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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澄居士:佛法與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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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與世間

今講此題,意在正確說明此兩者間之關系。此題似平常而實復雜,因不能專尚理論,須兼顧事實,又佛家所談理論,表面上頗紛歧異趣也。茲就本人依據大乘佛法立場作基本看法,分三層說。先說佛法對於世間之解釋;次說佛法在世間之哂茫慈绾螒潰蛔钺彡U明其根據之所在。

初說佛法之解釋世間,凡有三類,即行、有情、器三世間。總之,不外乎全體有情生存之一切。至世間之意義,應分就自相與實相而談。自相即世之所以為世者,世間之自相只是言說之構想,染相之取著,業惑之系縛而已(此三層乃與三解脫門對立,非同泛泛)。以故佛法斷言其不實在,而謂之為苦。但自相者其表,按其實在,即就實相言,則世間自性本寂,雖名言構想而實際離想(此謂不以想為自性,想應可,故曰離也)。雖染相取著,而實際離取;雖業式系縛,而實際離系。由其構想取著系縛,而謂之為苦。又以其自性離想、離取、離系,而狀之曰寂。大乘佛法即立足在此性寂上。蓋必先明實相,而後有自相之意義。以術語解,自相猶俗谛,實相猶真谛,二谛原是一谛,並非相對。以俗之雲谛,並非將就世間,乃以真谛為批判之依據。若無離想、離取、離系之實相為據,又烏知世間自相是苦之何所指耶?故依大乘說,必以實相為主(後來中觀家說二谛,誤落到對待上,實是大錯)。從龍樹以來,談此問題莫不強調“世間與涅槃平等”之義。龍樹在其最要著作《中論》中談及涅槃,說,“世間與涅槃,無有少分別”,反之,“涅槃與世間,亦無少分別”。即明白標此宗旨。

《中論》又釋兩者無別之所以,曰:“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無毫厘差別。”此義不可揣摩文字以作本質分量上相等之解,應依《大智度論》“世間之真際,即是涅槃際”之義解之。此非世間真際外別有涅槃兩者相等也。但依《智論》著名之喻“破壁成空,空不解壁”而談,於世間履踐實際即是涅槃,且即從實際意義而說世間性寂。此乃佛法對世間加以肯定處,有情之生存事實固不能一筆抹煞也。在大乘根本經典《法華經》開卷《譬喻品》有“三界無安,猶如火宅”之說,意使眾生知苦,似乎否定世間矣;但後分《如來壽量品》即說:“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無退無出,亦無住世及涅槃者。”以此為據,而後“種種說法,佛事未曾暫廢”。由此經先後並提世間自相與實相,可知二者原來相貫也。佛法對世間之解釋如是。

次說佛法如何應世,即於世間起何功用,此可以“出世”二字表之。出字須善為之解,此非去此之彼,有如常識空間上之意義,但是遠離之謂。遠離亦非棄絕,乃俱而不染,即相涉而又不相應也。小品《寶積》說佛法如淤泥中蓮華,使在清水或虛空中必不能出生,此正以其出於淤泥乃見其遠離,若居身九霄雲外,雖一塵不染,又何足道?故相涉而不相應方真是不染。如何與世相涉也?必行世乃得與世相涉,猶蓮之植根淤泥,乃有所吸收滋養也。《華嚴》末後“離世間品”即說:“心淨如虛空,永離一切有,行於世間事,其心無所依,究竟白淨行,亦令眾生然。於此可見佛法之應世乃在起出世之用。一切有情生存於世,只是沉淪流轉。佛法則循世間實相從世間興起,亦有所趨向直注彼岸。

此“彼岸”二字又不可依常識作水流兩邊相對之解。《涅槃經》說涅槃是彼岸,然無此岸,蓋只示其趨向耳,隨波逐流永無歸宿即此岸,能乘風破浪有所趨向即到彼岸,此說彼岸之意義也。佛法之應世,依前說世間有自相之苦義,即不應染;有實相之寂義,即應相涉,此其踐行之據也。於此可見佛法首著,亦不外指示有情生存之無倒趨向而已。所謂有情如以人為例,此即關系人生問題,於此佛法亦即解決人生,並不在人生問題以外,亦非於人生但提出生死問題已也(談出世義先應知此,果能出世,自然使世變質,所謂轉依,其詳另詳)。小乘人不知世間系全體有情共雀系,漫欲獨自擺脫,以為超出,安有此事?故佛說其解脫為暫息化城也。若以化城為究竟,更欲於此安立興起悲願重行入世之談,則益無據矣!

最後闡明其根據。佛法以此施設其教,自然出於佛之大智大覺,但此猶屬片面的,其切實根據仍在有情本身,即不悖乎有情心性之一點。此應從有情生存事實上看其心性如何。平常對有情之生死,但知作十二有支解。此雖重要,但佛在另一方面又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其義更要(據南傳《增一阿含經》,佛嘗以一法概說世間,即謂眾生皆依食住。又《集異門足論》首舉一法,亦即有情皆依食住。可見此義之要)。十二有支只解得生死相續,如知有情依食而住,食即有所資取、希求,則生活可有開展,向善之義乃顯著矣。食分段、觸、思、識四類,先有資長、次求安適,進而希望,而把握充實,莫非食也。一切有情依此四食而後生活可有開展、向上,佛法施設根據於有情生存事實雲者,即著眼於此。因眾生由食住,進而有常、樂、我、淨之要求,更進而有自在解脫之要求,此即有情生存之向善意欲也(大乘入道,於三類緣起中特以受用緣起為轉樞;十八空觀始於內外空,而慈氏解之為能食所食空;菩薩地上王大業,於佛三身中唯受用身之是修,而唐人譯之為食身。食之於道關系可見)。此意欲以遍行之“思”為主,而與別境之“欲”相結合,不屬於根本煩惱之“貪欲”。然在不得其道時,即成為四倒。

佛法利益有情,即根據其向善意欲而引導之,示以無倒之常、樂、我、淨四德,非但取消四倒而已。然於此四德如真認識,真泯合於實際,亦即自然超過相對看法,不執以為常、樂、我、淨,而行其所無事。故佛法非引導眾生使於幻滅也,乃先導之以不顛倒,而究竟於超乎四德,以泯合於實際也。此義仍可取證於《法華》,《方便品》雲:“又諸大聖等,知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此即表示佛法施設所據在於有情之心欲,又《譬喻品》說長者之使諸子離於火宅,乃以羊、鹿、牛車引之,三車以喻三乘,其合喻處即謂三乘皆是聖所稱歎,自在無系,無所依求。乘此三乘,以無漏根力等自娛,便得無量安穩快樂。佛法以此感動眾生,自必眾生原有此欲,要求自在,乃能投其所好,引之遠離,此為佛法施設之根據,即一切有情生存向善之內在希求也(此即是善法欲)。於此可見佛法非破壞世間,乃真正安立世間。《般若》二分《佛母品》謂佛於眾生有恩如母,即在能示世間相,其所示非破壞世間、無常、苦等相,乃示之以世間寂滅相,無生滅、增減、染淨、來去相,乃至空相、無相相、無願相,此即佛對眾生之大恩。唯龍樹釋此,謂佛法中有處單說世間無常相者,為小乘說法(小亦不以此為究竟,應由無常進而說空)。大乘則不然,開始即直接示以實相空,循此實相,眾生存在乃能有無倒趨向,直注彼岸,此佛所以於眾生有大恩也。故佛法施設根據有情生存向善之意欲,非破壞世間,而正從實際安立世間也(《智論》說但破於世間執常、無常,不破世間,此即佛家“破想不破法”之通義也)。《法華經》雲:“我雖說涅槃,亦非是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法究竟亦只如是說此義而已,上來諸解又豈自作主張妄為之辯哉!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六次院友會會講記錄

附識:

今之談佛法有三大病,若不及時對治,終必不救藥。

三病者何?

一曰泥跡,專講娑诃苦惱,生死可畏一套話頭,引人厭世躲閃。此從小乘出,卻毫未學得小乘之嚴肅深刻精神,只剩有渾身自私自利解數。此為一大病。

次曰蹈空,專唱高調,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說得一片響,完全不著邊際,反倒轉來以涅槃菩提將就生死煩惱,由此引人向浮泛空虛,真同方廣道人,於佛法一無所得。此又為一大病。

三曰純任知解,無論說生道死,談空論有,概從知解上理會,只圖說得順口動聽,不管於自身受用如何,不問於他人利益如何,更不理會與此人世如何銜接得上,結果一場空話,竟與人生漠不相關。此又為一大病。

本講三層,有感而發,針對立言,先提清由實相根據乃得世間是苦之真意味,使人於性寂處有著落,不是一味厭棄了事,經謂欣求涅槃而後厭苦是也。此治泥跡之病。其次說明佛法用於行世,不離世間,所著重者不在世間即涅槃之上,也不在世間實際是涅槃之上,乃著重於實踐世間之實際而為涅槃,涅槃應統實踐過程而言。應活用此語。佛法不外指示有情只有此一種趨向方是道路,並且只有在此上走著方是道路。此治蹈空之病。最後闡明佛法施設哂茫炔渾x於世間,即應於世間有其根據,且應即在尋常日用之間得之。菩薩之悲憫盈懷,不避苦難,有情之依皈洲渚,如渴似饑,苟非出於尋常生活中所流露之內在甚深向善要求,則一切佛法施設皆同兒戲沙城,空無基礎。故必把握得此,佛法之意味乃能親切,而非海上仙山,可望不可即也。此治偏重知解之病。今世何世,豈更容空談性命,無補人群?講者良心未死,雖古調獨彈,無人隨和,亦不忍絲毫曲解,而以佛法為人情也。閱者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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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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