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忏悔?
忏悔是佛教修行的一個重要內容。忏,梵文Ksama,音譯忏摩,意思為“忍”,即請求他人寬恕;悔,梵文丘patti—pratidesana,為追悔、悔過之義,即追悔自己過去之罪。忏悔合稱,就是於佛、菩薩、師長、大眾面前告白,以求滅罪。據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五所說,忏與悔具有不同之意義——忏,是請求原諒(罪行輕微);悔,是自申罪狀(罪行嚴重)。忏法是基於佛教改惡修善的根本教義而實行的悔除所犯罪過以便積極修行的一種宗教儀式。大乘佛教認為,眾生久遠以來流浪生死,今後還須經無數生的修行,直至成佛,其間重要的是消除以往無量劫中所造的罪惡。《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說:“南閻浮提(泛指人間世界)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罪是惡的行為,以其能妨礙聖道,故稱罪障;以其屬污穢的行為,又稱罪垢。因此對所犯之罪,皆應忏悔,並不再犯,始得除罪清淨。
自原始佛教起,忏悔一直受到修行者的重視。除隨時忏悔以外,每半月定期舉行忏悔儀式,稱為“布薩”。請精熟律法的比丘說波羅提木叉戒本,以使眾人反省過去半月內行為是否合乎戒本,若有犯戒者,則於眾前忏悔,使比丘能長住於淨戒中,長養善法,增長功德。在家信徒於六齋日受持八關齋戒,也能增長善法。另外,一年一次的安居之後,僧眾於七月十五日集會,任由眾人恣舉自己所犯之罪,並對著其他比丘作忏悔,稱為“自恣”。
忏悔的方法與性質也有多種。小乘佛教的忏悔須具五法: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陳述罪名、禮大比丘足。大乘佛教的忏悔方法更加多樣化,而且發展出了不同的忏悔理論和復雜的忏悔儀式。據《摩诃止觀》卷二中說,忏悔分為事忏與理忏。事忏是借禮拜、贊歎、誦經等行為所做的忏悔,又稱隨事分別忏悔,一般的忏悔均屬此類;理忏是通過觀實相之理以達滅罪的忏悔,又稱觀察實相忏悔。《金光明經文句記》中將忏法分為三類:一作法忏,依律作法而行忏悔;二取相忏,觀想佛之相好等,以為除罪,以上兩種均為事忏悔;三、無生忏,觀實相之理,念罪體無生,此屬理忏。忏悔時所唱之忏悔文,亦因學派、宗派及儀禮種類之差別而有異。一般以唱誦《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中的偈文最為通行,該文日:“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中國佛教的忏法儀則起源於晉代,漸盛於南北朝,至隋唐大為流行。比較有影響的忏法有:梁武帝為超度其夫人郗氏所制之慈悲道場忏法,俗稱《梁皇寶忏》;天台宗的忏法比較豐富,智額依《法華經》制成的《法華三昧忏儀》、《金光明忏法》、《請觀世音忏法》等,開創了獨具特色的天台止觀的忏法;三階教有信行撰制的《禮佛忏悔文》;淨土宗有善導撰寫的《淨土法事贊》、法照創制的《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贊》;華嚴宗有宗密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等。唐開元年間,智舁集成《集諸經禮忏儀》二卷,這是各種忏法儀式最早的綜合刊本。
宋明以來,不斷有新的忏法創制,忏事也十分流行。天台名僧四明知禮十分重視禮忏的修行,著《金光明最勝忏儀》、《大悲忏儀》、《修忏要旨》等文。慈雲遵式亦廣修忏法,被尊稱為“慈雲忏主”,他制定的忏法中以往生淨土忏儀最為普及。明代忏法廣泛流行,舉行忏悔儀式遂成為佛教僧侶的一項重要工作,以至於出現了專赴俗世之請而作佛事的應赴僧。明末雲棲襪宏廣作忏法,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儀軌》等,在他的影響下,又有許多新的忏法出現。忏法到近世仍是佛教中比較有影響的宗教活動之一,通行的忏法有《梁皇寶忏》、《慈悲水忏》、《大悲忏》、《藥師忏》、《淨土忏》、《地藏忏》等。
(摘自《佛學問答》洪修平、許穎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