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三學?
三學通常被認為是對早期佛教修持的全部內容的概括。三學,梵文Trisiksa的意譯,即戒學、定學和慧學。前面提到的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等“八正道”,可以歸納為三學的內容。正語、正業、正命三者為戒學,正念、正定為定學,正見、正志為慧學,就修學佛法的基本態度和要求而言,方便通策戒、定、慧。
佛教的戒、定、慧三學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東晉名僧道安總結為“戒者,斷三惡之干將也;禅者,絕分散之利器也;慧者,齊藥病之妙醫也。”其中尤以定、慧關系更為密切,慧遠認為:“禅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禅無以深其照,則禅智之要,照寂之謂,其相濟也。”當然,禅智皆以嚴持戒律為前提,在家出家均以戒為修行的基礎。可以說,戒、定、慧三學從不同的方面概括了佛教的全部內容。
1.戒是佛法之總門,定慧二學之基礎。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就反復強調“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圓寂時咐囑弟子們要“以戒為師”。在佛教中,戒、律經常連用,泛指佛教為出家、在家信徒制定的一切戒規,可以說是佛教徒防非止惡以確保正行的法律。佛教之所以能流傳數千年而至今不絕,並在現代社會中傳播不息,與戒律的作用是分不開的。嚴格地講,戒與律在佛教中是有一定區別的。戒,原為佛陀在世時,舉外道的非行來教誡信徒,故其適用於出家和不出家的所有信眾。作為為出家和在家信徒制定的戒規,隨著佛教的發展,其條款也逐漸增多,從五戒、八戒、十戒,直到二百五十戒、三百四十八戒等,它涉及信徒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眾多戒條中,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飲酒是最基本的戒條,它是佛門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必須遵守的基本戒條。佛教的戒條一般又分為“止持戒”和“作持戒”兩大類。止持戒為防非止惡的各種戒,例如“五戒”、“十戒”等;作持戒為奉行眾善的戒,如“二十犍度”等。律與戒不同,據佛典中說,律是專為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所制定的禁戒,一般在家信徒不得聞知。在佛典經、律、論三藏中,在家信徒“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毗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佛陀在世時,於修道生活中,針對實際具體的需要而制定規范,這叫做隨犯隨制(隨緣制戒)。佛弟子之出家眾如犯惡行,佛陀則必教誡:今後同樣之行為不可再犯,如再犯,則處罰。故律必附有處罰之規定。律是專門針對出家眾而制定的,是被動的,故與戒應有所區別。
佛教的戒律是建立在因果報應理論基礎之上的。它具體到要求信徒在修行生活中,為了保證信仰的純潔性和最終獲得解脫,在某時、某地應該說什麼,應該做什麼,或不能說什麼,不能做什麼,這種不斷地為善去惡、改邪歸正的持戒過程,就是逐漸超脫生死輪回獲得解脫的過程。戒律在梵文中雖有多義,但從根本上說,其精神是相通的,即都是要修習佛法者清淨自心,為善去惡。戒律作為佛教經、律、論三藏之一,戒、定、慧三學之首,在佛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說“戒為無上菩提本”。'
2.定,即禅定,是梵文Sam丘dhi的意譯,音譯作“三昧”或“三摩地”等。《俱捨論》卷四將它定義為“心一境性”,即心專注一境而不散亂。“定”的含義比較寬泛,一切息慮凝心之法都可稱為定。佛教認為,由定可以發慧,即通過修定可以獲得正確觀悟宇宙人生本質的智慧。在這個意義上,“定”也被譯為“止”,“慧”則可譯為“觀”。僧肇在《注維摩經》中說:“系心於緣謂之止,分別深達謂之觀。止觀,助涅槃之要法。”由於依“止”而有“觀”,真觀必寂然,故佛教中常常“止觀”並舉,意與“定慧”相近,謂依“智慧”而“攝心人定”,又依“定”而觀悟佛教真理。
在佛教中,定又往往與“禅”連用表達更廣泛的意義。禅,為梵文Dhyana音譯“禅那”之略稱,意譯為“靜慮”,即靜心思慮。在佛教中,禅的本義大致有二:一是心注一境,使紛亂的心緒意念寧靜下來,此與止或定相近;二是正確地審視思慮,如實地了知宇宙人生的真谛,此與觀或慧相近。由於“定”的主要特征是“靜心”、“息慮”,而“禅”則還包括了在靜心息慮基礎上的“正審思慮”,具有一定的觀想內容,具有“如實了知”的慧觀作用,因此,佛教所說的“禅”在一定意義上包含了定與慧這兩方面的內容。《俱捨論》卷二十八中說:“諸等持內,唯此攝支,止觀俱行,最能審慮。”這裡的“等持”,是“定”的意譯之一,唯此的“此”,指的就是“靜慮”,即禅。意思就是說,唯有“禅”這一種“定”才同時包括了止與觀兩方面的修行。雖然“禅”與“定”的內涵並非完全一致,但在佛教的實際使用中,兩者卻並不總是非常嚴格地限定於它們的本義,而是經常地泛指靜心觀想一類的宗教修習活動。在更多的場合,特別是在中國佛教中,禅與定往往合稱為“禅定”,用以表示通過精神集中、觀想特定對象而獲得悟解或功德的思維修習活動,含義更為廣泛,其作用被抬到極其重要的地位。在中國影響深遠的禅宗,更主張以“禅定”來概括佛教的全部修習。禅定作為小乘“三學”和大乘“六度”之一,在佛教中的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
3.慧,即佛教的智慧,這是佛教全部修行的目標。所謂“由定發慧”,說明修行禅定的目的也就在獲取智慧。因為在佛教中,獲得了智慧,也就實現了解脫。若細加分別,智與慧在佛教中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
智,梵文為Jndna,音譯作閣那、若那,意為於事理能決斷,指由修習佛理所獲得的辨別現象、判斷是非、評判善惡的認識能力。這種認識能力因人修習佛理的水平不同而有高下之分。在佛教中,智分為有漏智和無漏智,根本智和後得智,以及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乃至佛智等,故有“如來四智”、“菩薩五智”和“十智”、“二十智”等不同的說法。例如,法相唯識學認為,凡夫有八識,至“如來”地則分別轉為四智:第八識轉為“大圓鏡智”,第七識轉為“平等性智”,第六識轉為“妙觀察智”,前五識則轉為“成所作智”。佛智也稱“聖智”,它並不是凡夫俗子通過感官對外部世界的認識,那種認識佛教稱之為“俗智”,也稱為“識”。在佛教中,智與識是對立的,因而只有佛智才稱得上是真正的“智”。智,在佛智的意義上,就與“慧”相通。
慧,梵文為Mati,音譯作末底、摩提,指通達事理、決斷疑念、取得決斷性認識而把握真谛的那種精神作用。慧有“有漏慧”與“無漏慧”兩種。前者與煩惱法有不可脫離、相互影響的關系,屬於“智”的性質。後者也稱聖慧,又分三種:由聞法而來之慧,稱做聞慧;由思考而來之慧,稱做思慧;由修行而來之慧,稱做修慧;合稱聞、思、修三慧。在佛教中,慧筍非一般所謂的知識或智慧,而是特指聖者所具有的一種觀照能力,特指能觀照萬法性空的“般若”智慧。《成唯識論述記》中說:“所謂末底,是慧異名,與般若無別體。”只有般若這種無上智慧,才是佛教所說的智慧。可見,在佛教中,決斷日智,簡擇日慧,或知俗谛日智,照真谛日慧,兩者有所不同而又緊密相連。
佛教智慧與世俗知識的不同,在於世俗一般的知識是以感性知識為基礎,並根據已有的知識而遵循一定的邏輯程序推導出新的知識,而佛教的智慧則可以摒棄感官及世俗的思考規則,超越一般的邏輯順序,通過調控心理意識,直契人心本源和宇宙實相。《阿差末菩薩經》中說佛教智慧具有“若無所受,亦無希望,心不懷念,無所慕樂,志不望報”的特點。由於佛教認為“智慧”能洗眾生煩惱之垢,故將智慧譬之為水而稱“智慧水”;能斷煩惱、絕生死之絆猶如利劍,被喻為“智慧劍”;能破愚癡之暗,故稱“智慧燈”;能燒煩惱之薪,故稱“智慧火”。此外,在佛門中還有“智慧箭”、“智慧海”、“智慧雲”、“智慧風”等等不同的說法。
佛教解脫論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強調慧解脫。佛陀之所以被稱為佛陀,就在於他證得了智慧,成為覺悟者。隨著佛教各種理論的發展,佛教對智慧也作了各種各樣的分類,有的分類甚至多達數百種。大小乘佛教對智慧的解釋與追求也不盡相同,但“依定發慧,依慧證理斷惑”,仍是大小乘佛教共修的重要內容。“慧解脫”成為佛教不同於其他宗教的一個顯著標志。
總而言之,戒、定、慧三學構成一個有機整體,也概括了學佛者修持的全部內容。戒是修行佛法的基礎和入門的准備,只有通過戒,才能深入佛法的核心。禅定是生起智慧的修行,不修定,智慧無由得起。智慧是斷除煩惱的關鍵、獲得解脫的根本和救度眾生的憑據,是修行的最終目的。隨著佛教的傳播與發展,大乘佛教將重偏自我修學的戒、定、慧三學擴大為具有廣泛的社會內容的以自利利他為特點的“六度”。
(摘自《佛學問答》洪修平、許穎 著)