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佛時,嘗讀《普門品》,當讀到其中兩句:“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或囚禁枷鎖,手足被杻械,念彼觀音力,釋然得解脫”之時,心中不覺升起一絲疑意:一個人遭受王難囚禁,照通常情況定是做了錯事,危害到了社會,違犯了王法,才會落得此種下場,按照常理,理當受此刑罰,順乎天理,得乎人心啊,可是此人為什麼卻能夠在一念“念彼觀音力”之下,當下便“刀尋段段壞,釋然得解脫”呢?觀世音縱然大慈大悲,但也總不致是非莫辯、善惡不分地濫赦凶惡吧?他的大智大慧、無礙神通哪去了呢?當時心中疑雲重重,很不能理解,但畢竟經文昭然目前,不敢有疑,且歷代感應中確有這樣的事情真實發生,心中於是久久懸而未決。
後來,隨著學佛日久,特別是深入學習淨土法門之後,漸漸頗能消除從前的疑問了。
世間果真有真實的善人、真實的惡人嗎?或說果真有不變的善人、不變的惡人嗎?沒有!世界是無常的,人心也是無常的,人心即如瀑流,剎那不停,念念遷滅,時清時濁,時淨時染,所外現也為時善時惡、或罪或福。不必說生命在輪回中可以一世為善,一世從惡;即便於一個人的一世生命中,都有大善人轉惡,大惡人轉善之實據。然而靈魂雖變異升降不息,作善升天享福,為惡入於地獄,確終有不變之物,即不可泯滅之清淨佛性,眾生無明妄見生死、是非善惡,可佛菩薩眼中卻始終見一切人圓滿無缺之佛性,確知一切人畢竟成佛,乃至在此人舉刀殺人之時,越貨放火之頃,佛性始終如“衣裡明珠”,不曾失去半毫。
眾生佛性既不泯,畢竟當成佛,而愈是苦惱的人,愈需要佛法,也愈是其翻惡為善、信修佛法的佳機,固然,佛法不壞世間法,然而世間畢竟是不圓滿的,充滿了二元對立、矛盾與缺憾,本身也需要佛法超越世俗性的一面。於是觀音菩薩乃“發大清淨願”:一切眾生,無論善惡罪福、時處境緣,舉凡一切危難恐怖、無量苦逼之時,念其名字,必蒙其現身迎救。經文雲“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勝彼世間音”,這種如海潮般微妙清淨的救度的聲音,實在遠遠勝過世間所有的聲音,是世間所沒有的聲音。
菩薩以此大願為因,積劫修功累德,所謂“弘誓深如海,歷劫不思議”,因圓果感,於是便成就了“能救世間苦,無剎不現身”的觀世音菩薩。進而法界中就有了《普門品》中一幕幕驚心動魄,感徹肺腑的情景:
假使興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
或漂流巨海,龍魚諸鬼難,念彼觀音力,波浪不能沒!
或在須彌峰,為人所推墮,念彼觀音力,如日虛空住!
或被惡人逐,墮落金剛山,念彼觀音力,不能損一毛!
或值怨賊繞,各執刀加害,念彼觀音力,鹹即起慈心!
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
……
究而論之,所舉之眾生遭受“推落火坑,漂流巨海,為人推墮……”等等,一定是宿業感召,也即一定是前所做惡,今業障現前,也可知此人必定宿為惡人,觀音菩薩專為其發願,也可謂是“惡人正機”了,其實與前“遭王難苦”者本質並無不同。
類似的一幕,其實也生動地發生在佛講的另一部經典——《觀無量壽經》中,如下品下生雲:
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
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
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
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無量壽佛。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這段經文說得更清楚:此人臨命終時為什麼眾苦來逼,獄火來迎?因為其生前“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但由其念佛的緣故——“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本應墮落地獄、受苦無窮之人,卻因念佛而瞬間往生極樂世界成佛,這實在比念觀音菩薩名號脫一時之險千倍萬倍地更加具有戲劇性,當然也萬倍億倍地更容易讓人懷疑其真實性,故而古來就有大德種種懷疑,說此往生不是真的當下往生成佛,而是結下得度遠緣,需要恆沙劫裡世世積累善根,最終才能得到解脫,這便是史上有名的“別時意趣”之論。
但是善導大師卻在《觀經四帖疏》中對此一一破斥之,顯明稱名當下即有願有行,行願具足,定當得生。更有古今不計其數的往生實錄,重復不斷地證明罪人往生淨土的真實無謬。
值得注意的是,佛在此段經文中稱說“如此愚人”,佛並沒有說“如此罪人”或“如此惡人”,蓋佛心自知,罪人因愚而罪,惡人亦因愚而惡,非罪人天生即罪、惡人天生即為惡,這一“愚”字,最極限度地顯示了佛的大慈大悲與深徹智慧,眾生善惡差別相背後之佛性是平等的。眾生因愚而妄造惡業,在佛眼中實如稚童因無知而犯錯;世間父母尚不以之深究苛責稚童之過錯,佛又如何會按照世間道德規則嫌恨拋棄世人?相反,“諸佛大悲於苦者,心偏愍念常沒眾生”,佛對罪苦的眾生倒是會更加地憐憫濟拔。如同父母育有幾子,對於身弱病多之子卻是格外呵護照顧。
又,昙鸾大師的《往生論注》雲:眾生造業,實依止顛倒見生,而十念稱名,乃依實相法生,一虛一實,不以為比。譬如千歲暗室,光若暫至,即便明朗,暗豈得言,在室千歲,而不去耶?
光來暗自去,名號的光明自然能驅除眾生無始劫愚闇中所妄造千般惡業。黑暗怎麼能向光明說:我在暗宅裡面呆了一千年,你才來一下,憑什麼讓我離開?
名號為實,業障為虛,一實能破萬虛,如山色雲天在水中之倒影本虛,表相卻皆一如真實,然而只需一顆石子丟下水中,自然紋起影碎,乃至消失,由其體虛故。一個看似五逆十惡的眾生,其五逆十惡只是水中倒影,稱名如石頭投水,當下眾生善惡罪福之相碎消無影,恢復其本有佛性,莊嚴往生淨土。
觀世音菩薩與阿彌陀佛是“真觀清淨觀”,他們所觀唯在眾生不泯之佛性;世間人卻往往“假觀染污觀”,帶著濃厚的凡夫情識染見,強烈的分別念中只看到眾生表面之善惡、罪福。
以凡夫情見,作善必得善報,為惡定得惡報,如此方為正常之因果,自然之因果,可接受之因果;對於一個人違犯王法卻一念觀音之下釋然解脫,五逆十惡之人十念念佛、往生淨土,便判之為不通情理、違反因果、不符因果。這是站在凡夫局隘思維境界中得出的結論,若站在佛的立場上冷靜思量,就很容易理解,佛眼中無善惡之人,無罪福之人,只有愚癡之人,都是可憐憫者,都需要佛之救度。
況此種事實非但沒有違反因果律,恰是自然因果律之作用。觀音菩薩發願為因,果上有不可思議循聲救苦之力;眾生(無論善惡)於苦難中念觀音為因,速得觀音救苦救難為果。阿彌陀佛因地有願:十方眾生(無論善惡)稱其名號,臨終時必來接引往生淨土;眾生念佛為因,終而得彌陀來迎之果。因果昭然目前,翕然貼合,何有絲毫舛謬?
一個雞蛋從桌上滾落,正將觸地碎壞之際,忽有人以敏捷之手瞬間接住,保其不碎;又如人重病將死,經過醫護人員之全力搶救,終而活了下來——世間人每日慣見此等事,絕不雲其違背因果,佛菩薩見眾生受苦、輪回、墮地獄而“立攝而行”、勇猛救度之,反視為違背因果之事,有是理乎?
眾生皆屬有情,而情屬惑,屬障,往往法界的真相被凡夫情見所掩蓋,如眼生雲翳,如葉覆泰山。尤其對於淨土法門,這一“唯佛與佛乃能究竟”的無上法門,若不肯盡棄凡情,仰依祖師,唯望佛願,恐要開口便訛,動筆辄錯了。
一切眾生,念佛往生,往生成佛,這一再自然不過之因果法則,卻被認定為違反因果,此間凡夫情見之“情”,細細推究之,或許有以下幾種原因。
一者,囿於人類之短淺狹隘知見,唯以符於人類世間法則之道德規則繩之准之,不察佛菩薩超越世間之平等大慈。佛法在世間,佛法卻也超世間,佛法若無其不共之超越之處,與別善法,有何不同?
二者,以眾生造惡為重,以所念名號為輕。不知道所念名號背後有佛菩薩兆載永劫之修行功德,外相上只是輕輕嚅動口唇,可是卻當下善根福德因緣具足,佛力全體展現。佛來救我們,不過人救落水之蟲蟻;在我們看來很難的事情,在佛眼中其實是小事一樁。又,造惡固重,卻屬虛妄;念佛似輕,卻是實相現前,虛難礙實,實可破虛。如前所述,此不贅言。
三者,拘於小乘自力修行觀念,對大乘法中佛菩薩救度神力之真實廣大,認之不清,信之不及。
其實“救度”一詞,充斥於大乘諸經之中,《華嚴經》中雲:“我為救度一切眾生發菩提心。”又雲:“我當於彼地獄、畜生、閻羅王等險難之處,以身為質,救贖一切惡道眾生,令得解脫。”《法華經》中雲:“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而今此處,多諸患難,唯我一人,能為救護。”
若他力救度果是虛設,地藏菩薩之“地獄不空,誓不成佛”豈非空話?觀世音菩薩之“循聲救苦”豈非诳言?法藏菩薩“度盡阿鼻苦眾生”豈非浪語?
四者,唯恐佛法與基督教上帝創世論同。兩者外在事相上確有類似之處,本質原理卻大相迳庭。佛教救度的原理本質還依緣起論,菩薩發大願為因,果上成為救度眾生臨終來迎之佛;法藏菩薩成為阿彌陀佛那一剎那,宇宙間便自然在客觀上產生一條規律、法則——若有眾生念佛名號,臨終自然得遂往生淨土。此種現象,直同水落墮下,火起向上一般自然。其與上帝之創世論截然不同,後者乃是人格化的神,有揀選子民、掌控命運的權柄。
五者,下意識中,認定自己是賢善之人;智慧不及我,持戒不如我,發心不比我,一切皆不及我之人,憑什麼也和我一樣往生?做得如我一般賢善的人往生淨土,才是符合因果法則,否則便是違反因果,若想往生,此路不通。這其實是一種傲慢心在作怪,並且很沒有慈悲心,沒有設身處地為眾生著想的心。在生死巨壑面前,人和人究竟能差多少?大部分人只能跳過一米的坑,有人能跳一米五,便自以為很了不起,不知道生死的坑實不知一百五十米、一千五百米。生死面前,大家可謂都是難兄難弟,都需要彌陀平等的救度。
六者,下意識中,唯恐人們仰仗他力,賴佛救度,不修三福,不持禁戒等等,雲有壞亂佛法之虞。其實深體佛心、深深領受佛之救度之人,心中唯存無盡感恩,念念思報佛恩,如同體會父母慈愛極恩之孝子,心心唯在報恩行孝,絕不忍反行父母不喜之事,念佛人又如何會行佛不喜之事,故意為惡?反之,真念佛人必會傾盡身心主動積極地努力行持佛法,收束身心以自嚴,廣弘佛法以利他,佛恩浩廣無極,碎身難報故。
以上皆是凡夫執情作怪,以可思可議的世間法來論不可思議佛法。佛經中“不可思議”一詞是出現的頻率最高的詞匯之一,所謂不可思議,即意味著其不可以凡夫境界思,不可以凡夫境界議,佛法是超越世間的,也正是其超越性才使得我們這樣的輪回苦惱眾生有了希望啊!
眾生不可以局隘的世法來論超越的佛法,尤其不可以世間凡夫觀念衡量最具超越性的淨土法門,若強為之,恐怕要“自失誤他,為害茲甚”了!
古德雲:“一句彌陀法中王,無邊妙義廣含藏;十念往生成正覺,不在世間論短長。”誠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