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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智海居士:阿彌陀經白話解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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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利弗,極樂國土成就如是(1)功德莊嚴。

  (解)  佛又叫捨利弗道:西方極樂世界以上所說的“常作天樂”、“黃金為地”、“雨天曼陀羅華”和眾生都有“神足通”等種種好處,都是阿彌陀佛的功德成功的。(這裡是總結以上所說西方極樂世界種種的好處。)

  (釋) (1)如是:在一段經中的“如是”兩字是指“常作天樂”、“黃金為地”、“雨天曼陀羅華”和眾生都有神足通的種種功德。

  因為在阿彌陀佛的十八大願心中,有一個願說道:我若是成了佛,從地上起,都是無窮無盡的寶貝,和幾百幾千種香合並成功的。

  又一個願說道:我若是成了佛,十方無窮無盡的世界,無論天上的人,或是地上的人,聽到了我的名號,就點種種的燈,散種種的華來供養我,還做種種的善事,雖然不過一天一夜,也必定能夠生到我的國土中去的。

  又有一個願說道:我若是成了佛,我國中的菩薩,拿了香華等種種的東西要到各方世界去供養許多的佛,只消一頓飯的時候,就可以各方世界一齊同到。

  又有一個願說道:我若是成了佛,我國中的人要吃的時候,在這種寶貝的缽盂內,幾百種味道的東西都會化出來、現到面前來的,吃過了又自然化去的。

  因為阿彌陀佛發了這樣種種的大願心,才成功了佛,所以西方極樂世界有這樣的好處,都是阿彌陀佛的功德成功的。

  復次、捨利弗,彼國常有種種奇妙雜色之鳥(1):白鶴、孔雀、鹦鹉、捨利(2)、迦陵頻伽(3)、共命(4)之鳥。是諸眾鳥,晝夜六月時,出和雅音(5)其音演暢(6):“五根(7)”、“五力(8)”、“七菩提分(9)”、“八聖道分(10)”,如是等法(11)。其土眾生,聞是音已皆悉(12)念佛、念法、念僧。

  (解) 佛又說道:捨利弗,那西方極樂世界還有各色各樣、希希奇奇、很可愛、很好看的鳥。像“白鶴”、“孔雀”、“鹦鹉”、“捨利”、“迦陵頻伽”、“共命”等種種的鳥,這許多的鳥,日間三份時候、夜間三份時候,不停歇的發出和平、又雅致的聲音來。在他們這種聲音中,都是演說宣布那“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等種種的方法。西方極樂世界的眾生,聽了這許多鳥說那種種修行的方法的聲音後,就大家動了心,都想念“佛寶”、想念佛所說的“法寶”、想念依了佛法修行的“僧寶”了。(這一段,是說西方極樂世界的鳥也都會說法;聽了鳥的聲音,有這樣的好處。)

  (釋)(1)奇妙雜色之鳥:“奇妙”:是說不是平常所有的,很希奇、很好看的。雜色是立鳥的顏色多得很,鳥的種類也多得很,在本經中提出幾種來說說:有白鶴、孔雀、鹦鹉、捨利、迦陵頻伽、共命等各種鳥。白鶴、孔雀、鹦鹉、捨利四種鳥,在我們這個世界上也還是有的;迦陵頻伽和共命二種鳥,在印度從前還是有的,不過也很希奇,不是常常有的。

  (2)捨利:是梵語,翻譯我們中國話叫“鹙鹭”也叫“百舌鳥”。

  (3)迦陵頻伽:也是梵語,翻譯我們中國話:“迦陵”是好,“頻伽”是聲音,所以叫做“好聲鳥”。

  (4)共命:是二個頭,二個心識,合在一個身體的鳥。“心識”就是“識”,也有叫“識神”的,在以上“十二因緣”和“五陰熾盛”中都已講明白過的。

  (5)晝夜六時,出和雅音:我們這個世界上的鳥,只有日間會叫;西方極樂世界的鳥,那是日間、夜間,總共六份時候常常不停歇叫的。叫起來的聲音,又是很溫和的,一些也不粗暴,很雅致的,一些也不蠢俗。聽了他們很溫和的聲音,自然心中和平快樂得了不得;聽了他們很雅致的聲音,自然心中清淨文雅得了不得。

  (6)演暢:西方極樂世界的這些奇妙雜色之鳥不但能“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在它們所發出來的聲音,還可以演說出許多佛法來呢1

  “演”有形容的意思。因為佛法中許多的道理是很深的,把它形容出來才會明白。

  “暢”有宣揚、疏通兩種意思。因為佛法中許多的道理是很細的,把它宣揚、疏通的演講出來,才可以使得這種道理,完全表達明白。

  (7)五根:“根”字,是“根本”的意思。因為這五種法是生出各種善法的根本,所以叫“五根”。

  第一種是“信根”。就是能夠切實相信各種真正的道理。這一種根,是五種根的總根。還有四種根都是從這一種根裡發生出來的。

  第二種是“進根”。也叫“勤根”因為既然相信了,應該勤勤懇懇,沒的停歇的向上用功。

  第三種是“念根”。常常想念這些真正的道理。

  第四種是“定根”。就是要使得這個心,著牢在這些真正的道理上,不使這個心放散到其它的地方去。

  第五種是“慧根”。既然不使這個心放散到其他地方去,心就不散亂,就會生出智慧來了;有了智慧,就會分別邪正、決定是非了。

  有了這五種根,自然會一心一意的走到真正的道理中去了。

  (8)五力:“力”就是力量、功用的意思;功用是益處、用處的意思。前面的“五根”慢慢的增加長大起來,就會有很大的力量功用了。

  第一種是“信力”。上面所說的“信根”,增加長大起來,有大力量,大功用,可以破除疑惑,不被疑惑所搖動了;可以抵制邪魔(20),不被邪魔所迷亂了;可以消除煩惱,不被煩惱所擾害了。

  這一種是“信力”和“信根”是一樣的,也是一種總的力,還有四種力也都是從這一種力中發生出來的。

  第二種是“進力”。進根增加長大起來,有大力量、大功用,會破除種種的懶惰心,成功“出世(21)”的種種事業。

  第三種是“念力”。念根增加長大起來,有大力量、大功用,可以破除種種的“邪念”,成功一切出世的“正念”。

  第四種是“定力”。定根增加長大起來,有大力量、大功用,可以消除一切雜亂的念頭,使得這一個心,可以安安定定。

  第五種是“慧力”。慧根增加長大起來,有大力量、大功用,可以破除一切疑惑,可以斷絕一切不中不正的種種固執的見解。

  (9)七菩提分:“菩提”一字,也可以當做中國的一個“道”字解釋。所以發“信道”的心,就可以叫做“發菩提心”,還有“覺悟”的意思。“分”字是一份一份的意思。“七菩提分”,也有叫做“七覺支”的。“支”字就和“份”字一樣的意思。“覺”字又有智慧的意思。因為有了前面的“五根”、“五力”,所以得到這七種的“覺悟”。

  第一種是“擇法”。就是能夠用了智慧,去辨別各種法的真假。

  第二種是“精進”。就是能夠用了智慧,明了真正的道理;不去浪費精神,放在無益的事情上。

 第三種是“喜”。就是能夠用了智慧,得到了真正的好方法,才生出歡喜心來。

 第四種是“除”。就是能夠用了智慧,去斷除種種的煩惱,不使這些煩惱,害著真正的善根。

 第五種是“捨”。就是能夠用了智慧,捨去一切虛的、假的事情,永遠不去想念它。

 第六種是“定”。就是能夠用了智慧,明了在“定心‘裡所得到的各種境界都是虛的、假的、不生出愛惜保守的心來。

 第七種是“念”。就是能夠用了智慧,使得這個“定根”“定力”和“慧根”、“慧力”,常常均平,沒有高低。因為這個心若是偏在這“定”的一邊了,恐怕要沉沒下去,就應該用“擇法”、“精進”和“喜”三種方法,把這個心提起來。又若是這個心偏在“慧”的一邊了,恐怕要浮散開去,就應該用“除”、“捨”、“定”三種方法,把這個心伏下去。這個念頭,常常要放在“禅定”和“智慧”的上邊,使得兩面平均,不可以稍有一些偏的。

 (10)八聖道分:也叫做“八正道分”。

  第一種是“正見”。就是實在見到了“四谛”真正的道理。一些也沒有差誤,所以叫做“正見”。這是以下七種的主腦。

  第二種是“正思惟”。就是既然見到了“四谛”真正的道理,就專心在這個真道理上轉念頭、用功夫,沒有一些邪念,使得真正的智慧,增加長大起來,可以盼望得到不生不滅真正的地位。

  第三種是“正語”。就是不獨是心中沒有邪念,還要用真正的智慧來修“口四業”,不說一切不合道理的話。

  第四種是“正業”。就是除滅身體上一切邪業,使得這個身體常常很清淨,一些沒有不正當的事業。

  第五種是“正命”。就是把身業、口業、意業三種完全的消除得清清淨淨,不可以因為愛惜自己的性命,在這身、口、意上面造出業來。

  第六種是“正精進”。就是勤勤懇懇,一直向那自己原有的、不生不滅的“真性”上修去。

  第七種是“正念”。就是專心想念本來所修的道理,沒有一些其它的念頭。

  第八種是“正定”。就是把這個心,常常安住在這個本來所修的道理上面,一些沒有搖動。

  這個八種法,就叫做“八正道”。因為一些沒有偏、一些沒有邪的,所以叫做“正”。依照這八種法修起來,就可以免脫生死。這是修行最正當的方法,所以叫做“道”。

  (11)如是等法:這四個字是說“有這樣的許多的法”。說到一個“等”字,就可見不獨“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25種法,一定還有沒有說出來的法,包括在這一個“等”字內,那就是“四念處(12)”、“四正勤(13)”、“四如意足(14)”12種法。連了上面的25種,總共有37種法,就叫做“三十七道品(15)”。“品”與“種”、“類”同義,如說“三十七種”,“三十七類”都可以的;加上一個“道”字,因為這些都是跳現生死關的正道理,所以叫做“道品”。

  (12)四念處:

  第一是“身念處”:就是要看一個人的身體,種種的污穢不潔淨。不要說死了、爛了,都變成了膿漿,就是活的人也全靠一層皮包住了,在那皮內就都是臭得很的膿血屎尿了,污穢不污穢呢?所以要常常相念這個身體是不潔淨的。

  第二是“受念處”:就是要看一個人所受到的,沒有一樣不是很苦的。大略說說,已經有象前面說過的八種苦了,若是仔細說起來,就說也說不盡了,所以要常常想念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所受的,沒有不苦惱的。

  第三是“心念處”:“心”有幾種心:一種是“肉團心”、種是“緣慮心”、一種是“真實心”。

  “肉團心”就是人身體裡心肝的“心”,那是一團肉塊,沒有知覺靈性的。

  “緣慮心”就是我們現在用它來分別各種境界的心。“緣”是攀住的意思,“慮”是分別的意思。“緣慮心”實在也就是“十二因緣”和“五陰熾盛”中的“識”。

  “真實心”那是一切眾生的本體,永遠不會改變的,“真實心”和“本體”兩種名目,在前面解釋“佛說阿彌陀經”一句中中,已經詳細講明白了。現在所說的“心念處”的“心”是這三種心中第二種“緣慮心”。一個人對了外邊的各種境界,就生出種種的心來分別它。一個心去了,一個心又來了,時時刻刻在變的,當境界過了,那個分別心也就消滅了。同那雲中閃耀的電光一樣,亮一亮就暗的。所以一個人應該要常常想念這個人的心是虛假的,不可以錯認這個心,當它是“真實心”,說是永遠不變的。

  第四是“法念處”我們人都壞在這一全“我”字,因為個個人都知道有這個“我”,所以就生出種種的“心”來,造出種種和業來。一世一世在六道輪回(17)裡冤冤枉枉受這生死之苦。

  現在不去講別的法,單講這一些種“五陰法”,就是以上所講過的“色”、“受”、“行”、“識”的五種。問你這個“我”在什麼地方?在“色”裡嗎?色裡並沒有“我”;在“受”裡嗎?“受”裡也沒有“我”。為什麼說沒有“我”呢?要曉得一切有形色的,都是自己心中變出來的“相”,那完全是空的,假的,雖然變了出來,終究還是要消滅的。

  就講一個人的身體,大家總說是“我”、是“我的”,到死了以後,這個身體上的知覺沒有了,還可以說是“我”嗎?再過了幾時,皮肉骨頭都爛完了,還可以說是“我”的嗎?若然真是“我”,或者真是“我的”,那末我自己就是可以做得主了,為什麼這個身體,不要他生病,偏要生病;不要它死,偏要死呢?既然自己一些也做不來主,怎麼能夠是“我”?說是“我的”呢?

  身體是“色法(18)”,身體既然不能夠說是我,不能夠說是“我的”,那末就是“色法”裡沒有“我”了。

  “受”、“想”、“行”、“識”四種是“心法(19)”,都是因為有了這個“色法”才有的。“色法”才有的。“色法”尚且不能夠說是“我”、不能夠說是“我的”,何況再從“色法”上生出來的“心法”呢?那一定更加沒有“我”了!佛經上所說的“法無我”,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一個人應該常常想念這個“法”,也是空的、假的,不可以認做真實的。

 “念處”二字的意思,就是“應該想念的地方”,能夠這樣的想念,自然會漸漸的合到正當的道理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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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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