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教言》講記摘錄
慈成加參仁波切 傳講
《自我教言》第十頌:“不該之事有三種,友前不該有喜怒,承諾不該有變動,行事不該有表裡。”
這個頌詞講到有三種不該做的事,字面意思非常簡單,也容易理解,但最重要是我們平時要做到!
“友前不該有喜怒”
無論自己遇到什麼情況,在道友或者朋友面前,都不要表露出特別的歡喜或者憤怒等情緒,而應該保持心清淨。一個喜怒無常的人往往只會跟著自己的煩惱情緒走,不會在乎別人的感受,甚至上師和弟子之間的戒律誓言都不會考慮,他只會考慮自己心裡舒服就可以了。道友之間的關系不同於世間的情執,道友在一起應該是互相幫助、鼓勵和安慰,自己過份的歡喜或者突然的憤怒等情緒會讓人感到心裡不踏實,沒有人願意跟這樣的人接近。
你們當中有些人就是這樣的,高興的時候會說:“你過來呀,到我家來呀,我們一起吃飯啊;這個送給你,那個也送給你;我什麼事都願意告訴你……”心情不好的時候,不管是對上師、道友、家人,什麼樣不客氣的話都會說出來,憤怒得像個恐怖分子一樣,只是手裡沒有武器而已。
可見,煩惱真的是比武器還厲害!我們這身出家衣服不是給煩惱習氣穿的,應該是給調柔的身心穿的。一個清淨、慈悲、遠離是非的人,誰都願意接觸他,因為他時刻都在反觀自己,時刻都在調伏自己內心的煩惱習氣,這樣的人真是特別讓人羨慕啊!
“承諾不該有變動”
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難免要跟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作為一個修行人應該怎樣跟眾生打交道呢?我們的身口意三門要做到正直無欺、寬容謙卑,這樣會給他人帶來安全感,這樣眾生才願意接近你,這樣才有可能去幫助對方。
每當我們需要對任何人做出承諾的時候,事先要考慮清楚,沒有把握的、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輕易承諾,一旦承諾了就要努力地履行諾言。無論對方的身份是一位上師也好,還是一個乞丐也好。比如你看到外面的一條小狗,你對它說:“我明天給你一頓飯,給你一個饅頭。”這是你在小狗面前承諾了。小狗雖然不會說話,但是它會明白你的意思。所以明天你不能忘記,要記得給它一點吃的東西,不然的話,你在小狗面前打妄語,跟你在上師面前打妄語的過失是一樣的。
2006年的一天,我去甘孜放生,買了很多物命,最後有一只大烏龜,因為錢已經不夠了,買不起。我就對那個賣烏龜的老板說:“我明天再過來買,你一定要等著我啊。”那只烏龜好像明白我的意思一樣,趴在水裡一直看著我。賣龜的老板告訴我,如果明天上午12:00點以前還沒來買的話,就要把它送到飯店去殺掉了。這個晚上我睡都睡不著,總是想著那只烏龜抬頭望著我的樣子。第二天上午遇到一個認識的藏族阿姨,我跟她講了這件事,要求借一百塊錢,那只烏龜還在等著我。那個阿姨說:“可以可以,但是你一定要把錢還給我,我要供燈的。”我說:“好,好,阿姨。”我急忙趕到賣烏龜的老板那裡,烏龜還在!我當時感覺到:如果我在這只烏龜面前打妄語的話,它會很傷心的!它會特別地失望!如果這樣,我的過失是很重的。
我從2001年開始攝受漢族弟子,這些年來,不管是出家人、在家人,他們在我面前說過什麼話,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的。我的記憶力非常好,別人對我說的話,為我辦的事,我永遠記在心裡,希望總有一天我能報答他。當然,有些人在我面前說話不算數,我也一樣的記在心裡清清楚楚。(眾笑)
做人要言而有信,無論自己遇到任何麻煩也好,壓力也好,自己的心情快樂也好,痛苦也好,自己承諾過的事情就一定要努力做到。
依止上師也應該是這樣。有些人今年發願身口意三門供養上師,依教奉行,明年就不知道跑哪裡去了,這樣很不好。在上師面前說“依教奉行”最好要具體一些,比如:這個依教奉行,我先試一個月(或一天一年)。如果發願一輩子依教奉行,必須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發願一年依教奉行時,在這一年當中可以觀察這位上師,如果一年後,自己對這位上師還有很好的信心,可以繼續發願。如果是有口無心的發願,實際上根本做不到,這就成了欺騙上師三寶,這樣有很大的過失。
聽聞佛法也是如此。我們每次聽一部法要聽圓滿,聽課前要發願,不要斷傳承。實際也要如是照行。
“行事不該有表裡”
不論我們做任何事,接觸任何人,都不應該表面一套,背後一套,要做到表裡如一。否則任何人不會願意接近你,也不會信任你,無論是世間還是出世間,你都無法獲得成就。如果我們嘴裡說的是佛法,心裡藏著五毒煩惱的話,根本無法成辦自他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