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欲斷愛,何能慈悲?
第258期明覺 文:陳沛然
學佛要「去欲斷愛」,「去欲」較易明白個中道理,然「斷愛」則是何真義?素來佛菩薩皆慈悲,究竟「愛」跟「慈悲」有何分別?對眾生無愛,又何能慈悲?生慈悲之心念時,又怎能不萌愛意?
「去欲斷愛」之語意分析
去欲斷愛之「愛」是指貪戀,這個「愛」字與我們日常用語之語意不同。佛教所言之「愛」,是從梵語Tŗşņa翻譯而來。佛教之言「我愛」,乃是表示對自我之貪戀執著,由此而使人自己捆綁自己,故此而有煩惱,不得解脫。
日常用語之「愛」,則有著不同的語意,若言「自愛」,此乃表示人對自身之自重、肯定,是正面之價值,顯示人需要珍惜自己,是生命境界升進之基礎起點。
在原始佛教之「十二因緣」中,因眾生有「愛」而有「取」,故有「有」而有「生」、「老死」。這個「愛」便是指貪戀而迷執,從而要作出具備排斥性之選「取」行動。「愛」則「取」,不「愛」則不「取」,由是人自身迷戀於自己的執取中,進而造成「有」(業報),牽引自己的生命進入生老死病之輪回狀態。
「去欲斷愛」斷除貪戀與迷執
去欲斷愛就是要斷除對愛欲之貪戀與迷執,免使主體性喪失,以防生命受愛欲之對象牽制而下墮。這是斷愛之「愛」,此「愛」是我執之「我愛」(不同於日常所言之「自愛」)。但是,對眾生慈悲,在其中當然含藏著無盡的愛。
四宏誓願中之「眾生無邊誓願度」之慈悲精神,便是包含了對眾生之肯定,確定眾生平等上進之精神,便是包含了獨立存在的價值,這是無條件之「無緣大悲」之慈愛。這「愛」具肯定積極的價值,而不是貪戀迷執之愛欲之「愛」。
斷除愛欲之「愛」,不斷除「慈悲」之慈愛
故此,明白了「愛」之具備不同的語意之後,便不會把「慈悲」之慈愛看成是愛欲之「愛」。由是得知,佛家之實踐,乃是斷除愛欲之「愛」(貪戀迷執),而不斷除「慈悲」之慈愛。
所以,生慈悲之心念時,其實已蘊藏愛意,此「愛」是慈悲之「愛」,而非愛欲之「愛」。那麼,慈愛之「愛」是否執著?是否不應有執?
慈愛之「愛」乃是堅持理想之執,此乃擇善固執之執,而不是愛欲之迷執。堅持理想、確定生命步往上進的道路,此雖然是執,雖然是肯定之堅持,然而卻不會喪失自主性,生命不會迷惘渾噩。故此,這是執而無執,乃是無執之執。慈悲之愛執,其實是生命上進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