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二入四行觀(一)
若受苦時,當自念言:
我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
多起冤憎,違害無限;
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
非天非人所能見與,
甘心甘受,都無冤訴。
佛法是心法。而修行學佛者,要如何契悟佛心?如何從眾多道理中,找到扼要、簡明又是正法的道理?
禅宗東土初祖達摩祖師開示的「二入四行觀」,便是契悟佛心的妙法。若能時時刻刻以其中的道理來反照自心,融會貫通,落實到日常生活中,則行、住、坐、臥無一不是佛法,這一生定能得解脫。
所謂「四行」,即是:報冤行、隨緣行、無所求行、稱法行。
「雲何報冤行?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甘受,都無冤訴。經雲: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高興、歡喜的時候,嘻嘻哈哈地;不如意的時候,哭哭啼啼地,一般人以為這是人之常情,不足為奇。但修行人卻不是這樣,不祇要逢苦不憂、遇樂不喜,還要做到「逢苦不憂,甘心甘受」。若能如此,當下這念心,就是聖心,就是解脫、淨土。
達摩二入四行觀(二)
如何才能達到逢苦不憂,遇樂不喜?
我們必須知道,
今生苦惱的原因,是過去所造的惡業,
如今惡業成熟,當然要承受果報;
然而果報受後,業障也就消除了。
如何才能達到逢苦不憂,遇樂不喜?
我們必須知道,今生苦惱的原因,是過去所造的惡業,如今惡業成熟,當然要承受果報;然而果報受後,業障也就消除了。
通達、明了這個道理,自然能心生覺照,不隨境轉;面對不如意的境界,心當中無苦無憂,沒有煩惱、沒有取捨,當下這念心就與理相應,就能得到解脫。就如《達摩二入四行觀》所雲:「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日常生活當中能做到逢苦不憂,自然能夠消除業障、化解是非。將「冤」轉成同參道友、法親眷屬,就能夠彼此容忍與和合,這就是轉識成智,也是報冤行的道理。
達摩二入四行觀(三)
「眾生」是眾緣和合所生,
是沒有自性的。
雖然有形象,卻沒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我」存在。
一切眾生本來虛妄,
皆是業感所現。
我們常說要「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緣有逆緣與順緣兩種,這兩種緣都必須隨順。遇到逆緣,就要以「報冤行」的道理來面對。
「眾生」是眾緣和合所生,是沒有自性的。雖然有形象,卻沒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我」存在。進一步的說,不但身體是四大假合、眾緣所生;心也具生、住、異、滅四相,念念不停的生生滅滅著。不祇身體無我,心也是無我。一切眾生本來虛妄,皆是業感所現。眾生在過去造作了善業、惡業,形成善惡的因緣,就是緣起;無論是善業的緣起或是惡業的緣起,只要是緣起就是假相。眾生是眾緣所生,因緣和合即生,因緣離散即滅,並非恆常不變的實體。
故四行觀雲:「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
達摩二入四行觀(四)
事業有成是一種「得」,
這種「得」是世間上的一切因緣和合所成;
假如社會政治不穩定、治安不安寧,
縱使產品的品質再好、利潤再高,
沒有人購買,還是無錢可賺。
「若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緣盡返無,何喜之有?」
苦與樂是從善緣、惡緣的因緣和合所產生的,明白這個道理之後,當享有善果時,不但不會驕傲,更會珍惜善緣,努力修行,成就道業。
不僅出世間的道業如此,世間的事業也是如此,事業有成是一種「得」,這種「得」是世間上的一切因緣和合所成;假如社會政治不穩定、治安不安寧,縱使產品的品質再好、利潤再高,沒有人購買,還是無錢可賺。
所以,一切都是緣起,憑仗自己的努力、三寶的光明,以及眾生的慈悲等因緣和合才有所成。事業失敗的時候,要檢討反省:失敗絕非朋友和父母給我的,也不是社會給我的,是我過去福德因緣不足,所以事業會失敗。如此思惟,心裡就不會生煩惱、起瞋恨了。
日常生活中,見到富貴的人,或是聰明才智的人,不會心生嫉妒;見到貧賤、遲鈍,或是身體不健康的人,也不會幸災樂禍。這樣的心就是平等無增減。
心有增減是眾生,無增無減就是聖人。故雲:「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
達摩二入四行觀(五)
美好的事物,得到了,
心生歡喜而有所得,便是「增」;
失去了,
心生後悔,怅然若失,便是「減」。
這念心隨得失而增減,
就難以平靜,
無法與真心相應。
「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
美好的事物,得到了,心生歡喜而有所得,便是「增」;失去了,心生後悔,怅然若失,便是「減」。這念心隨得失而增減,就難以平靜,無法與真心相應。
這念心不增不減,不會被贊歎或毀謗的聲音所動搖,心無動搖,冥然順隨於於真性、清淨法身,即是「冥順於道」。
我們都知道,起了瞋心必須要忍下來;然而遇到歡喜、美好的事情也要不動心。因為心一動,就失去本心、失去理智,也因此而產生驕慢心。所以,遇喜風而不動,才能保持這念心的清淨。
有些人錯認「不動」,是一片死寂的境界,只要一做事就會起心動念,所以修行時不能做事,這種觀念是非常錯誤的。隨順世間的因緣來做事、修行,怎麼可能不動心呢?動心,是動了善念之後,自己能作主,遇到歡喜的事情,也不執著,就是喜風吹不動,真正的得到解脫、得到正念。這就是「隨緣行」的道理。
總之,隨著善緣、福報的現前,要能不生我慢心、歡喜心,因為一產生我慢與歡喜,就與道不相應了。
如果能夠了達透徹世間法,就能契入佛法。「報冤行」是忍,「隨緣行」也是忍,能夠做到「忍心不動」,就與報冤行、隨緣行的道理相應,就能成就聖道。
達摩二入四行觀(六)
世間人求名利、求富貴、求長生不老、求……,
長久以來,
世間人在色聲香味觸法中迷轉,
認為表相的事物才是美好的、究竟的,
於是亟思占有,
占有的心就是貪著,
有了貪著的心,
就會不擇手段的想達到目的,
這一連串的心念都是「求」。
「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
世間人求名利、求富貴、求長生不老、求……,這種有求的心,始終在「迷」。長久以來,世間人在色聲香味觸法中迷轉,被外在的假相誘惑而迷失了本心,認為表相的事物才是美好的、究竟的,於是亟思占有,占有的心就是貪著,有了貪著的心,就會不擇手段的想達到目的,這一連串的心念都是「求」。
有智慧的人,了達實相的道理,明白世間人的觀念與認識都是一種需求,是與道不相應的,所以不會隨順世間的觀念。例如,世間人求「嬌妻美妾」,但菩薩卻視之如避火坑。佛雲,眾生貪著男女之欲愛,好比無知的小孩貪著沾在刀口上的蜂蜜一樣,為了貪圖甜蜜的滋味,無視於舌頭會被割掉,遭受極大的生死危險,因此菩薩視YIN欲如火坑而退避三捨。
這念清淨心是不假外求的,所謂:「外無所求,內無所得」,指的就是這一念無求的心。世間人追求財色名利,因此在生死苦海中輪轉不息;要想得到解脫自在,就必須修習「無所求行」,放下對世間假相的追求,如此才能與道相應。
達摩二入四行觀(七)
無為之道、解脫之道,
和世間人所貪愛的,是不同方向的。
世間人貪求名利,
修行人不但不貪求名利,
還要修財布施、法布施、無畏施,
這就是「理將俗反」。
歷史上有位名叫陳抟的仙人,皇帝對他百般尊敬,賜予宮殿樓阙,更送美女陪伴。這種待遇對一般人來講,簡直是人間天堂。世間人以為走桃花運,是享受「艷福」;但是有智慧的人卻不認為如此,知道「財、色、名、食、睡」是惡報的因,不僅當下會迷失本心,將來也要受害,所謂「福兮,禍所伏」。陳抟明白這些道理,後來便悄悄離開皇宮了。
修行學佛,名利財色都得看破、放下;而想看得破,放得下,就必須修習「無所求行」。無為之道、解脫之道,和世間人所貪愛的,是不同方向的。世間人貪求名利,修行人不但不貪求名利,還要修財布施、法布施、無畏施,這就是「理將俗反」。看破、放下之後,便能安住於無為法上,才能與理相應。
雖然這念心安住於無為法上,身形還是隨著外在的環境而運轉,隨順因緣修習善法;進一步還要「修一切善法,不執著一切善法」,明白一切諸法緣起性空,皆無自性,無一法可得。如此就能超越苦、樂,獲得自在、解脫。
達摩二入四行觀(八)
修行學佛,是一種善法、一種出世法,
但假如執著善法、出世法,
就成了世間福德;
世間福德耗盡,黑暗天就現前,便會隨業流轉。
因此,不僅要遠離惡法,也不能執著於善法上;
如此,才能超越相對的世間法,
進一步契悟實相之理。
「功德黑暗,常相隨逐。」
世間上的一切都是相對的,有功德天就有黑暗天,功德與黑暗是相互消長、如影隨形的;換句話說,有正必有邪、有善就必有惡。
修行學佛,是一種善法、一種出世法,但假如執著善法、出世法,就成了世間福德;世間福德耗盡,黑暗天就現前,便會隨業流轉。
《金剛經》雲:「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是指誦經、持咒、修觀行……等,佛所說的八萬四千法門都是法,最後還是要捨離;就如同搭船到達目的地後,即要捨船上岸,否則就可能會在原點停滯不前。「非法」指的是貪著世間上的名利、財色,以及是非、怨親、憎愛……等,這些更要捨離。
因此,不僅要遠離惡法,也不能執著於善法上;如此,才能超越相對的世間法,進一步契悟實相之理。
達摩二入四行觀(九)
三界不離我們這念心,
心中有瞋恚就是瞋火,
起了男女的欲愛就是欲火,
有了煩惱就是無明火,
種種煩惱火在心中焚燒著,
就使我們始終在三界當中輪回不已。
「三界久居,猶如火宅。」
三界即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眾生因貪著財、色、名、食、睡,及執著色、聲、香、味、觸、法等,而在種種境界裡苦惱不安。
無始以來,眾生久居三界,在三界六道裡輪回不停,時時遭遇刀兵、地震、水火……等災難,這就如同身處火宅之中,頃刻難安。而三界不離我們這念心。心中有瞋恚就是瞋火,起了男女的欲愛就是欲火,有了煩惱就是無明火,種種煩惱火在心中焚燒著,就使我們始終在三界當中輪回不已。
所以,想出離三界,就要先將這一念心反轉,時刻檢討反省,過去所起的貪、瞋、癡、欲愛,色愛等煩惱,從現在起不貪、不愛,捨離一切煩惱、執著,如此方能熄滅心中的無明火。
「萬法唯心造」,因心中捨離了三界煩惱,故心外的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也就得以出離。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
色身的存在,
就本質上而言,即是一種苦,
是經由現在的父母,以及過去的業緣和合,
所招感而成的幻有。
業果成熟了,即必須承受,
要如何才能轉化此種定業?
必須從無所求做起。
「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捨諸有,止想無求。」
色身的存在,就本質上而言,即是一種苦,是經由現在的父母,以及過去的業緣和合,所招感而成的幻有。「有」就是欲有、業有,也就是有情感、有想、有念;三界諸有是由貪欲、瞋恚、癡愛心所形成的,有這些煩惱,就有了色身,此即是業報身。因是業報所生,於是會冷、會餓,必須要吃、住、穿,也會老、病、死,這就是一種定業。業果成熟了,即必須承受,故雲:「有身皆苦,誰得而安!」
要如何才能轉化此種定業?就必須從無所求做起;因無所求而心得正念、正定,契證三昧,如此,心即成為金剛三昧心,色身即成為金剛身,便能轉定業,離開一切煩惱、苦厄。
無念、無所求的心境,就是「止想無求」。止想即是定,無所求的這一念清淨心即是慧;定慧不二這一念心,就能夠離苦得樂,就能契入清淨法身。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一)
雖是無所求,
為了建設道場、普度眾生,也不妨礙有所求;
雖然有所求,又歸於無所求,
這念心始終安詳自在,
求而無求、念而無念、行而無行,
方為真正的隨順菩提道行,
才是「無所求行」的真義。
「經雲:有求皆苦,無求即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
修行人要不做佛求、不做法求、不做僧求、不做眾生求。
不做佛求,即是了知當下這念心,且明白人人都有佛性,成佛非從外求。
不做法求,即是明了一切法從心所生,非由外得。
不做僧求,即是時時刻刻檢討反省,當下這念心清淨、寂照即是,不從外求。
不做眾生求,即是明白眾生皆五蘊所成、四大假合,虛幻不實;只有當下這一念心,如如不動、了了常知、寂照一如,才是真實不虛的。度眾生,不做度眾生想,即是不做眾生求。例如,釋迦牟尼佛度化無量無邊的眾生,卻說未曾度化任一眾生,就是不做眾生求的最好的證明。
但雖是無所求,為了建設道場、普度眾生,也不妨礙有所求;雖然有所求,又歸於無所求,這念心始終安詳自在,求而無求、念而無念、行而無行,方為真正的隨順菩提道行,才是「無所求行」的真義。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二)
性者,空也。
我們的本心本性,
不但要「空」,還要「淨」,
淨就是清淨,
心中沒有貪、瞋、癡、邪見,
即稱「性淨」。
「稱法行: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
性者,空也。我們的本心本性,不但要「空」,還要「淨」,淨就是清淨,心中沒有貪、瞋、癡、邪見,即稱「性淨」。
修行過程中,從外面的種種加行、戒行……等事相上用功;到最後,持戒無戒相可得,修行無能所可修,修善之後亦不生執著,此即是無為法、性淨之理,為佛法中最高的理,也是真正的法。
「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菩提心、涅槃心、無為法中,無人我、是非、佛魔、凡聖……,無一切名相、形相,無一切染著,無此無彼;此即是實相,也就是佛心。
將此性淨之理落實在日常生活中,返觀覺照,行住坐臥不離此心,就是「稱法行」。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三)
心法中,
受、想、行、識,是緣起性空、虛幻不實的。
『受』就是感受,
有感受就有苦、樂,
而苦、樂是一種虛妄不實的相對境界;
並非永恆不變的實體。
「經曰: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
眾生本來即是空性,無一眾生可得;如果執著有眾生可度,就落入有為法、生滅法,與性淨之理不相應。性淨之理是無眾生相、一法不立的,如果執著眾生相,這念心就有了染污、塵垢。
「法無有我,離我垢故。」
一切法皆是緣起性空。色身是地、水、火、風四大假合而成:毛發、指甲、筋骨,屬於地大;血液、便屎、口水,屬於水大;出入息屬於風大;熱量屬於火大。如此一經分析歸納,即知色身是虛妄不實的假相,沒有一個主宰及主體性的存在。
心法中,受、想、行、識,也是緣起性空、虛幻不實的。『受』就是感受,有感受就有苦、樂,而苦、樂是一種相對的境界;甲認為是苦的,乙卻認為是樂;乙認為是樂的,甲卻認為是苦。例如,抽煙對甲而言,是件很快樂的事,但乙聞到煙味卻頭昏眼花。故知苦、樂並非永恆不變的實體,是虛妄不實的相對境界。
「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
有智慧的人,若能了解這些道理,而且深具信心,就應該在日常生活,行、住、坐、臥中,稱量依循此性淨之理,觀照身心、用功行持。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四)
為了使性淨之理時時刻刻現前,
須磨練自己,行財布施、法布施、無畏施,
甚至為了眾生,生命也可以布施。
如此,
悭貪的習氣捨離,
性淨之理自然現前。
「法體無悭,身命財行檀捨施。」
『法體』即是性淨之理。法體無悭貪,為了弘揚佛法、普度眾生,生命、財產都應當行檀捨施。
『檀捨施』,即是六波羅密中的布施波羅密。釋迦牟尼佛曾說:三千大千世界,沒有一個地方不是其捨身命的地方。世尊心無悭貪,不僅是外在的財產,既使是自己的生命,只要是為了眾生,一切都可以布施,這就是法體無悭的最好證明。佛法雲:「三祇修福慧,百劫修相好」,具足布施的心,才能修福慧,沒有布施的心,福德不容易增長。
布施即是捨除悭貪,如果有悭貪的心,就要修布施行。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能將心中的悭貪捨除。
其實,我們的色身、財產,皆非永恆不變的,然而,人們就是放不下,貪愛色身因而產生執著、悭貪,與性淨之理無法相應。
所以,為了使性淨之理時時刻刻現前,便須磨練自己,行財布施、法布施、無畏施,甚至為了眾生,生命也可以布施。如此,悭貪的習氣捨離,性淨之理自然現前。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五)
釋迦牟尼佛為了普度眾生,
三千大千世界無處不是佛陀捨身施命之處,
真正做到『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吝惜。』
實為布施波羅蜜圓滿成就的示現。
「法體無悭,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吝惜。」
佛陀的弟子捨利弗,過去世中因明了「眾生歡喜,諸佛歡喜」的道理,曾發願修菩薩行、普度眾生。捨利弗發菩薩心的同時,震動了天上的魔宮;魔王有意考驗捨利弗是不是真正的發心,就化身成一位小孩,在捨利弗必經的路旁哭泣。
捨利弗見到哭泣的小孩,慈悲的問他為什麼哭泣?
小孩說:「我的問題不是你能解決的,只有真正發菩薩心的人,才能解決我的痛苦!」
捨利弗心想,這正是修菩薩行的機會,就很高興的對小孩說:「你盡管說,我就是發菩薩心,要代眾生受苦、為眾生解除苦惱的人!」
小孩幽幽地說:「我的母親兩只眼睛都瞎了,醫生開一個處方,需要真正發菩薩心的人的眼睛,才能治好她的眼睛。我四處尋找,未曾找到真正發菩薩心的人。唉!看來母親的眼睛是無藥可救了。」
捨利弗說:「我是真正發了菩薩心的人,我的眼睛可以送給你的母親治病。」
說畢,就將眼睛挖出,送給小孩。小孩接過眼睛,看過之後,說道:「哎呀,真糟糕,你挖的是右眼,母親的病要左眼才能治好!」
捨利弗聽了,又將左眼挖下來交給小孩。沒想到,小孩接過左眼,湊近鼻子聞一聞後,大聲叫道:「這眼睛是臭的,一定是你發的菩薩心不夠真誠!」
捨利弗一聽楞住了,心想,一雙眼睛都布施了,卻還被批評眼睛是臭的,眾生真是太難度化,菩薩行太難修持了,干脆證阿羅漢果就好了。捨利弗便因「心有吝惜」而退失菩提心。
釋迦牟尼佛為了普度眾生,三千大千世界無處不是佛陀捨身施命之處,真正做到『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吝惜。』實為布施波羅蜜圓滿成就的示現。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六)
將生命、財產完全布施,
心中充滿了恭敬、慈悲、真誠,
且別無所求、三輪體空,
即是最清淨的布施、最殊勝的功德。
「脫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
布施中,還要了解「三空」的道理;三空就是「三輪體空」,「三輪」,即布施者、布施的財物、所布施的對象。三輪都是緣起性空,《金剛經》雲:「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真正的菩薩不祇了解三空及性淨之理,更要修一切善法,除了布施外,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都是菩薩行門,行持之後,還要不執著這些法門,方是真正的般若、真正的菩薩。
有人認為布施之後,最好不要留下名字,否則功德就會減少,執著「不留名字,不讓人知道」的功德才殊勝,方稱無相布施。此種觀念是不正確的,執著「這樣的功德才最殊勝」,即是產生了我執、法執。布施的功德在於不僅可利益他人,又能捨去自己的悭貪,且帶動更多人一齊發心,為自利又能利他的菩薩行。
將生命、財產完全布施,心中充滿了恭敬、慈悲、真誠,且別無所求、三輪體空,即是最清淨的布施、最殊勝的功德。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七)
大捨即是生命、財產皆能施捨,
心裡的貪、瞋、癡完全淨化,
我執、法執亦完都捨除,
不執著能施之人、所施的對象、以及布施之物,
與三輪體空之理相應。
布施是一種「捨」,有大捨、中捨、小捨三種分別:
「大捨如火燭在前」:大捨即是生命、財產皆能施捨,心裡的貪、瞋、癡完全淨化,我執、法執亦完都捨除,不執著能施之人、所施的對象、以及布施之物,與三輪體空之理相應。這就好比火燭在前,能將路途照得清清楚楚、無有障蔽,引導行人於菩提大道上安穩前進。
「中捨如火燭在旁」:中捨就是施恩布德、廣結善緣,目的是為了普度眾生、增長福德智慧。雖是廣修善法中,然而仍是有所求、有所得,未能了達諸法緣起性空之理,未與無為法相應。此即如火燭在旁,雖能照亮前方,卻不如大捨之火燭在前般洞澈十方、通達無礙。
「小捨如火燭在後」:有些人因為時運不濟,或是健康狀況欠佳,為了改善種種的不如意而行布施,希望藉此得到諸佛菩薩的庇佑。這種布施就如同與佛菩薩做生意,心量狹小,故稱為小捨。小捨還是可以增長一些福德,但因為不是清淨的供養,缺少慈悲、智慧,所以屬於有缺漏的福德。這就好象火燭在後,只有些許光亮,前方仍是黑暗不明的,行進中踬礙難行,不易達到目的地。
故知「大捨」是最清淨、殊勝的布施,能、所俱空,與無為法相應,真谛、俗谛、中道第一義谛,皆得圓滿。若能行此大布施,定可速成菩提、究竟安樂。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八)
修行需要智慧,
沒有智慧,很難脫離我及我所的執著;
我及我所的執著都是塵垢,
由於這些塵垢,
使得我們這念清淨心無法現前。
「脫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
有些人剛開始修布施時,是為了去除悭貪,希望得到福報。一旦熏習的時間愈久,愈深入了解佛法後,便明白布施者、布施物及所布施的對象,都是緣起性空,不再執著布施的功德。如此,即是智慧增長,對修行的方針更加清楚明了。
所以修行需要智慧,沒有智慧,很難脫離我及我所的執著;我及我所的執著都是塵垢,由於這些塵垢,使得我們這念清淨心無法現前。
度化眾生也需要智慧,先要觀察眾生的根基,眾生屬於什麼根基,就用什麼法門度化。度化後,如果存有:「我度化了多少眾生!」、「這種功德非常大!」的心理,那就是「取相」,只要一取相,無相的功德,就成為有漏的福德。
真正的功德是無相的性淨之理,不論是此生、來世,生生世世都本自具足,而且廣大無有邊際。修行,度眾,能夠不取相,證悟性淨無為之理,才是有福德又有功德,也才是真功德!
達摩二入四行觀(十九)
發菩薩心、修菩薩行,是件很長遠的事情。
從現在開始用功,
到三覺圓滿、成就佛的智慧,就必須要有福德,
如果福德不具足,
修習的法門便無法成就。
「脫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
修習布施能夠去除自己悭貪、瞋恚的習氣,並可蠲除業障;他人得到佛法及財物的布施,生活上有了助益,心理上又能去除煩惱。如此既能自利,又能利他的菩薩行,就是大乘法門,可莊嚴無上菩提之道。
發菩薩心、修菩薩行,是件很長遠的事情。從現在開始用功,到三覺圓滿、成就佛的智慧,就必須要有福德,如果福德不具足,修習的法門便無法成就。
有人一打坐就昏沉,或聽聞佛法時,無法理解經教的道理,想禮佛卻又感到疲倦、提不起精神,事、理皆不相應;這些現象都是因為過去福德不足所感召。假使希望累積福德資糧,就要將眾人之事、道場之事擺在第一,在眾生中修福、修慧,就能累積福德資糧,進而在修行上,理事相應、圓融無礙。但是若於修福德中產生執著,就著相了,有人相、我相,就無法莊嚴無上菩提之道。
「眾生歡喜,諸佛歡喜。」福德是由眾生身上修得,所以要關心、照顧眾生,修一切善法。此外,還要知道三輪體空的道理,了達諸法畢竟空寂,如此即為自利、利他之行,方能莊嚴無上菩提之道。
達摩二入四行觀(二十)
修習六度,
必須明白三輪體空及般若的道理,
並落實於行住坐臥及一切舉止言行中。
若能如此,
般若觀照、性淨之理便能自然現前,
這樣才是真正的般若--實相般若。
「檀施既爾,余五亦然。」
六度之前五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屬於福德、禅定,而般若波羅密為解脫、智慧之門。六度中的每一度皆須具備般若波羅密,方能圓修福德、禅定、智慧,契悟無上菩提。反之,若無般若智慧,則與道未全相應。
有些受持五戒者,見到沒有受持的人,即瞧不起他,只看到其缺點,因而產生貢高我慢心,如此就是起了我執、法執。持戒的目的是在自我約束、反省及自我提升,去除自己的習氣、我慢及無明;藉由戒法,時時刻刻反照自心,令心清淨。若無般若智慧,而以戒去衡量、稱量他人,那就違反戒法的意義了。
又如有人修布施時,看到別人不布施,就會認為別人悭貪,如此亦是一種我執。或修禅定時,感覺身心愉快、平靜,看到別人沒有禅坐、沒有好的境界,就認為別人不如自己;這樣一起我慢心,就有了我執、法執。
修習六度,必須明白三輪體空及般若的道理,並落實於行住坐臥及一切舉止言行中。若能如此,般若觀照、性淨之理便能自然現前,這樣才是真正的般若--實相般若。
達摩二入四行觀(二十一)
修行就是要時時刻刻警惕、磨練自己。
人生旅程中,
假若身處順逆諸境而不能保持心中的平靜,
這就表示未與性淨之理相應,
得不到解脫。
「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
眾生的妄想很多,離不開人我、是非,時常患得患失。為了對治煩惱、去除妄想,所以必須修習六度。修習之後,還要不生執著,假如產生「我現在修習六度,別人都不如我!」的想法,那就是人相、我相、眾生相、壽者相現前,此四相一現前,在日常生活中,即會處處形成障礙。
《六祖壇經》雲:「世人若修道,一切盡不妨,常自見己過,與道即相當。」修行就是要時時刻刻警惕、磨練自己。人生旅程中,有順境、逆境,有同參道友的贊歎,也有師長的鼓勵;但也會有人批評、毀謗。假若身處順逆諸境而不能保持心中的平靜,這就表示未與性淨之理相應,得不到解脫。
古德雲:「道吾好者,是吾賊;道吾惡者,是吾師。」責備我、毀謗我的人,都是我的老師,因為他們指正我的缺點,使我能夠改過,所以不但不氣惱,反而要心生感恩。如此思惟,就能使心量廣大,與道相當。所以,順境能助道,逆境亦能助道。
以此種觀行來檢討、反省、觀照這一念心,不斷地觀照身、口、意三業,一直達到性淨之理現前,如此即是解脫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