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啖子經》導讀
李富華
一
大乘佛教經典中有一類專講佛釋迦牟尼“前世”功德的經書,其數量很大,收載於各種版本大藏經中的有幾十種,如《長壽王經》、《金色王經》、《佛說妙色王因緣經》、《佛說月光菩薩經》、《佛說師子素馱娑王斷肉經》、《太子慕魄經》、《銀色女經》、《九色鹿經》、《佛說啖子經》及《六度集經》等。這類經書通過不同的故事.借褒揚佛“前世”的功德,闡述大乘佛教普度眾生的基本思想,以此規勸信眾修持大乘菩薩行,廣行善事,多積功德,以慈悲喜捨之心,度一切眾生。這些經書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經書中沒有如同《般若》、《華嚴》、《法華》等諸大乘經關於大乘佛教理論的推演和論證.而是講了一個又一個故事,而每則故事的主人公又幾乎都在經文的最後指明是“即我身是”,即主人公是釋迦佛的“前世”。佛正是通過這樣一些故事,啟示佛弟子及信眾,以我為榜樣,勤求善法,廣積功德,饒益眾生。
作為這類經書中的一種,麼佛說啖子經》給我的印象最深。十多年前,在我主持《中華大藏經》的具體編輯工作時,我曾親自參加了這部經的校勘,並親自整理和抄錄·廠這部經文的“校勘記”。當時,我就曾被經文中講述的故事所感動。按理說,這部經無須“導讀”,因為經文立意清晰,譯語淺顯,且故事感人,引人入勝,無論是那一個層次的讀者讀起來都沒有困難,就是理解經文旨趣也不用費勁。然而,我又確實的認為.有必要特別的向讀者介紹這部經。
《佛說啖子經》,又稱《孝子啖經》。此經講述了人世中人人都要面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即孝順父母。在中國古代,先賢們把孝親視為“德之本”,如《孝經》所雲:“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就是說,孝親是合乎天道的一種人的行為的根本准則;“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是說孝道是每個人一生中都要履行的社會責任;進而又講:“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是說對父母的至孝是一種神聖的美德,它可以上通神明,感天動地。那麼,在佛教的倫理道德觀中又是如何對待人生中的這一大問題的呢?可以這樣說,《佛說睃子經》對此作了十分明確的回答。在《啖子經》中,佛通過赕子事親至孝的故事,表述了如下的觀點:
使我疾成無上正真之道訣,皆是我父母育養慈恩;從死得生,感動天龍鬼神,父母恩重,孝子所致;今得為佛,並度國人,皆由孝順之德。佛告;阿難,汝為一切人民說之,人有父母,不可不孝。道不可不學,濟神離苦,後得無為,皆由慈孝,學道所致。
佛通過這段經文明確指出:我能成就無上正道,都是因為父母的養育之恩;啖子死而復生,是因為啖子的孝行感動了“天龍鬼神”所致;我能夠得成佛身並廣度眾生也是孝順之德成就的。因此,佛告訴阿難,要向一切人民宣說這個道理,那就是人人都有父母,人人都一定要孝順父母。進而,佛指出:孝順之德是通過勤學五戒,修行十善成就的,而孝順之德又是成就解脫之身的根本,所以要勤於修行。這就是《赕子經》中佛所闡述的中心思想。不難看到,《啖子經》所說與我國古代的《孝經》是何等的相似,我們把《啖子經》視為佛書中的“孝經”是絕不為過的。
二
《佛說啖子經》雖講的是佛前世的故事,但其闡述的佛教思想卻是大乘佛教普度眾生的菩薩行,因此它屬於大乘經,在我國歷代的佛經目錄中,此經均被收錄在大乘經的單譯經中。
《佛說啖子經》有多種漢澤本。其中最早的應是著錄於《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失譯經錄”中的《孝子啖經》。其記雲:“《孝子啖經》,或雲《啖經》”,並注明與《孝子啖經》並列的“九十二部”經“今並有其經”。“安公失譯經錄”,即東晉名僧道安所撰經錄《綜理眾經目錄》(又稱《安錄》)的一部分,此經錄著錄了自東漢”孝靈光和已來,迄今晉寧康二年(178—374年)近二百載”(《出三藏記集》卷五)的譯經。這說明《孝子啖經》至晚也應是寧康以前的譯經,因譯者失傳,故難以確定年代。又據《閱藏知津》載,有失譯者的《菩薩啖子經》,並注雲“附西晉錄”,說明此本是西晉時代的譯本。這一譯本今收載在各種版本的大藏經中,它與《安錄》所載《孝子啖經》是同一譯本,還是不同的譯本尚難確定。從現存東晉以前的譯本只有一種的情況看,應該是同一譯本。
之後,在晉安帝隆安五年。也就是姚秦弘始三年(401年),鸠摩羅什來到長安譯經。據隋費長房撰《歷代三寶記》和唐靖邁撰《古今譯經圖記》,羅什譯經中有《啖本起經》一卷,但此本不傳。另據《出三藏記集》和《高僧傳》.羅什譯經中並無此經。因此在歷史上有沒有這種譯本尚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與鸠摩羅什大體同時的乞伏秦(西秦)時代(386—428年),又有沙門聖堅所譯的《啖子經》。此本現存,但此本在傳世中卻出現了“姚秦三藏法師釋聖堅譯”(見元明刊諸藏經);“乞伏秦三藏法師釋聖堅譯”(見宋刊諸藏經);“西晉沙門聖堅奉诏譯”(見《高麗藏》)幾種譯者署名略有不同的刊本。校勘這幾種刊本的經文.文字雖基本一致,但也有小的差異。這些差異估計是傳抄中造成的,如《高麗藏》本開始一段中有“我念前世初求得菩薩道時”,宋刊本作“我念前世初得菩薩道時”,中間只差一“求”字。又如“啖到山中以柴草作屋,施置床蓐”,宋刊本作“啖子至山中以柴草為父母作屋,施置床蓐”,也有幾字的差別,但關鍵譯文一致。造成某些差別的另一種原因可能是刊行者作了小的加工,因而出現譯文顛倒的情況,如《高麗藏》本中“飛鳥常集,奇妙異類,皆作種種音樂之聲”,在宋本中此句被挪後二十余字。但不管怎樣,從基本譯文,譯語看,這些不同的刊本是出於同一譯者之手是沒有問題的。
關於聖堅其人到底是何時來華,僧傳沒有記載。《出三藏記集》卷二在昙無谶譯經《方等王虛空藏經》的注中有“河南國乞佛時沙門釋聖堅譯出”一語,此外,《歷代三寶記》卷九載:“右一十四部合二十一卷,晉孝武世沙門聖堅於河南國為乞伏乾歸譯,或雲堅公,或雲法堅,未詳敦是”。由此判斷,聖堅絕不是西晉時來華的,說他是乞伏秦時代來華譯經的僧人,也即是東晉孝武帝(373--—396年)時代的人是大體不錯的。因此,署“西晉沙門”或“姚秦三藏法師”應為誤。
《啖子經》還有一種譯本,即見載於三國吳時康僧會譯《六度集經》卷五“忍辱度無極章”中的起始於“昔者菩薩.厥名曰啖”的故事。校對經文,此則故事應是《睃子經》的摘編,全文不足《啖子經》經文的一半,既沒有“聞如是”一段說經緣起,也沒有“佛告阿難”一段流通此經的咐囑,嚴格說,不能作為一種版本與《啖子經》相提並論。
《啖子經》經文約三干字,大體可分為三部分,也就是歷代佛經疏注家們經常使用的“三分”法,即將全經分作“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部分。
“序分”即經文的前兩節,自“聞如是”至“我若壽終,為其作子,供養父母,終其年壽”,是佛說此經的緣起,講佛在比羅勒國為干二百五十比丘等說前世的功德。佛對阿難等說:在過去世,有菩薩名“一切妙行”,見迦夷國中有一雙盲目老者,心願入山中修行,求“無上慧”。菩薩心念,此盲父母若入山中必遭危害,發願在壽終之後,當為作子。
“正宗分”自“即便往生盲父母家,為其作子”,至“悉奉五戒,修行十善,死得生天,無入惡道”。這部分是經文的主體,約占全經經文四分之三的篇幅。其所講述的故事又可區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講此菩薩轉生為盲父母子,名啖子。赕子成年奉行十善,事親至孝.為遂父母心願,與父母共進山中修行。他“以柴草作屋,施諸床蓐”,使父母“不寒不熱,恆得其宜”;他“取百種果以食父母”,使盲父母二十余年無復憂愁。第二個層次講:有一天啖子披鹿皮去池中取水,正逢迦夷國王狩獵山中。誤以啖子為鹿,射殺身死。啖子死前因想到父母無人瞻養,故大呼:“是誰箭射殺三道人”。啖子之死,激起天怨人怒,一時“大風暴起,吹折樹木;百鳥悲鳴,師子熊照走獸之輩,皆大號呼,動一山中;日無精光,流泉為竭;眾華萎死,雷電動地”。國王知罪,深自悔過。故事由此進入高潮。第三個層次講:國王長跪向腆子悔罪,願不回國中,在山中奉養盲父母,並接盲父母至啖前。啖父母知啖子已死,如“大山崩,地為大動”,仰天號哭,願代啖死,誓言雲:“若啖至孝天地所知,箭當拔出,毒痛當除,啖應更生”。”此情此景感動上天,“釋梵四天”白天上來,以神藥灌啖子口中,箭拔毒出,啖子由死回生;盲父母聞啖子復生,“兩目皆開”;飛鳥走獸皆大歡喜,大地重顯光華;國王喜不自勝,禮天帝釋,願以一國財寶供養啖子及其父母。此時,啖子申明大義,教誡國王:還國興福,令民奉戒;再勿射獵,橫殺無辜。王答如教,從者由此悉奉五戒,修行十善。故事結束。
“流通分”為經文的最後一節,自“佛告阿難”,至“作禮而去”。此節經文中佛明示:“啖者吾身也”,盲父母即“閱頭檀王”和“摩耶夫人”,迦夷國王是為阿難。進而向阿難等宣說了“人有父母不可不孝”的道理。此節經文因前面已引,故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