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訴你:為何要報“國土恩”?
摘自 盧志丹《佛度有心人》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經中強調:“國王恩者,福德最勝。”為什麼?因為國王肩負教化人民、治理天下的重任,對人民的安樂起著至為重要的作用,能使人民避免他國侵逼、自界叛逆、饑馑、疾疫、災荒等恐怖。經中譬喻說:
“譬如世間一切堂殿,柱為根本,人民豐樂,王為根本,依王有故;亦如梵王能生萬物,聖王能生治國之法,利眾生故;如日天子能照世間,聖王亦能觀察天下人安樂故。王失正治,人無所依。”
人若離了國家,便如浪子無家可歸,淒惶孤苦,無所依靠。一個國家中所有的人民,都沐浴在國王的德晖中,其所有的事業成就,都有國王的一份功勞。如經所言;“若王國內一人修善,其所作福皆為七分,造善之人得其五分,於彼國王常獲二分。”既然有大恩於我,作為人民的佛弟子,理應知恩報恩,報效國家,盡忠盡職。
佛當時說法,針對的是古代社會的聽眾,按當時社會制度,國王乃國家之代表,因此教人報國王恩。
在現代社會,佛說的報國王恩,自不宜限於國家元首,而應理解為現代愛國主義意義上的國家、祖國。現在已是21世紀新時代,有國王的國家已經不多了,而且現在的國王和歷史上的觀念也有所不同。所以有人就把四重恩的第三恩“國王恩”直接改為“國家恩”或“國土恩”。但無論是“國王恩”還是“國家恩”、“國土恩”,都是要求人們不要忘掉國家的恩德,要報效國家的恩德。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報國家恩呢?國家對每個人有什麼恩德呢?簡單概括起來有如下幾條:
首先,國家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處所。如果沒有國家的依托,沒有社會的互助我們就無法生存。我們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難,所以國家對我們有養育之恩德。
其次,國家對我們有保護之恩。國家有法律法規、典章制度,維持社會秩序,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產,大家才能安樂生活。佛經雲:“以正法化,能使眾生悉皆安樂。”如果國家沒有司法體系、執法部門維護社會治安,那麼我們的財產沒人保護,生命也沒有保障,如此我們就不能夠安居樂業。
再者,國家能夠統領全國人民,時刻保衛祖國領土的完整,不受外敵侵犯,為我們提供了安寧祥和的生活環境,我們才能夠休養生息,修行辦道。在近代歷史上,我國的主權遭受西方列強的侵犯,國土蒙受外國侵略者的踐踏,造成國家動蕩不安,戰爭四起,災疫橫行,民不聊生。在如此的慘況之下,連基本生活都沒有保障,哪有弘法利生、修行辦道的條件?
因此,我們只要心存感激,就會多做對他人對社會有益的事情。所以每個人時時處處能有感恩思想,那麼人與人之間的自私自利、欺騙壓迫就會逐步緩解和消除,社會就會充滿諒解和愛心,對於我們國家要構建和諧社會的理想也就不遠了。
佛陀在其他各種經典中也經常教導弟子們對國言忠,對親言孝,對子言慈,對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萬行,在在處處都是要人先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進而再修出世之法。從佛陀的言傳身教中也可以看出,他並非只管出世間的山林隱士,而是一位極度熱心於濟世導俗的法王,也是一位孝敬慈親的孝子。他雖然辭親割愛,出家修道,但當他得道成佛時,並未忘記報答親族國恩。
佛陀成道之後,經常在外游化,很少回到自己的祖國迦毗羅衛。然而,當他得知自己的祖國受到外族攻擊的時候,毅然前去阻止。雖然最終沒能挽救祖國滅亡的命運,但他盡了作為一個國民的最大責任和努力。
據《增一阿含經》記載:
波斯匿王初登王位時,想迎娶一位釋迦族女子作王後,於是派遣大臣去迦毗羅衛國求婚。五百釋迦族人聚會商議此事,他們顯得十分不悅,因為釋迦族種姓高貴,不應與女奴之子婚配,但又因懼怕得罪波斯匿王,所以一時商議不下。當時長者摩诃男說:“波斯匿王的性情暴惡,我們如果不應允,他必定會毀壞我們的國家。我家婢女有一位美麗端莊的女兒,不如就將她嫁給波斯匿王。”得到眾人同意後,摩诃男就讓此女子沐浴更衣,又用寶車親自將她送往波斯匿王那裡,並且告訴波斯匿王:“這是我的女兒,你們可以成親。”國王非常歡喜,拜她為第一夫人,不久夫人生下一子,即琉璃太子。
太子八歲時,波斯匿王就令他前往迦毗羅衛國學習射箭的技藝。琉璃太子乘著大象,與眾多僕人一同前往摩诃男家中。摩诃男召集五百位童子,陪伴王子學習。
當時,新建了一座講堂,猶如天宮一般。眾人說:“我們應先延請佛與僧眾前來應供,這樣可以獲得無量福報。”於是敷設座具,懸掛幡蓋,以香水灑地,焚燒名香。這時,琉璃太子跑進講堂,登上獅子座,釋迦族人見後,聲色俱厲地呵斥他:“女奴的兒子!”並且將太子牽出門外,推倒在地。琉璃太子感到非常屈辱,便對身旁的苦行梵志說:“釋迦族人對我橫加毀辱,以後我登上王位時,你要提醒我這件事。”
後來,波斯匿王死後,琉璃太子繼位,苦行梵志就此事提醒琉璃王。琉璃王便命令群臣集合四種兵甲,前去討伐釋迦族。
消息傳到佛陀的耳朵裡,佛陀沒有忘記自己的祖國,便以大無畏的精神,一個人出現在琉璃王軍隊必經的大路上,結跏趺坐在一棵枯樹下,任由烈日暴曬。
琉璃王看到佛陀坐在路旁一株沒有枝葉蔭蔽的捨夷樹下時,便下車向前問訊道:“尊敬的世尊,有許多枝葉繁茂的樹,您為什麼偏要坐在這棵不能蔭蔽的枯樹下呢?”佛陀回答說:“祖國和親族的蔭蔽,勝過所有的蔭護,你現在要消滅我的國族,我不是成了一個沒有蔭蔽的人了嗎?我坐在樹下享受那短暫虛幻的蔭涼,又如何能止息我內心失去國族的哀痛呢?”
琉璃王聽了佛陀的話,有所感動,立即退軍。琉璃王第二次進軍時,又見到佛陀坐在枯樹之下,同樣問道:“更有好樹,不在彼坐,世尊今日何故在此枯樹下坐?”佛陀答道:“親族之蔭,勝外人也。”並說偈曰:“親族之蔭涼,釋種出於佛;盡是我枝葉,故坐斯樹下。”琉璃王聽後,又一次撤軍。
琉璃王第三次進軍時,由於嚴密封鎖軍事行動的消息,最終滅掉了迦毗羅衛國,屠殺了許多釋迦族的人。
佛陀得此消息時,心中非常悲哀,頭痛三日,對祖國的淪亡深感痛心。國亡城破後,佛陀親率弟子們回到祖國看望被琉璃王殘害的五百位釋迦族婦女,說法撫慰,表現出熾烈的愛國愛民之心。
佛陀的這一愛國事跡,深刻地教育著他的弟子們,要時刻思報國家恩,時刻維護自己的祖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祖國,包括佛教徒在內,祖國是自己出生的熱土,是哺育自己成長的故鄉。自古以來,人們把祖國比喻為母親,家鄉的黃土割不斷游子的思念,出門再遠也要回家,飄流在外,最終也要回到生於斯、養於斯的祖國。唐代西行求法高僧玄奘大師留學印度17年之久,贏得了崇高的榮譽,但他仍念念不忘自己的祖國,最後還是回到祖國的懷抱。在西藏游化整整十年,得到藏族僧俗無限敬仰的克什米爾高僧釋迦室利,晚年毅然決定回到自己的故鄉。祖國永遠是每一個人的心靈歸宿。如果僅有信仰而沒有祖國的人,就像一片浮萍,沒有根基,永遠找不到自己的歸宿。所以佛陀特別強調祖國和親族的蔭蔽勝過一切。
報國家恩不是一句空洞的豪言壯語,必須體現在行動上。
佛陀在各種戒律經典中,還特別教導弟子們“不作國賊,擁護國王,不漏國稅,不犯國制”,要作一個遵紀守法的愛國公民。
所謂“不作國賊”,就是不作賣國賊,即不可以做傷害國家社會、對不起人民群眾的事情。《梵網經》說:“佛子不得為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軍陣合會,興師相伐殺無量眾生。而菩薩不得入軍中往來,況故作國賊。”意思是說,作為佛弟子不得為了名聞利養有通敵叛國和賣國的行為。換句話說,作為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不得進行破壞祖國統一、搞分裂鬧獨立的活動。如果與境外分裂分子勾結,企圖干危害國家的事情,則其人不僅是國賊,也是佛門的罪人。我國近代佛教高僧印光大師曾對充當日本漢奸的人公開痛斥道:“日人以豺狼之心,欲吞吾國。吾國許多人私愛日人之賄,為彼作走狗,致彼之凶勢益大。使無人為彼用,決不至有如此之橫暴也。”對漢奸賣國賊助纣為虐的行徑進行嚴厲的譴責。
所謂“不漏國稅”,就是不逃稅漏稅的意思。自古以來,無論哪個國家,國民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作為佛弟子也不例外,《優婆塞戒經》說:“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所以在家居士不盡義務納稅,不僅犯法也犯戒。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也是建設國家的根本保證,所以納稅是造福社會、造福人群,是每一個人應盡的義務。有人或許認為佛制這條戒是針對在家佛教徒的,與出家僧人無關。因為出家僧人既不經營也無財物,無從納稅,故不需持這條戒。對此,《摩诃僧祇律》特別提醒有人利用出家人的特殊身份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有比丘與估客共道行,比丘有大徒眾。時估客便語一比丘言:汝師大德至關稅處誰敢檢校,汝為我持此物,寄著汝師衣囊中過此稅處。是弟子即然許,持其所寄物著師囊中,是弟子得越比尼罪。”即,有一商人為了逃避關稅,讓一位法師的弟子把物品藏在法師的包裹中,通過稅關,達到逃稅的目的。如果僧人明知這樣做是逃稅的行為,還幫他人帶,就是犯戒有罪,所以不可不慎。
所謂“不犯國制”,就是要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制度和善良風俗習慣。《優婆塞戒經》說:“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國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已受戒的在家佛弟子,仍是國民,有應享的權利,也有應盡的義務,遵守國制和法規,即為義務之一。如果犯了國家的制度或法規,不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還要背負佛教的戒罪。在家佛教徒尚且如此,何況出家僧人,更應該自覺遵守國家制度和法律法規。由此可見,遵守世間法律是受持佛教戒律的內容之一、甚至可以說是其前提。觸犯法律的行為也必然是觸犯戒律的行為。因此,無論在家佛教徒還是出家僧人,不僅要加強自身的潛心苦修,還要自覺遵守國家各種規章法制,擁護尊敬各級領導人,不做有害祖國和人民的事情。
報國家恩的最有益的行動,就是不懈地“莊嚴國土,利樂有情”。在《般若經》、《法華經》、《菩薩本行經》及《華嚴經》等大乘經典中,佛陀反復宣講了“莊嚴國土,利樂有情”。
莊嚴國土就是把自己的國家建設成為一個物質生活極大豐富、自然條件極其美好、政治清明,沒有戰爭、文明富強、美麗莊嚴的樂園。在佛陀看來,這樣的國家才是理想的國家,這樣的社會才是合理的社會,佛經有時稱之為“佛國”或“淨土”。因此,佛陀經常勸勉菩薩們以建立人間淨土、實現莊嚴國土為己任,如《菩薩本行經》雲:“欲得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嚴淨國土,教化眾生,皆由精進而得成辦。”《大方廣佛華嚴經》說:“菩薩摩诃薩……教化眾生,莊嚴國土,施作佛事,現大威德,無有休息。”許多菩薩也發願以建設“莊嚴的國土”為自己的奮斗目標。如《大方廣佛華嚴經》的普賢菩薩,“普賢願行諸佛子,等眾生劫勤修習,無邊國土悉莊嚴,一切處中皆顯現”。《阿彌陀經》中的法藏菩薩發四十八大願,並以種種殊勝德行,從事於成就莊嚴國土的工作。由此可知,大乘菩薩在因地修行時,發大誓願,以種種方便,修無量功德,去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莊嚴國土既是大乘菩薩自利利他的菩薩精神的具體展現,也是佛陀及其無數弟子們的最終理想和目標。因此,作為一個佛教徒都應該積極參加祖國的各項建設,時刻以慈悲的精神,用圓滿的智慧去啟迪人心、淨化社會,為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而不懈努力。
佛法從緣起及因果的角度,強調報答國恩的必要性。依緣起、因果之理,報恩,乃順應因果律之智慧者所行,報恩必得福報;若不報恩,甚至忘恩負義,必得惡報。《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報恩品》雲:“世間凡夫無慧眼,迷於思處失妙果。”龍樹菩薩《中觀寶鬘論》雲:“忘恩起貪著,後難獲義利。”人若不報效國家,便如同不孝父母,從人性來講是有昧天良,從因果來講是負了業債。現在有些青年人,從小受國家教育,靠國家供給出國留學,因貪戀國外生活條件之優裕,學成而不歸國報答祖國人民,甘願做外國的二等公民。從佛法看,這種人便欠了國家的債。至於那種出賣國家利益者,從佛法看來更是極大的惡人,必然惡果自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