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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運法師:出世解脫之善因 八關齋戒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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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解脫之善因──八關齋戒(七)之不偷盜中

《別譯雜阿含經》卷十六載,有一比丘在俱薩羅國林中修行,因眼視不明,請醫者替他沾治,醫者教他嗅蓮花香可以得愈,比丘於是覓得蓮花池,端坐池邊聞蓮花香。天神看到後,對他說:「你為甚麼偷花香呢?」比丘說:「我並沒有傷害花的根及莖,怎可以說是偷呢?」天神說:「你沒有問過花的主人就聞香,這就是偷,是盜罪。」這時,有人來到池邊,手拿利器,截割蓮花根葉,一並拿走。但天神卻沒有反應,比丘不服氣的說:「那個人狼籍踐蹈蓮花,把花連根拔起,你為甚麼不責備他呢?」天神答道:「那人經常作惡,尤如母親著黑衣乳哺嬰兒,雖然有唾唌留在衣上,都不見污辱。但你是修行人,尤如白衣,容易見其點污,所以要遮止你了。惡人如衣黑,造惡不譏呵,如珂貝黑點,或小如蠅腳的污點留在白衣上,很遠都被人清楚看見,故修行務必要諸業潔淨,不可與惡人相提並論。」比丘聽了天神的話,感謝而說偈言:「天今利益我,為欲濟拔故,隨所見我處,數數覺悟我。」

這則公案說明修行持戒應顧及微瑣小事,莫謂惡小而行之,更勿妄自菲薄自己之尊貴戒體,而與市井之徒相比,世間一草一木都有主,未征得主人同意,偷花香都不可以,何況其他?但如為利益眾生,甚而不惜己命作抵償的偷盜,非但不結罪業,且功德無量。

贖命之盜

宋朝永明禅師,又名延壽,俗姓王,未出家時勤誦《法華經》,是余杭縣的出納員,住在海邊,每見漁民販賣活生生的水產時,他就把薪俸全部拿去買物放生,但因薪俸少,被網捕的生物又多,於是沒錢時就拿公家的錢去放生。這監守自盜的行為終被揭發而判死刑,當時信佛的錢穆王聞說他挪用公款是做善事,於行刑日,使人暗中監察,若臨斬顏色不變,則放之;若色變即斬之。永明大師臨行刑時,面無懼色,從容就義,別人怪而問之,他說:「以我的生命換取無數眾生的生命,以此得生西方極樂世界,怎能不歡喜呢?」臨刑前面露笑容,引頸受死,最終獲得無罪釋放,更復回原職,時年三十四歲。師看破世情,拒絕復職,往四明山依止翠巖禅師出家為僧,朝供眾,夜習禅,曾在禅定觀想中,見觀世音菩薩以甘露灌於口,從此發無礙辯才。讀《大智度論》時,知佛陀住世時有一老人求出家,捨利弗因其無善業,故不允許,唯佛陀以佛眼觀見此人,無量劫前是樵夫,為虎所逼上樹,情急時失聲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微弱善業,遇佛得度,獲羅漢果。師念世間眾生被業所纏縛,惟有念佛可以誘化,於是印彌陀塔四十萬本,勸人禮念。有一天,在忏堂遶殿時,忽見普賢像前的蓮華,在自己手中,想到自己的兩個宿願,一是專心修禅定,另一是廣修萬善淨土,一時不能作出抉擇,於是在佛前拈阄以作決定,七次拈阄,皆求得淨土阄,於是專修淨業。師初住雪窦山,晚年住永明寺,常領二千徒眾念佛,七十二歲趺坐往生,後人尊為蓮宗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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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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