸國,因此在初始階段受天竺及西域諸國的影響甚巨。公元一世紀,在佛教剛開始傳入漢地的時候,印度大乘佛教尚未大興,因此來自天竺的僧人如迦葉摩騰、竺法蘭,以及來自安息國的僧人如安世高等,所翻譯的經典多為小乘經典。但到了公元二世紀中葉之後,大乘般若空宗逐漸興起,這在前來漢地的西域僧人所翻譯的經典中便有所體現。最突出的莫過於來自月氏國的僧人支谶於漢靈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所翻譯的《道行般若經》。該經中所闡發的緣起性空思想,對隨後漢地佛教義學的興起,可以說影響甚巨。被稱為漢地“西行求法第一人”的朱士行,便是因《道行般若經》在翻譯上存在缺憾而發願前往西域求經的。朱士行於曹魏甘露五年(公元260年)從長安出發,經過艱苦的跋涉,終於在於阗得到《放光般若》的梵本,由他的弟子弗如檀於晉武帝太康三年(公元282年)送回洛陽,並在晉惠帝元康元年(公元291年)由無叉羅和竺叔蘭翻譯成漢文。此《放光般若》一出,立即為學人爭相研閱。此類般若經典的翻譯,也為隨後東晉般若學的出現奠定了基礎,乃至形成六家七宗的鼎盛局面。到了後秦弘始三年(公元401年),隨著鸠摩羅什大師入主長安譯場,代表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思想的論典,如《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被系統翻譯成漢文,更是促進了漢地般若空性思想的興盛與傳播。

  公元四世紀以後,隨著印度佛教大乘瑜伽行派的興起,前來漢地弘傳佛法的天竺僧人越來越多地開始翻譯大乘瑜伽行派的經論典籍,比如:北魏永平元年(公元508年),來自北天竺的菩提流支和中天竺的勒那摩提所翻譯的世親菩薩《十地經論》;梁武帝大同元年(公元546年),來自西天竺的真谛所翻譯的無著菩薩《攝大乘論》。以這些大乘瑜伽行派的論典為依據,在漢地分別形成了地論宗和攝論宗,這也為後來漢地唯識宗的興盛奠定了基礎。與般若學興起前期的狀況類似,由於外來僧人翻譯經典的解釋不一,乃至有彼此矛盾之處,這種狀況激起玄奘大師前往天竺求法的決心。唐太宗貞觀三年(公元629年),玄奘大師從長安出發,於貞觀五年(公元631年)抵達天竺摩揭陀國,直至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返回長安。在這長達十七年的求法之旅中,玄奘大師所求得並翻譯的經典,囊括了大乘瑜伽行派主要的經論,如《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顯揚聖教論》、《辨中邊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頌》等,同時也包括小乘說一切有部的主要論典,如《大毗婆娑論》、《阿毗達磨發智論》、六足論、《俱捨論》等。不僅如此,玄奘大師還把般若空宗的根本經典《大般若經》六百卷也完全翻譯了過來。大師翻譯的經典,其數量之巨、內容之全、譯文之准確與流暢,在中國佛經翻譯史上絕無僅有。可以說,玄奘大師翻譯出來的系統而又完整的佛經論典,不但為之後漢地唯識宗的創立奠定了基礎,更為漢傳佛教其它各宗各派的興盛,提供了寶貴的經典依據。

  總體來看,在唐朝之前,中國佛教受天竺及西域諸國的影響,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受小乘佛教影響的階段,主要是在東漢中後期,此時印度大乘佛教尚未大興;第二是受印度大乘中觀派影響的階段,主要是在魏晉時期,此時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宗已經興起;第三是受印度大乘瑜伽行派影響的階段,主要是在南北朝及隋唐初期,此時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已經興起。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與第三個階段之間,也就是大約在四世紀末至五世紀初,中國佛教的發展經歷了一個過渡階段。在這個過渡階段,從佛教僧團的組織形式上看,正由零散的組織向有序的組織過渡;從佛教義理上看,正由大乘中觀派向大乘瑜伽行派過渡。而法顯大師西行求法的時期,正處在這個轉折的關鍵時期。

  正如上面所說,大師所抉擇的歷史使命——求取並翻譯律典,與當時時代對佛教的要求緊密契合,並如其所願地為中國僧團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在佛教義理方面,大師西行所求得並翻譯的經論,如《大般涅槃經》與《雜阿毗昙心論》,也對當時的佛教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並對後來的佛教義理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什麼大師會如此重視這兩部經典呢?這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因為此時印度佛教大乘瑜伽行派尚未興盛,而大乘中觀派的第一個興盛時期已經過去。在當時對大乘教理的研學相對冷寂的時期,大師所翻譯的這些經典有怎樣的影響呢?《大般涅槃經》的翻譯,直接啟發了道生大師“眾生皆有佛性”、“一闡提亦能成佛”等佛性論思想的提出,從而促使中國佛教從對緣起性空的哲學思辨逐漸走上了對真常唯心等心性本體論的構建。而《雜阿毗昙心論》的翻譯,也使漢地學僧對毗昙學的重視又提到了日程上來。毗昙學以講習說一切有部阿毗昙義學而得名,而《雜阿毗昙心論》則是其主要的論典之一。毗昙學的興盛,也為漢地佛教從大乘中觀派過渡到大乘瑜伽行派提供了良好的外緣。

三、總  結

  回首過去,中國佛教已歷經兩千年的滄桑。在這滄桑歷程的起步及發展階段,來自西域、天竺乃至師子國的僧人,以及前往這些國家取經的中國僧人,都為佛教在中國的扎根及健康成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這些僧人在弘傳佛教的同時,也擔當了不同國家和民族之間友誼的使者。毫無疑問,法顯大師便是其中最為傑出的代表之一。作為翻譯家,從經典翻譯的數量上看,或許大師的成果並不突出,但對處於發展關鍵時期的中國佛教來說,大師能自覺意識到當時因緣下佛教的需求和不足,並以之為己任,用高度的智慧、忘我的精神和堅韌的行動去實現和彌補,努力地推動佛教向前發展,這正是大師深為後人感佩之處。今天,中國佛教乃至世界佛教同樣面臨著發展的關鍵時期,其嚴峻程度與當時大師所處的歷史時期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佛教要想走向復興,對僧團的有力整頓以及對佛教義理全面、深入、系統的研究,應是必由之路。這也是法顯大師西行求法的足跡帶給我們的珍貴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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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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