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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流通分 第三節·如來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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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說盂蘭盆經與佛教孝慈之道

  第七章·流通分

  第三節·如來正答

  丙二、正答四?丁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丁二、教發願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惡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丁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丁四、勸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應常奉持是法。”

  解字

  [善男子]有時也簡稱為善男,即指良家之男子,子是古代對男子的一種尊稱、美稱。經典中稱呼在家眾常用此稱,“善”系對信佛聞法而行善業者之美稱。勝鬘經中強調善男子、善女人之條件為捨離我執、我意,至心歸命於佛;窺基之《阿彌陀經通贊》謂,善男子、善女人乃梵語之優婆塞、優婆夷,即持五戒之在家男女。另有異說,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中即對比丘亦稱善男子。又大乘經典中,對菩薩稱“善男子”,對比丘則稱其名,其例甚多,但有時亦以“善男子”稱呼比丘。明代袾宏於《阿彌陀經疏》中,就“善”字舉出二義:一為宿生之善因,一為今生之善類,“男女”通指缁素利鈍及六道中一切有情之眾生。此因一切男女,今得聽法者,必因宿世中積修善根,故稱善男、善女。後之注釋家多依此二說。又善男子善女人通常亦稱“善男信女”,今為一般信徒之通稱。這裡,“善男子”專指當機目連。

  [若]這裡出現了兩個“若”,用法一樣,作代詞,相當現代漢語中的“你(們)、你(們)的”。如“若,汝也——《小爾雅》”。

  [比丘]梵語之音譯。又作苾刍、苾匯、備刍、比呼。意為乞士、乞士男、除士、薰士、破煩惱、除馑、怖魔。乃五眾之一,七眾之一。指出家得度,受具足戒之男子。比丘原語系由“求乞”一詞而來,亦可解為破煩惱者之意。據大智度論卷三載,比丘之語義有五種,即:(一)乞士(行乞食以清淨自活者),(二)破煩惱,(三)出家人,(四)淨持戒,(五)怖魔。其中,破惡(破煩惱)、怖魔、乞士,稱為比丘三義,與「阿羅漢」一詞語義中之殺賊、應供、無生等三義,合稱為「因果六義」(比丘為因,阿羅漢為果)。有關比丘之種類,《十誦律?卷一》、及《俱捨論?卷十五》舉有名字(名想)比丘(有名無實之比丘)、自言(自稱)比丘(自稱比丘者)、為乞(乞夠)比丘(為乞食而生活者)、破煩惱(破惑)比丘(真比丘)等四種比丘。四分律卷一則舉有名字、相似、自稱、善來、乞求、著割截衣、破結使等七種比丘。

  [比丘尼]梵語之音譯。又作苾匯尼、苾刍尼、備刍尼、比呼尼。意為乞士女、除女、薰女,又稱沙門尼。尼,指出家得度受具足戒之女子。比丘、比丘尼所持戒之條數,依律而有異。四分戒本有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之說。又比丘尼應敬比丘,故制定八敬法(又作八敬戒、八尊重法、八不可越法),此乃為防止女性出家者亂正教而設。八敬法即:(一)每隔半月,比丘尼必受比丘指導一次。(二)跟從比丘安居。(三)安居結束,必從比丘眾中求自恣忏悔。(四)從比丘受具足戒。(五)不可辱罵比丘。(六)不可舉說比丘所犯之罪過。(七)犯輕罪時,從比丘而忏悔。(八)比丘尼即已出家受戒百年,亦須向新受戒之比丘禮拜。

  [國王]指統治一國之王。又稱國主、人王。就因果而言,以前世受持十善戒,故今生能統領國土,為人中王。又因得諸天之保護,故又稱天子。——《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

  [太子]已確定繼承帝位或王位的帝王的兒子。

  [大臣]受國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腦委托管理一個部門的君主國家的高級官員。

  [宰相]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的通稱,如宋?王安石宰相,即今之國務院總理。

  [三公]輔助國君掌握軍政大權的最高官員。周立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西漢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馬為三公;東漢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至唐、宋仍稱三公,但已無實權,明、清只用作大臣的加銜而已。

  [百官]各種官吏。

  [庶人]平民、百姓。

  [安]前文用“著”,這裡用“安”。安置,放置。如陸游詩曰“小吏知人當著句,先安筆硯對溪山。”

  [是佛弟子]這裡的“是”,凡、所有的意思。

  [一切佛弟子]指比丘、比丘、優婆塞、優婆夷等僧、俗四眾弟子。

  [應當]勸勖之詞,意謂佛之敕教,不得謹當遵從也。

  [奉持]信受名奉,專念名持。

  [應當奉持是法]這裡的“是”,作代詞,指盂蘭盆供。

  說文

  善男子(指目連尊者),你們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庶民、百姓,欲修孝慈之行,都應當先為報答所生自己的現在父母、乃至過去的七世父母,在七月十五佛歡喜日、僧自恣日,將各種美味飯食盛在盂蘭盆中,布施十方自恣僧眾。

  祈願能讓自己的現在父母長命百歲,無諸疾病,亦無一切苦惱憂患;乃至祈願能讓自己的過去七世父母脫離餓鬼之苦,得生人天之善道,幸福快樂無極。

  凡是佛弟子,欲修孝順之行,自當於念念之中,心心憶念所生自己的現在父母,乃至過去的七世父母。每當年年七月十五佛歡喜日、僧自恣日,常以孝順心、慈悲心,憶念所生自己的父母,為修盂蘭盆供,供佛齋僧,以報答父母長養之恩、慈愛之德。

  你們所有佛弟子,應當敬奉受持盂蘭盆供之法。

  會意

  這段流通分中的正說之文,是全經的畫龍點晴處,極其相當重要,她說明了孝慈之為道的所以然,這與《梵網經?菩薩戒》裡所謂的“孝為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的意旨相同,唱出了如來出世度生的本懷,道出了本經的宗旨與精要,無非是希望人人因修盂蘭盆供之法,不但報答救度所生自己之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的哺乳之恩、養育之德,並且使自己因修孝慈設功之因緣而開拓自己的悭吝不施捨之心,以免自己將來墮落三塗。可謂凡修盂蘭盆供者,與人與己,與亡與存,皆有莫大之利益與功德。

  因此之故,如來乘當機再次申請發問之機會,先普教一切行人,非但佛弟子,先為報答父母深恩故於七月十五日設盂蘭盆供、修孝慈行,以表為人孝子之慎思追遠也;次教發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以追回自己本有之孝慈心,從而俾其良知發現,更好地做人;再教常作,佛謂凡是佛弟子者,孝順之行乃人人本分事,應盡未來際身而常作,因為生生世世,一切眾生非濕生、化生者,皆由父母所生、長養慈愛而有故,所以佛制“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其實,這段敕令雖似經教,實乃律制,故須人人必遵,個個須從。原以大乘經、律合說,即經是律故。最後,佛又以敕令的口吻首尾經文曰:“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這便是出自如來的老婆心切處,更顯此經教即是律制也,亦說明此經屬大乘經典,不應執文而判為人天小教也。

  既然如是,希望人人能奉佛之遺教,不論父母存亡與否,為念父母恩深故,每當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修盂蘭盆供,發願起行,奉持如是之法也。父母愛子,既念念不離心;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

  鑒賞

  此段文字,流暢似水,優美自然,言辭淺顯而易明,讀來引人發省、深思。若能常日讀誦受持,自能出發行人對父母的憶念與追思,久而久之,自己隱沒之本有孝慈心自有發現的一天。這裡,有幾處言辭值得令人仔細品讀、賞析。

  1、在“教起行”一段文,有幾處須意會才是,先摘錄原文下: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其中,“善男子”一詞,雖說是單指當機目連,如來在開口宣說前先呼一聲“善男子”,意思是令其注意專心而聽,其實真正目的是在以當機之名而警告與會同聞之眾注意聽。

  特別是“若”要注意,在這裡作代詞,即“你們”的意思,千萬不要誤解為假設連詞。

  “若比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一句,明確地指出無論出家在家、富貴貧賤等,都是父母所生養,既各有生身重恩,安得不修孝慈之行?不修孝慈,不但非佛弟子,亦復非人類也。要知羔羊有跪乳之恩,慈烏有反哺之情,何況其人子乎?可見,孝慈之道,乃人人本有之金剛光明寶戒,先王修之以達至德,如來運之以成等正覺。

  “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一句,說明無論父母存亡與否,皆須先設供修孝順行,不必待父母去世後而為之。這指出了借口推辭之人的通病。

  “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一句,意謂七月十五日既為“佛歡喜日”、又為“僧自恣日”,一日同時賦有二名者,說明如來應世,本為度生。今自恣日,眾僧解夏如法相教相谏、展轉促進,以增長道業、成就慧命,而令正法久住。又檀越借此勝緣而設供修福,廣行孝慈,暢佛本懷,故又名佛歡喜日。

  總之,稱七月十五日為“佛歡喜日”者,佛陀希望人人能以佛之歡喜而自喜歡,盡心修孝慈行;稱“僧自恣日”者,佛陀希望人人能知恩圖報,忏悔前愆,設供修福。

  2、“教發願”之文,更有深意。先則“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再則“(願使)乃至七世父母離惡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如來的意思是,孝順父母應先親後遠,先為現在父母祈福、盡心供養,後七世父母追薦超拔。其目的是希望設供者因為父母祈願而開拓自己的心量,推己及人,由近到遠,達跡致本,即由現在父母而推想到七世父母,由生前父母追思已故父母,由自己父母而擴充他人父母。從而體認到“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的深刻道理,由孝慈精神的推廣而達到“心正意誠”,乃至“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也,整個世界則處於一片祥和與寧靜中。

  這裡,要強調的是,孝慈之道,最宜注重生育自己的現在父母。

  3、“教常念”之文中,強調了凡是佛弟子修孝順,務須作到心觀與事修的不二,更賦有深意。

  如“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之句,正是如來教孝子修孝慈也,孝慈之道就是觀心。若不以心觀為法供者,則徒存空想,縱令晝夜悲號,究竟何益。若漠然忘念,則非佛弟子,忤逆不孝。

  “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一句,是教修事供,意謂不得執理廢事。又不得一年修供之後,遂謂父母已度,不復更修。須知父母恩重無極,孝子須念念觀理,年年舉事。未度脫者令得度脫,已度脫者令增勝樂。若能如是方名孝子,始名報恩。

  這裡,強調念念不忘父母,乃至盡未來際常憶父母,惟有如是才能算是心存孝順父母之理念,乃至人人皆自己過去父母、六親眷屬之箴言。並且要年年修供,否則執理廢事。

  更應注意的是,“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這句裡隱含著反明之意。即以“應”從反面說明,如果佛弟子不“念念中,常憶父母”的話,就是違反佛制,不順孝慈之道。這樣的人,非但不是人弟子,並且是忤逆不孝之子,佛法中之賊,人人嗤之以鼻,鬼神常懷嫉恨而罵之。所以,凡為佛弟子者,須依佛制念念不忘父母,年年設供孝親才是。

  4、“勸受持”文中,就以“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一句收尾全經,提綱挈領,勸信受持,冀望展轉流通,以澤後人。言辭簡短而意味深長,實為我人之當頭棒喝,頂門金針也,點中了我人咽喉扼要之處,惟有全盤掀翻、徹底承當的分,沒有叫爾回旋的余地。

  此中“若”,亦作代詞,即“你們”的意思,是人。“是”,代詞,指盂蘭盆供,是法。“奉”,即受信的意思,指事修設供;“持”,即專念的意思,指心觀理念。所以,短短十二字中,有人有法,有事有理,有觀有修。應注意的是,人須秉如來所教之法而設供修孝,應依理觀而修孝行,由孝行之事而顯心觀之理。如是方不負如來之心。

  總之,賞析此段文,應從如來極其平常的言語中,應體會出如來的慈悲本懷與無上智慧才是。慈悲本懷毋庸多言。就智慧而論,此段言辭字字全機鋒,句句皆轉語。若不仔細玩味文句,或許會墮在如來言诠中,落草成寇也;若不依教孝親設供,恐將誤入荊棘林中,刺得爾遍體鱗傷也。

  點評

  如來徹底悲心勸信與會同人及後世人等,特別是“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其目的就是希望人人因行孝順設供而消除自己內心的貪嗔癡三毒,乃至成就自己的法身慧命。但要強調的是,經文處處指歸孝順父母應以“現在父母”為主流,然後推及七世父母,再由自己一人父母推及他人父母,乃至將慈愛之心燈遍照於人類及異類。所以,孝順之道,應主次分明,親疏有序,先後有致。千萬不要像今天有些人,對狗寵愛有加,可棄自己父母不顧不問。不知這些人是不明白“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道理,還是真的墮落到寵愛狗子的地步了。悲哉!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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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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