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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德法師:“了緣”即是“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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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衍禅師,俗姓姚,名廣孝,字斯道,明朝長州人(今江蘇蘇州人)。出生於中醫世家,十四歲時削發為僧,助燕王朱棣得帝位後,拜為少師,主持修編《永樂大典》。皇帝命他蓄發,不從。賞宅第宮女,不取。道衍禅師一直住在寺廟裡面,下朝後即著僧衣。

  有一次,道衍禅師領敕命,到四川雲台觀懸幡,路過蘇州,便暫時住在寒山寺。一天,他獨自一人到寺外松林中施食,恰好碰到蘇州的縣宰曹二尹帶著官差喝道而來。道衍禅師一路徑直行去,並未回避。曹二尹很生氣,叫差官把他抓來打了二十皮鞭。道衍禅師默默挨打,也不分辨。旁邊有人認識他的,告訴曹二尹說,他便是當今的少師道衍禅師。曹二尹一聽嚇壞了,趕緊爬下來叩頭請罪。道衍禅師寫了一首詩給他,又回寒山寺去了。

  詩曰:出使南來坐畫船,袈裟猶帶御爐煙。

  無端撞著曹二尹,二十皮鞭了宿緣。

  依詩看來,應是道衍禅師了知與曹二尹有宿業未償,所以“二十皮鞭了宿緣”。

  說到“了緣”,據我所知,在民間信仰中,也有這種說法,是說男女雙方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必須再次結為夫婦才能償還。這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本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是由於男女彼此恩愛而導致互欠,再互相償還,就成了所謂的“了緣”。民間故事傳說中,很多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的說法。既是三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還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開。有些民間信仰的鸾壇和乩童,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甚至會告訴人們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結為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有一些神棍甚至也借此而說“了一宿緣”、“數月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了緣”,按佛教的觀點來解釋,應該是“了業”。業力不可思議,應該償還的就必須還,沒有人能超出業力之外,佛也要受報,所以,我們還債越多負擔就越輕。

  但是正當的夫妻關系在佛教看來,決不是壞事,不是在造惡業。正當的夫妻關系是人間倫理的基礎,也是社會安定的基礎。因為家庭是社會組成部分,每一個家庭都和睦和美了,我們的社會也就和諧了。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系成為了緣,那是即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因為那會使更多的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

  “了緣”即是“了業”。那麼一切產生惡業後果的人和因緣,我們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自毀毀人?非分的男女關系都會給對方,為第三者乃至更多人帶來災難。

  古人雲:“冤家宜解不宜結”。一切不正當的、非分的、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系,都應視為惡業現前。我們應該退避三捨,切莫相信“了緣”的說法而造惡業,那樣的話,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更會遭受更可怕的惡報。

  願諸見聞者,皆發菩提心,遠離惡緣,身心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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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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