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次了榮著 豐子恺居士譯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要義】前文已說完因緣分,其次須說立義分,此乃結前生後之文。
所謂立義分,是建立本論一部的大綱要義之文。其中提示一部所說的教理的組織,闡明其大綱,並提示一部所說的教理的要義,使人知道骨子為何物。故此乃要中之最要,極中之至極,為本論研究者所應熟讀玩味之處。
摩诃衍者,總說有二種,雲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
【要義】先總標摩诃衍,即大乘,欲說明之,有法和義兩面。摩诃衍即大乘,實乃宇宙人生的真理。所謂如來八萬四千法門,皆不外乎說明此理。故其浩博無垠而甚深微妙,可謂言語道斷。然今馬鳴菩薩欲說明此理,概括一切,使成為法和義二種,欲用這兩面來說破大乘。即法和義,是說明大乘的方法,並非大乘中有此二物體。故論文中明言總說,表示說明的方法形式。所謂法,是說大乘是何物,是本體實體上的說明。然何故特稱大乘的物體為法呢?略有不審,請說明之。法之,如前文所說,有‘任持自性’即指示自體之義,和‘軌生物解’即因有自體故成軌范而欲理解此為何物之義。現在怎樣解答呢?因為是顯示體相用三大之義,故稱大乘的物體為法。可知此中顯示體相用三大之義,是本論的特別意味。其次,所謂義,是辨明此法何故名為大乘的名義。即此物體之所以名為大乘者,因具有體相用三大,故稱為大;因過去十方諸佛已乘此法而成正覺,現在未來眾生又當乘此法而到達彼岸,故稱為乘。要之,說明大乘時,須取兩種形式而陳述;法,即物體方面,義,即名義方面。
【詳義】所謂法,是實體,是本體。故不論其在宇宙的染法,或淨法,又不論其在於因位,或果位,當然都同樣通用。但本論中限於因位而說明。即在下文中說,法是眾生心。就因位而說明,則曰,大乘的法體是一心,一心是實體本體,是絕對界。然把絕對界作為絕對界而就此說明,乃極難的方法。於是欲置之於果位,但大悟的佛界限於淨法的一方面,又是不便的。因此欲置之於因位,但大迷的眾生通於染淨二法,然染淨和合,生滅相明。此實為限於因位的原。又,在義的方面的三大,雖通於因果二位,但本論限於果位而說明。即眾生在因位,其一心雖然本來圓滿具足三大,但被生滅的妄所覆蓋,其作用難於充分顯現。在佛陀果位,其作用顯露彰灼,故容易顯現。因此就果位而說明三大也。
一 法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字義】所謂眾生心,是眾生所持有的一心。所謂攝,有該攝和融攝二義。該攝者,是把萬象之相照樣攝取,是生滅門方面的,融攝者,不認萬象之相,就染淨不二和體攝取諸法,是真如門方面的。所謂世間出世間法,世間的世是時間的,間是空間的;說世間法,就是說吾人迷界中出現的諸現象,是有漏之法,是流轉門方面的,說出世間法,就是說出離世間的佛陀悟界中出現的諸現象,是無漏之法,是還滅門方面的。
【要義】正式指出大乘的法體,說述其功能。
前文說明大乘時,分法和義。其所謂法,即大乘的品質究為何物,本論單刀直入地大膽地告白:是眾生心。即大乘的品質,非敢求之於高尚的佛陀,非可求之於廣大的萬象,正是吾等眾生貪填煩惱中毫不離捨而本來具有的一心。但於此不能無疑,大乘的法體是遍滿於宇宙的絕對之物,則何故拉致相對的眾生,而以其所有的士的心為法體?下文說明這疑問:“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毫無遺憾地道破了。即言此眾生的一心,決不是吾人所想象那樣的渺小之物,宇宙的本體萬象,悉皆不離此一心。故吾人迷界中出現的世間有漏的諸法,佛陀悟界中出現的出世間無漏的諸法,無不一一盡攝。因此以眾生的一心為大乘之體也。此一心上自佛界、下至迷界,盡攝一切諸法。因此,宇宙萬有皆是我的心的顯現,皆是我的心的影像。開眼則萬有穩然出現,閉目則萬有忽然隱去。佛也是我的心的顯現,鬼也是我的心的顯現。“傀儡師胸前的人像箱中,鬼也出來,佛也出來。”是自由自在的。(譯者注:日本古代有一種走江湖的藝人,胸前掛一箱箱中,能出現各種人像)王陽明說:“人人自有定盤針,萬花根源總在心,卻笑從前顛倒見,枝枝葉葉外頭尋。”可謂至言。
【詳義】前文解釋攝字的字義,說有該攝和融攝二義。而後面又說,此一心中盡攝世間有漏法和出世間無漏法。如此分別認識世間和出世間,是該攝,還不可忘卻生滅門中之義。若從融攝的真如門論來,則不見生滅門中那樣的相,而直接看到其體。因此可知迷悟同體,染淨不異,佛凡不二,一心盡攝萬法。
說明大乘的法體即宇宙的本體時,所用的適當的語言不少,如真如,如法性,如佛性,如實相,如本來面目皆是。諸經論多用此等語言,何故現在相反地提出眾生心呢?答曰:佛教的要點,在於策勵修養自已,益益向上發展,以期涅槃的妙果。然佛法甚高,有欲折花枝而嫌花梢太高之憾。外境的諸法甚廣,有迷失路途之感。於是馬鳴菩薩提示策修之法:不須求之於高處,不須求之於遠處,不須求之於外境,吾等眾生的妄念中本來具有的一心,便是大乘之體。這是最近便最容易的指示,使吾等眾生知道自己本來的一心具有三大之德,因此只要積集策修之功,則貪嗔煩惱的妄法自會雲消霧散,發揮本來的面目,猶如出現玲珑的明月,顯現無上涅槃的妙果。這是使人生起自重之念而勵行策修。恢故圓覺經就佛陀的悟界面說圓覺,華嚴經就凡聖的迷悟兩界而單說一心,本論則特就吾等眾生而說教也。
更進一步而言,指示大乘之體時,或曰松,或曰竹,或曰梅,世間自有此等唯物論。即使不是唯物論者,亦將質問:此等諸法既然不外乎宇宙本體的顯露,現在為什麼獨向主觀的唯心中求其根底呢?答曰:佛教中,雖然無非是將其根底置在客觀的唯物界中的,但如前所說,佛教的要旨在於轉迷開悟,在於使吾等眾生策修。於是將其根底專置於主觀的唯心上。一切妄法,全無實體,常是主觀的誤認。應當除去此妄法,開通大覺的智見。尤其是主張緣起說者,都建立主觀的唯心說,使吾等眾生策修開覺。本論原來是迷真起要的緣起說,其為主觀的唯心論,必是讀者所早已會得的。然本論中所說的一心,雖限於個人,若論其體德,則盡攝世間出世間諸法,遍滿於宇宙,可知其實為絕對的唯心論。
又,本論所說的眾生心,雖貫通於迷悟染淨,但因以策修為眼目,故其立腳地在於自性清淨。即如下至生滅門,亦謂此乃如來藏心,此言最可吟味。華嚴緣起的法相亦然。反之,如被主張諸法實相的天台,則以眾生心為介爾的妄心。所謂介爾的妄心,乃執住第六意識相應的無記心,即如欲飲、欲食等非善亦非惡的心,謂此心即圓滿具足三千諸法,而策勵修養。同是眾生心,一是自性清淨的心,一是介爾的妄心,此乃緣起和實相的立腳點完全不同之所致。
依於此心顯示摩诃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字義】所謂此心,即眾心生。所謂摩诃衍義,摩诃衍即大乘,義即三大。所謂真如相,是真如本體的義相,是平等絕對方面的。所謂生滅因緣相,是生滅現象的因緣相狀,是差別相對方的。所謂即示與能示,即示的即,限於真如絕對,能顯的一心和所顯的體沒有差別,一心即僅示體大。能示的能,限於生滅相對,一心是能顯,三大是所顯,一心能顯三大。所謂自體相用,自字表示:生滅門中有體相用三大,離生滅門外別無他物。又,真如門是本體絕對界,故僅出一體,真理分明。然生滅門中所以更提出體者,是因為現象相對界中的萬有,沒有一個離體而存在的。
【要義】前文關於眾生心,曾述稱為大乘之法的理由,乃因此一心中具有三大之義。
前文所述,吾等眾生本來具有的一心,是大乘之法即物體或實體,其理由是此一心之中,顯示著體相用三大之義,作為本來的性德,故可名之為法,作為大乘的物體。然則如何才能在此一心中顯示三大之義呢?答曰,從真如絕對之體的方面和生滅相對的用的方面,可得而顯示之。所雲從真如絕對的體的方面者,乃言宇宙萬有恰如海水之同一鹼味,到處不變,一味平等,無迷悟染淨之差別,遍滿宇宙,因之眾生的一心也普遍充滿於宇宙中,是無限絕對。故可知從真如絕對的方面說來,其體實大。所雲從生滅相對的用的方面者,乃言此一心之因,由於無明妄法之緣,而因緣和合,於是顯現為宇宙萬有,即眾生,猶如不變的海水由於風的緣而動蕩,於是卷起男波女波狂瀾怒濤。此時起伏的千波萬浪,說到其體,是一味的海水,是體大;說到其相,是具有千變萬化的德相而成為大;說到其用,是具有千差萬別的作用而成為大。吾等眾生亦然,說到其體,是絕對的一心,是體大;說到其相,具有無量的性功德,相亦是大;說到其用,具有一切善的因果,用亦是大。故可知從生滅相對方面說來,可說是體相用都大。即眾生的一心,從真如的義相說來,是體大;從生滅因緣的相狀說來,顯示體相用的三大。顯示摩诃衍之義,其道如此,所以稱眾生的一心為大乘之法。
二 義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雲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謂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字義】所謂如來藏,是存在於真如的眾生煩惱妄法中時的名稱。藏字有包含和出生兩義。真如存在於眾生妄法中,藏有大智慧光明等的如來的功德,故是包含。策勵修養,則放光明,顯現佛陀,故是出生。真如稱為如來藏,存在於因位迷界中的位,叫做在纏的真如;存在於果位悟界中的位,叫做出纏的真如。所謂在纏出纏,被纏縛於煩惱妄法,叫做在纏;脫出煩惱妄法的纏縛,叫做出纏。所謂性功德,功德是佛陀的大智慧光明等,所以稱為功德者,因為它是由於因位中的策修的功力而得來的德。而此功德,到了佛果,開始出生,不是後天的。在真如中,是本來的自性,先天地具足一切功德。因此加上本有不改的性字,稱之為性功德。所以稱為無量者,因為現在煩惱妄法中有無量,是明顯的事實,故與之相對,說性功德中也有無量。
【要義】說大乘時分法和義。法已說畢,其次說義。今就大乘之義,先釋大字。
眾生的一心稱為大乘。所以稱為,有三種意義,即體大、相大、用大是也。第一,所謂體大者因遍滿於宇宙萬有的一切法中的真如,是絕對不變的本體,故無迷悟染淨佛凡的差別,一味平等。悟而成佛,即使顯現大智慧光明等,亦不增大真如之體;迷而成眾生時,亦不減少真如之體,是本來不增不減的。即豎貫三世,橫遍十方,無限平等絕對不變,故名為大。第二,所謂相大者,因眾生所有的一心即如來藏中,其本來的自性包含著無數的大智慧光明等,具足圓滿,毫末不缺,故名為大。第三,所謂用大者,因如來藏中具足無量的性功德,能策修之,其作用是在下能生有漏迷界的人天世間的善的因,在上能生無漏悟界的佛陀出世間的善的因果。特別是,欲達佛陀妙覺之位,能隨眾生的機緣,出現報化二身,恰如露滴之處月影映照。因此可使眾生始成世間之善,終成出世間之善,有此作用,故名為大。
就體相用三大而論,體大顯然本來是絕對的;而相用三大是相對的。即說相大,可說對於無量的妄法具足無量的性功德;說用大,可說出生一切的善的因果。說無量,說因果,顯然是有相對差別的。加之以前關於顯示摩诃衍之義,曾把相用三大限於生滅門的相對界,亦可以證實此理。然把相用三大比較起來,相大是體大中具有的,可說是所謂體大的性質、屬性、性能。用大是體中具有的性德發表於外者。故可知相大是內容的,用大是外面的。前者是先天的,後者是後天的。一是自然的,一是人為的。又,體相用三大雖皆稱為大,但大的意味多少有異。大的梵語摩诃衍中,有大、多、勝三義。大者,有廣大之意,例如大國;多者,有數量多之意,例如大軍;勝者,有優勝的作用之意,例如大將。由此察看體相用,體有遍滿宇宙萬有的廣大之義,相有無量性功德的數量眾多之義,用有發生一切善的因果的優勝之義。故體、相、用三大,可說恰當於大、多、勝三義。
【詳義】體相用三大之中,體大是就真如絕對的本體界而論的,故本來染淨不二、佛凡同體,不分別善惡。但相用二大,是就生滅相對的現象界而論的,故悟迷染淨有差異,區別善惡,然同是可論究的。在本論中,說相大時言具足無量的性功德,說用大時言發生善的因果,這顯然是只述善的一面,而不見惡的一面。可知相和用雖同稱為大,其實因為是善的半面觀,故不能稱為大。關於這點,用大之下,“義記”有這樣的解釋:即善隨順真如,故為真如之用;惡違背真如,故非真如之用。好比工匠斧削木材,若順木材之性而斧削,則可削得平滑;若逆木材之性而斧削,則粗糙不平。順木之性而得滑面,是木之用。逆木之性而得粗面,不能說是木之用。於真如亦復如是;惡豈可說是真如之用,但不能說真如與惡沒交涉。何則?違背真如的是惡,但不是脫離真如的別的存在。好比迷失方角,說迷失,並非與方角全然沒交涉也。
以上說明,非無所本。今當先說明實相論和緣起論。須知實相和緣起二論,在佛教中是說明宇宙人生的二大系統。實相論者,是所謂萬有本體論,直接抓住現存的色心萬有的現象界,毫不探究其本末的關系,認為這便是闡明本體的真相。換言之,是采取從現象界到達本體界的形式。依照此方式,萬有的現象中已有善惡二用,故具足本體的真如和善惡的二性。天台教義便是屬於此的。具有這真如之性的,叫做性善性惡;屬於真如之用的,叫做修善修惡。故可說性善性惡相當於相大,修善修惡相當於用大。緣起論者,是所謂宇宙開發論,主要是說明宇宙人生所緣起的原因和事情。因此必須討究本末的關系,以心為本,以色為末。換言之,是采取從本體界到達現象界的形式。依照此方式,是以唯心為根底,因此極端地立論於自重、自治、策修的主觀方面。確定第一原理:一心真如的自性是清淨的,妄法是無體的。因此真如的用中沒有惡的妄法,何況真如的性中,更無具有惡之理。華嚴教義便是屬於此的。本論既以唯心緣起論的形式為准則,故相大用大都不認為惡法。因此說無量的性功德,說善的因果,僅舉善的一面,可說是竭盡了真如本體中所具有的相和用的全面。
更進一步,從華嚴教義的骨髓法界緣起即性起論來,則完全是佛果上出現的法相。宇宙萬有之間,秋毫的妄法也不認識。倘認識其妄法而以為有惡法,乃是吾人認識上的錯誤。何況在真如,豈有惡性存在。因此法藏賢首大師的“探玄記”中,舉性淨性惡的問答,決定真如唯清淨。又,澄觀清涼大師的“大疏演義鈔”中,作橫豎的兩面觀,橫論,即站在實相的立場上,認識性惡說。這是因為適值天台流行的時代,故融會之,認為是自家藥籠中之物,決不是超越華嚴教義的本領的。豎論,即站在緣起的立場上,明明是鼓吹真如唯清淨說,故關於本論的相大中的性功德,也一概肯定,因為賢首大師本來否定性惡,清涼大師是天台融會的。然鳳潭師從華天合糅的見地上,論述性惡說是圓教必要不可缺的條件,倘沒有這個,就不是圓教。今起信論是終教位,不談圓教,因此主張性功德中決沒有性惡。清涼大師說性功德中具有性惡,乃誤謬之極,應加指斥。然本論如師所說,不僅是緣教位之談,賢首清涼皆認為正是終教位。但頓教圓教相通,又清涼的性惡說,要之,是融會的方便說,加之師之所謂性惡說,是華天皆不容認的一家的私見,焉能為關於性功德說明的正鹄。
最後,關於用大尚須加以說明。即論文中說,用大是世出世的善的因果。“義記”中說,這是報化二身。但倘把用大僅僅看作世出世的善的因果,則成為從真如直接發生世間有漏的善法,真如自性清淨說末免不相一致。倘僅說報化二身,則應受把論文置之度外的非難。所以現在從真如相大中顯現報化二身,可說是報化二身之用能使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故可決定兩者都是用大。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字義】所謂本所乘,本是因本之義,是說因位的時乘物。所謂此法,是眾生所具有的一心。
【要義】關於大乘之義,前文曾舉三大來釋大字,現在再來釋乘字。為什麼把吾等眾生所具有的一心稱為乘?因為此一心具有三大,體、相、用都是無限的。策勵修養此一心,能脫離迷的境界,而入於悟的境界。故古來一切佛,在因位時皆乘此一心,既已成佛在未來,一切菩薩皆乘此一心,以到達佛果如來的地位。除此一心之外,無到達佛果之道。因此名之為大。此一心更有運載之功,故用比喻之義,名之為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