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谛
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成佛以後,初到鹿野苑為修苦行的憍陳如、阿濕婆、十力迦葉、跋提、拘利五比丘說四谛法,五人聽了,漏盡意解,成阿羅漢。如來滅度時亦以四谛法為最後的垂示。此四谛法是聲聞人觀理、修行的中心法門,同時也是大乘人成就佛道的理論基礎。這四種法真實不虛,所以名谛;又唯是聖人無漏智慧的親證親知,所以又名四聖谛。
曰苦集 曰滅道 四谛法 須尋討
1、苦谛:謂業所引生眾苦,名苦。此有一苦、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六苦、七苦、八苦乃至無量諸苦之說。
一苦者:一切有情隨業牽引,流轉生死,彼此無別,故名一苦。《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雲:“謂有一苦,依無差別,流轉之苦。一切有情無不皆墮流轉苦故。”另外,一切有漏雜染之法,皆是無常破敗不淨之法,故亦稱為苦,所以一苦中還有“有漏皆苦”之說。
二苦者:謂世俗谛苦和勝義谛苦。生老病死諸苦,是世間一般常人皆能了知的,此是世間共許的真實之苦,故稱世俗谛苦;一切五取蘊苦,非世間智所能了知,唯出世間勝義後得智才能了知,此是出世間共許的真實之苦,故稱勝義谛苦。《雜集論》卷六雲:“如說二苦,謂世俗谛苦,勝義谛苦。何者世俗苦?何者勝義苦?答:生苦乃至求不得苦,是世俗谛苦,世間智境界故。略攝一切五取蘊苦,是勝義谛苦,由安立真如門,出世智境界故。”
三苦者:謂苦苦、壞苦、行苦三種。因生、老、病、死等諸苦,其體是苦,說為苦苦。世間諸樂,不真不常,生滅變壞,名曰壞苦。諸有為法,遷流變化,運動不息,說名行苦。此三種苦,初依苦受立,次依樂受立,後依捨受立,故依三受而立三苦。《顯揚聖教論》卷十雲:“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四苦者:謂愛別離所生的“別離苦”;棄捨眾同分死所生的“斷壞苦”;從此以後,數數死生,展轉相續的“相續苦”;以及永不能般涅槃法者的“畢竟苦”。也有說“生、老、病、死”名為四苦的。
五苦者:謂貪著名利、飲食、男女等的“貪欲纏緣苦”;無慈無悲,憤恨惱害的“嗔恚纏緣苦”;精神昏昧低沉,甚或高度抑制的“昏沉睡眠纏緣苦”;內心掉動不安,追悔所作的“掉舉惡作纏緣苦”;更有於事於理或於三寶懷疑不信的“疑纏緣苦”。也有說“生、老、病、死、愛別離”為五苦的;或者說“天、人、畜生、餓鬼、地獄”為五苦的。
六苦者:謂造極重惡業,招感三塗的“因苦”,以諸惡因,而得世間惡趣的“果苦”;希求世間財利地位的“求財位苦”;求得財位,唯恐丟失,而常看守的“勤守護苦”;雖獲財位,終不滿足的“無厭足苦”;以及財位世樂變壞不常,終無所得的“變壞苦”。如是六種,總說為苦。
七苦者: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雖復希求而不得苦。
八苦者:謂生、老、病、死、愛別離、求不得、怨憎會、略攝一切五取蘊的八苦;或說:寒、熱、饑、渴、自逼惱、他逼惱、不自在、一類威儀多時住的另一八苦。廣說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及《雜集論》卷二中。
其他九苦、十苦乃至無量諸苦,《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中皆有廣說,恐繁不贅。
如上一苦、二苦乃至七苦、八苦,總以苦樂捨及其所引生的貪嗔癡為根本而形成。是故諸苦彼此關聯,互作增上,並非各各孤立,不相連束。
苦谛有四行相:無常、苦、空、無我。廣辯其義者,如《雜集論》卷六。
2、集谛:集積煩惱、業、生諸雜染法。煩惱者:煩擾身心,惱害有情,使自他不得安隱,不得解脫,故名煩惱。此有根本煩惱六、小隨煩惱十、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的二十六種。因煩惱能纏縛身心,惱害有情,故煩惱生時,身體粗重,心不寂靜,障礙善法,造諸惡業,由業牽引,感世間苦果,生死門中,長期流轉,不得出離。業者:由煩惱作增上,能生諸業。業有思業、思已業。何謂思業?即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三種。感三善道之業,名福業;感三惡道之業,名非福業;感色無色二界之業,名不動業。何謂思已業?即身業、語業、意業三種。又身語意三業有善或不善之不同。不善者,即十不善業:謂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虛诳語、離間語、粗惡語、雜穢語、貪欲、嗔恚、邪見。善者,即十善業:謂不殺生而放生、不不與取而布施、不欲邪行而戒YIN、不虛诳語而說誠實語、不離間語而說和合語、不粗惡語而說柔順語、不雜穢語而說莊嚴語、不貪而離五欲,不嗔而生慈悲、不邪見而生正見。此十善、惡,前三是身業,中四是語業,後三是意業。除善惡業外,還有修世間離欲道所造的不動業。又業有共業、不共業、強力業、劣力業四種。又業有律儀業、不律儀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業三種。又業有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三種。又業有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三種。又業有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四種。生者:以煩惱、業為增上,而生世間苦果。苦有多種,如上苦谛中已說。又生有四種:謂差別、艱辛、不定、流轉。差別者:如《瑜伽師地論》卷九雲:“生差別者,當知復有五種:一、界差別,二、趣差別,三、處所差別,四、勝生差別,五、自身世間差別。”艱辛者:《瑜伽》卷九雲:如薄伽梵說:汝等長時馳聘生死,身血流注,過四大海。所以者何?汝等長夜,或生象、馬、駝、驢、牛、羊、雞、鹿等眾同分中,汝等於彼多被斫截身諸支分,令汝身血,極多流注。如於象等眾同分中,人中亦爾。又復汝等於長夜中喪失無量父母、兄弟、姊妹、親屬。又復喪失種種財寶,諸資生具,令汝涕淚,極多流注,如前血量,如血涕淚。如是當知所飲母乳,其量亦爾。如是等類,生艱辛苦無量差別應知。”不定者:《瑜伽》卷九雲:“生不定者:如薄伽梵說:假使取於大地所有一切草木根莖枝葉等,截為細籌,如四指量,計算汝等長夜展轉所經父母。如是眾生曾為我母,我亦長夜曾為彼母;如是眾生曾為我父,我亦長夜曾為彼父。如是計算,四指量籌,速可窮盡,而我不說汝等長夜所經父母,其量邊際。又復說言:汝等有情自所觀察,長夜展轉成就第一極重憂苦,令得究竟。汝等當知我亦曾受如是大苦。如苦,樂亦爾。又復說言:我觀大地無少處所,可得汝等長夜於此處所,未曾經受無量生死。又復說言:我觀世間有情,不易可得長夜流轉不為汝等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若軌范師、若親教師、若余尊重、若等尊重。又復說言:若一補特伽羅,於一劫中所受身骨,假使有人為其積集,不爛壞者,其聚量高王捨城側廣博脅山。”流轉者:《瑜伽》卷九雲:“雲何生流轉?謂自身所有緣起,當知此即說為流轉。”
集谛有四行相:謂因、集、生、緣。謂一切煩惱和業,是能引發後有的習氣因,是名因相。由諸有情所積集的惑業習氣,在人天等有情類中,能為相似的形貌種類的平等現起因,是名集相。又由業煩惱的力量能使各別有情內身相續,生起無量的品類差別,是名生相。又一切有情身心中,雖然同時具有三界五趣四生的種子,但現在世唯生於此界此趣此生中,而非余界余趣余生,皆為業煩惱為助緣生此差別,是名緣相。
3、滅谛:謂以智慧簡擇諸法性相,斷滅了惑、業、苦等諸有漏法,證得了有余依無余依二涅槃果,故名滅谛。
《集論》以十二門分別滅谛。謂相、甚深、世俗、勝義、不圓滿、圓滿、無莊嚴、有莊嚴、有余、無余、最勝、差別。
滅相者:謂滅所依真如彰顯,能滅聖道究竟,所滅煩惱永滅,是為滅相。
甚深者:不滅諸行而證寂滅,是為甚深。《攝論·彼果斷分》雲:“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此多從無住涅槃言。
世俗者:以世間道摧伏種子所得滅,故世尊方便說為涅槃。
勝義者:謂以無漏智慧永拔一切雜染種子所得滅。
不圓滿者:謂三乘有學所證涅槃。
圓滿者:謂三乘無學所證涅槃。
無莊嚴者:謂二乘一分解脫所證涅槃,未有無量功德之所莊嚴。
有莊嚴者:謂二乘及諸大乘具分解脫所證涅槃,此有三明六通等無量功德之所莊嚴。
有余者:謂煩惱滅盡(世間因滅)所證的有余依涅槃。
無余者:謂依滅(世間果滅)所證的無余依涅槃。
最勝者:謂佛菩薩大智大悲平等運用所證得的無住大涅槃。
差別者:謂無余依涅槃界中永斷、永出、永吐、永盡、永滅、永沒一切煩惱、宿業、有漏五蘊等世間雜染諸法。
滅谛有四行相:謂滅、靜、妙、離。《集論》卷五雲:“如是滅谛總有四種行相差別。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雲何滅相?煩惱離系故;雲何靜相?苦離系故;雲何妙相?樂淨事故;雲何離相?常利益事故。”
4、道谛:即修此出世聖道,由道能通往涅槃城故。道谛又稱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菩提分法。品是品類差別義,也就是有三十七種品類差別法,依之修學,能到涅槃彼岸,故名三十七道品。又菩提是覺義,也就是智慧菩提果;分是因義,意謂修此三十七法是成就聲聞、獨覺、如來三類菩提的殊勝正因,故稱三十七菩提分法。此有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七類。四念住者:謂觀身不淨(以離貪欲),觀受是苦(發出離心),觀心無常(破我執),觀法無我(破法執)。
雲何名身念住?依《瑜伽》說身有三十五種,如內身、外身、根所攝身、非根所攝身乃至劣身、中身、妙身、幼身、少身、老身。依身作增上,住循身觀,引生聞思修三慧,由此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故名觀身。念住者:《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雲:“謂依身增上,受持正法,思維法義,修習作證。於文於義修作證中,心無忘失。若審思維,我於正法,為正受持,為不爾耶?於彼之義,慧善了達,為不爾耶?善能觸證彼彼解脫,為不爾耶?如是審谛安住其念,名為念住。又為守護念,為於境無染,為安住所緣,名為念住。”廣說如彼。
雲何名受念住?此中有身受心受之不同。身受者:受謂樂、苦、不苦不樂、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的諸身受。心受有:樂有愛味、苦有愛味、不苦不樂有愛味、無愛味、依耽嗜、樂依出離、苦依出離、不苦不樂依出離的諸心受。此中樂受為壞苦,苦受為苦苦,不苦不樂受為行苦。是為觀受是苦義。
雲何名心念住?謂心有貪、嗔、癡、無貪、無嗔、無癡、略、散、下、舉、掉、不掉、寂靜、不寂靜、定、不定、善修、不善修、善解脫、不善解脫二十種心。心無定性,生滅無常,達此理者,名為觀心無常義。
雲何名法念住?法有若貪、貪毗奈耶、若嗔、嗔毗奈耶,若癡、癡毗奈耶、若略、若散、若下、若舉、若掉、若不掉、若寂靜、不寂靜、若定、不定、若善修、不善修、若善解脫、不善解脫,是為建立黑白品類染淨二十種法。此中諸法,無有實體,本性是空,於中無有我我所可得,是為觀法無我義。
此中觀身不淨,能入苦聖谛;粗重不淨之身,為世苦果。觀受是苦,能入集聖谛;苦以煩惱業因作增上而形成。觀心無常,能入滅聖谛;無常故空,空則無我,無我即是涅槃。觀法無我,能入道聖谛;於染淨法,審谛觀察,遠離愚迷,即入道谛。
此四念住,《瑜伽》卷二十八、《辯中邊論》卷二、《集論》卷六,廣辨其義,此不詳述。
四正勤者:又名四正斷。謂已生惡令其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其生。此四中前二是所治,後二是能治。前二應遮止,後二應開許。
此四正勤,總以精進為體。學人於此止惡修善之事,理應精勤用功。
《辯中邊論》雲:“已說修念住,當說修正斷。頌曰:已遍知障治,一切種差別,為遠離修集,勤修四正斷。論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類差別,今為遠離所治障法及為修集能對治道,於四正斷,精勤修習”。
於此四正斷廣說其義者,如《瑜伽》卷二十九、《顯揚》卷二、《雜集論》卷十中。
四神足者:謂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觀神足。“神”謂神妙難測、通用無滯之義。即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足”謂後後諸法,精勤修習,無間無斷,至成就位,能為彼法之所依止。此中四三摩地是其自體,欲、勤、心、觀是其助伴。
何謂欲神足?欲是希望為性,希望殷重方便,觸心一境性。
何謂勤神足?勤是策勵為性,策勵方便,發起正勤,觸心一境性。
何謂心神足?心即止,亦即定,謂持心一處,不散如如,觸心一境性。
何謂觀神足?觀即慧,謂由簡擇修習八種斷行,觸心一境性。八種斷行者:謂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捨。
五根者:謂信、勤、念、定、慧。根謂根門,亦即增上之義。此五根是二十二根中的一分。信等五法,依之而生,故名五根。
何謂信根?信有實、德、能三義。即信三寶是真實,信三寶有功德,信自己有能力成就三寶功德。(此依《成唯識論》說)《顯揚》卷二雲:“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無穢,離隨煩惱,得住不動。從是以後,求谛現觀,修習方便,為永斷隨眠故,為得彼對治故,起增上信。”又信有四:謂以三寶為正信的核心,以因果為正信的准繩,以解脫為正信的歸宿,以智慧為正信的眼目。具此諸義,是名為信。
何謂勤根?於止惡修善之事,努力精勤用功。《顯揚》雲:“謂依信根,增進勇猛,與信俱行。”
何謂念根?於曾習境明記不忘為念。《顯揚》雲:“謂依正勤,明了不忘,與彼俱行。”
何謂定根?於所觀境,專注一趣,心不散亂,如如不動,謂之定。《顯揚》雲:“謂依念根,心住一境,與彼俱行。”
何謂慧根?於所觀境,簡擇為性,令心不迷,謂之慧。《顯揚》雲:“謂依等持根,簡擇諸法,與彼俱行”。
五力者:謂信、勤、念、定、慧。
問:為何五根、五力同為信、勤、念、定、慧呢?
答:《俱捨論》說下品名根,上品名力;可屈伏名根,不可屈伏名力。《大智度論》說:“軟智心得名根,利智心得名力。”《瑜伽師地論》說:增上義名根,難伏義名力。總之,依信等五根,而生信等五法,而此五法,產生了一定的力用,故名五力。
七覺支者:謂擇法、精進、喜、捨、安、念、定。
《辯中邊論》雲:“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瑜伽師地論》雲:“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如實覺慧,用此為支,故名覺支。”
何謂擇法支?擇謂簡擇,法謂諸法,以智慧簡擇諸法性相、因果、體用,令其如實通達明了,故名擇法。
精進、念、定三支,義與五力中同。
何謂喜支?此有二義:一者見眾生離苦得樂,破迷開悟,心生歡喜。二者,以擇法為先,通達實相,智常證理,受用法樂。具此二義,故名為喜。
何謂捨支?捨謂行捨。心常平等、正直、無功用住,是之謂捨,也就是不取諸相義。
何謂安支?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身心輕安,令心調柔安和。
此七覺支,止觀二品所攝。謂擇法、精進、喜三支,觀品所攝。安、定、捨三支,止品所攝。念一支,攝於二品中,因念是調節止觀,令其平等的,故遍行於六支中。
七覺支中擇法是覺,又是支,故稱擇法支,後六是支,非覺。《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雲:“問:何故此七名覺支耶?答:覺謂究竟覺,即說無生智,或如實覺,即無漏慧。七為彼分,故名為支。擇法亦覺亦知,余六是支非覺。”
八道支者:謂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定、正念。此八道支,又名八支聖道。
《瑜伽師地論》雲:“問:何因緣故名八支聖道?答:諸聖有學,已見跡者,由八支攝行跡正道,能無余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是故名為八支聖道。”
何謂正見?謂諸聖者在一切緣生法上,或通達實我是空,或通達實法是空,遠離一切遍計所執,悟入如《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所說的總空性相,是名正見。《法華經》雲:“吾自成佛以來,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在一切染淨緣生法上,遠離執著,是名正見。從大乘言;既通達因果規,又通達無我律,這是理論上的正見;既大悲度生,又大智離相,常行不取不捨,悲智等運的菩薩行,這是行持上的正見;既觀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又觀眾生有苦,大迷不覺,於是不住涅槃以度生,不住生死以大覺,自由自在,無住而住,是為果位上的正見。此諸正見,一以貫之,是為圓滿之正見。
何謂正思維?如順觀十二緣起,可以通達世間因果規律,逆觀十二緣起,可以通達出世因果規律,明白染淨因果規律而不迷。在思維法義時,隨順生智,隨順破執,隨順解脫,隨順中道,如是思維,名正思維。
何謂正語?說和合語、誠實語、柔順語、莊嚴語,是為正語。廣說乃至為了度化眾生,假借語言文字,方便善巧宣說諸法離言實性,是為正語。
何謂正業?修十善業,是為正業。廣說乃至行四攝六波羅蜜多,是為正業。
何謂正命?依於正業,所獲財物,養活身家,是為正命。出家之人,勤修三字,四事(衣、食、住、行)如律,是為正命。
何謂正勤?於斷惡修善,捨染趨淨事中,精勤用功,是為正勤。
何謂正念?於修止之中,遠離昏沉、掉舉二隨煩惱,令心不沉沒,不掉舉,是為正念,也就是令心一境性,念無念念,是為正念。
何謂正定?謂或依聲聞藏法為所觀境,或依菩薩藏法為所觀境,專注其中,如如不動,心不散亂,是為正定。《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佛陀言善求止時雲:“如我為諸菩薩所說法假安立,所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菩薩於此,善聽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尋思,見善通達,即於如是善思維法,獨處空閒,作意思維。復即於此,能思維心,內心相續,作意思維。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輕安,起心輕安,是名奢摩他。”是為真正的正定。
此八正道,攝於三學中。正見、正思維、正勤,慧學所攝;正語、正業、正命,戒學所攝;正念、正定,定學所攝。《瑜伽》於此三學,稱為三蘊。如該論卷二十九雲:“彼於爾時最初獲得七覺支故,名初有學見聖谛跡。已斷永滅見道所斷一切煩惱,為余修道所斷煩惱。為斷彼故,修習三蘊所攝八支聖道。此中正見、正思維、正精進,慧蘊所攝。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所攝。正念、正定,定蘊所攝。”又正勤一種,通於三學;正念一種,調節三學。並非定如前說。
七覺支與八道支的差別,《瑜伽》說:七覺為見,八聖道中正語、業、命唯立修道。余法通於見修。
道谛有四行相:謂道、如、行、出。《雜集論》卷十雲:“何故名道相?因此尋求真實義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是諸聖者,證真義路,是故名道。何故名如相?以能對治諸煩惱故。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何故名行相?善能成辦心,令不顛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覺悟真實道理,於無常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顛倒心,令離顛倒,覺真實義,是故名行。何故名出相?趣真常寂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究竟常寂,是故名出。”,
如上所講苦、集、滅、道四谛,它說明了世出世間染淨因果規律。其中苦為世間果,集為世間因,滅為出世間果,道為出世間因。學人於此四谛首先應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次應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如是方能真正解脫。
問:何故四谛唯有四種?
答:如是四谛普攝一切染淨因果差別,此為世尊所說。
問:為何四谛先苦乃至後道如是次第?
答:由是世間諸病、病因、病愈、良藥四種,四谛亦爾。《瑜伽》卷九十五言四谛譬喻相雲:“復次,苦谛如諸疾病,集谛如起病因,滅谛如病生已而得除愈,道谛如病除已,令後不生。諸有病者詣良醫所,但應尋求爾所正法。諸有良醫亦但應授爾所正法,是故更無第五聖谛。諸佛如來拔大愛箭無上良藥,亦但宣說爾所正法。”是故如來宣說四谛如是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