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節婦,以《大藏經》為佛光社鎮社利生之法寶,其功德當令自己蓮品高增,其孫慎修痰病即愈。今為慎修與令愛有貞各寄大悲香灰一包。此灰加持三月多久。每日少則誦五十遍,多則七十五遍。系大餅干桶貯之,一桶約十余斤,約計誦持《大悲咒》有六、七千遍。
此一包灰,可作二、三百次沖服。初沖時,當取二十分之一,放於大碗中,用開水沖之,攪攪,候灰質沉下,將水灌於壺中、瓶中,日三服之。宜吃素,常念南無觀世音聖號,必有神效。病大好後,當少沖,不必照前取二十分之一也。若不信,不志誠,則無效。
富貴人多病,一則一事不肯操作,血脈便不周流。二則多食血肉諸品,若遇一有毒者,則其禍不小,或致殒命。即無毒之物,由殺時恨心所結,故帶毒性。雖不能即時藥殺人,然其毒積久,必發而為瘡為病。張沈氏肯令慎修戒殺吃素,其痰病當可即愈矣。
所余之灰,當供於佛龛之下一邊,或掛於高潔之處,以待不時之需,及隨便救濟危險之症,不可亵渎。所沖過之灰質,宜加水潑於屋上,以示敬重。
此即干大悲水,可以寄遠方,可以留歲月。當地非極危險之症,不肯與也。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江易園居士書四”
今為汝寄大悲香灰一包,以書夾之。此灰用大悲咒加持四千多遍,果能志誠念南無觀世音菩薩,定可不日痊愈。此一包灰,可沖五六十回。如嫌煩,可取六分之一,放大碗中,用開水沖之,攪攪,候灰質沉下,將清水倒在壺中,或瓶罐中,日三四服。必須吃素,日常念觀音聖號。若大見效,下次止沖,以留水不如留灰。
病好後,所余之灰掛於高潔之處,或供佛龛下旁邊,不可亵渎。若有危險病症,沖而服之,必可起死回生。即世壽已盡,服之亦有利益。
沖過之灰質,當加水潑於房上,或倒於井中,不可倒於污穢之處。
此比大悲水功效大。以大悲水或加持數十遍或數百遍,即被人要去,無有經三四月之久者。此灰為備遠路不能寄水者之預備。(乙亥即民國二十四年九月初十日)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陸培谷居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